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美承包远东国际酒店改稿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8378699
- 上传时间:2022-12-15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1.79KB
西美承包远东国际酒店改稿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西美承包远东国际酒店改稿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美承包远东国际酒店改稿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5、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负责地下室歌厅的装修及装修所需的相关费用,装修规模以及档次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必须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期限按期及时完成。
6、在合同存续期间,甲方承诺给乙方用与酒店经营两部专用电梯。
7、保证乙方在合同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8、为乙方进创造良好的进服务环境,协助乙方的对外协调工作以及重大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
1.
承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承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3、发包方有责任在本合同生效后,完成乙方承包经营本酒店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的申领、税务登记(纳税方式为:
地税建账核实征收,不涉及国税)、星级评定等确保酒店正常营业的前提工作。
法定代表人由甲方确定,相关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酒店承包经营期满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星级评定等正常营业所必须的证照以及其所有权无偿归发包方。
4、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远大国际酒店的名称。
相关证照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且乙方可以远大国际酒店的名誉对外开展与酒店有关的业务。
甲方不得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阻延乙方的正常工作。
5、在发包方将设施达标后,承包方义务在承包期内将本酒店经营成为乐亭地域内最知名四星级酒店。
6、乙方向甲方保证,承包经营该大楼作为酒店使用,并保证在承包经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的规定
第二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酒店位于河北省乐亭县健康路与高速公路连接线交叉口西南角。
酒店面积共有
22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共14层,本次承包经营标的为1-9层、顶层、地下室、夜总会、地上停车场和职工宿舍、食堂等3栋彩钢房,并包括甲方承诺的,自本合同签订日起1年内,修建正式酒店办公室、员工宿舍、洗浴和食堂等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10-14层为甲方办公用房及写字楼。
本酒店大楼四周属于甲方的场地,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可以无偿使用。
双方使用酒店时产生的水、气、电、暖费用按表数各自承担。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内负责酒店经营用的一次性客用品,酒店员工服装的购置。
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其他用品、设备设施和二次装修改造由甲方购置和负责。
甲乙双方购置物品以清单为准(清单为合同附件)。
如星级评定确需再增添上述清单以外的设施和设备,经甲方核实后甲方确定是否添置,但因此而影响到酒店的星级评定与乙方无关。
(四)
购置物品清单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如清单上物品出磨损、陈旧等现象,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
承包期限
该酒店承包期限共5年。
自
2008
年
11
月
18
日至2013年11
月18日止。
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三)
乙方如要求继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6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租金为:
按前5年的260万元/年的基数增长10%(即286万/年)。
超过此租金,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可另租他人并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由优先承包权。
第四条
承包金及费用支付方式
1、本次远大国际酒店承包经营承包采取年固定承包金形式,即在承包期内前5年乙方每年向甲方交付承包金260万元。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乙方捌个月的免承包金试运营期,其他应交的经营性税费及营业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3、乙方应于每年年8月18日前将当年租金的50%(即130万元)交付甲方指定帐户,于次年3月18日前将上年第二期租金的50%(即130万元)交付甲方指定帐户。
此租金可由乙方为甲方垫付设施设备款或甲方在乙方的欠款中扣除。
4、甲方已交的伍拾万元定金,在乙方为甲方垫付款超过伍拾万元时即退返给乙方。
5、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甲方收款帐号的变动而是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以及租金的不属乙方违约。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酒店和土地的产权税以及租赁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末列出项目但与该酒店房屋有关的税金及费用,由甲方负担。
2、因第三方对本发包酒店及其所附属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第二条第2款甲方承诺修建的:
“自本合同签订日起1年内,修建正式酒店办公室、员工宿舍、洗浴和食堂”等)主张权力时或影响乙方经营的,乙方不支付相应承包经营期承包金。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者,甲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总承包金的10%违约责任。
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在承包期间任何因酒店营业产生的费用、地税、营业税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税费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3、因国家税收政策改变,造成增加或减少与酒店有关的税收种类和税费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乙方按约定的方法或按照承包经营物本身性质使用承包经营物(酒店、设备、设施),使承包经营物受到合理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承担承包经营期间内营业运行所需的水、气、电、暖费用。
6、乙方交纳各种费用时,国家机关需要的各种证件,甲方必须予以及时协助,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延迟,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赔偿。
7、相关证照的年审以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8、乙方不承担相关条款约定的应付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9、如果使用期限已满而自然损坏的设施,乙方应及时报甲方审定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但任何的报废、更新工作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否则乙方可自行更换,并在交付甲方的相关费用中扣减。
第六条
酒店修缮与使用
在承包期内,甲方保证该酒店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设备设施因产品质量和性能在乙方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给与修复。
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正常使用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但在甲方设施1年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由设施厂家负责,甲方负责联系,但不能因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二)乙方应以一个善意管理人的身份使用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但在赔偿后甲方必须不能因此而影响到乙方的正常经营。
1、承包经营期满,流动资产损坏、短少的,乙方应予补齐或折价赔偿;
2、固定资产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毁坏的,乙方也应予以赔偿;
资产具体数量以双方附件清单为准。
乙方如改变酒店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时,并就对酒店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以及相关的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甲方应负责承包经营酒店内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随时以可靠的状态运行或准备运行。
(五)广告牌的设立以及宣传活动
1、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酒店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2、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有权在酒店按装自己广告牌。
但广告牌的设立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4、乙方因经营所需而进行的宣传和活动,甲方需要无条件支持配合。
第七条
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因正常原因(包括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或合同终止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
40
%,乙方承担
60
%;
(二)因客观原因(如拆迁、政府行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等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承包
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
但甲方保证:
本酒店(包括第二条第2款)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可继续有效。
如乙方不同意承包,双方可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当年租金外,另一次性补偿乙方租金的50%。
但在此之间乙方购买的相关物品可按照时间折价给甲方。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承包酒店。
洗浴、餐饮、美容美发,娱乐等单项如转租、转承包需向甲方备案。
甲方出售该酒店,在
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并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乙方的相关损失:
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甲方未履行酒店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酒店主体结构发生重大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4.因甲方过错或故意干扰乙方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并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
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
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五)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整正常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
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间,双方有第九条的行为之一的,对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按照已过承包期总承包金额的1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承包期间,双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各自负担的费用(法定节假日除外),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1
%支付对方滞纳金。
在承包期间,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60万元违约金。
在承包期满,有10日的交付期,双方应如期交付酒店。
逾期交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
5000
元的滞纳金。
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酒店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
劳工保险
其他乙方根据需要按酒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
第十三条
关于酒店公章的使用
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酒店的公章及法人章等,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所负的任何债权债务。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在必要的时候,甲方可以对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实行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防火安全
(一)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与地方消防相关制度,积极做好消防工作,由乙方原因发生火灾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 甲方在交付酒店时,应在承包经营期内按照相应级别酒店的有关规定配置足量合格的灭火设施、设备,严禁甲、乙方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三)、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四)、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酒店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酒店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
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
(五)如因甲方原因,发生火灾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6份,由甲、乙双方各执3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XXXXX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签订地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承包 远东 国际酒店 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