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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讲党课全文
讲规矩尽责任作奉献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后,20XX年2月,中央专门办了一期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研讨班。
胡锦涛总书记在这个研讨班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同时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号召。
最近,中央又决定在今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进一步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
这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建设民主、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让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具有十分伟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作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从自己做起,从最基本的东西做起,从基本的做人做事做起,非常重要。
因此,在这里,我不讲很多大道理,就从我们做人做事的一些基本规矩说起。
这几年,我先后到过欧、美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考察,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常常令我感慨万千。
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任重道远呐!
我们国民的素质与这些国家的国民素质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呐!
差在哪里呢?
我看主要就差在这么三个方面,即差在讲规矩、尽责任、作奉献这三个方面。
今天,我就从如何讲规矩、尽责任、作奉献这三个方面谈谈我的体会和看法。
一、讲规矩
(一)无规矩不成方圆
规矩的定义。
什么叫“规矩”?
这个问题恐怕无人不晓。
但“规矩”源自何时何处,不一定都知晓。
规矩本来是古人用来校正方圆的两种工具。
它发明的确切年代已经无法查清,但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已有“规”、“矩”二字了。
根据司马迁在《史记》中的记载:
夏禹治水的时候,是“左准绳,右规矩”,意思是说,夏禹是左手拿着水准绳,右手拿着规和矩进行测量,规划出治水方案的。
这说明至少在夏禹治水的年代(约公元前2000年)就有了“规”和“矩”这两种几何工具了。
“规”就是画圆的圆规,木工打制圆窗、圆门、圆桌、圆凳就需要用“规”;“矩”就是折成直角的曲尺,尺上有刻度,木匠打制方形门窗桌凳,就需要用“矩”。
孟子说: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圆)。
”意思是:
即使是象离娄这样聪明的人,象公输子这样手巧的人,如果不按“规”画圆,也会笔走龙蛇而难求其圆;如果不依“矩”制方,照样会线走偏锋难成其方。
根据“规”、“矩”的用途,后来人们把它引申为“准则”、“规则”和“礼法”。
在东汉许慎所著的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中,“规”就被解释为“有法度”。
现代汉语里“规矩”一词,用作名词就是指已经形成的行为规范,或一定的标准、法则和习惯;用作形容词就是指人的言行端正、讲礼数、有教养、有素质。
所以简单地说,规矩就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或者说是规范人们做人做事的行为准则。
规矩源于规律。
规矩虽然是人们制定出来的,但它是依于事物的运动规律而成的。
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和运动规律。
地球必须沿循自己的轨道绕太阳运行,太阳也必须遵循自身的轨道均衡地运行,否则地球早就不是被其它星球撞碎,就是早就被太阳火化。
宇宙世界如此,人类社会也必然是如此。
因此,规矩是客观规律使然;规矩之中蕴涵着规律。
大千世界,规矩繁多。
交通有交通的规矩,经商有经商的规矩,比赛有比赛的规矩,游戏有游戏的规矩,等等。
就连我们人的吃喝拉撒行,也都有相关的规矩摆在那里,不能乱来。
故而从根本上讲,“规矩”的形成,源自于人类自身的利益发展需求,体现了人类社会自身发展规律的客观必然性。
大家可能都听过一则“分粥”的例子,它恰好可以形象地说明规矩何以产生?
开始分粥总是分不匀,许多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的粥分得多一些或稠一些,这样换了谁分都有意见。
即使有的人公正无私,可以把粥分得很匀,但还是有人有意见。
后来就定了一个规矩,粥分好后别人先拿,分粥的人最后一个拿。
这样分粥的就会尽最大努力将粥分匀,如果不匀,那最少的一份就是自己的,这样一来别人再也不会对分粥者有什么意见了。
所以规矩的产生,是人类维持秩序的需要。
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很多方面组成的,人们不得不依照规矩来分享自然、社会、政治和权力资源。
按照法学家的说法,规矩就是人类为了保证不在互相争夺中毁灭,在总结前人的智慧,提炼前事的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则和标准。
因此,好的规矩,总是以客观规律为前提,以合乎道理为基础。
规矩必须遵守。
规矩之为规矩,有的体现为法律条令,有的体现为纪律制度,有的则体现为规则习惯。
简单地讲,规矩可以分为成文的和不成文的规矩两种。
比如我们党政机关,成文的规矩主要是指那些用于指导、规范部门业务工作和机关日常管理的流程及规章制度等;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我们常说的约定俗成的规则与习惯等,用法律语言来讲叫做心理契约,即“组织中每一个成员和不同的管理者及其他人之间,在任何时刻都存在的一种没有明文规定的期望”。
不管是哪一类的规矩,其根本的目的都是约束人的行为。
这种约束力,并不单单依靠强制力(如:
法律条令、纪律制度等);更多的则是依靠软性的、非强制性的道义约束(如:
约定俗成的规则与习惯等),因为规矩表面看是对人的一种约束和要求,其实是对大家利益的一种保护。
规矩是享受权利的保证,一定的规矩能保证人们更好地工作和生活,每个人在用规矩约束自己行为的同时,也可以从中获得最大的自由和安全。
正因为规矩有这种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约束力,所以,规矩一般为人所遵守,遵守规矩是规矩得以存在的根本意义。
从这一角度上来讲,有了规矩大家就应该要遵守,也必须遵守,守规矩是我们每一个人受惠于规矩带来的利益后所应对社会进行报答的职责。
(二)讲规矩即是文明
建设和谐社会,首要的问题是讲规矩、守规矩。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高低,取决于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地方国民的文明素养,而国民的文明素养又直接取决于国民讲规矩、守规矩的程度。
讲规矩是一种基本的素质。
西方人认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与讲规矩关系密切。
在西语中,“文明”的原始含义是“耕耘”。
人的心灵就象是一块心田,这块心田也象土地一样需要耕耘才会有收获。
“耕耘”收获不断累积的过程,就是“文明素养”不断提高的过程。
正因为如此,西方人一般都把讲规矩看得很重。
德国人就是一个极其讲规矩和守纪律的民族,在他们心里,规矩就是法令,是不可以逾越的。
他们讲规矩到什么程度呢?
就是造反也不忘守规矩!
如果你去德国旅游,在柏林参观夏洛特王宫时,可能就会听到一个真实的故事:
1918年,德国斯巴达克同盟(德国共产党的前身)在柏林发动十一月革命时,起义者在王宫门前奋勇冲锋,伤亡惨重,可就是无一人越过草地去进行两侧的进攻。
原因何在?
因为当时草地上竖立着一个小小的牌子,上面写着4个字:
“禁止穿行”。
即使是在革命造反的时候也不忘“守规矩”!
这个故事,深刻地道出了德国人的民族素质。
德国人还有一个现象比较闻名:
人们绝不擅闯红灯!
即使设在那个路口的红灯出现故障,他们会绕道走其它的路口。
20XX年,我到德国考察时,所到之处,从未看到过一辆闯红灯的车,即使在深更半夜、空寂无声的街头,德国人依旧沿着横行线,看着红绿灯过马路。
或许有些人会将此视为“刻板固执”,嗤之以鼻。
但实际上,这体现了德国人的文明素质,他们对待任何事物都认真负责,他们把自己的国家建设得洁净美丽,他们相信,在不争吵不拥挤的环境里,不凭体力、投机取巧或者其他伎俩,就可赢得平静安稳的幸福生活。
所以,德国人的生活有秩序也是很有名的。
讲规矩是一种基本的觉悟。
两千多年前,我国春秋时代齐国首辅管仲在其著作《管子》中讲了一句话:
“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意思是只要保证满足人生存需要的衣食之物,就可以稳定由尊卑有序的礼仪伦理所维持的社会秩序。
这句话可以说是我国农业文明时代的宝典,是历代圣君贤相治国平天下的指针。
历史上盛传的尧舜之治、太平盛世,古人向往的小康社会、大同世界,说穿了都是指的这种百姓有吃有穿,国家府库充盈,社会安定的理想社会。
但是事实怎么样呢?
是不是真的“衣食足”、“仓廪实”就必然会让人有“知荣辱”、“知礼节”的觉悟呢?
事实并非如此。
如果缺乏有效的规矩约束,在“衣食足”的情况下,人未必会自然而然地有“知荣辱”的觉悟,“仓廪实”也未必一定会让人都有“知礼节”的素养。
人满足了生存之的需要,还应该有“规矩”的教化,才有可能让人产生“知荣辱”和“知礼节”的境界和觉悟。
因为,规矩对于人的“荣辱”价值判断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和矫正作用,只有在规矩约束和道德教化的共同作用之下,人们提升“知耻明辱”的觉悟才真正可靠。
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德国人身上得到印证。
正是在众多规矩的约束与严格的守规矩训练下,德国人“以守规矩为荣,以坏规矩为耻”的观念根深蒂固。
据说,德国老人们最喜欢向别人炫耀的就是,在他几十年的驾车历史中,违章记录栏内始终是一片空白。
可见,在他们的心目中,讲规矩是一个人道德觉悟高低的重要标志。
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规矩的产生和存续,标示着与其相关的特定人群都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人都不得例外。
借用我国法律制度上的一个重要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来讲,就是“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比如:
交通规则必须对一切人适用,红灯要停车,没有人可以例外,这就是“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能不能做到“规矩面前人人平等”,实际上也很能反映文明程度的高低。
我国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在美国做访问时,曾对美国邮局前的排队现象作过观察。
他发现,如果服务窗口不止一个,并不是每个窗口前面都排一行队,而是只排一行队,前面的人依序到空出来的窗口去办事,没有一个人会打破这种默守的规矩。
他把这一现象视为反映美国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
在新西兰,民众的“规矩”意识也是很强的,即使身为总理也要为自己哪怕是很小的不规矩行为赔不是。
1999年,在一次为慈善机构募捐的活动中,当时任“反对党”领袖的海伦·克拉克在一幅小小的油画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想让这幅普通的油画增值。
后来,经过她在背面接连题签两次的油画最后以2000元新币被一阔佬买去。
有人开玩笑说,克拉克当时的名字就值1000元。
不过,克拉克本人并没有收取一分钱的“签名费”,这些钱当天就被慈善机构悉数拿去。
但没想到的是,3年后当了总理、而且民众支持率一直很高的克拉克,却要为此事严肃认真地向公众道歉。
为什么呢?
关键原因是“签名权”。
在新西兰这个规矩严格的国家里,油画象书籍一样,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只有作者本人有权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大名,否则就是侵权、欺骗,是不诚实的行为,哪怕是善意的都不允许。
因此,这件事情在她当政后被人翻出来,她只好面对各个媒体的“挑刺”,郑重向民众道歉,否则就有可能面临严重的后果。
因为,在新西兰人的意识里,在规矩面前身为总理与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两样。
(三)讲规矩重在行动
应该承认,与西方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相比,我们在讲规矩这一方面有很大的差距。
差距在哪里呢?
我看主要不是缺少规矩,也不是规矩不好,最大的差距还是在对待规矩的态度上。
换而言之,我们有很多人并没有把规矩当回事。
因此,要想真正缩短这种差距,关键要让我们每个人都把规矩放在心上,切实树立守规矩的意识,让守规矩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习惯,化作每一个人的实际行动。
增强守规矩的意识。
有人曾把欧洲人与中国人比较后得出结论:
“欧洲人太死板,中国人太变通。
”有一个笑话,说的是中国一留学生在国外找了一个女朋友,一天在和女朋友过马路的时候闯了红灯,女朋友说,你连红灯都敢闯,什么违法的事不敢做?
然后就跟他分手了。
后来这位留学生回国了,在国内又找了一位女朋友,还是过马路遇到了红灯,他记得上次的教训停了下来,老老实实地等,但女友不高兴了,说你连红灯都不敢闯,还能干什么事?
结果国内的这位女友也和他分了手。
虽然这只是一个笑话,但是却反映了一个现实:
中国人的规矩意识是何等淡薄。
在规矩意识方面,我们的确与西方发达国家差距太大。
当然,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很大关系。
我们自古就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传统,所以“规矩是管老百姓”的思想在我们中国人的心中根深蒂固。
而老百姓看官府的人不守规矩,“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老百姓也就更有理由不守规矩了。
管人者乱来,被管者也就来乱的。
其结果就是大家都不守规矩。
在这种历史与现实环境的熏陶影响下,尽管我们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至理名言,但真实情况却是“只有规矩,没有方圆”。
所以,我们很多人常常视规矩如儿戏,满脑子的特权思想,满脑子的我行我素,把规矩丢到九天云外。
甚至还有的人认为这样才够“体面”,才显“本事”,才有“荣耀”。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确立规矩意识,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坚决打破“规矩可以随便变通”的思想,确实把规矩放在心上,真正确立“规矩”的权威意识。
养成守规矩的习惯。
古话说“习惯成自然”。
我可以不夸张地说,我们的国民已经养成了不守规矩的习惯。
现在要把这个不好的习惯扭转过来,是很不容易的。
需要下大功夫,花大力气。
首先要虚心向人家学习,向先进学习,向有优秀的人文传统和道德精神的国家学习。
比如说英国,这个古老的国家有着许许多多的优秀之处,就说排队吧。
无论什么场合,只要有两个人以上,他们就会自觉地排成队,即使是前面的人有事出去一下,后面的人也绝不会站到前面的位置上来。
有人讲凡有英国人的地方,就有排队的现象。
据说英国人这种排队和守规矩的习惯,是从孩提时代就开始训练的。
但是我们呢?
可以说反差太大。
随便在什么公共场合,你都可以看到一些不守规矩的人,比如:
排队总有人插队,行车总有人闯红灯,走路总有人越栏杆踏草地,乘电梯总有人抽烟,逛街总有人随地吐痰丢纸屑,游公园总有人摘花踩草砸灯泡,等等等等,不胜枚举。
这些现象,可以说是司空见惯。
有很多人,不仅是不讲规矩、不守规矩,而且还故意破坏规矩。
这一点与我们的教育有关系。
俄罗斯教育家乌申斯基讲:
“良好的习惯就像是一种有效的道德资本,而不良习惯就像是一笔偿还不清的债务。
”这句话极富哲理性。
什么时候,当我们把守规矩养成一种习惯的时候,我们的文明建设才会有更扎实的基础。
营造守规矩的氛围。
一个人守不守规矩,不仅要靠个人自觉,也还需要有一定的氛围,有一个大的社会环境。
大家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在一个十分整洁的环境中,人人都很讲究卫生的情况下,有些本来有乱吐痰、乱丢垃圾习惯的人,也会检点自己的行为,不敢乱来。
的确,在大家都很讲规矩的情况下,你一个人要是不守规矩,不仅要面临巨大的道德风险,而且将承担很大的心理压力。
这就是氛围的力量。
实际上,人的一切思想观点、处世态度均来自社会氛围和生活环境,是在各种社会关系、社会条件、社会氛围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
孟子小时候,家住在靠近墓葬的地方,他就学“为墓间之事”。
孟母将家迁到街市附近,孟子又学“为贾人衒(炫)买之事”(炫买就是叫卖的意思)。
孟母再把家迁到学官旁,孟子“乃设俎豆,学揖让进退之礼”。
“孟母三迁”这个故事流传千古,脍炙人口,充分说明了不同的环境氛围会对人的行为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守规矩也是这样,创造一个讲规矩的社会整体氛围非常重要。
要在全社会在向一切不守规矩的不良行为宣战,大力褒扬讲规矩的正气、褒奖守规矩的美德;针砭不讲规矩的可耻之事、贬斥不守规矩的可耻之人,使其没有存在的土壤。
同时,还要在全社会强化讲规矩的倡导机制建设。
比如对于“讲规矩”的,就要做到报纸上有名、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在方方面面让人感受到“讲规矩者光荣”;对那些“坏规矩”的人和事,则要加大舆论监督直至法律约束的力度,在方方面面让人感受到“坏规矩可耻”,让人们不愿为、不想为、不耻为、不屑为、不能为、不敢为。
如此多管齐下,相互促进,方能形成良性循环,匡正社会风气,使讲规矩的行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落实守规矩的行动。
讲规矩,关键在于见行动。
光有“规矩”,并不等于就能成“方圆”;“规矩”加上“行动”,才可能成“方圆”。
在“规矩”与“方圆”之间,“行动”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词。
把规矩落实在行动上,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要求,而是对管理对象的普遍要求。
规矩定好之后,管理范围内没有“局外人”,不管是官还是民,不论是领导还是群众,对所有人都有共同约束力。
守规矩,是大家共同的责任。
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讲,守规矩都是起码的要求。
由于思想觉悟、知识水平的不同,一个人的能力可能有大小之分、高下之别,但对于守规矩而言,没有任何区别,没有任何例外。
否则,规矩就不可能落实。
在守规矩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有“我为人人,从我做起”的觉悟。
我们要共建讲规矩的社会风尚,营造守规矩的良好风气,那就必须人人行动起来,从我做起。
积小我为大我,聚个体为群体,集小气候为大气候。
对别人、对社会,要大造舆论,形成共识,并付诸行动;对自己,要又说又做,说到做到,从我做起,让知和行主动统一。
从我做起,关键是从克服陋习做起。
讲规矩,说起来比较容易,其实并不那么简单;在一两件事情上做到比较容易,在许多工作中做到就比较困难;坚持一阵子容易,长期不懈、善始善终则比较困难。
特别是要一下子克服一些不讲规矩的陋习,养成守规矩的良好习惯,更难。
正因为难,所以我们要坚持;正因为难,所以我们要自觉。
不仅是“要我讲规矩”,更是“我要讲规矩”。
要用自律的态度,检查自己,哪些规矩做到了,哪些规矩还没做到,应该怎样完善。
从我做起,至关重要的是从我们机关干部的这个“我”做起。
机关干部讲不讲规矩,影响着周围的一群人,影响着社会风气的形成。
如果我们机关干部都能讲规矩、守规矩,就会感召一方群众,引领一方风气。
如果我们机关干部说一套,做一套,表面上讲规矩,实际上不规矩,那么,讲规矩的民风也就不可能真正树起来。
所以,我们机关干部一定要从我做起,带头讲规矩。
二、尽责任
谈到“责任”这个问题,我曾经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为机关干部讲过一课,但为什么今天还要讲,一是认为这个问题太重要,二是虽然上次讲了,但言犹未尽。
(一)尽责任是做人的神圣义务
作为一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人生的定位,都有着一定社会角色,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职责。
梁启超先生说过:
“人生于天地间各有责任”,“自放弃责任,则是自放弃其所以为人之具也。
是故人也者,对于一家有一家之责任,对于一国而有一国之责任,对世界而有世界之责任。
一家之人各放弃其责任,则家必落;一国之人各放弃其责任,则国必亡;全世界人之各放弃其责任,是世界必毁”。
所以,做人就必须尽责任。
首先,我们应当坚守做人的基本良知。
这是我们要承担的是作为人的基本责任。
简而言之,我们的人生应当是富于人性的,富于爱心的,我们应首先从思想、良心、行动上确立自已做人的基本信念、尊严和良知。
责任心就是为人的一种基本良知,此外还应该有自尊心、自信心、进取心、雄心、恒心、事业心、孝心、关心、慈悲心、同情心、怜悯心、善心等等,都可以说是为人的良知。
而责任心与它们相比,可谓是灿烂“群心”之中的核心。
其次,我们应当尽到人伦的责任。
作为父母,我们应对子女尽培养、教育、关爱的责任;作为子女,我们应当对父母尽到孝敬、报恩、赡养的责任;作为兄弟、姐妹、朋友,我们应当尽到互敬、互爱、互帮、互助的责任。
这种责任虽然平实,但却不易。
因为平实所以要持久,要终生承担。
这种责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人人不可回避。
这种责任没有代价,无法恒量其价值,但是最为难能可贵,因为这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
不知道大家看没看过一部《背起爸爸上学》的电影,这部电影不知道感动了多少人流泪。
电影说的是一个16岁的农村少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师范学校,面对着瘫痪在床无人照顾的父亲,无奈之下卖掉了全部家产,背着父亲走进校门,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求学之路。
一个“背”字,不仅体现了父子之情,也体现了这个孩子对家庭的责任。
可以说,这个孩子是“背”起了家庭和社会的全部责任。
正是这种久违了的反哺情结,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呼唤着人们的良知。
第三,我们应当承担对社会的责任。
一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除了与家庭、朋友发生联系外,还要与社会的其他许多方面发生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为社会尽责。
这种联系的主要形式就是工作(职业)。
因为每个人都有一定的职业,都有着相应的社会职责。
有的人是工人,从事产品的加工制造,或提供某种社会服务;有的人是农民,为社会提供粮食等农作物;有的人是商人、企业家为社会提供商品生产与交换;有的人是教师,为人类提供知识,塑造灵魂;有的人是医生,从事救死扶伤的工作,为人类解除身心的痛苦;有的人是士兵、警察,维护社会的安宁与和平;有的人是艺术家、学者、思想家,他们为人类创造美、发现真、寻找善,实现社会正义与公平,为人类的发展指明方向;还有一部分人,如我们这些机关干部,是国家的公务人员,主要是进行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大众。
总之,不管我们从事的是哪一种职业、那一样工作,只要是有利于社会,只要是为社会正义所需,那么我们在从事这些职业的同时,也是在为社会尽责。
当然,为社会尽责,并不仅限于这些。
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安全,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环境,遵守社会公德,这些都可以说是我们为社会尽责的方式。
(二)尽责任是成事的基本前提
责任成就事业,责任决定成败。
一个人要做好一项工作,完成好一项任务,需要具备各方面的条件和因素,但最重要的是必须有一种高度的责任感。
温家宝总理在四川考察工作时,曾明确提出要“用心想事,用心讲话,用心做事。
”我认为这个“心”,首先应该是责任心。
有责任就会有动力。
成就事业,需要以责任为支撑。
高度的责任感,是推动成就事业的根本动力。
一块手表可能有最精致的指针,可能镶嵌了最昂贵的宝石,然而如果缺少了发条,它仍然一无用处。
同样,一个人无论怎样学富五车,也不管多么健壮高大,但没有责任,缺乏动力,做事就会打不起精神,迷迷糊糊地度日,暮气沉沉地生活,也就谈不上有所作为。
中科院院士李振生,早年支援大西北,接受了培育抗病毒良种小麦的任务。
经过30年的艰苦研究与反复实验,终于培育成功抗寒、抗旱、抗病虫害的“小偃六号”,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并获得国家发明一等奖。
李院士说:
“为了西北农民兄弟,我30年干好了一件事。
”30年,一万多天,几乎是生命的一半路程,这期间我们国家还曾经走在风风雨雨中,而李院士认准目标,矢志求真,如果没有一种强烈的责任心作为动力和支持,是难以想象的。
有责任就会有激情。
激情是人们努力做好工作、提高效率的有效精神武器。
而激情来自哪里呢?
从根本上来说,还是来自于责任。
托尔斯泰说:
“一个人若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感”。
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会把工作看成追求和奉献,而把名利看得轻如鸿毛,满怀热情和干劲地投入工作;而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则会把工作当作一种负担,自然就会失去工作的乐趣和热情。
因此,责任使人精神振奋,责任使人昂然奋起,责任使人豪情满怀。
有责任,就会有激情、想做事;就能正确理解苦与乐,正确对待得与失;就能认认真真地办好每一件事,甘当无名英雄;就能满腔热情地投身于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的业绩。
有责任就会有勇气。
如果一个人有了高度的责任感,那么他才会有勇气去面对挫折,有勇气去克服困难,有勇气去开拓创新。
相反,如果责任感不强,那么即使是很小、很容易的事也可能办不好,甚至适得其反,留下后患。
在很多情况下,一件事情没有办好,并不是能力与水平的问题,而恰恰是责任感的问题。
只有具有强烈责任感的人,才不会因事大、事难而畏为,不因事小而不为。
(三)执政为民是最大的责任
责任是具体的。
党员干部讲责任,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密相连。
对于我们机关干部来讲,我们身上责任的众多,小到打个电话、办个文稿,大到协调问题、研究政策。
我们的责任存在于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
但是,所有的这些责任归结到一起,都是为群众服务,都是执政为民的一种方式。
因此,执政为民是我们最大、最紧要的责任。
执政为民是党员干部的根本职责。
我们党的执政主题就是执政兴国、执政为民。
它决定了我们担负的一切责任都是为了人民,我们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为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群众。
身为机关干部,我们的一切执政活动,都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发展尽一份应尽的责任。
只有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为民的目的才能达到,为民的责任才能尽到。
任何与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相背的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任何庸碌无为和不守规矩的行为,都是淡忘责任的行为,都是为人不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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