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环境卫生管理所部门整体支出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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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资金及项目总体情况6
(2)本级专项及预算追加资金组织情况6
(3)上级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情况7
三、部门绩效目标情况(按照年度绩效目标分析)7
(一)年初绩效目标完成情况7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8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8
1、投入8
2、过程8
3、产出及效率9
五、本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分析10
六、绩效评价结论11
七、存在的问题11
八、有关建议11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泸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和本级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本单位于2018年6月,组织力量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的2017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分类考核、绩效相关”的原则。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1部门基本情况
泸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简称本单位),现本单位归属于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单位机构代码4485555-4,办公地址为泸溪县武溪镇株洲路。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室、督察组、清运组、下水道管理组。
1.2部门职责
(一)负责为维护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
(二)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三)负责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
(四)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
(五)负责城市环境作业管理。
(六)履行省、州、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1.3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泸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30人,;
2017年底实际在职人员28人,均为事业编制。
2、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及重点工作
2.1根据年初本单位申报及财政部门审批的绩效目标,本单位2017年设定的绩效目标为:
(1)提升白沙、武溪环卫成效,对存在的卫生死角和新的责任范围加派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清理。
(2)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及时更换和添置环卫设施;
(3)搞好城区井盖、下水道、公厕维修管理工作,发现一处损坏维修一处,年内完成对太阳能保洁箱的更换;
(4)推动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改善白沙的市容和环境卫生。
(5)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帮扶工作,确定各自的帮扶措施。
(6)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年初制定的预算,结合工作实际按进度对单位的资金进行监控管理。
(7)及时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2.2、年初重点工作
1、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加强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及时更换和添置环卫设施;
搞好城区井盖、下水道维修管理工作,做到发现一处损坏,维修一处,年内完成对武浦白三地太阳能保洁箱的更换。
2、对武浦白三地进行提质改造。
完成武溪和白沙城区的标识标牌建设工作,完成白沙大桥下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完成浦市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3、完成城乡同建同治工作。
进一步改善县城市容、环境卫生,争取年内在全州城乡同建同治每月评比中排名一类行列。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本单位2017年年初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年初预算收入情况
年初预算支出情况
(一)、年初预算合计
8,242,805.00
(一)、年初预算支出合计
1、部门预算
(二)、基本支出
1,903,205.00
1.1一般预算拨款
1、人员经费支出
1,807,205.00
1.1.1预算拨款(补助)
2、公用经费支出
96,000.00
1..1.2县级项目拨款
6,339,600.00
(三)、项目支出
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2、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及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
2.1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情况
本年年初收入部门预算资金为8,242,805.00元,当年收入决算数为10,704,690.00元,追加资金2,461,885.00元。
结合账面分析,当年追加资金情况如下:
年初未纳入预算的下水道盖板资金68,000.00元;
年初未纳入预算的公厕经费(公厕人员工资)81,600.00元;
年初未纳入预算的杨柳溪及楠木洲开发区整治费170,000.00元;
年初未纳入预算的新购垃圾桶经费120,000.00元;
⑤年初未纳入预算的武溪镇政府社区环卫工作移交新增环卫工作经费451,200.00元;
⑥年初未纳入预算的白沙杨柳溪、武溪楠木洲开展环卫工作新增环卫工作经费1,049,800.00。
除上述情况外追加预算资金为521,285.00元,主要为因调整工资、发放绩效、综治、考核性奖励而引起的预算追加。
2.2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
根据2017年度的年末决算报表及财务数据,本单位2017年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如下:
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0,704,690.00
(二)事业收入
本年实际投入预算金额合计
(三)年初实际结转
0.00
本年实际可用资金合计
(二)年度总预算收支决算及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年度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收到预算收入10,704,690.00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0,704,690.00元。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决算金额合计为10,278,945.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明细:
支出项目
支出金额(元)
备注
一、人员经费
8,063,626.72
1.工资福利支出
7,775,807.7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87,819.00
二、日常公用经费
707,834.7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62,981.73
其他资本性支出
合计
9,426,608.45
(2)项目支出明细:
备注
基本建设类项目
行政事业类项目
852,336.55
(3)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425,745.00元,其中: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25,745.00元。
(三)、其他收入支出情况:
1、其他收入情况:
本年内收到的其他来源收入主要有:
①武溪镇拨公益性岗位津贴年初结余430,980.00元,本年收入736,560.00元;
②其他单位拨环卫工作经费年初结余12,907.6元,本年收入178,000.00元;
③同建同治拨入工作经费年初结余32,000.00元,本年收入299,000.00元。
2、其他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内收到的其他来源收入支出情况为:
①武溪镇拨公益性岗位津贴927,020.00元;
②其他单位拨环卫工作经费24,103.00元;
③同建同治拨入工作经费180,196.35元。
3、其他收入结余情况
①武溪镇拨公益性岗位津贴结余240,520.00元;
②其他单位拨环卫工作经费结余166,804.60元;
③同建同治拨入工作经费结余150,803.65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007,000.00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7,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0,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费0.00元。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004,995.23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38,457.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6,538.23元,因公出国(境)费费0.00元。
“三公经费”未超支。
(五)、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明细主要如下:
电脑5台,打印机1台,空调2台,饮水机1台,车辆10台,占地面积405.0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255万元。
综上数据得出:
1、本单位办公用电脑购置数与人员配比=办公用电脑购置数÷
在岗人数=5÷
28=0.1785台/人。
2、面积总量与人员配比=建筑面积÷
在岗人数=405÷
28=14.5平方米/人。
(六)、部门专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专项资金及项目总体情况
为加强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2017年本单位制定了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制度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评审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明确。
本单位的项目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
根据决算报表2017年专项资金年初结转数0.00元,2017年度本单位共收到项目资金共计1,278,081.55元,实际支付852,336.55元,年末结转数425,745.00元。
明细具体如下:
1、白沙杨柳溪、武溪楠木洲开展环卫工作新增环卫工作经费1,049,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增环卫人员经费,新增公厕与垃圾中转站维护费,新增人员保险费用,新增环卫工人标志服和雨衣费用。
2、下水道盖板资金68,000.00元,为本级财政追加资金,主要用于下水道盖板损坏维修和更换。
3、从公用经费中提出的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费用160,281.55元。
(2)本级专项及预算追加资金组织情况
2017年本单位计入项目预决算的资金均为环卫工作经费,年初列入预算的县级项目拨款6,339,600.00元实际为国库拨保洁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分12个月,每月按比例拨入,追加的1,501,000.00元为武溪镇政府社区环卫工作移交新增环卫工作经费及白沙杨柳溪、武溪楠木洲开展环卫工作新增工作经费,为维持本单位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运行经费,应财政决算要求,计入项目收入和支出。
(3)上级专项及项目管理情况
本年内无上级专项资金和项目。
三、部门绩效目标情况
(一)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提升白沙、武溪环卫成效,对存在的卫生死角和新的责任范围加派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清理。
本年内新增环卫人员179人,提升了对责任范围的清理力度,取得很好的成效。
2、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及时更换和添置环卫设施;
本年内购置垃圾桶460个,更换156个,维修中转站2座,垃圾池8个,新建垃圾池4个。
完成白沙城区所有公厕标识牌的建设;
白沙大桥下新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白沙碧翠路新建垃圾中转站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3、搞好城区井盖、下水道、公厕维修管理工作,发现一处损坏维修一处,年内完成对太阳能保洁箱的更换;
年内清理8座公厕的化粪池及下水道管网;
雨水井、检查井清淤600余口,更换大小下水道盖板137块。
4、推动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改善白沙的市容和环境卫生。
本年内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开发区垃圾死角一百八十余处,清运生活、建筑垃圾、灾后垃圾二百八十余车;
加强城区小广告的治理,清理各种小广告二万六千余份。
5、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帮扶工作,确定各自的帮扶措施。
全体职工下乡扶贫将工作落实到位。
6、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年初制定的预算,结合工作实际按进度对单位的资金进行监控管理。
年初对部门整体资金纳入绩效管理,但在监控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7、及时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度资金均为环卫工作经费性资金,未对专项资金和追加资金进行绩效申报,专项资金未纳入绩效管理。
缺乏具体的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进行绩效考核,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难以得到客观反映。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对照《泸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和本级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本单位从绩效目标、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履职效益五大方面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1、投入指标(15分)
2017年度本单位在人员控制、“三公经费”变动方面做的较好,但申报的绩效目标有无具体的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未与所需成本衔接,且预算资金申报比率偏低,故按照评分标准,投入指标被扣3分。
2、过程指标(50分)
2.1预算执行指标(16分)
2017年度本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执行:
1、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2、严格预算控制;
3、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
4、加快专项资金支出,减少资金滞留、挪用。
本单位在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资金绩效评价覆盖及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年末预算资金有结余、年中因工作调整追加预算较多、资金绩效评价覆盖面未达到财政要求、追加的1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未进行绩效目标申报的不足,故过程中的预算执行指标扣5.9分。
2.2、预算管理指标(34分)
2017年度本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1.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充实人员力量,基础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
2.强化预算约束,严控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
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出国费和公务用车等公用经费的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资金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3.精心组织编制预算。
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编足人员经费预算,合理编制公用支出,确保重点工作和重点经贸活动顺利进行。
4.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
按照统一要求和布署,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度部门决算。
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控制较好,按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报告并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开。
本单位在三公经费控制、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支出进度控制、信息公开方面做的较好,但由于公用经费实际支出超预算数、实际产生政府采购金额超出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年末项目资金有结余,故过程中的预算管理指标扣10.4分。
3、产出及效率指标(35分)
2017年度本单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且执行较好,资产配置未有超标准,资产处置程序规范,办公室、会议资产利用效率高。
本单位的非税收入管理符合相关的规定。
资金管理未被审计、纪委、财政进行过任何的处罚。
通过考量本单位2017年年初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及年度工作总结。
本单位当年工作程序透明、便民;
民生资金拨付及时、确保群众利益。
部门资金确保了扶贫、综治、党建等重点工作。
其中:
在扶贫方面:
做好结对帮扶,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共建活动,将“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科学规范,统筹发展,全面改善扶贫村农村环境面貌;
在综治方面:
2017年度结合实际,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开发区垃圾死角一百八十余处,清运生活、建筑垃圾、灾后垃圾二百八十余车;
加强城区小广告的治理,清理各种小广告二万六千余份;
在党建方面:
开展学习十九大全会精神,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
其次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
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为重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集中学习、建立并完善了“上、下班制度”、“各类休假制度”、“干部考核制度”、“政治学习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要求每个干部职工作出“文明礼仪教育进机关”和“五不让”承诺等,有章可循,在制度上为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保障。
严格落实党建各项任务,不断丰富和拓展党建内涵,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且在2017年度未受到任何的扶贫、综治、党建通报。
2017年度本单位加强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及时更换和添置环卫设施;
搞好城区井盖、下水道维修管理工作,做到发现一处损坏,维修一处,年内完成武浦白三地太阳能保洁箱的更换,清理8座公厕的化粪池及下水道管网;
雨水井、检查井清淤600余口,更换大小下水道盖板137块,购置垃圾桶460个,更换156个,维修中转站2座,垃圾池8个,新建垃圾池4个。
在财政资金保障的基础上,完成武溪和白沙城区的标识标牌建设工作,完成白沙大桥下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的建设,配合武浦白三地空坪闲地的停车场建设及停车位施划工作;
完成浦市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加大城区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垃圾日产日清,全天保洁,专人盯守城区垃圾站点,严禁垃圾外露、焚烧,临街各单位、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门前环境秩序。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到“两洒一冲”。
坚持主要街面每天冲洒水2次,次要街道每天冲洒水1次。
本单位在绩效目标完成、资产管理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履职效益等方面做的较好,故产出及效率指标无扣分。
五、本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分析
2017年本单位计入项目预决算的资金均为环卫工作经费,本年未进行专项绩效目标申报。
年初列入预算的县级项目拨款6,339,600.00元实际为国库拨保洁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分12个月,每月按比例拨入,追加的1,501,000.00元为武溪镇政府社区环卫工作移交新增环卫工作经费及白沙杨柳溪、武溪楠木洲开展环卫工作新增工作经费,作为维持本单位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运行经费,年底应财政决算要求,计入项目收入和支出。
计入项目支出的852,336.55元,主要为付武溪环卫保洁人员工资、下水道盖板费、武溪环卫停车场围墙维修款、增设垃圾桶费用、公厕导向牌费用、大桥下中转站工作室费用、添置办公电脑和打印机费用。
六、绩效评价结论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表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
投入绩效为12分,过程绩效为33.7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35分,总绩效为80.7分。
评价结果等次为“良”。
七、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批条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
资金缺乏具体的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第十四条规定:
绩效目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指向明确。
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2)具体细化。
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3)合理可行。
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本单位2017年编制的绩效目标与上述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2、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
年内预算追加金额较大,预算控制率为23.54%,预算控制率偏低,预算编制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公用经费支出与预算执行数相比也相差较大,2017年度本单位账面反映公用经费支出为1,362,981.73元,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为96,000.00元,加上年初安排的99万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仍然超过安排控制数。
4、政府采购超支,2017年度本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5,700.00元,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
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4.67%。
5、批条资金支出率较低,年终仍有425,745.00元,占总批条资金21.9%未使用。
八、有关建议
(1)建议加强预算法学习,包括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都应加强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有支出必有结果,有结果需考评效率、效益的财政资金使用模式,逐步推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
(2)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特别是其他收入的核算。
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3)建议编制预算时结合上年决算及当年工作任务据实编制,预算调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泸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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