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菜篮子长负责制考核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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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菜篮子长负责制考核指标
广元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
责任分工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7〕86号)和省农业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农业〔2017〕187号),全面推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制定本分工方案。
第二条承担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广元银监分局、市统计局为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责任单位。
第三条按照省农业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农业〔2017〕187号),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结果分为4个等级。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为确保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结果为优秀,各分项指标得分不得低于分值的90%。
对考核项分值低于90%的责任单位问责追责。
第四条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
第二章生产能力
第五条蔬菜面积(8分)。
严格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和蔬菜基地“占补平衡”,稳定全市各类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和蔬菜加工产品)的播种面积。
考核年度蔬菜播种面积达到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绩效分0.5分,直至8分。
(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逗号前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下同)
数据来源:
市统计局数据
第六条蔬菜产量(8分)。
增加蔬菜种类,丰富绿色有机蔬菜品种,增加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和蔬菜加工产品)供应数量,提高供应质量。
考核年度蔬菜产量达到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绩效分0.5分,直至8分。
(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数据来源:
市统计局数据
第七条肉类产量(8分)。
持续扶持发展生猪产业,确保肉类供应充足。
考核年度猪肉产量达到前5年平均值的95%得基础分6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绩效分0.4分,直至8分。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数据来源:
市统计局数据、政府规划文件
第三章市场流通能力
第八条批发市场规划布局(4分)。
对全市“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
纳入规划并实施得4分,未纳入或未按规划实施不得分。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数据来源:
政府规划文件和相关材料
第九条批发市场建设(10分)。
加强对全市年交易额前两位“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批发市场场地布局合理,交易场地、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市场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具有公益性质(公益性指政府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参与“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
批发市场场地布局合理得基础分2分,交易厅(棚)、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得基础分2分,自建食品快检室并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得基础分2分,市场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得基础分2分,每项未做到不得分。
批发市场具有公益性得绩效分2分。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数据来源:
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批发市场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零售网点密度(6分)。
科学布局行政社区“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
“菜篮子”零售网点包括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含早、晚市场)、社区菜店、平价商店、蔬菜社区直通车等。
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得基础分4分,低于2个不得分;平均每增加1个零售网点得绩效分1分,直至6分。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数据来源:
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或材料、工商登记
第四章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第十一条“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2分)。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力量配备和条件保障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每年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2次。
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加强对禁用物质的抽查力度。
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得基础分1分,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得基础分1分,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得基础分1分,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得基础分1分,每项未做到不得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每年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2次得基础分2分,少开展1次或查出问题未处理各扣2分,每增加1次得绩效分0.5分,最多得1分;强化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中每发现1例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并跟进开展执法得绩效分0.4分,最多得2分。
获得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市或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命名得绩效分2分,获得国家食品示范城市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命名得绩效分3分。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数据来源:
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第十二条“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9分)。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高全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
考核年度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或超过95%得基础分7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2分,最多扣7分;每提高0.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1分,直至9分。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数据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数据
第十三条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情况(5分)。
建立肉菜追溯体系并稳定运行,力争全市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50%。
市内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每1个百分点得0.1分,达到或超过50%得5分。
(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
数据来源:
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第五章调控保障能力
第十四条“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12分)。
制定“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市场流通、消费者补贴和应急预案等。
制定实施每类政策各得3分,未制定或制定未实施不得分。
(一)生产扶持主要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政策制定及实施。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广元银监分局)
(二)市场流通主要包括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等政策制定及实施。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
(三)消费者补贴主要包括当价格过高时实施减免进场费、发放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政策制定及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四)应急调控主要包括市政府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政策及实施。
(市农业局,各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来源:
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第十五条“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8分)。
根据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耐贮蔬菜、肉类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严格执行得8分,未建立储备制度或建立未执行均不得分。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广元银监分局)
数据来源:
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
第十六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6分)。
根据全市产销情况,构建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
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得基础分4分,未建立不得分;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得绩效分2分。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广元银监分局)
数据来源:
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工作报告或记录
第十七条“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建设(4分)。
调整完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广元银监分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元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协调处理“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设立办公室且配置专职人员,得4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未设立办公室或人员配置不到位各扣1分。
(市农业局,各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来源:
政府文件
第六章否决项
第十八条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达到三级以上,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等级界定参照《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川农函〔2014〕570号)有关规定。
(市农业局,各考核责任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形成自查报告,在考核期的第2年10月底前按程序报送市政府,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核并盖章后报送省农业厅。
第二十条本分工方案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责任分工表
附件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责任分工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依据
责任单位
生产能力
蔬菜面积
全市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和蔬菜加工产品)的播种面积。
8分
考核年度播种面积达到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绩效分0.5分,直至8分。
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蔬菜产量
全市生产的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和蔬菜加工产品)的产量。
8分
考核年度产量达到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绩效分0.5分,直至8分。
肉类产量
全市猪肉产量。
8分
考核年度产量达到前5年平均值的95%得基础分6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绩效分0.4分,直至8分。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市场流通能力
批发市场规划布局
对“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4分
纳入城市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得4分,未纳入或未按规划实施不得分。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批发市场建设
批发市场场地布局合理。
2分
完成得基础分2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交易厅(棚)、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
2分
完成得基础分2分,未完成不得分。
自建食品快检室并开展质量安全检测。
2分
完成得基础分2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场管理规范、收费合理。
2分
完成得基础分2分,未完成不得分。
批发市场具有公益性质。
2分
完成得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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