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象与天学秘籍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8378221
- 上传时间:2022-12-15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1.94KB
天象与天学秘籍Word文档格式.docx
《天象与天学秘籍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象与天学秘籍Word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方豪所见第二表(相当公元1815年1月20日)
嘉庆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丁卯小寒十五日
观象台风呈值日官五官监候纪录九次路鹏(押)
博士纪录五次常兴(押)
日出辰初初刻十三分昼三十八刻四分班首天文生李为松(押)
日入申正三刻二分夜五十七刻十一分天文生张彭龄(押)
寅时三班
寅卯辰时黄德泉王光裕
卯时
辰时西北风阴云中见日
巳午时于中吉黄德溥
巳时西北风阴云中见日
午时西北风阴云中见日
未时鲍铨
未时西北风阴云中见日
申时西北风阴云中见日
酉时
申酉戌时孙起元司兆年
戌时
昏刻西北风阴云中见星月昏刻李为松
一更西北风阴云中见星月一更王光裕
二更西北风阴云中见星月二更于中吉
三更西北风阴云中见星月三更黄德溥
四更西北风阴云中见星月四更黄德泉
五更西北风阴云中见星月五更鲍铨
晓刻西北风阴云中见星月晓刻孙起元
司兆年
午正用象限仪测得太阳高风云
一丈中表北影边长
南北圆影长
嘉庆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仪器交明接管讫
方豪所见第三表(相当公元1816年3月5日)
嘉庆二十一年二月七日丁巳惊蜇一日
观象台风呈值日官五官灵台郎纪录八次金城(押)
博士纪录五次那敏(押)
日出卯正一刻五分昼四十五刻五分班首天文生白嵩秀(押)
日入酉初二刻十分夜五十刻十分天文生徐治平(押)
寅时二班
卯时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日寅卯辰时李钧孙安
辰时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日
巳时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日日生晕影苍黄色在危宿
巳午时李文杰田晨
午时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日日生晕影苍黄色在危宿
未时何元溥
未时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日
申时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日
酉时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日申酉戌时何元渡何树本
昏刻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星月昏刻白嵩秀
一更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星月一更孙安
二更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星月二更李文杰
三更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星月三更田晨
四更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星四更李钧
五更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星五更何元溥
晓刻东北微风阴云中见星晓刻何元渡
何树本
嘉庆二十一年二月日仪器交明接管讫
由此两表不难看出,观测及记录的规章制度是颇为完备的。
不同班次、不同时刻,都分别有专人负责。
不过多年相因,早已成为例行公事。
随着岁月推移,积弊渐深,人员素质逐年下降,敬业精神日益淡薄,“例行公事”也就会变成“虚应故事”,这种现象早在宋朝的皇家观象台上就已经发生了。
故这些表是否真是对当时实际天象一丝不苟的观测实录,尚未可知。
方豪所见之表,并不能代表“灵台候簿”的全部内容。
这从下面一件史事中就可以推测出来∶
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瞿昙悉达之子因抱怨不得参与改历事务,遂与陈玄礼上奏,指控一行的《大衍历》系抄袭其父所译《九执历》而又“其术未尽”,太子右司御率南宫说也附和这一指控。
《新唐书·
历志三上》记此事结局云∶
诏侍御史李麟、太史令桓执圭,较灵台候簿,《大衍》十得七、八,《麟德》才三、四,《九执》一、二焉。
乃罪说等,而是否决。
唐玄宗下令用“实践检验的标准”来裁决争端。
《大衍历》、《麟德历》都完整保存至今,它们和中国古代别的传统历法一样,都以对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这七个天体运行情况的推算为主要内容。
因此,能利用灵台候簿来检验历法的准确性率,就意味着灵台候簿中必定定期(不一定是逐日)记录着此七大天体的位置,而上述方豪所见的表中并无这样的内容。
所以我们可以进而推测∶方豪所见的四张表,只是灵台候簿中若干种表格之一种。
2
古时灵台候簿之完整实物虽尚不可见,但是灵台上的值班人员究竟要观测、记录哪些天象,仍然可得而言。
在中国古代,灵台是帝王的通天之所,灵台上的观天,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天文学活动,而是地地道道的星占学活动,为的是通过天象了解上天对帝王政治的评价和对人间祸福的预示。
这一点我在《天学真原》中已经作过重点论证。
因此,灵台观天需要记录哪些天象,可由中国传统星占学运作中通常要占哪些天象来推知。
而星占学中要占哪些天象,则可以从传世的星占学经典著作中入手去探讨。
说来有点奇怪,在传世的中国传统星占学经典著作中,最完备、最著名的一部却是出于印度天学家——世居长安、到他那一代已经华化了的瞿昙悉达——之手,这就是唐代开元年间编成的《开元占经》。
关于这部星占学秘籍,后面还有专节讨论,这里为免旁生枝节,先从中归纳中国传统星占学所占之天象。
这些天象可归纳为七大类:
太阳类第一
日食
蚀列宿占(太阳运行至二十八宿中不同之宿时,所发生的日食,其星占学意义各不相同)
日面状况(包括光明、变色、无光、有杂云气、生齿牙、刺、晕、冠、珥、戴、抱、背、直、交、提、格、承——这些都是古人描述所见日面不同状况的专用术语,以及另外若干种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的想象或幻相,共五十余种)
月亮类第二
月食
蚀列宿占(与日食之“蚀列宿占”相仿)
月蚀五星(此指月亮与五大行星中之某星处于同一宿时,又恰好发生月食,则依星星之不同,其星占学意义亦各异。
而不是指月掩行星)
月球运动状况(运行速度、黄纬变化等)
月面状况(包括光明、变色、无光、有杂云气、生齿牙爪足、角、芒、刺、晕、冠、珥、戴、抱、背、昼见、当盈不盈、当朔不朔,以及想象或幻相共数十种)
月犯列宿(月球接近或掩食二十八宿之不同的宿,星占意义不同)
月犯中外星官(月球接近或掩食二十八宿之外的星官,也各有不同的星占学意义)
月晕列宿及中外星官(与上两则相仿,但同时月又生晕,则星占学意义又各不相同)
行星类第三
各行星之亮度、颜色、大小、形状
行星经过或接近星宿星官
行星自身运行状况(顺、留、逆、伏,以及黄纬变化等)
诸行星之相互位置
恒星类第四
恒星本身所呈现之亮度及颜色
客星出现(新星或超新星爆发。
有时亦将其它天象如彗星等误认为客星)
彗星流陨类第五
彗星颜色及形状
彗星接近日、月、星宿星官
数彗俱出
流星
陨星
瑞星妖星类第六
瑞星(共六种,无法准确断定为何种天象)
妖星(共有八十余种之多,亦很难准确断定为何种天象)
大气现象类第七
云
气(颇为虚幻,其中有许多实为大气光象)
虹
风
雷、雾、霾、霜、雪、雹、霰、露
此七大类天象,当然未必全是灵台观天时所必须记录的,但是我们有足够的证据断定,其中的大部分是古时观天者所必须注意并加以记录的。
这证据可以从《历代天象记录总集》一书中获得。
《历代天象记录总集》收集了二十四史、清史稿、明实录、清实录、“十通”、[3]全国地方志以及其它古籍中的天象记录,时间截至1911年。
其中包括:
太阳黑子:
270余项
极光:
300余项
陨石:
日食:
1600余项
月食:
1100余项
月掩行星:
200余项
新星·
超新星:
100余项
彗星:
1000余项
流星雨:
400余项
流星:
4900余项
外加附录200余项(异常曙暮光、日月变色、雨灰、雨黑子)。
如此众多的天象记录流传于世,已经足以证明古代天学家确实长期观察着这些天象。
3
编辑出版《历代天象记录总集》一书,[4]是为了让古代记录服务于当代的科学研究,即我们常说的“古为今用”。
但古人记录这些天象,当然不是为此目的。
有些论著习惯于拔高古人,常将现代科学的概念强按到古人头上,即使出于善意,也是不通之举。
然则古人观测、记录这些天象,目的何在?
答案不过八个字,曰:
“仰窥天意,教化世人”而已矣!
认为天人之间会相互感应,天象会成为对未来人事的先兆、成为对已发生之人事的谴责或嘉许,这是古代中国人的坚定信念,也是星占学最基本的理论根据。
这一点在古代西方文明中也不例外。
而星占学的发展,实际上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古代的通天巫觋——后来演变成专职的天学家——观察并记录了大量天象,他们将这些记录与大量历史事件排比对照,尽力在其间找出“规律”——站在现代科学的立场上,我们当然不会同意其间真有这样的规律,但古人对此坚信不移。
比如,相传武王伐纣的前后曾出现过“五星聚舍”(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聚集在二十八宿的某一宿之内)的天象,[5] 而武王伐纣导致了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改朝换代事件,于是,“五星聚舍”就被视为改朝换代的征兆。
其余可仿此类推。
这样的“规律”积累到足够多时,就可以构成一个星占学的理论体系;
这样的理论体系用文字记载下来,就成为传世的星占学秘籍。
后人根据这些星占学著作,从理论上说,就可以“仰窥天意”了。
至于“教化世人”,也是用天象记录与历史事件排比之法,即编成所谓“史传事验”。
具体做法,是将前代的天象编年记录、军政大事编年记录和星占学理论三者相互附会,使得天象记录与历史事件在读者面前呈现出一一对应的状况。
这种做法在《史记·
天官书》中已发其端,这里先录数则以见一斑:
秦始皇之时,十五年彗星四见,久者八十日,长或竟天。
其后秦遂以兵灭六王,并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乱麻。
项羽救巨鹿,枉矢西流,山东隧合从诸侯,西坑秦人,诛屠咸阳。
汉之兴,五星聚于东井。
平城之围,月晕参、毕七重。
诸吕作乱,日蚀,昼晦。
吴楚七国叛逆,彗星数丈,天狗过梁野,及兵起,遂伏尸流血其下。
……
史传事验的作用,在于以神圣上天的名义,让人看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上天赏善罚恶,必有其时。
故古人观天并作辛勤记录,其要义可归结为:
编著星占秘籍以仰窥天意,
编撰史传事验以教化世人。
下面先以一小节介绍史传事验,再用数小结论述星占秘籍。
4
史传事验既是“天垂象,现吉凶”的具体例证,更是在政治上进行道德教化的生动教材,故在历代官史的《天文志》和《五行志》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汉书·
天文志》中,史传事验已占到篇幅的十分之三,并且形成一种固定的表达格式:
先载天象出现之年月或日期以及对天象之描述,再以“占曰……”陈述对此天象之星占学解释或据此所作出之预言,最后举出其时(或此天象发生前后)之历史事件,以证明天象预兆之应验。
举两例如下:
(建元)三年四月,有星孛于天纪,至织女。
占曰:
织女有女变,天纪为地震。
至四年十月而地动,其后陈皇后废。
(建元)六年,荧惑守舆鬼。
为火变,有丧。
是岁高园有火灾,窦太后崩。
后世的史传事验,都依照《汉书·
天文志》定下的模式记述。
对史传事验的兴趣,在《后汉书》中达到高潮。
《后汉书·
天文志》长达三卷,全部为史传事验,没有任何别的内容。
自王莽居摄元年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公元6~220年),专言“其时星辰之变,表象之应,以显天戒,明王事焉”。
步这种极端做法后尘的有《魏书·
天象志》,亦专记史传事验而不及其它。
此后《晋书·
天文志》、《隋书·
天文志》也都有相当篇幅专述史传事验。
后世因之,成为传统作法(只有少数例外)。
“史传事验”在古代实际上是一个广泛深入人心的概念。
除了上述那些专业文献之外,它在许多与星占学有关的历史记载中也经常可见。
在中国历史上,只要是稍微著名一点的星占学预言,几乎都有着应验的记载。
这样,问题就来了:
难道天上星象真的能够兆示、星占学家真的能够预见人间未来之事?
站在现代科学的立场上来看,这一问题的答案当然只能是否定的。
然而,在历史上许多著名的史传事验中,天象与历史事件,确实皆真有其事,对此站在现代科学的立场上能不能解释呢?
当然能够解释,而且道理非常简单:
这里最关键之点在于,正如我们在前面几小节所看到的那样,由于可占的天象非常之多,对每一天象的解释和演绎又可以有不止一种,因此星占学预言可以非常之多。
而在另一方面,历史事件同样也非常之多——因为在古人不成文的约定中,发生在某天象出现之前和之后三年内的历史事件,皆可以作为该天象的事应。
[6] 这样,史传事验的编撰者只需在上述两方面从容排比、选择,就可以很容易地让他选中的天象与他合意的历史事件一一对应。
那么不应验的星占预言有没有?
当然有,而且肯定多的是,但是只要将它们“滤掉”,不载入史册,后人自然就不得而知,自然也就不去注意这一层了。
类似地,与星占预言不合的历史事件有没有?
当然也有,而且肯定也多的是,但是只要将它们“滤掉”,不编入史传事验,读者见到的,自然都是神奇的应验了。
史传事验让读者看到天意可知,天命难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它的编撰者自己,当然非常清楚实际上是怎么一回事。
中国古代一直有“圣人以神道设教”的传统,这种传统的实质就是:
掌握着权力、信息或知识的人编出成套的谎话,设法让没有权力、信息或知识的人去相信,或者强迫他们去相信。
星占学中的史传事验,就是神道设教传统中经典的范例之一。
顺便说一下,编撰史传事验的“智慧”,至今仍被许多靠欺骗公众吃饭的人所袭用。
例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打着“人体特异功能”之类旗号的招摇撞骗之徒,在他们的书中登载着大量读者来信,这些来信异口同声颂扬某某功、某某法如何如何好;
姑不论这些来信的真假,编撰者其实只要将表示失望、表示疑问、控诉上当受骗的来信一概“滤掉”,专挑颂扬的来信登载就成了。
更大的手笔,则是长期向公众隐瞒重要的、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而只报道对自己有利的事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象 秘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