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程监理细则18P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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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贵州宏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贵阳市四方河交椅山
监理单位:
广州市宏业金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
贵州新生代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总承包单位:
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铝合金窗住宅部分采用6+6A+6的单框中空白玻璃(商场部分铝合金采用6+6A+6、6+12A+6的单框中空白玻璃)。
屋面保温做法,保护层为40厚250x250铺地缸砖水泥砂浆粘接牢固。
垫层为30厚粗砂,隔离层为聚脂无纺布一层。
保温层为35厚聚笨板,粘接层为PG-32聚合物砂浆。
防水层为EP多层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
找平层为20厚1:
2.5水泥砂浆。
找坡层为保温发泡隔热水泥,最薄处10厚。
结构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层。
外墙保温采用200厚钢筋混凝土墙、界面剂、33mm中空微珠保温砂浆、抗裂砂浆、玻纤网格布(220加气混凝土砌块,水泥砂浆找平层)
35厚聚笨板的传热系数为0.68W/(m2.K),小于屋面传热系数极限值0.7W/(m2.K);
25厚聚笨板的传热系数为0.90W/(m2.K),小于底面接触室外架空传热系数极限值1.0W/(m2.K),均满足节能规范要求;
24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传热系数为0.9W/(m2.K)(取冬季值),满足节能规范要求,外墙传热系数Kp=0.9W/(m2.K),梁传热系数KB1=1.037W/(m2.K),柱传热系数KB2=1.037W/(m2.K),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m=0.932W/(m2.K)≤极限值1.0W/(m2.K),满足节能规范要求;
屋顶通明部分面积没有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满足标准的规定。
二、范围和目标
范围:
本监理细则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监理的全过程。
质量目标:
合格
三、编写依据
1、监理大岗、监理规划
2、规范、标准
3、设计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
4、合同
(1)施工合同
(2)监理合同
四、执行与管理
1、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执行本监理细则,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2、专业监理工程师需了解的依据内容;
3、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本细则要求,结合具体工程特点,另编制安装工程监理细则,并经总监批准;
4、在监理实施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监理细则随时补充修改,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五、监理控制要点与措施
5、对建筑节能工程,审查如下资料
a.墙、窗、屋顶等按朝向、围护结构类型统计的面积和性能指标清单表;
b.各朝向窗墙面积比的计算;
c.玻璃遮阳系数、外遮阳系数、综合遮阳系统的计算;
d.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及平均热惰性指标的计算;
e.屋顶的传热系数及热惰性指示的计算;
f.东、西墙及屋顶夏季内表面最高温度的计算;
g.通风、空调风系统阻力的计算;
二)、施工阶段
5.2.1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措施
5.2.1.1掌握和熟悉有关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控制文件和资料,即熟悉监理合同、承包合同、设计图纸、部门的规定、有关的技术规范等资料;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5.2.1.2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组织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会审,并做好会审纪录。
审图要点:
(1)节能系统是否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及地区的技术标准要求。
(2)所用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是否合理。
(3)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理解系统的工作原理;
与其他专业图纸对照是否有互相碰撞、立面布置不合理的现象,并给予解决。
(4)认真审核拟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鉴定文件,提出是否适用的意见。
5.2.1.3对承包商资质进行审核:
(1)审查企业注册证明和资质等级,要求交验有关证明(复印件);
(2)主要施工安装业绩;
(3)技术力量情况、施工技术标准;
(4)施工机具情况;
(5)对近期已完成或在建工程进行实绩考察;
(6)对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必须按规定审查验证,符合条件才允许分包;
(7)对施工方的技术工种,上岗证进行审查;
(8)质量管理体系;
(9)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5.2.1.4审核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应按施工规范要求,质量计划的内容,编制有保证施工安装质量的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程序,具体应有:
a)节能工艺程序及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b)节能系统调试、验收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5.2.1.5现场作业条件的检查和复核,与土建配合预埋或预留是否正确。
5.2.1.6审查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5.2.1.7进场材料和设备监控:
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核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纳入工程技术档案,核查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核查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是否有型式检验报告,核查进口材料和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核查材料和设备是否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
4核查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5核查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6核查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是否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是否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7核查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5.2.2事中过程监理控制要点与措施
节能系统施工正式开始后,监理人员应现场监控,按事先确定的监控目标,对每一道安装工序实行动态控制。
5.2.2.1主要措施有
5.2.2.1.1检查监督、引导或纠正。
5.2.2.1.2原始记录,收集各种信息,分析察看,发现问题,即时提出改正。
5.2.2.1.3办理中间验收及签证。
5.2.2.2监理要点:
5.2.2.2.1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施工;
5.2.2.2.2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是否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且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施工;
5.2.2.2.3审查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是否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5.2.2.2.4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可分为:
墙体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等5个分项工程。
5.2.2.2.4.1墙体节能工程
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2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基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b)增强网铺设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d)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e)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的划分: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商定。
6检查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检查保温浆料是否分层施工;
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是否牢固,是否有脱层、空鼓和开裂等现象。
8检查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是否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9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0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a)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b)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c)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11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12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13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构造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当采用保温浆材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14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15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16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低于80%。
17外墙或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18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19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20当采用加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砂浆抹灰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皱褶、外露。
21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22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热工性能。
23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层宜连续施工;
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
24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5.2.2.2.4.3门窗节能工程
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5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严寒寒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夏热冬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夏热冬暖地区: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抽取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
6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7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相当。
8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9检查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是否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是否使用密封胶密封。
10检查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
11特种门的性能是否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2检查门窗扇密封条的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密封条安装位置是否正确,镶嵌是否牢固,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5.2.2.2.4.4屋面节能工程
1建筑屋面节能工程包括采用发泡砼和聚笨乙烯挤塑保温板隔热材料的屋面节能工程。
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基层
b)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c)屋面热桥部位
d)隔汽层
3屋面保温隔热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4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5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7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8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
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5.2.2.2.4.7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进,应对其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2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规定:
a)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b)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c)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d)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
3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规定:
a)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b)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c)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d)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内部支撑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规定:
a)各种空调机组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b)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c)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应严密,并应做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d)机组内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应清洁、完好,且安装位置和方向必须正确,并便于维护清理。
5、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规定:
a)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
c)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mm,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d)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80%;
e)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连续不间断;
f)防潮层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接缝应顺水;
g)带有防潮层隔汽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
h)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6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规定:
b)绝热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或断裂现象;
c)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d)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
e)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f)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
g)空调冷热水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且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
h)管道阀门、过滤器胆识法兰部位的绝缘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7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缘层厚度,宽度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填实无空隙。
5.2.2.2.4.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规定。
3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4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3、事后监理控制要点与措施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1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a)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目的是要求检验报告应该给出相应的检验结果:
验证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验证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b)现场实体检验的抽样数量的方法:
一种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另一种是本规范规定的最低数量,最低数量是一个单位工程每项实体检验最少抽查3个试件。
c)围护结构的现场实体检验是采用钻芯法验证节能保温做法,操作简单,不需要使用试验仪器,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来承担外,也可由施工单位自行实施,由谁实施均须进行见证,以保证检验的公正性,但承担外窗现场实体检验任务的实施单位,考虑到外窗气密性检验操作较复杂,需要使用整套试验仪器,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
2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采暖、通风与空调及冷热源、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应由建筑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
检测项目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测项目。
室内空调与采暖系统及冷热源和管网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进行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如采暖期竣工或竣工时热源和室外管网工程还没有安装完毕而不能进行时,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事先在工程(保修)合同中对检测项目作出延期补做试运转及调试的约定。
六、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
6.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墙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6.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
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
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6.3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规定:
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6.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6.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规定: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6.6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
6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
7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8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9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0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1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12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6.7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划分:
建筑节能验收本来属于专业验收的范畴,其许多验收内容与原有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验收有交叉与重复,故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定位有一定困难。
为了与已有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各专业验收规范一致,建筑节能工程作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来进行划分和验收,主要规定:
1直接将节能分部工程划分为10个分项工程:
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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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 工程 监理 细则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