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沟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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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沟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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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师留长发、蓄须一次扣0.5分;
女教师工作时间化浓妆、戴耳环一次扣0.5分;
工作时间穿背心、拖鞋一次扣0.5分;
平时讲粗话脏话,举止不文雅,乱吐乱丢一次扣0.5分。
(三)教育思想:
(2分)
1、树立素质教育思想,注重全面育人(1分)
严格按教学计划和教务处排定的课表上课,不随意调课1分。
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素质教育、学生减负有关规定(1分)
教务处检查或学生反映有严重违反规定的,经查实扣1分;
经常拖堂或放学后留学生超过学校规定时间学生有反映扣0.5分。
(四)热爱学生(4分)
1、热爱学生(2分)
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视情况扣1—2分。
2、关心后进生及贫困学生(1分)
与后进生结对或贫困生结对,有行动有资料有效果1分,无结对或虽有结对但无行动无原始资料不得分。
3、做好家访和控制流生工作(1分)
学年内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普遍家访一次(含电话和书信);
跟班教师对自己负责联系的学生普遍家访一次(含电话和书信)。
达不到要求每缺一人次教师扣0.2分,班主任扣0.05分。
教师主观责任造成学生流生,每一人次扣1分,如系家长或学生原因流生的,班主任和跟班教师每一人次扣0.2分。
(五)合作精神(2分)
1、同事之间团结协作,诚信待人(1分)
不注重全局利益,工作不协调或经常挤占其它学科教学时间,造成学科间严重不平衡扣1分。
2.关心学校,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1分)
积极参与学校全局性工作,为学校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1分。
二、勤:
工作态度(18分)
(一)工作量(3分)
1.工作量(2分)
工作量标准按教委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满工作量的得满分。
未达到工作量的,按折合成的标准课时,每缺1标准课时扣0.3分;
因不服从工作分配而未满工作量的,该项最多得1分。
2.认真做好分管、兼职工作(1分)
认真对待分管、兼职工作,分管领导和主管教师工作措施有力,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考核合格得满分;
分管、兼职工作主观上不努力,工作无起色,拖全校后腿的扣0.5—1分。
上级组织的各类检查中,受到上级领导批评或考核成绩差,处于被考核单位末位的,扣0.5—1.0分;
无分管工作的教师此项最多得0.5分。
(二)工作纪律(4分)
1.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2分)
遵纪守规,坚守岗位不脱岗。
会议学习无故缺席、坐班迟到早退、早晚自习或其它轮到的管理时间不到位,发现一次扣0.2分。
2.认真负责做好值周、值日、值班工作(2分)
值周、值日及晚上值班不到岗到位,发现一次扣0.1分;
值周、值日、值班期间因主观努力不够而在校园安全或学生中发生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无值周、值日、值班工作的教师该项最多得1分。
(三)出勤率(3分)
全学年出勤率高。
查考勤记录,全学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和工作时间脱岗记录的得3分;
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中途脱岗每次扣1分,事假每天扣0.3分,病假每天扣0.1分;
旷课1节及以上该项不得分。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四)服从分配(2分)
1、服从工作分配(1分):
认真完成学校及学校各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得1分;
接受态度差,对全局安排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况扣0.5—1分。
2.乐于接受临时性、突击性任务,专项工作(如均衡教育发展、普十五、两项督导等专项工作)(1分):
接受态度差或主观不努力,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或态度不认真,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五)教学常规(8分)
1、认真备课(2分)
按县教委要求备课,节次达到规定要求得满分;
教学计划、复习计划不及时不完整扣0.2分;
课时未达到规定时数的每缺1课时扣0.1分;
教案太简或完全抄袭教案的扣1分。
2、认真上课(2分)
课堂教学认真,达成课时目标,用普通话教学得满分;
课堂教学效率低或不能用普通话教学扣0.5分;
课堂教学学生评教满意率达不到75%以上扣0.5分;
实验开出率达不到要求的相关教师或实验员扣0.2—0.5分。
3、认真批改(2分)
作业有批有改,注明批改日期,作文有批注、有评语得满分;
作业错批漏批发现一次扣0.2分;
作业批改马虎,不注明日期或作文很少有批注评语扣0.2分。
4、认真辅导(1分)
不注重抓两头,不重视拔尖和后进生转化扣0.5分,竞赛辅导不认真组织扣0.5分,平时观察检查和查记录)。
5、认真组织测评(1分)
认真对待各级和自己组织的各次测评,严格测评纪律,认真批阅测试卷,测试后认真分析,得0.5分;
测评组织不严密,监考不认真,对学生的作弊行为熟视无睹的扣0.5分;
到外校监考迟到或擅离试场造成失职,教委或对方学校有反映的扣1分。
三、能:
业务能力(22分)
(一)业务知识水平(6分)
1、学历达标,注重自身业务进修提高(2分)
学历达标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得满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
2、认真参加各级的继续教育活动(1分)
依据县教师进修学校提供的有关数据计分。
3、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测试(1分)
按县、局相关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及格以上的得分,不及格的得0.5分,不参加的得0分;
当年度没有开考科目的教师和按教委规定免试的教师得1分。
4、省级、市级、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分)
评为省级、市级、县级骨干教师分别得1.5分、1分、0.5分;
评为省级、市级、县级学科带头人分别得2分、1.5分、1分;
(二)课堂教育教学能力(6分)
1、学科教学能力(5分)
能胜任本校一门以上学科循环教学的得5分;
课堂教学听课反映差,学生评教满意率75%以下,或10%家长对教师有不满意的意见扣2—3分。
2、具有校级及以上公开课能力(1分)
每学年开设一节校级及以上公开课,反映较好的得1分,反映差的扣0.5分,学年度内没有进行校级公开课教学的不得分。
(三)辅导能力(2分)
1、指导教师能力(1分)
中级职称以上校内结对带好一名教师,每学期听课指导三节以上,有结对档案记录;
初级及以下教师主动与结对指导教师配合,接受听课指导各得1分。
没有做到规定要求的扣0.5分。
2、指导兴趣小组能力(1分)
按学校要求带好一个兴趣小组,活动资料齐全,每学期向学校提供一件以上作品的得1分;
不认真组织活动、资料不齐全或不提供作品扣0.5分;
无兴趣小组的不得分;
(四)教科研能力(2分)
1、认真参与并承担教科研任务(1分)
认真做好教导(务)处、课题组分配的课题研究工作,有研究资料,有阶段性小结和总结,有成果得1分,不认真参与,没有提供研究资料不得分。
2、积极撰写论文(1分)
每学年按规定时间送教导(务)处2000字以上论文至少一篇。
无论文选送不得分。
(五)组织管理能力(6分)
1.任课教师课堂组织能力(2分)
有驾驭课堂的能力得2分;
课堂纪律差的扣1分(以平时检查和学生座谈为依据)
2.思想工作能力(2分)
有做过细的学生思想工作的能力,能妥善处理学生中的偶发事件得2分。
由于缺乏思想工作能力而造成学生严重对抗情绪学生有书面或口头反映的扣1分。
3.担任班主任能力(2分)
担任班主任的教师班级学生思想稳定,学年内无因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而被学校严重警告处分和无其它恶性事故的得2分。
学年内班级考核有一次末位的扣0.5分,连续两次末位的扣1分。
不任班主任的最多得1分,教研组长、中层干部以上人员可视同班主任。
四、绩:
教育业绩(44分)
(一)学生品行(4分)
1、学生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违反学校纪律造成一定后果,所任班主任、直接责任人、跟班教师应负考核责任。
因教师教育不当造成学生犯错的,查实后该责任教师负全责,该教师扣2分,班主任、任课教师不扣分。
学生自发性犯错被查获,
班主任扣1分,跟班教师扣0.5分。
2、班主任所带班级班风好学风正,教师所任班级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听课认真,遵守考试纪律。
班风学风、课堂纪律、考试纪律分别以教学检查、领导巡视、学生座谈为依据,分好、中、差三档,分别得2分、1.5分、1分。
跟班教师得分与所跟班级班主任得分相同。
(二)学科教学质量(30分)
1、参加全县统一测试和阅卷的学科:
(1)总分值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中中等水平线的为18分;
每高一个位次加12/n分,每低一个位次减10/n分(n为线上线下班级数);
(2)因学校需要中途接班的教师,学科教学质量得分在前面考核得分的基础上,以上学年年段位次为起点,每升或降一位另加或减0.5分;
(3)任教同一学科两个班以上或两门以上学科的,则按任教班或学科考核分的平均值进行计算。
2、非统一检试学科:
非统一检试学科,根据教师平常的工作情况和效果,以及平常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相关活动获奖情况,由学校另行制定考核规定。
学科教学质量一项总得分不超过30分。
(三)学生素质水平(2分)
课堂教学中学生反应积极思维活跃,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自然学科学生实验能力强,具有较好的动手操作能力(2分)
课堂教学学生反应以领导随堂听课和教研组听课为准,分好、中、差三档,分别得2分、1.8分、1.5分。
(四)学识成果(5分)
1、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
辅导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体育运动会、文艺会演、特长生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75、1.5分;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25、1分;
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75、0.5分。
其中特长生竞赛折半计算。
2、优质课、说课、自制教具、课件比赛获奖:
教师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说课、自制教具、课件、文艺演出比赛中获奖,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
3、
教育科研成果:
教师教育科研成果,在国家、省、市、县教育部门立项或得到推广,课题负责人分别计3、2、1.5、1分,参与者分别计1.5、1、0.75、0.5分。
4、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
教师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报刊上发表教学论文分别计2、1.5、1分;
或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分;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0.75分;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75、0.5分;
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75、0.5、0.25分。
学识成果计分办法:
每人每项提供一项(次)考核年度内最高分奖项进行计分,总分不超过6分;
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查验发表文章的报刊和获奖证书及课题提供立项或结题通知。
(五)荣誉称号(3分)
教师获国家、省、市、县综合奖计3、2、1.5、1分,县教委综合奖计1分;
教师获国家、省、市、县单项奖计1.5、1、0.75、0.5分,县教委单项奖计0.5分。
荣誉奖记分办法:
考核年度内每人提供一项(次)综合奖或单项奖最高分奖项进行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
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查验获奖证书原件进行计分。
说明:
1、综合奖:
指获得政府或教育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即:
劳动模范、优秀(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
2、单项奖:
指获得教育部门或有关部门颁发的单项荣誉证书,如:
教学能手、工会积极分子、三八红旗手等。
五、特色分(5分)
1、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校领导或教师主管的工作当年度被评为县级先进加1分、市级先进加2分,省级先进加3分,国家级先进加4分;
2、主管工作的经验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会议介绍等,分别给直接责任学校领导或教师加1分、2分、3分、4分;
3、积极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成果的通信报道、音像作品等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报刊、电台发表或播放加0.5分、1分、2分、3分。
本项得分不超过5分。
4、专项工作效果:
在学校各种临时性工作、专项工作(如均衡教育发展、普十五、两项督导等)工作中效果良好,对学校贡献大的,考核组视情况分别加3分、2分、1分。
些项总分不超过5分。
六、其它:
1、本细则自2016年3月开始执行。
2、本细则解释权属校委会。
安龙县普坪镇鲁沟小学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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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教师 年度 考核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