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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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的,扣1分
13。
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的每项扣2分,分包单位无安全员或安全员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项扣1分,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扣1分
14。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无效的,每人扣2分
15.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悬挂安全标志,每处扣1分
16。
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的扣1分,未及时调整安全标志设置的,扣0。
17.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2分;
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内容与实际不符,扣1分
18.大门外侧无广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标牌的,扣2分
19.六牌一图尺寸、内容、张贴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2分
20.项目部人员组成及照片未张贴在工地围墙外的,扣2分
扣分合计
检查人员:
日期:
★项目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该评分项目为0分
2
脚手架
15分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核、审批的;
超过一定规模,未经专家论证的
★架体搭设材料与方案不符
3.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4.立杆基础未硬化或排水不畅的,每项扣2分,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和垫木的,每处扣1分
5.纵横向扫地杆设置、固定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悬挑型钢锚固、拉结、安装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项每处扣0.5分
7.连墙件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剪刀撑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2分
横向水平杆、防护栏杆、挡脚板、脚手板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项每处扣0.5分
10.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方案、规范封闭,每处扣2分
架体开口处未加固的每处扣2分,加固不符合要求扣1分;
钢管和扣件未经复试或复试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悬挑层未封闭的每处扣1分,封闭不严的每处扣0.5分
附着式提升脚手架安全装置、附着、安装、升降、作业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项扣5分
15.架体无上人通道的,扣2分
16.模板支架、泵送混凝土立管和施工电梯停层平台与脚手架连接的,扣10分
17。
脚手架分段搭设无分段验收记录的,每缺一次扣2分
18。
验收记录与现场不符,扣2分,无量化内容的,扣1分
19.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3高处作业
1。
★未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核、审批的
2.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
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3。
★主体施工时作业面无1。
2m高临边防护的
4。
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每一项扣3分
5。
安全网封闭不严密或大面积破损的扣2分,大面积有污染的,每处扣1分
6.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扣2分,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扣2分,未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的,每人扣1分
7.洞口或临边无防护的每处扣5分,防护不严的每处扣2分
8.电梯井内、管道井内未按每隔两层设安全防护的扣2分、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9.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口无防护棚每处扣5分,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10。
悬挑式操作平台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设计计算的,扣5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拉结钢丝绳未按要求两侧两道分开设置的,扣2分
1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扣3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未做到工具化、定型化,未设置封闭的防护栏板的,扣2分
14.悬挑式操作平台面铺板不严实每处,扣1分,平台与建筑物结构之间通道未铺板或铺板不严实的,每处扣2分
15.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的,扣2分
16.未按“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方案要求开展活动的,扣5分
17.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或未能自成受力体系的,扣3分
18.★高处作业吊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19.吊篮安装单位无安装合同、未签订安全协议的,每项扣2分
20。
吊篮安全锁未标定或超过有效标定期的扣4分
21.吊篮无产品合格证扣5分、无使用说明书的,扣3分
22.吊篮未经验收合格使用的,扣5分
23.悬挑防护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扣2分,专项方案未经计算的,扣1分
24.悬挑防护棚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扣2分
25.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4
模板工程
10分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超过一定规模,未经专家论证的
★木支撑作模板支撑系统的
★未保持两层模板支撑体系的
4.★层高超过3。
6m采用门式架或插销式钢管支架的
6.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7。
立杆纵、横间距未按方案、规范要求设置的,每处扣1分
扫地杆、水平杆、封顶杆未按方案、规范要求设置的,每处扣1分
竖向、水平剪刀撑或斜撑未按方案、规范要求设置的,每处扣3分
立杆顶部自由端长度超50cm的,每处扣1分
11.可调底座、顶托伸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2分
12.无模板支架验收记录的,每层(段)扣1分
无高大模板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支架整架验收记录表、扣件拧紧抽查检查表)的,每表扣2分
杆件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15.荷载堆放不均匀或超载的,扣2分
16.立杆底部底座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
梁模支撑立杆未按方案实施或方案立杆计算错误,扣3分
层高3。
6m以下采用门式架或插销式钢管支架,支撑系统无构造措施,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每项扣5分
19。
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项目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该评分项目为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施工)考核标准
项目名称:
5
基坑
工程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扣3分;
超过一定规模,未经专家论证的,扣3分
基坑开挖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项扣1分
基坑未按方案要求采取降排水措施、坑底四周未设排水井沟、基坑有积水的,每项扣1分
4.基坑边堆载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扣2分
5.深度大于2m基坑边无防护拦杆,每处扣1分;
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0。
基坑内无施工人员上下专用梯道的扣3分,梯道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未进行基坑支护验收的,扣2分;
8.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的,扣2分
6
施工用电
★未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无验收手续的
编制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
3.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
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4.★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的
★在建工程、施工机械、临时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且无有效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的
6.★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的
7.★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8.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9.变压器无隔离、无防护措施的,扣5分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处扣2分
★用电设备未做保护接零的
漏电保护器参数选择错误的,每处扣2分
13.重复接地、防雷接地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配电线路乱拉乱接或拖地的,每处扣1分
15。
动力、照明开关箱未分开设置的,每处扣2分
配电箱内未设置N线、PE线端子板的,电气开关直接安装在木板上的,漏电保护器与隔离开关安装位置错误的,箱内无可见分断点隔离开关的,每处扣1分
配电箱无标识或箱内无分路标识的,每处扣1分
18.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处扣0。
5分;
箱门未做电气连接或连接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
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的,扣2分;
无验收记录的,扣2分;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无定期测试记录的每项扣2分;
定期测试次数不符合要求扣1分;
填写不真实的,扣1分
20.使用的电气产品无产品合格证每项扣0.5分、无CCC安全认证的,每项扣1分
21。
消防水泵未由总配电箱专用回路直接供电,且接入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扣3分
22。
7施工机具
1.机械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的,每台扣1分
2.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失效的,每处扣1分
施工机具处于坠落半径范围无防护棚的,每处扣1分
4.钢筋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钢筋对焊作业区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的,每项扣1分
冷拉区未设置防护档板的,扣1分
电焊机无二次侧防触电保护器的,扣1分
电焊机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超长或老化、破皮的,每项扣1分
8.搅拌机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的,每项扣0.5分
气瓶存放和使用不当的,扣1分
振捣器操作人员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的,每人扣1分
11.无维护保养资料的,每台扣1分;
资料不齐全的,每台扣0。
使用手柄式(倒顺)开关控制施工机具的,每处扣1分
13.机具使用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及时更换的,每处扣0.5分
其它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8施工升降机
与塔吊
20分
施工升降机
1.★施工升降机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不全,无产权备案的
2.★安装单位无资质等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装无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
3.★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
5.★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的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起重量限制器失效(不灵敏);
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防坠安全器不灵敏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的
★导轨架未安装安全节.
9.SC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安全钩的,扣5分
10.极限开关、限位开关装置不灵敏的,每项扣2分
11.吊笼门安全联锁装置失效的,每处扣1分
出入口未设置防护棚的,扣2分;
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分
13.停层平台无防护门的,扣5分;
防护门未关闭的,每处扣1分;
防护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的,每项扣2分
使用非原厂生产的标准节、附墙装置,未经原制造单位确认的,扣5分
附墙装置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2分
无日常维护保养资料的,扣2分;
资料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0.5分
基础未经验收安装的,扣2分
基础泡水的,扣2分
使用超过3个月未按要求做坠落试验的,每缺一个周期扣2分
20.加节、附墙无验收记录的,扣2分
21.十二层及以上的建筑,主体施工至第八层未安装施工电梯的,每缺两层扣1分
22.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23。
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的,扣1分
塔吊
1.★安装单位无资质等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安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的
★塔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不全的
★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或使用登记备案手续的
6.附墙连接未采用铰接的,扣3分
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5分;
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2分;
塔吊用的吊盘、吊耳、钢丝绳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
使用非原厂生产的标准节、附墙装置,未经原制造单位确认的,扣2分
10.顶升、加节、附墙无验收记录的,扣2分
11.限位、保险装置,缺1项扣2分;
每1项失效的扣1分
12.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的,扣3分
无日常维护保养资料的,扣1分;
资料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0。
基础未经验收安装的,扣2分;
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0。
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电缆使用及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1分
18.高度超过30米无障碍灯,高度超过50米无风速仪,每项扣1分
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起重吊装
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
起重机械无限载、保险装置的,每项扣1分
钢丝绳、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高处作业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扣1分
6.构件码放超过高度或无稳定措施的,每项扣1分
7.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扣2分
7.起重吊装未设置警戒区的,或未设专人监护的,每项扣2分
8.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1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
检查
8基坑与沟槽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扣3分;
超过一定规模,未经专家论证的,扣3分
基坑(槽)支护
★不能采用放坡开挖的工程,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措施的
自然放坡的坡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扣5分
基坑(槽)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分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达到设计报警值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扣5分
降排水
基坑、沟槽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扣10分
基坑(槽)边沿周围地面未设置排水沟或集水井的,每处扣2分,排水沟或集水井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未采取降排水措施,扣3~5分
★对降水影响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未采取有效保护及监控措施的。
基槽开挖
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提前开挖下层土方,扣5分
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和开挖不均衡,扣5分
基坑(槽)开挖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工程桩的有效措施,扣5分
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未采取铺设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扣3分
管线周围作业未对管线保护,或未对作业进行监护的,扣3分
施工机械与基坑(槽)边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分
基槽监测
未按要求进行基坑(槽)工程监测的,扣10分
基坑(槽)监测项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5分
监测的时间间隔不符合监测方案要求,扣5分,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未加密观测次数,扣3分
监测报告内容不完整,每缺1项扣3分
支撑拆除
基坑(槽)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人工拆除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扣5分
采用非常规拆除方式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扣10分
作业环境
基槽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在各种管线范围内挖土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扣3分
作业区光线不良,扣2分
深度大于2m基坑边无防护拦杆,每处扣1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9
桥梁施工
15
现场管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核、审批的;
★无围护隔离设施的
围护隔离设施设置不齐全,扣5分,
防撞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夜间照明未按规范设置的,每处扣2分
墩柱作业面外侧未封闭的,每处扣3分
未办理河道施工通航备案手续的,扣2分
未按方案要求设置围堰,或不符合设计或方案要求的,扣5分
水上作业
★水上作业平台搭设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未经承载能力计算的,搭设完成后,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以及超限超载使用的
★水上作业平台上未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
水上作业人员未穿救生衣或单人作业无人监护的,每人扣5分
在航道内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航道标志和航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相应的水上交通安全设施的,扣5分
桩基施工
桩机停放不平稳,基础未夯实,扣3分
桩机性能不符要求,设备防护罩未设置,扣3分
成孔后未加盖或采取围护措施,扣2分
泥浆池未设置,泥浆未经沉淀处理直接排放,扣2分
预应力张拉施工
预应力张拉机械设备未定期标定校核,扣10分
张拉区域未设置明显标志,每处扣2分
预应力张拉操作平台不满足施工需要,每处扣3分
张拉两端未设置档板,每处扣2分
作业人员未在侧面进行施工,每人扣2分
张拉时,千斤顶行程超过额定行程,油压超过最大张拉油压,扣3分
挂篮施工
挂篮使用时,后锚固筋、千斤顶、手拉葫芦、张拉平台及保险绳等不符合完好可靠的,每项扣2分
在高处及深水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网,满铺脚手板,设置临时护栏操作人员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救生设施;
有1项不符合扣2分
挂篮行走时,滑道铺设不平整,顺直或有偏移,扣2分
浇筑混凝土时,挂篮桁架后端锚固在已完成的梁段上,并配重使已浇筑的混凝土重量保持平衡状态。
不符合,扣2分
检查内容
索塔施工及斜揽安装
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规定及施工技术规范,未制定索塔施工和斜缆索安装施工方案,未按施工方案或内容实施,扣5分
当塔身混凝土浇捣一定高度后,未采取稳定措施或设置风缆的,每处扣2分
支架和平台未设置安全护栏的,每处扣2分;
索塔联接点未按照规范设置牢固的,每处扣2分
支架顶端未设置防雷击装置的,扣3分;
支架与索塔间未在内侧设护栏的,扣3分;
外侧未配置可靠的安全网的,扣3分
(文明施工2017年版)
场容场貌
40
现场围档
★无围挡或围挡不连续的
围挡高度主要干道低于2。
5m,其它路段低于1。
8m的,扣5分
3.围挡未使用砌体、彩色钢板等硬质材料扣3分,未做到安全、稳固的,扣5分
4.临街围墙墙面未达到整洁、美观的,扣5分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出入口无大门的,扣10分
6.主要出入口处未标示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的,扣5分
管理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的,每人扣1分
未设置门卫室扣5分;
未执行门卫制度的,扣1分
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采用砼硬化的,扣10分,其它场地未平整或未采用碎石等铺垫的,扣3分;
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扣2分
10.未设置排水设施扣2分,排水不通畅、有积水的,每处扣1分
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扣3分
12.★建筑物内施工垃圾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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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 建设 工程施工 安全 文明 标准化 工地 考核 标准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