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杂病论义疏第九卷繁体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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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液气血由之资生,五藏六府之所秉气,故经喻居中主土,万物所归。
胃气之灌溉百骸,犹大地之载生万类。
其经气外合肌肤,内根肠胃,形层位太阳皮毛之里。
所谓两阳合明者,谓二阳以阳明为之汇归。
譬之太阳之热,丽地乃明,空化之光,返照以显(如太阳本热,而高处反寒,日光射地,始见热化;
即空间日光之热,亦由地面返照而生,可以喻两阳合明之象),非假地负之功,不成生化之宇。
是知二阳经气,悉以胃为中根(中根语出《内经》),胃阳以化生津液,大肠以行其燥化,随太阳之开以外濡腠理,返阳明之阖而内溉府藏,出入虽假于阳枢(少阳为三阳之枢),运化实本于中府,若胃家之运转稍乖,斯二阳之枢机不利。
故阳明为病,必以胃实为因。
胃不自实,由于津液之亡(胃之运化,在于胃津,故津亡则胃不消化;
若太阴本属湿土,脾以纳津为主,脾不运化,多湿甚而非津枯,此府阳藏阴之异也),津不自亡,由于燥化之胜(经曰燥以干之是也)。
胃实则浊气壅塞,糟粕内阻,外失阖闭之机,中逆升降之用,津液不能内返,传导不得下行。
经曰:
五藏者,藏津液而不泻,六府者,传化物而不藏,五藏当满而小实,六府当实而不满;
既实且满,阳明之病因成矣。
但亡津之道,有自内及外,自外及内之殊;
致实之因,有本经自病,他经自病,他经转属之异(有实于未病之先者,有实于得病之后者;
有风寒外束,热不得越而实者;
有误汗吐下,重亡津液而实者;
有本经热盛而实者,有他经转属而实者。
但病随体变,必以胃家本燥为正因;
若胃本不燥,则虽亡津夺液,亦不成胃实之变),故首析三阳阳明之分(有太阳阳明,有少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故合称共阳阳明),以示病由体变之例。
自太阳、少阳误汗吐下而转属者,津亡于外而糟粕内结也;
由正阳阳明恶寒自罢而内实者,热盛于里而津液外越也,传变虽有殊途,胃实同归一贯,故阳明之治,必以存津液和胃气为之纲纪(百病皆以胃气为主,不独阳明。
扶正攻邪,补偏救弊,其旨皆以和胃存津为主,非胃实便为可下)。
六经为病,证有在经在府之辨,故各经皆有客邪之感(各经皆有表邪,惟太阳独称表证),经曰:
邪中于肤,则入阳明。
肤者肌肉之称(六经之排列,其深浅皆在肌肉之分),胃之外合,形层接皮毛而涵腠理。
胃气外盛,腠理开泄,客邪内侵,直入阳明之界,或汗出而恶寒不罢,或无汗而喘息气粗(必兼恶寒),外不犯二阳之经(无头项身体强痛之太阳经证,无口苦、咽干、目眩、往来寒热之少阳经证),内未具府实之象,假令证因在表(脉浮故也),便当治从外解,无汗者当以麻黄发汗,自汗者宜以桂枝解肌。
中伤有气门玄府之分,论治异开卫达荣之法,固当百病所同,不得阳明独异(六经皆有表邪,惟太阳独称表证),此属风寒入肤之治,亦阳明经病之外感也。
若夫阳明外证之称,实非风寒外束之表,乃由府气外通,胃阳蒸泄,证虽见于外合,因实起于府本,以证象之外见也,故亦名曰外证。
因胃家内实,必府热蒸肌(腠理阖闭之常,逢热则开,逢寒则闭),故以身热汗出恶热为胃实外见之谛。
但证虽外见而病因实自里达表,故又以能食、不能食审在里之风寒,不依有汗与无汗决在表之虚实:
府阳内盛,必津液外越而发热汗多;
胃气久虚,当身如虫行而外反无汗,此又证随经异,不可执太阳以例阳明者也(太阳以无汗为表实,有汗为表虚;
阳明反以无汗为胃虚,汗多为胃实,此证随经断之例)。
至若病机传化,有变有常,阳明虽以胃实为纲,论治不乏虚寒之候,盖必先明其不可下,而后当下者乃料度无差,故师于胃实正治之前,先演胃虚禁下之例。
若经热而府虚下利(如温病有外发热而内下利之证),便非胃实之因;
假胃寒而传导仍阖(不大便是也),亦归阳明之治。
是以府藏转系(太阴、阳明相表里,如脉浮而缓,手足自温一条,为两经共有之象,可以系在太阴,亦可转系阳明)、阴阳离合(在府则为阳为外,入藏便属阴属里),寒热可以错综,虚实可以互见。
如同一外证无汗,有胃热内陷(胃热内陷,则瘀热在里而发黄),有胃气久虚(胃气久虚,则气不布津而无汗);
同一内证溲少,有津液自还(有小便数少,津液还入胃中之候),有水道内竭(阳明病有津液内竭而小便不利之证)。
同一头痛,有胃阳内迸(胃阳内迸,虚气上逆,有手足外厥而呕咳头痛之证),有府热上潮(头痛热汗出,为胃热上潮之候);
同一腹满,有气弱津枯(胃津枯则气结而满),有气实液结;
同一潮热,经虚与府热相悬(潮热发作有时,脉浮短者,属经气虚热;
潮热日哺加甚,脉实大者,属胃府实热);
同一谵语,胃实与亡阳有辨(有胃热薰心之谵语当下;
有胃阳外亡之谵语,脉短者不治,脉自和者不死);
同一不能食,或为燥屎内结,或为胃中虚寒(燥屎内结,胃中虚寒,皆令不能食);
同一不更衣,有属津液内枯,有属水气不化(胃实不大便无论矣,即就虚秘言之,有津枯肠结之便秘,宜用润导滑肠;
有水气不化之便秘,宜用五苓利水,水气散而大便自调);
同一蓄血,大便有内闭、反易之殊(有蓄血而大便反易、粪硬色黑者,有瘀血便秘不通者);
同一发汪,病机有外解、里实之异(有谷气胜邪,奄然发狂而得汗解者;
有胃热内盛,谵妄狂躁而里已实者);
同一邪结硬满,以位有高下,则和解与下夺之治宜分(如心下硬满,皆邪结在上,宜和而不宜攻;
若腹痛中硬满而痛,为中焦实,法当下也);
同一热瘀发黄,因里有浅深,斯发汗与硬荡实之法各别(发黄为瘀热在里,但里之为义,有以肌里为里者,是言里而邪仍在经,法当汗解,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之治是也:
有以胃府为里者,法当下之,茵陈栀子大黄汤之治是也,故知里有浅深之异);
同一胃气生热,内实与阳绝,证异死生(有胃气实之生热,脉象沉实洪缓,于法当下;
有阳绝除中之生热,脉象浮芤相搏,中气已绝);
同一面部发赤,热色与戴阳,法殊攻补(面有热色,言色深赤不变,为实;
面合赤色,言有时赤,有时不赤,其证有虚有实,若色浅赤夭艳而光浮者,皆戴阳之虚证);
同一胃逆而呕,有寒热之差(有胃热之呕,治从少阳,用小柴胡法;
有胃寒之呕,治从厥阴,用吴茱萸法);
同一口燥而渴,分气血之辨(气热则渴欲饮水,血燥则漱水不欲咽)。
他如胃寒肠燥欲作固瘕,脾约胃虚将成谷疸(释见后条),在太阴既有便难之条(太阴脾约则大便难),在阳明岂无下利之例(胃阳外亡,有表热里寒,下利清谷之候),此皆料度易失,疑似难明,平辨一乖,顺逆立判。
即举胃实正冶之中,亦有浅深次第之法,证象已过太阳,便当恶寒遂罢,始则续自微汗,进而濈濈汗出(濈濈,汗出甚速之貌),进而身热恶热,进而蒸蒸发热,进而潮热谵狂,手足漐漐(漐漐,小雨貌。
手足漐漐有汗,为胃热外达之象),日哺剧甚,全于发热汗多如洗,津液尽越,便当急下存阴,以救强阳之亢;
稍迟必阴精内竭,睛转不和,目不了了(阳亢而阴气未尽者,犹可急下),再甚则直视、谵语、喘满,而真气绝矣。
又如糟粕内停,传导不利,初则脾约便难,继而大便硬结,继而腹中胀满,继而腹满不减,继而痛见绕脐,拒按失气,大满大实,至于躁烦谵妄痛胀,三者俱备,即宜腐秽速除,以荡燥屎之积;
再缓必邪胜正夺,精消神乱,撮空独语(循衣撮空,独语见鬼,血气未散则脉弦犹为可生,脉涩则死),更进则神昏(复不识人)、直视、微喘,而胃阳亡矣。
由此知热实二义,可合可分,热亢亡阴,尤急于糟粕之结。
观本论里实宜下,每审慎以周详;
邪热应攻,即当机而立断,如与汤而腹不转气,辄更迟回,待翌日而脉反微涩,便虑难治。
既开补虚滋液之门(如人参麻仁白蜜煎是也),复立外导润肠之法。
热而不实,虽潮热而大便仍溏;
实而不热,虽便闭而中无苦满(热实者必满痛不减),或和津液以通上焦(潮热而大便溏者,治从少阳,用小柴胡法通上焦、和津液而大便自凋),或运脾阳而转中府(胃虚之便秘,当转运中气)。
有若邪热既实,势同救焚,潮热而大便微硬者可下;
病人无表里证,大便难而身微热者可下(目不了了,睛不和,病人无表里证,身微热,大便难者可下);
乃至小便不利而大便乍难乍易者,亦复可下(此证必喘冒不得卧)。
明乎此而热实缓急之义,盖可知已。
复若三阳合病,热虽实而在经,二阳(阳明为二阳)中风,邪客肤以非表(三阳合病,皆热邪在经,不可下实;
阳明中风,邪在肌里,治当从少阳),或下早而实去热在,郁邪于膈膜包络之间(下早胃中空虚,客气动膈,胃热外泄,留邪膈膜包络之间,成栀子汤证治),或病久而正却邪俘(脉法正气却结于藏,邪气浮之与皮毛相得是也)。
诊候有证内脉外之例(如病人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是也),有壮火气衰之脉弱可攻(如脉弱而烦躁,心下硬,无太阳少阳证,此为壮火食气,故证实脉衰,下之则邪去而正自复),有瘀热陷血之脉数当下(瘀血便秘,令脉数不解,或证变协热便脓血也)。
初硬后溏者为虚,初溏后硬者为实。
凡兹条理万端,大抵例随文见。
中寒则治从太阴,中风则治从少阳。
土胜木负,斯为微邪。
木胜土负,便相克贼(凡阳明少阳合病,其脉不负者为顺,负者为失,释详后条)。
学者苟能明著论之旨(平脉辨证、见病知源是也),以求通作者之愈,虽读之万遍,其义莫穷,然下学上达,自有温故日新者矣。
问曰:
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
答曰:
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
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
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
此设问以明阳明为病有自病与二阳转属之异,其归于胃家之实则一也。
“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
”盖古医经有三阳阳明之称,因设问以论辨之。
胃司消融水谷,肠司分利渣滓(大肠是也);
肠为传导之官,胃主消化之器。
所谓府实而不满者,食入,胃实而肠虚,食下,肠实而胃虚,更虚更实,传化不停是也。
阳明病胃家实者,实而且满,中气壅塞之谓。
所以致实之因不一,故有三阳阳明之异,亦病由体变之例也。
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此言太阳阳明者,谓初病太阳,已兼内实之因,故汗后或吐下,即转阳明府证;
非病邪之有途径,必始太阳次传阳明,为伤寒一定之轨。
盖病由体异,或传或不传,即误汗亡津,亦不必悉转内实,所以转阳明者,以其人脾约故也。
脾居胃下,体绵软而含脂膏,胃气热则脾精消灼,藏气约而肠液枯燥,必素大便难,故易转阳明内证(经曰:
脾气热则胃干而渴)。
脾约本非急证,乃体秉藏气之偏。
论曰:
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后,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是也(例不止此,后当分释)。
曰“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此言正阳阳明者,谓其人胃家素热,府阳独盛,初病太阳,不必误治转坏,即恶寒自罢,续自汗出恶热而转内实,以胃家正阳素盛,非由治逆,所谓胃家本实是也。
曰“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此言少阳阳明者,盖谓三焦主津液之运化(三焦为孤府,六府之所与合),胆阳属相火之寄位,胃津之外濡腠理、内润燥热者,实以三焦为之枢转;
若其人胆气素盛,三焦液少,误汗则津液外亡,利尿而水精下泄,稚阳之体,津液本竭,误治即津枯胃燥,易转内实之证。
曰胃中燥烦实、大便难者,明少阳之转阳明,亦非一例,必素有胃实之因,乃为此变;
若寒中者,即发汗利小便,亦不成实,故必以燥烦实合释(燥烦而兼内实),方为胃热之候。
大便难较不大便为缓,但加燥烦实,即已转阳明,毫无疑义;
若仅不更衣,而无燥烦内实之象,则十日无所苦,尚不可下,或阳气微结,亦当以小柴胡法和之,皆非本证之谓。
论曰“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者,少阳阳明是也(本体气热灼血者病太阳阳明,血热气盛者病正阳阳明,血热灼气者病少阳阳明,皆病由体异之义)。
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上虽举三阳阳明之异,其病因转归胃家之实则同。
何谓胃实,热盛灼津,津亡而糟粕内结,燥实痞满,传导失职是也(由胃热而肠液灼干,屎结不得大便或大便难者,皆是也)。
胃不自实,由于津液之亡,津不自亡,由于府阳之盛(寒中而府阳不盛,即津枯亦不成胃实)。
府阳奈何独盛,由于体秉之偏,故汗下诸逆(赅吐言之)虽皆可伤津,而亡阳亡阴当病随体异,所以得阳明病者,以其人多气多血故尔(但热而不实,虽自汗恶热而肠虚下利,不得为阳明病;
假令腹满内实,不更衣,虽中寒亦得属之阳明者,以阳明主阖,太阴主开故尔)。
病在阳明,亡脉外之津液而糟粕内结,与少阴之病在脉中者证有外内阴阳之异,其急下之治虽同而病因不同,又学者所当辨也。
何缘得阳明病?
太阳病,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
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名阳明也。
此设问以明由太阳转属阳明之例,所谓太阳阳明者是也。
以何因缘得阳明病(缘者致此之故)。
太阳病,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谓病在太阳,汗下利小便,皆可使津液内亡,津亡则胃中干而燥化(胃燥因转属阳明),转阳明则燥气内阖,必肠结而糟粕不下。
不更衣,即不大便之谓。
凡胃干内实而大便难者,此皆名阳明为病。
所以由太阳亡津而转实者,以其人胃家本燥,故曰太阳阳明也(由此知津竭而不属胃中干燥,便秘而不系胃气内实者,皆不得曰阳明病。
本条言治不及时而转属,但不如传经病之剧也)。
阳明病,外证云何?
答日:
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六经为病,各有在经在府之分,兹所谓外证者,经证是也。
“阳明病,外证云何?
”外证谓证象外见,非客邪在表之义。
“身热,汗白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此言阳明之经,外合于肌;
身热与发热稍异,发热指阳邪外发,翕翕居皮毛之分(客邪外感,虽有伤寒、中风之殊,有汗、无汗之别,其发热而仍恶风寒则一也),身热谓热气内盛,熇熇在分肉之间(以手按之,热蒸在肌腠之里)。
阳明虽有外证,而病因实自里达表,盖胃热外蒸之象,当身热汗出,不恶风寒,反恶热不近衣被,似身苦皓日之状,非胃实决无此候。
上虽举三阳阳明之辨,假令邪已过经(过太阳之经也)转属阳明,则外证皆汗出,身热恶热,脉象大而胜按,此正阳阳明之正象也(若由二阳转属,但汗出不恶寒,已为过经,不必恶热甚,始为阳明外证)。
温病外证,虽发热不恶风寒,但不至阳明身热恶热之甚,且不必悉汗出漐漐(漐漐言汗出续自不止,且非微微之汗),脉象亦自有辨,学者当比类以审明之。
病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者何也?
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而恶热也。
此承上更设问以明旧明为病必始太阳之义,非如温病之发自伏气,始证即发热不恶寒也。
“病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者何也?
”所谓病得之一日者,言初病已见胃实之象,而外不发热,反见恶寒,故疑而问之;
若本无胃实之机,则一日病在太阳,发阳发阴(释见《太阳上篇》),恶寒皆其正象,何疑之有。
“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而恶热”者,意谓假令属正阳阳明之候,胃家本燥,虽得之一日,乍感恶寒,当续见胃热外蒸,恶寒自罢,不必待医发其汗,即转自汗出、反恶热也。
以阳明胃实,必起自太阳,初以外寒为引发之缘,乃得为病,不论传经与否,决无直中阳明府证,故师更设问以辨之。
恶寒何故自罢?
阳明居中主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始虽恶寒,二日自止,此为阳明病也。
此更设问以明恶寒自罢之故。
“恶寒何故二日自罢?
”答曰:
“阳明居中主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者,此设譬以期开悟之义,明六经之化源(此指后天)悉秉于胃,犹万类之资生,皆依于土,故以胃属阳明,见居中主土之义。
凡热实可攻之证,无不以胃实乃为真实,各经果热化有余,亦无不薰蒸于胃。
胃之为府,譬若洪炉,邪入肌肤,如土涵热,故以喻万物所归,无所复传之旨。
土热而地气上升,胃热则津液外泄,故胃家本实者,始虽恶寒,二日即续自汗出,恶寒自止,此正阳阳明之为病也。
凡传经之证,邪既入胃,府实便不更传,义详序例。
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
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者,是转属阳明也。
此示转属阳明,有由发汗不彻与自呕汗出之异。
曰“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者,此指太阳阳明,胃家本燥,若发汗如法,适中机宜,表解而津液不伤,即肠结便难,亦但成脾约之候,不转阳明汗出恶热也;
若先汗出不彻,令表热内郁,热气内郁则胃津枯竭,复发其汗,津液再伤,与胃燥相合,误治遂致转属之变。
由此知汗多固可亡津,汗出不彻而邪留于表,亦可与内热合并,助阳明府气之实,但不假外寒引发,无由径成府证(即内实糟粕不传,亦但为便秘而已),此阳明之所以多起太阳乃转属也。
次举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者,是转属阳明也,此指少阳阳明病机之变。
盖伤寒发热无汗,当证为表实,加呕不能食,则证象胃寒,虽呕中有发散之机,而寒胜少自解之例,乃其人反濈然汗出、恶寒自罢者,必由胃气既强,胆阳又盛,火为寒郁,气以逆升,因呕而郁热外宣,得汗而津随气越,本以胆胃两实,故能热迫腠疏,转濈濈汗出不止,便属阳明外证,故曰是转属阳明也。
但虽转属阳明,仍有虚实之辨:
伤寒见呕不能食,虽曰邪气入胃,若反汗出时其热不除,是属阳明有馀之证(濈然汗出有虚有实,实则汗出时发热,虚则汗出时无热或恶寒);
若反汗出时热除,仍呕不能食,当知郁热既泄,今转胃寒,是属阳明不足之证(凡病机变化,悉缘体异,且阳明病以多呕者禁攻),非转属阳明者便可攻也。
伤寒三日,阳明脉大。
阳明为水谷之海,五藏六府之所秉气(经曰:
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胃气实则脉为之大,其象当大而充实,位在中部。
兹云伤寒三日而不云二日者,以二日既传阳明,胃气当实,脉气自必内充,证在则脉在,入阳明无所复传,故至三日而脉大可验,脉不大者不得为阳明病也。
阳明为多气多血之经,三阳以气为用,凡病在阳明,虽云气血俱盛,尤必气分偏实,经云:
大者,多气少血是也(若气血俱盛,必大而洪)。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是为系在太阴。
太阴者,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
至七八日大便硬者,为阳明病也。
上既示三阳阳明之分,此更举太阴阳明之辨,脉法所谓料度府藏者是也。
阳明、太阴俱主中府而合肌肉。
阴之与阳,异名同类,三阳以气为用,三阴以血为宗;
病在三阳者,邪在脉外,病入三阴者,邪及脉内。
阳明、太阴,居气血之中,阳明司气,太阴统血,语阖则用系乎阳明,语开则职司乎太阴(开者布散之谓,阖者收束之谓,阖即合也。
阳明则出气而阖津,太阴则散津而纳气)。
太阴为自阳入阴之界,其为病初入脉中,未伤血分(太阴脾络,今生理家称淋巴系,属循环系统)。
曰伤寒脉浮而缓者,举浮为客邪在表,按缓为胃气有余。
手足自温者(脾主四肢,当手足掌热,不在手背),胃阳内合于脾,以外布四末也。
阳明当身热有汗(胃阳外蒸),入阴则身必无汗(胃气内陷)。
是为系在太阴者,谓得浮而按缓之脉,手足自温之候,为阳明太阴表里俱病之象,假令不属阳明,便当系之太阴。
系在者,关系之义,非指太阴自病(如《太阳篇》之柴胡诸证,亦可谓系在少阳,非少阳自病,故脉象弦浮。
必独弦不浮者,乃少阳自病也)。
盖脾气热则胃干而渴,胃气燥则脾约而闭(闭谓不大便,痛而闭者是也),胃阳内迸,脾实而热蒸不得外越,必湿热相搏,郁于肌里,身当发黄。
发黄者,脾热之外见也(亦有虚黄,不在此例)。
湿热交蒸,内外无泄越之路,四末为阴阳之会,气之大络,故令手足温而发黄。
若小便自利者,则水道下通,湿气不注于脾,虽化热亦不为发黄之证,故曰不能发黄,若热邪不干脾络(脾之大络,今生理家所谓淋巴系是也),但在胃中,热盛津干,至七八日转大便硬者,此糟粕不传,胃气内实,证属阳明病也。
盖阳明、太阴相为表里,太阴实则外出阳明,阳明虚亦内陷太阴,故病机之变,随体秉之偏,可阴可阳,可内可外。
太阳伤寒,当四末寒,脉浮紧,今手足温,脉浮而缓,故知非太阳也。
伤寒转系阳明者,其人濈濈然微汗出也。
此示伤寒转系阳明外证,其人必濈濈然微汗续出。
凡伤寒为寒邪在表,皮毛闭塞,得汗即表寒已解,若汗后不解,便成坏证,不得更作表实治之;
假令汗后复感,亦当仍自无汗,皮毛再闭。
故外见濈然微汗续出,更不恶寒者,便为过经,转系阳明证谛。
所谓转系者,指各经皆有化热之证,若联系阳明,便当有汗,此为经热在肌之候,非转系阳明者便可下也。
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风(通行本误作寒),脉浮而缓(通行本误作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
此示阳明经证,亦中风伤寒之辨(凡六经经病,皆手足两经连类而及;
若府与藏病则手足不相连,惟表里乃相应耳。
相应与相连不同,细玩自知)。
曰阳明中风者,言胃家本燥,外中于风。
口苦咽干,证类少阳;
腹满脉浮而缓,证象太阴;
发热恶风微喘,证似太阳,所以属阳明者,以胃实大便难,脉大故也。
外证似连三阳之界,乃名曰阳明中风者,以无头项身体强痛故不属太阳,以无目眩、往来寒热(且脉不弦)故不属少阳,以无自利而复能食(太阴当食不下,阳明中风则必能食)故不属太阴。
盖以胃气外布三焦,内溉府藏,胃热浊升,津干燥化,咽路内焦,胆阳受灼,亦可见口苦咽干之候,但脉不浮弦而自大,则病以胃实为因,因胃燥迫胆阳逆升,不得属少阳之证;
胃实而阳明内阖,津焦气阻,亦令腹满,虽腹满仍能食不利,不得属太阴之证;
腹满而兼微喘,以胃逆令肺失肃降(气以上迫为喘),非外寒闭其呼吸,不当属太阳之证。
但发热恶风实为在表之诊(六经皆有表邪),脉浮而缓又非在里之象,举浮知风邪外鼓,按缓为胃气有余。
不言汗出者,以阳明中风,法当无汗,与太阳中风自汗者不同。
所以然者,由胃气外盛,膝理开泄,风邪直入。
内舍经络肌肉之分,腠理得风性之急,反闭塞而无汗,盖伤皮毛则内开腠理,风入肌肉则外闭腠理(经曰:
外伤于风,内开腠理,毛蒸理泄,卫气走之,因不得循其道;
此气剽[1]悍滑疾,见开而出,故不得从其道,命曰漏泄是也),以不犯二阳经气(太阳、少阳)故但属阳明为病。
此证若发皮毛之汗,必津液外亡;
攻胃家之实,则经气内陷;
但宜从少阳阳枢,以和表里,自濈然微汗而解。
故阳明中风,多治从少阳之例,使肌里之邪,由膜腠外达,法宜小柴胡法加厚朴、杏仁,和其津液,降其逆气。
若误认里实而早下之,则胃阳内陷,转系太阴,必腹满加甚;
外邪陷而太阳之气随抑,令膀胱无气以化,故小便难也(惟此例以隅反之,知阳明中风法当治从少阳,少阴中风法当治从厥阴,太阴中风法当治从太阳,又为活法中之定矣)。
阳明病,若能食,名中风;
不能食,名中寒。
此示辨阳明为病风寒之异。
病在太阳,以表实表虚、有汗无汗别风寒。
病入阳明,已为在里,法当以饮食别风寒者,以胃者水谷之海,风为阳邪,性动而行疾,风邪入胃,必鼓荡胃阳,胃阳动则消谷引食而善饥,故以能食知为中风;
寒为阴邪,性凝而行滞,寒邪入胃,必沉凝谷气,中气寒则恶食欲呕而不纳,故以不能食知为中寒。
今伤风之人,必能食或转加于平时,外解而食反减者以胃中风去故也。
[1]“剽”原作“慄”,据医理改。
阳明病,若中寒者,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硬后溏。
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谷不别故也。
此示胃寒肠燥,因成固瘕之证。
盖阳明病以胃实为正因,胃虚为变象,若中寒不能食,此胃脘阳衰,不能杀谷(胃实则燥,胃虚则寒,暴则消水而布津,燥胜必津液枯竭;
寒则气郁而化水,寒胜必津液凝滞)。
中寒指寒邪外中,与胃家本寒者不同,脉象当虚大而急(阳明脉大,乃就阳盛气偏强者而言,故阳明中寒,脉当虚大而急;
若胃本寒,则脉当迟弱,见关上或中部,不必大也。
但亦有脉象本大者,大固阳明本脉,若见大而迟,虽是胃中寒,乃以迟断胃寒,不必以大断在胃中。
须知见大而迟之脉,胃中虽寒。
迟中见大,乃知其人本象脉大,非应阳明之大,所差不过毫发间耳)。
凡阳明虚证,脉大为其本象(平时脉大,因气分偏强;
假令大而空,乃阴不养阳,非阳明虚证,大当作有余。
凡大中参阴脉,则大多系其人本象脉也,治当责所参之脉断之;
若大中参阳脉,便属有余之证,细心体会,自能分别)。
寒中于胃,当不能食。
中寒而小便不利者,以胃寒则水不化气,阳明之经气开缓而阖不相应(胃热则气不化水,开急而阖不相应,亦令小便不利),因令水道行阻(不利者,谓溺出不能流利,与小便难、小便数少者不同)。
其人反手足濈然汗出者,因邪在脉络肌肉之问,寒凝分肉,令卫气不能内返,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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