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网银电子商业汇票操作手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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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背书转让
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
4.贴现
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非金融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为了
融通资金,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
构,由其收取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向
金融机构转让票据权利的持票人为贴现行为的贴出人,接受持票人转
让票据权利的金融机构为贴现行为的贴入人。
贴现分为买断式贴现和
回购式贴现。
5.票据质押
商业汇票质押是指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为了给债务提供担保,在
票据到期日之前将票据交由债权人占有的行为。
将票据交由他人占有
的持票人为质押行为的出质人,占有票据的债权人为质押行为的质权
人。
6.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承兑人请求付
款的行为。
7.撤销
票据当事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出行为申请,行为接收方未
签收且未驳回的,票据当事人可撤销该行为申请。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为行为接收方的,票据当事人不得撤销
贴现撤销:
贴出人对已提出贴现申请的商业汇票,在贴入人签收
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贴现业务的撤销。
交票撤销:
出票人对已提出交付收款人的商业汇票,在收款人签
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交票业务的撤销。
背书撤销:
背书人对已提出交付被背书人的商业汇票,在被背书
人签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背书业务的撤销。
追索撤销:
追索人可以在被追索人同意清偿应答前,撤销追索通
知。
同意清偿撤销:
被追索人在追索人对同意清偿未应答前可将同
意清偿应答撤销。
8.追索
电子商业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
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追索分为拒付追索与非拒付追
索。
9.承兑
承兑是指电子商业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
的票据行为。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
承诺付款的行为。
10.保证
电子商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不得附有
条件;
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保证业务按不同的被
保证人分为出票保证、承兑保证和背书保证。
1.1.客户操作流程
1.1.1.确认签约账户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签约管理,对已签约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账户进行确认。
1.1.2.删除签约账户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签约管理,对已签
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账户进行删除。
2.流程设置
2.1.功能介绍
企业主管设置和删除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2.2.业务规则
1.在流程管理中增加商业汇票流程管理。
2.主管可进行商业汇票流程设置,但至少设置两级操作员。
3.流程中有未完成业务,主管不可进行流程删除操作。
4.客户点击商业汇票二级菜单的任意一项业务,系统判断客户
是否已设置业务流程,若未设置,则提示“企业主管须先进行票据业
务流程设置。
”
2.3.客户操作流程
2.3.1.增加流程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管理设置—〉票据流程设置—〉
增加流程,选择操作员设置票据业务流程。
2.3.2.查看流程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管理设置—〉票据流程设置—〉查
看流程,查看已设置的票据业务流程。
2.3.3.删除流程
企业主管登陆网上银行,点击管理设置—〉票据流程设置—〉删
除流程,删除已设置的票据业务流程。
3.银行承兑汇票
3.1.出票
3.1.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申请、交票或退
票、交票撤销和结果查询。
3.1.2.业务规则
1.出票、交票、交票撤销、退票操作须先设置商业汇票业务流
程,并按流程操作。
2.承兑行行号和保证人名称、开户行行号以及收款人开户行行
号由后端系统自动匹配,不须客户填写。
3.出票信息提交银行处理后未承兑前不可修改或删除,如需更
改则须与银行重新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和出票信息。
4.出票日期和票据到期日可修改,但网银系统要按照修改规则
控制:
反显的出票日期+3自然日,在出票日期前可修改,但出票日
后不可修改,在出票日前提交视同预约出票,发送电票系统存,在出
票日电票系统进行承兑,但在银行处理前客户可查询预约出票信息,
并进行出票预约撤销,重新提交出票申请。
票据到期日不需由客户填
写,按照以下规则自动反显:
已修改的出票日期+期限的自然天数或
自然月,若自然月无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天。
同一协议下的出
票日期一致。
5.银行承兑汇票出票列表每页可显示200条,默认全选,不可
对其中一部份票据进行申请出票。
6.出票结果查询可输入出票日期、票据状态、出票金额等条件
进行查询,不输入条件的可查询全部。
7.收款人账号必须为网银签约账户,否则后端系统将不返回非
网银签约账户的票据信息。
8.若票据已交票,则须撤销交票,才能进行退票申请;
对交票
或未交票据和交票不成功票据,可进行退票;
收款人驳回的票据可进
行交票或退票。
9.客户登录查询承兑协议信息,须将客户组织代码证同时发送
后端系统;
后端系统返回的协议信息必须是有效期内信息。
3.1.3.客户操作流程
3.1.3.1.出票申请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
承兑汇票协议信息列表中选择一份协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若要修改出票日期,可钩选修改出票日期,对出票日
期进行修改,但必须按照业务规则进行修改;
3.制单员若发现出票信息有误,可点击重签协议,输入修改协
议原因,直接提交银行处理,不需复核;
4.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出票申请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
动删除。
3.1.3.2.出票申请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出票撤销,系统返回出票申请登记成功的票据,选择要撤销出票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撤销信息,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出票
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选择复核通过的,最
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1.3.3.交票退票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
交票退票,系统返回客户已成功出票的票据,选择要交票或退票申
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票据信息,点击交票或退票按钮,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交票退票复核,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1.3.4.交票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交票撤销,系统返回交票成功但收票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交票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交票
3.1.3.5.结果查询
1.客户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出票—〉结果查询,
可按交易类型、票据金额、交易时间和收款人条件进行精确查询,交
易类型为必选项,其他为非必输项;
2.系统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返回相应的实时交易结果信息。
3.2.背书
3.2.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票据背书转让申请和撤销、背书保证申请
和撤销以及背书业务的结果查询。
3.2.2.业务规则
1.背书人必须开通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并申请了相关数字证书,
网银系统控制被背书人名称应与电子签章一致。
2.背书人对已提出背书转让申请的商业汇票,在被背书人签收或
驳回之前,可以办理背书转让业务的撤销。
3.一次只能选择一张票据进行背书转让。
4.信息列表每页显示200条信息,大于200条的分页显示,并
显示页码。
5.注明不得转让、质押、提示付款、冻结要素的商业汇票不得
背书转让,票据是否允许背书由后端系统控制;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部分金额或两人以上的背书转让无效。
6.被背书人名称由背书人填写,被背书人账号开户行由背书人
下拉框选择行别、地区等,开户行行号由系统根据背书人填写的开户
行名称自动匹配。
7.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开户行行名应按照人行颁布的电子商业
汇票业务准入机构名称由客户选择,系统及时更新维护准入机构列
表。
8.背书转让申请和撤销、背书保证申请和撤销须按照已设置
的票据业务流程操作。
3.2.3.客户操作流程
3.2.3.1.背书申请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转让背书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背书转让票据(可按汇票号码、票据金额、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输入被背书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必输),选择能否
背书转让(必选);
3.确认转让背书信息,提交复核;
4.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书申请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2.3.2.背书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书撤销,系统返回背书转让成功但被背书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背书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
据自动删除。
3.2.3.3.背书保证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转让背书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背书保证票据(可按汇票号码、票据金额、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输入保证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必输);
3.确认背书保证申请信息,若信息有误,则返回上一页修改,
若信息无误,则提交复核;
4.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书保证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3.2.3.4.背书保证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
书保证撤销,系统返回背书保证申请成功但背书保证人未应答的票
据,选择要撤销背书保证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保证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选择复核通过的,
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选择复核不通过的,
单据自动删除。
3.2.3.5.结果查询
1.客户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背书—〉结果查询,
可按汇票号码、交易类型、票据金额和交易时间条件进行精确查询,
交易类型为必选项,其他为非必输项;
3.3.贴现
3.3.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和撤销
和贴现业务的结果查询。
3.3.2.业务规则
1.贴现申请人向其开户行申请贴现时,应按照贴现行相关信贷
审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买断式贴现申请须选择付息方式(卖方付息、买方付息或者
协议付息)。
如果选择买方付息,同时还要选择买方付息人名称和付
息账号。
如果选择协议付息,同时要选择买方付息人名称、付息账号
(同上),买方付息比例(%)
3.贴现利率和贴现实付金额由客户填写,若银行审批不同意客
户提出利率,则客户可撤销后重新提交贴现申请。
4.贴现申请可选单张或多张票据同时申请办理贴现,对批量贴
现申请,银行单笔处理,贴现不成功单笔退回,不影响同一批次其他
票据的处理。
5.贴现资金存入账户必须为贴入行或贴出行账户,客户可选择
持票账户或其他账户。
3.3.3.客户操作流程
3.3.3.1.贴现申请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贴现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背书转让票据(可按汇票号码、承兑人、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选择买断式贴现,则选择贴现银行机构、付息方式(贴现行我行,才选付息方式),输入贴现利率、贴现资金存入账号,点击下一步;
3.选择回购式贴现,则选择贴现银行机构、输入贴现利率、贴现
资金存入账号,赎回开放日、赎回截止日(贴现申请日<
贴现赎回开
放日<
=贴现赎回截止日<
票据到期日),点击下一步;
4.输入每张贴现票据的实付金额,点击下一步;
5.确认贴现申请信息,无误择提交复核;
信息有误则返回上一步修改。
6.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贴现申请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3.3.3.2.贴现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贴
现撤销,系统返回贴现申请成功但贴入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
贴现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3.3.3.3.结果查询
1.客户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贴现—〉结果查询,
3.4.质押
3.4.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质押申请和撤销、质押解
除申请和撤销以及质押业务的结果查询。
3.4.2.业务规则
1.质押人必须开通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并申请了相关数字证书。
2.质押人对已提出质押申请的商业汇票,在质权人签收或驳回之
前,可以办理质押申请业务的撤销。
3.质押申请和质押解除申请一次只能选择一张票据办理。
5.票据是否允许质押由后端系统控制。
6.质权人名称由出质人填写,质权人账号开户行由出质人下拉
框选择行别、地区等,开户行行号由系统根据出质人填写的开户行名
称自动匹配。
7.质押申请和撤销、质押解除申请和撤销需按照票据业务流程
操作。
3.4.3.客户操作流程
3.4.3.1.质押申请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质押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质押质出票据(可按汇票号码、承兑人、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输入质权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必输),点击下一步;
3.确认质押质出信息,提交复核;
4.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质押申请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
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选择
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3.4.3.2.质押撤销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质
押撤销,系统返回质押申请成功但质权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
质押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3.4.3.3.质押解除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
返回的可质押解除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质押解除票据(可按汇票号
码、承兑人、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确认出质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质
押解除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
3.4.3.4.解除撤销
押解除撤销,系统返回质押解除申请成功但出质人未应答的票据,选
择要撤销质押解除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解除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
3.4.3.5.结果查询
1.客户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质押—〉结果查询,
3.5.提示付款
3.5.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到期、逾期或未到期票据的提示付款申请
和撤销、预约提示付款撤销及提示付款业务的结果查询。
3.5.2.业务规则
1.提示付款申请和撤销、预约提示付款撤销须按照商业汇票业务流程操作,最后一级复核员须进行电子数字签名认证。
2.可单笔或多笔同时提出提示付款申请,若含逾期提示付款(超
过票据到期日10天后提示付款的为逾期提示付款)的,则系统提示
输入逾期理由(内容不限)。
3.客户提前提示付款的,视同预约提示付款,预约提示付款信息存放在电票系统中,允许客户撤销预约提示付款申请。
3.5.3.客户操作流程
3.5.3.1.提示付款申请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提示付款,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
系统返回的持有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提示付款票据(可按汇票号
码、承兑行、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
如果输入晚于当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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