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电价表.docx
- 文档编号:1843822
- 上传时间:2022-10-24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8.72KB
各省电价表.docx
《各省电价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各省电价表.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各省电价表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对一天24小时、一年12个月的不同时段、月份,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是电能商品时间差价的反映,体现了市场经济原则。
电网为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必须保证相应的电力供应及容量储备,不同的时间,电能的需求不同,电能商品的生产成本也不同,使用不同时段的电能,相应承担不同的电价,这既体现了商品的价值规律,也体现了用户公平负担的原则。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有利于鼓励用户合理转移用电负荷,削峰填谷,降低峰谷时段的用电负荷率,提高系统设备容量的利用效率和节约能源。
对用电客户,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有利于降低用电成本;对电网企业,可以提降低电网的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发电企业,可以降低由于调峰而增加的调峰成本费用;对社会,有利于减少或延缓电力投资,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安徽省峰谷分时电价方案
峰谷分时电价标准依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商【2011】210号文件规定执行。
1、实施范围
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按自愿申请实施;
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不含中小化肥企业);
用电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电热锅炉及冰(水)蓄冷空调;
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上一般工商业用户。
2、时段划分
安徽省省分时电价划分的时段:
居民采用两段制:
平段:
8:
00~22:
00共14小时;
谷段:
22:
00~次日8:
00共10小时。
其它用电客户采用三时段:
高峰:
9:
00~12:
00,17:
00~22:
00,共8小时;
平段:
8:
00~9:
00,12:
00~17:
00,22:
00~23:
00,共7小时;
低谷:
23:
00~次日8:
00,共9小时。
3、峰谷分时浮动幅度
居民客户生活用电采用两段制电价,即平段用电价格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3元;低谷电价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下浮0.25元。
归并非普工业、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为一般工商业用电,原非普工业、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执行分时电价。
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用电、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客户,峰谷分时浮动幅度:
高峰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55%,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41%。
每年7、8、9月的高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5%。
安徽省峰谷分时电价表如下:
安徽省峰谷分时电价表
单位:
元/千瓦时
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千伏
110千伏
220千伏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一、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高峰
7,8,9月
1.437
1.415
1.387
其他月份
1.353
1.330
1.307
平段
0.898
0.878
0.863
低谷
0.551
0.542
0.533
二、大工业用电
高峰
7,8,9月
1.078
1.054
1.029
1.012
40
30
其他月份
1.016
0.993
0.970
0.954
平段
0.675
0.660
0.645
0.635
低谷
0.420
0.411
0.402
0.396
其中
电石、烧碱生产用电
高峰
7,8,9月
1.062
1.037
1.012
0.996
其他月份
1.001
0.978
0.954
0.939
平段
0.665
0.650
0.635
0.625
低谷
0.414
0.405
0.396
0.390
采用离子膜法的氯碱生产用电
高峰
7,8,9月
1.029
1.004
0.979
0.963
其他月份
0.970
0.947
0.923
0.908
平段
0.645
0.630
0.615
0.605
低谷
0.402
0.397
0.384
0.370
四、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用电
高峰
7,8,9月
0.933
0.908
其他月份
0.880
0.856
平段
0.586
0.571
低谷
0.368
0.359
二、江苏省峰谷分时电价方案
(1)江苏省企业峰谷分时电价表
单位:
元/千瓦时
价格 时段
类别
高峰
8:
00-12:
00
17:
00-21:
00
平段
12:
00-17:
00
21:
00-24:
00
低谷
0:
00-8:
00
大
工
业
非优待
1-10千伏
1.112
0.667
0.322
20-35千伏
1.102
0.661
0.320
35-110千伏
1.087
0.652
0.317
110千伏
1.062
0.637
0.312
220千伏及以上
1.037
0.622
0.307
离子膜法工艺氯碱
1-10千伏
1.082
0.649
0.316
20-35千伏
1.072
0.643
0.314
35-110千伏
1.057
0.634
0.311
110千伏
1.032
0.619
0.306
220千伏及以上
1.007
0.604
0.301
中小化肥
1-10千伏
0.495
0.297
0.199
20-35千伏
0.485
0.291
0.197
35-110千伏
0.470
0.282
0.194
110千伏
0.445
0.267
0.189
限制类
高耗能
1-10千伏
1.212
0.767
0.422
20-35千伏
1.202
0.761
0.420
35-110千伏
1.187
0.752
0.417
110千伏
1.162
0.737
0.412
220千伏及以上
1.137
0.722
0.407
淘汰类
高耗能
1-10千伏
1.412
0.967
0.622
20-35千伏
1.402
0.961
0.620
35-110千伏
1.387
0.952
0.617
110千伏
1.362
0.937
0.612
220千伏及以上
1.337
0.922
0.607
100
千伏安(千瓦)及以上普通
工业
非优待
不满1千伏
1.470
0.882
0.394
1-10千伏
1.445
0.867
0.389
20-35千伏
1.435
0.861
0.387
35-110千伏
1.420
0.852
0.384
中小化肥
不满1千伏
0.732
0.439
0.246
1-10千伏
0.707
0.424
0.241
20-35千伏
0.697
0.418
0.239
35-110千伏
0.682
0.409
0.236
限制类
高耗能
不满1千伏
1.570
0.982
0.494
1-10千伏
1.545
0.967
0.489
20-35千伏
1.535
0.961
0.487
35-110千伏
1.520
0.952
0.484
淘汰类
高耗能
不满1千伏
1.770
1.182
0.694
1-10千伏
1.745
1.167
0.689
20-35千伏
1.735
1.161
0.687
35-110千伏
1.720
1.152
0.684
(2)江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单位:
元/千瓦时
价格 时段
类别
平段
8:
00-24:
00
低谷
0:
00-8:
00
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
不满1千伏
0.5483
0.2628
1-10千伏
0.5383
0.2594
非工业
普通工业
不满1千伏
0.882
0.394
1-10千伏
0.867
0.389
20-35千伏
0.861
0.387
35-110千伏
0.852
0.384
注:
1.非普通工业两段制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是宾馆、饭店、商场、办公楼(写字楼)、医院等用户中电热锅炉(蓄冰制冷)部分的用电。
2.大工业生产车间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执行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
三、山东省峰谷分时电价
一、实行范围
电网直供的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用户;100千伏安及以上非工业、普通工业用户;趸售转供单位。
二、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
8:
00—ll:
00
18:
00—23:
00
低谷时段:
23:
00—7:
00
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三、峰谷分时电价的确定
1.电量范围:
包括指令性电量和指导性电量。
2.峰谷分时电价的计价,以国家新颁布的目录电价和新机还本付息为基础电价,实行浮动。
在电价之上加收的电力建设基金、电力附加费、城建费、综合加价等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基本电费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3.计价方法。
保持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原则:
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50%
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50%
平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
四、计量装置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必须装设分时计量装置,分别计量高峰、低谷和平时段的用电量。
五、峰谷分时电费计算公式
峰段电费=高峰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上浮比
例%)
谷段电费=低谷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下浮比
例%)
平段电费=平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
总电费=(峰段电费+谷段电费+平段电费+基本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山东省工商业电价表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单位:
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
青岛
日照、临沂、潍坊、烟台、威海。
德州、枣庄、济南、泰安、聊城、淄博、济宁、莱芜、滨州、东营。
菏泽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一、一般工商业用电
不满1千伏
0.8670
0.8060
0.7796
0.7370
1-10千伏
0.8520
0.7910
0.7646
0.7220
35-110千伏
0.8370
0.7760
0.7496
0.7070
二、大工业用电
1-10千伏
0.7328
0.6718
0.6454
0.6028
38
28
35-110千伏以下
0.7178
0.6568
0.6304
0.5878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各省 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