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细则上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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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主要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和方法。
1.2.7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人一览表。
1.2.8安全生产、环保作业、文明工地建设。
1.2.9施工交通保畅组织设计。
1.2.10季、冬季施工保证措施。
1.2.11主要材料采购供应计划。
监理工程师将在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承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之后,应在规定开工时间内开工,然后连续均衡地施工。
1.3、审查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3.1、审查工程分包
本工程严禁施工合同分包。
1.3.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审查其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它桩位不低于30%抽测。
1.3.3、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
对原材料应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
对混合料可在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申请使用的配合比设计和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复核性试验后,证明施工单位所作的配合比设计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和试验,并指派监理试验检测人员旁站施工单位的配合比设计和试验过程。
如结果仍无改进时,可由监理试验室做平行的标准试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查,并进行试验验证。
1.3.4、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管理、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所需要。
1.3.5、审查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
施工单位如使用合同约定外的施工机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使用申请,解释变动原因,对拟使用的机械设备作充分说明。
监理工程师认为可行的应及时批准,否则应提出否决意见批复施工单位。
对施工单位拟使用替代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在既无充分依据批准使用,又无充分理由拒绝使用时,可通过试验工程的试验结果来决定是否批准使用。
1.3.6、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
2、批复程序及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2.1、所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程序批复,批复后抄送业主项目部。
2.2、在批复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单时,除了施工注意事项外,还应明确控制质量的检查工序、相应的检查记录表格、技术规范的质量控制指标、承包人自检、抽检测量、手段、方法。
第三节施工过程监理
主要说明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的方法,监理指令、通知的下达,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环保等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及其他问题的处理。
1、监理工作制度
1.1、工地会议
工地会议是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管理重要手段之一,旨在检查、监督承包人对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促进各方认真履行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工地会议分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过程中的工地例行会议(简称工地例会)。
会议均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各级监理人员、承包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与业主项目经理或业主代表及其它有关人员。
每次工地例会之前,监理部应向参加会议的各方发出通知,并写明会议主要议题。
工地例会内容应如实记录形成纪要,5天内签认并发送有关各方并存档。
1.1.1、第一次工地会议
一般在下达项目开工令前的适当时间召开,其会议议程如下:
1.1.1.1、介绍与会者,监理、业主与承包人相互递交主要负责人委任书以及各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及其职责的文件和资料,并作说明和介绍。
上述资料中,应包括各方的联系地址(网址)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
1.1.1.2、监理工程师说明监理方法,监理规范以及为开展建立工作对承包人的要求等有关事宜.
1.1.1.3、业主说明按合同要求为承包人提供条件的计划及落实情况。
1.1.1.4、承包人说明开工准备及落实情况。
(1)承包人的人员的机械设备等进场计划安排。
(2)承包人材料采购情况及计划安排。
(3)承包人驻地建设(租用)情况及计划安排。
(4)承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保险情况。
(5)承包人试验室组建情况、计划安排及试验室设备清单。
(6)承包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的编制以及开工头三个月的计划安排。
(7)有关环境保护问题。
1.1.1.5、检查交桩情况和资料提供情况,承包人是否进行了复核、手续是否完备,各方是否均签字确认。
1.1.1.6、其它事宜
1.1.2.工地例行会议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其议程如下:
1.1.2.1、检查上次工地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
1.1.2.2、气候情况
监理工程师提交当月的日天气候情况。
1.1.2.3、当月进度总结
监理工程师应向会议介绍当月与累计的计划进度情况(包括百分比与形象进度图),并总结计划进度与实际工程管理曲线进度图与工程管理曲线下限的对照情况和主要关键部位的形象进度。
会议应就上述进行讨论
1.1.2.4、下月计划安排
就承包人的下月计划安排进行讨论。
承包人应在工地会议7天前将下月进度计划安排报送监理部,此计划应包括形象工程计划、预计的工程管理曲线累计进度、横道图以及相关的人、机、料的工作保证计划等,监理部应在会前将上述计划分发给主要参会者)。
1.1.2.5技术质量事故宜
监理工程师向会议提交试验报表(汇总表),并通报当月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技术问题。
与会者就上述问题进行讨论
1.1.2.6、工程变更事宜
监理工程师向会议提交已批准的变更汇总表和待批准的变更一览表,并就问题作出说明。
。
1.1.2.7、索赔及延期
监理工程师通报目前索赔及延期的申请与处理情况
1.1.2.8、计量与支付
检查有关计量和支付中存在的问题。
1.1.2.9、管理事宜
通报政府、业主、监理、承包人在项目管理上采取的主要措施、工程检查、参观及培训等重要活动。
1.1.2.10、其它
讨论其它问题
1.1.2.11、下次工地例会
明确下次工地例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1.3现场的专题会议
1.1.3.1、会议的组织
①、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后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议。
②、会议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安排、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它重大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进行讨论,另行召开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会议上进行研究处理。
③、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派代表出席,有关监理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1.1.3.2、会议的内容
①、承包人报告近期的施工活动,提出近期的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述发生或存在的问题。
②、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予以简要评述,并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③对执行施工合同有关的其它问题交换意见。
1.2监理日记
各级监理人员根据职责和实际工作填写监理日记,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记和现场监理的监理日记。
1.3监理月报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每月报告的方式向业主报告监理工作执行情况以及所瞎监理项目的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每月在20-25日由合同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月报上报业主。
月报的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计量支付情况、监理工作情况。
2、质量控制
2.1、建设项目质量等级:
优良
质量目标分解如下:
2.1.1、分项工程:
合格率100%,分项评分平均在75分以上,且所含主要分项工程全部为合格。
2.1.2、分部工程: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达75分以上。
2.1.3、单位工程: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达75分以上。
2.1.4、建设项目:
所属单位工程全部合格,且优良率在90%以上。
2..2、质量控制原则
2.2.1、质量第一的原则。
2.2.2、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
2.2.3、预防为主的原则。
2.2.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2.2.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原则。
2.2.6、实行质量责任“三不放过”的原则。
2.2.7坚持设计图纸施工,执行合同条款的原则。
2.3质量控制措施
2.3.1坚持工程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核心的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施工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计划,工程费用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中必须突出工程质量重于泰山。
管理好工程质量,要根据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对工程施工中各个环节,每道工序进行严格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2.3.2把握主要质量监理的两个重点
2.3.2.1、重要分项工程:
合格率100%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基础,把握住分项工程质量,也就保证了分部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必须监控好重要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2.3.2.2、重要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基本组成,是控制单位工程质量的重要部分,保证工程质量必须监控好重要分部工程的合格率。
2.3.3做好三个阶段的控制
工程质量监理是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它应贯穿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中。
2.3.3.1、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
(1)审查承包人为工程开工所配备的人员、设备是否满足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2)审查承包人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
(3)审查拟开工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
审查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4)检查、检验承包人的放样和测量数据。
对上述各项内容,如果没有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则通知承包人进行补充和修正,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和合同规定。
2.3.3.2、施工阶段的控制
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控制内容有:
(1)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检查施工中所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已经批准的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配合比的要求。
(3)对每道工序完工后严格按质量标准,合格方可充许承包人进行下道施工工序。
(4)对施工中产生的工程缺陷或质量事故应进行调查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允许承包人继续施工。
在施工阶段中监理人员主要抓住“检查”这个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检查,尽可能增加检查时间,加密检查点,使检查工作达到足够的广度和深度,其目的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责令承包人处理改正。
2.3.3.3、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的监控
这个阶段的质量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
检查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设计和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合格,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签发质量验收单。
工程质量监理贯穿于全过程,上述三阶段工程监理应认真抓好,缺一不可,要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
2.4运用质量监控的四个手段
2.4.1、旁站
可分为:
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巡视抽查三种。
(1)全过程旁站监理人员对某一工序或某一工程部分自始至终“盯”在现场观察施工全过程。
主要用在施工复杂,工程质量难于保证的主要工序和主要部位。
如灌注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张拉,路面从摊铺到碾压形成的整个过程等。
(2)部分旁站:
是监理人员对某一工序用一定时间在现场检查、巡视,主要用于关键施工的稳定的工序。
如路基分层填筑和压实成型;
路面混凝土的拌和场,结构物完工后回填等。
(3)巡视和抽查:
监理人员必须使用一定时间或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监理。
如清理施工场地、清表土,钻孔桩钻孔,混凝土工程中钢筋绑扎和支搭模板的检查、验收;
各种沥青材料抽查等。
2.4.2、测量
测量是监理人员对承包方的施工放样和有关尺寸进行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路路线开工之前,监理人员要对承包方的路线放样进行复核,不合格者要求承包方返工,否则不准开工。
对已完工程的技术指标,如高程、宽度、横坡、曲线半径、等也进行测量验收、不合格者应修整,无法通过修整达到质量要求的工程,要坚决予以返工。
2.4.3、试验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判断,有许多是要经过试验(包括室内试验和现场试验)结果才能做出结论。
对此监理应对:
各种原材料的物理、力学和化学性质、混合料配比、密实度、强度等进行测定和试验。
2.4.4、监理工程师发布指令
(1)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质量事故的苗头,及时以通知的形式提醒承包商加以注意改进。
(2)通过指令文件发布变更设计,补充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通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给承包方,按照执行。
(3)在发现和确认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后,要求承包人填写《质量事故通知单》并报业主,存入竣工文件和档案。
3、质量缺陷与质量事故处理
3.1、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每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倒塌、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
应按如下程序紧急处理。
3.1.1、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1.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并报业主,业主初步确定事故等级后上报有关部门。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应详细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应、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3.1.3、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告业主批准后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3.1.4、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业主认为事故隐患尚未清除,则监理工程师不发复工令或根据施工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工令,直到事故按照“三个不放过”原则有结论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
3.1.5、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验测试。
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并报业主审批。
质量事故框图
3.2.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和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该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①、当因施工而引起的工程缺陷处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承包人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
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②、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时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果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③、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部工程完工以后。
而且质量缺陷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④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3.2.2质量缺陷的补救与加固
①、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补救与加固,应由承包人提出补救方按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可进行;
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②、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③、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经征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处理。
质量缺陷处理框图
4、质量预控
对工程项目的监理,要把好事前监理关,做到以下六不准
a)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
b)测量放样成果未自检,监理测量组未抽检或监理工程师未确认的,分项工程、不准开工。
c)材料验证试验、配合比等标准试验未经签认,不准开工。
d)未经达标的施工工艺,不准在施工中采用。
e)承包人未进行技术交底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不允许开工。
f)前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部位未经监理人员验收,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进度控制
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在保证质量和批准的投资前提下;
通过计划、组织施工、检查与调整等手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实现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目标,确保总工期的实现。
施工阶段进度监理工作流程图
不符合
符合
6费用控制
6.1、费用控制是监理的目标之一(即工程造价)是在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操作的前提下,保证每笔支付都公正合理。
费用监理的关键是在项目实施前认真仔细地分析项目清单费用构成,制定费用监理目标:
以组织、经济、技术与合同的措施,以计量、支付的手段合理地加以控制,以保证费用监理目标的实现。
因此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6.1.1、根据业主的要求制定费用监理总目标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总目标进行分解。
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控制各分项目标,以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6.1.2、严格执行计量支付程序,计量支付程序应以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细则及合同文件为准。
6.1.3、在日常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
6.1.4、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费用。
①组织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首先应明确费用监理的责任人,做到职责分明,管理线路通畅,同时要求承包人的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管理路线通畅,以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力。
编制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并保证计划周密、科学合理,以减少必要的浪费。
②经济措施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认、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进行合理准确的工程计量。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监理,定期分析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可能发生的偏差;
并分析导致偏差的各种因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以避免和减少偏差的发生。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投资监理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报告。
③技术措施
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④合同措施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注意积累费用控制信息,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7.2工程计量的条件与依据
①、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范围的有关《计量与支付规定》的规定。
②、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③、合同外发生工程量应严格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人四方签认的数量计量。
7.2.1工程计量的条件
7.2.1.1、计量项目符合合同的设计项目的要求。
7.2.1.2、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的要求。
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规范和设计规定的要求,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根据监理程序的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才能进行计量。
工程质量没有达到规范和设计规定的标准,任何工程或工序不应给予计量。
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监理和计量支付监理两个方面结合起来。
7.2.1.3、验收手续齐全
对一项工程或一道工序的验收应有以下资料和手续
1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申请单
2承包人自检的各种资料和试验数据,同时各种试验的频率要求符合合同条款及规范要求的规定。
3监理工程师抽检结果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4已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7.3工程计量支付程序
7.3.1计量支付工作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监理人员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的基本手段之一,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与技术规范有关章节和合同工程量清单执行,在实施中应由承包人提供计量原始报表和支付月报(中间支付证书),经监理人员会同承包人实地核实修正,经修正后的各项资料,承包人应签字,如承包人不同意修正,监理部将有关计量记录和图纸送承包人研究,承包人收到记录14天内可提出书面申辩。
逾期或经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研究决定后上报。
7.3.2在施工合同签署后,承包人根据合同文件约定,待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7.3.3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结合各种专业工程师已签发认可的中间检验单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认的计量表,经合同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已进场的永久性材料及发票、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变更、索赔等填写上月中期支付证书,监理部在收到中期支付证书后合同监理工程师会同现场各专业工程师分别核实后,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7.3.4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中期支付证书14天内,若无异议,将期中支付证书签认后报送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进行审核。
7.3.5中期支付证书的金额如低于投标书附件中所列的最低限额,当月不出具支付证书,待本期累计金额超过最低限额后,一并出具中期支付证书。
7.3.6在工程竣工终止证书签发后42天内,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向监理部提交一份竣工结算帐单及交通部规定的竣工决算及其它辅助文件,经监理部初审后,在14天之内报业主审批。
7.3.7在缺陷责任证书签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部提交一份最终结帐单草案及其它辅助文件,同时向业主报送一份书面清单帐书,草案经监理工程师初审后报业主核签,如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或不能确认最终结帐单中的任何部位,承包人应提供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资料,并对草案进行双方同意的改动,然后承包人再编写提交监理同意的最后结帐单。
在收到最后结帐单和书面清帐书的21天后,向业主发出一份最终支付证书。
7.3.8对每期支付报表所支付的工程项目,业主将根据情况随机抽查其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以计量支付,如业主复审时,不同意某些项目的支付,可将报表退回监理部修正,也可以直接删改签发。
7.3.9支付证书一式五份,应有详细附(独立成册)以便将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再分成为细项或独立的附属项,这些详细分类表示永久性记录,应与正式表格一样妥善归档。
计量支付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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