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指南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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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指南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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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变更登记或章程核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变更登记或章程核准有关法规、政策咨询;
第二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变更或同意章程修改。
在变更登记申请之前,拟变更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将变更事项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
章程修改的,在重新申请核准之前,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
第三步,受理变更登记或章程核准申请。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变更之日起30日内,应当携带变更登记所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章程修改之日起30日内,应当携带章程核准所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重新申请章程核准。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变更登记或章程核准申请文件、材料齐全、有效的,正式予以受理,发给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或章程核准受理通知书;
对不予受理变更登记或不予受理章程核准的,发给不予受理变更登记决定书或不予受理章程核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四步,审批变更登记或章程核准。
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或章程核准申请,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文件、材料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并按照程序进行审批。
对准予变更登记或准予章程核准的,由省民政厅发给准予变更登记决定书或章程核准决定书;
对不予变更登记或不予章程核准的,由省民政厅发给不予变更登记决定书或不予章程核准决定书,并告之理由、依据和相关权利。
准予变更登记或不予变更登记,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
准予章程核准或不予章程核准,自正式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
第五步,办理变更登记或章程核准手续。
民办非企业单位经批准变更登记或章程核准后,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或章程核准手续。
二、申请变更登记或章程核准须提交的文件、材料
(一)名称变更登记须提交文件、材料
1、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同意名称变更的意见;
3、名称变更后民办非企业单位新的章程草案;
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住所变更登记须提交文件、材料
1、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住所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同意住所变更的意见;
3、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办公住所证明;
4、住所变更后民办非企业单位新的章程草案;
5、民办学校、医院、福利院及文化、体育场馆新办公场所经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许可证(复印件);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三)开办资金变更登记须提交文件、材料
1、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开办资金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同意开办资金变更的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开办资金的验资报告;
4、开办资金变更后民办非企业单位新的章程草案;
5、《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须提交文件、材料
1、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同意业务范围变更的意见;
3、业务范围变更后民办非企业单位新的章程草案;
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须提交文件、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同意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民办非企业单位新的章程草案;
(六)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须提交文件、材料
1、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前的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该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职责的文件;
3、变更后的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承担该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职责的文件;
4、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后民办非企业单位新的章程草案;
5、《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七)章程修改重新核准须提交文件、材料
1、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章程修改核准申请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董(理)事会关于修改章程的决议;
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修改说明和修改后的章程草案;
4、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同意章程修改的意见;
5、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三、申请变更登记或章程核准所提交有关文件、材料的格式文本及说明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
受理序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单位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变更登记日期
河南省民政厅印制
填表说明及要求
⒈表内所填项目要如实。
“盖章”应着红色印油。
“签名”应由本人亲笔签。
本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提交本表的同时交电子文档一份。
⒉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填写新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同时提交上一法人任期内的财务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名称变更需填写《名称变更理由》;
住所变更需填写《住所证明》;
开办资金变更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章程修改的要重新核准;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需提交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职责的文件和新业务主管单位愿承担业务主管职责的文件。
上述各项变更均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豫)民非变更表格一
变更登记申请
河南省民政厅:
本于年月日在 召开会议,应到人数人,实到人数人参加,以票数表决通过,现申请将:
法定代表人由变更为
名称由变更为
住所由变更为
业务主管单位由变更为
注册资金由变更为
业务范围由
变更为
特此申请。
民办非企业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豫)民非变更表格二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单位名称
贴
像
片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拟任职务
专业职称
户口所在地
邮 编
家庭住址
电 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
主要工作简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
任(兼)何职
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愿意作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本人签名:
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贴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
无人事关系单位的人员,由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证明并加盖公章。
名称变更理由
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住所证明
兹证明,决定为提供办公用房间,面积m2,占用形式为(租用、借用、合署使用),租金元/年,期限年。
地 址:
市路号
邮 编:
房产单位联系人(或房产所有者):
房产单位(或房产所有者)联系电话:
房产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本证明,由住所提供者填写;
属“个人无偿提供”的,需再提供个人房产证书复印件;
属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有”、或“租赁”的,请再提供相关房产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批表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受理意见
承办人:
负责人:
审核
负责人:
年月日
批 准
年 月 日
领证人签名:
发证人签名: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申请书
×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关于
章程核准的申请
由于(章程修改理由),(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经第届第次董(理)事会研究决定,拟对本单位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章程修改说明》和新《章程草案》)。
请予核准。
×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董(理)事会关于修改章程的决议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董(理)事会
关于修改章程的决议
年月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召开第届第次董(理)事会会议,对本单位章程修改问题进行了研究,经研究,同意修改下列内容:
1、×
;
2、×
3、×
。
全体董(理)事(签章):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登记证书
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届第次董(理)事会修改章程会议
时间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需
要
说
明
的
主
问
题
修改章程的理由、目的;
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4-1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盖章)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承办人:
批准
4-2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授权委托书
(拟变更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办理变更登记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我们的代理人,代理(拟变更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变更登记事宜。
1、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及职称:
电话:
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2、姓名:
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盖章)
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粘贴在本页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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