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华府室外游泳池设备设计安装工程合同范本 精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8349479
- 上传时间:2022-12-15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38.11KB
恒大华府室外游泳池设备设计安装工程合同范本 精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恒大华府室外游泳池设备设计安装工程合同范本 精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恒大华府室外游泳池设备设计安装工程合同范本 精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池边同时要求设有手工吸污系统,能随心所欲地吸掉沉积在池内的脏物。
2.2水质消毒系统:
水质要求达到GB9667-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规定。
2.3池体清洁系统:
要求配备清池用品系列(吸污工具、铸塑溢水格栅等)。
2.4游泳池排水、溢流系统:
包含从排水(或溢流)点排放至招标方提供就近集中排水井管路及配件安装,排水点的位置详见附图。
2.5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包括整套监测设备及控制系统安装。
2.6游泳池设备电气系统:
从游泳池设备总电源箱上桩至各设备用电点的整个电气系统安装工程。
包含了游泳池水下照明系统、水泵动力供电系统及控制系统等。
不含泵房的照明线路。
3、含在本工程内的其他零星工程(如设备基础、管道基础或支架等)。
4、技术服务:
对发包方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操作规程,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等。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1.;
2.;
3.。
第四条:
验收
由发包人、承包人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共同验收,并确保游泳池、浴池单项工程验收合格。
第五条:
工程保修
1. ;
2. ;
3. 。
第六条:
合同工期
3. ;
4.;
5.。
第七条:
材料供应与计价
1、。
2、。
3、。
4、。
5、。
第八条:
合同价
1、合同含税固定包干总价:
为人民币()。
具体的包干总价详见附件二。
2、含税固定包干总价的包干内容:
。
3、调价方法:
3.1、 ;
3.1.1、 ;
3.1.2、 ;
3.1.3、 ;
3.1.4、 。
3.2、 ;
3.2.1、 ;
3.2.2、 ;
3.2.3、 。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 ;
2、 ;
3、 ;
4、 ;
5、;
6、;
7、 。
第十条:
双方现场代表
1、发包人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3、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力指令承包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弄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承包人必须服从并执行。
6、承包人如因特殊原因变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承包人必须提前5天提出申请报发包人,并获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2、 。
3、 。
4、 。
5、 。
6、 。
7、 。
8、。
9、 。
10、。
11、。
12、。
13、 。
其余均按照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陆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叁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承包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至工程完工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在有效期内、中标单位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2、施工配合费所包含的发包人配合项目说明内容,由发包人协调主体建筑安装施工单位提供。
发包人配合项目说明内容如下:
2.1、提供合格施工工作面。
2.2、提供现有脚手架及提升设备供承包人免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2.3、提供水电源接点,上述水电源点由承包人安装计量表独立计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每月向发包人或主体单位支付。
2.4、负责管道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洞口封堵及收口收边工作。
2.5、提供正确的标高线和轴线。
2.6、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包装物、废料,凿洞、开槽产生的渣土由承包人自行收集到主体建筑安装施工单位指定的地点堆放,由主体建筑安装施工单位负责外运。
2.7、现场不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及工人的住宿。
2.8、提供防雷接地总接线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4、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投标报价书》
附件二、《恒大金碧天下游泳池、浴池、桑拿设备设计安装工程报价表》
附件三、《恒大金碧天下恒温泳池、浴池、桑拿平面图纸》(附电子文档)
附件四、《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定义
1.1在合同中下列词句,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发包人”:
协议书中指明的购买设备和接受服务的当事人。
(2)“承包人”:
协议书中指明的向发包人供应设备、完成安装施工并提供合同约定的其它服务的当事人。
(3)“协议书”:
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通用条款所做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4)“规范”:
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政府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其它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5)“图纸”:
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发包人负责设计时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时向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
(6)“工程师”:
由发包人指定并根据其授权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的人员。
(7)“工程”: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内容之总称。
(8)“区段”: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所指明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设备”:
将构成工程组成部分的,协议书中约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备件及在安装施工中所采用的各类制品、构(配)件及材料。
(10)“技术资料”:
协议书中约定的,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与有效维护,承包人应随同设备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技术参数表、线路图及其它相关资料。
(11)“服务”:
协议书中约定由承包人所承担的设备安装、调试、质量保修及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义务。
(12)“验收”:
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进行评价,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13)“竣工”:
承包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全部义务(质量保证义务除外)并经验收合格。
(14)“完工”:
承包人完成协议书特别约定的任何区段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15)“开工日期”: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绝对或相对日期,协议书中约定由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确定开工时间的,则为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6)“竣工日期”: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工程竣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7)“完工日期”: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完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8)“节点工期”:
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从其开工日期起至该区段完工日期止的时间。
(19)“现场”:
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场所。
(20)“进场”: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将人员、机械、材料组织进入现场。
(21)“样板”:
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封存的一定数量的某种材料,其作用是用以作为承包人该种材料进场质量的比较标准(不作为验收的唯一标准)。
(22)“竣工资料”:
法律法规规定或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整理与提交的竣工图、施工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材料试验与检测报告、工程结算书等工程施工相关文件资料。
(23)“合同价”: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发包人所应支付的款项。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除协议书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定的相关《补充协议》;
(2)《设备供应与安装工程合同协议书》;
(3)《设备供应与安装工程合同通用条款》;
(4)图纸;
(5)规范、标准;
(6)工程量清单;
(7)投标文件或工程报价单;
(8)招标文件。
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3.1发包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增加、减少、省略或改变合同范围内下述一项或几项:
(1)承包人供货与安装的范围与数量;
(2)图纸;
(3)设备的规格、等级与技术参数;
(4)设备的品牌、生产企业与原产地;
(5)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6)交货、安装及竣工的时间、顺序;
(7)交货与安装的地点、位置和标高;
(8)承包人需提供的服务。
3.2如果上述变更使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改变,发包人应与承包人就合同价或工期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
对于增加与变更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已约定有计价方法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中原有的计价方法调整合同价,合同中没有可以参照的计价方法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另行协商确定计价办法。
承包人增加费用与延长工期的调整要求,必须在收到发包人变更指令后5天内提出,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增加费用与延长工期的请求权。
3.3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其它违约事实的,经发包人书面告知承包人后,承包人未做出整改或整改后仍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3.4除3.1条、3.3条规定情况外,对合同的任何其它变更,除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并由各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之效力。
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1)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违法的;
(2)因政府征收、规划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
3.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的,合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7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设备进场最后期限5天,承包人仍未将协议书约定范围内的设备全部运进现场;
(2)承包人虽将设备运进现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开始设备安装,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设备安装;
(3)承包人安装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安装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停工2天以上;
(5)承包人中途退场的;
(6)承包人运进现场的设备、材料,经检验被判定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在工程师规定的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将不合格设备、材料退出现场;
(7)承包人在安装工程施工中擅自使用未经报验或虽经报验但已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设备、材料或虽经检验并被判定为合格但属假冒伪劣设备、材料的;
(8)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且在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改正;
(9)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
(10)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合同,承包人超过协议书规定的时间未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图纸,或对于需报政府指定部门、其它特定机构审核的图纸,承包人超过协议书规定的时间仍未获得批准;
(11)合同协议书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报建、报验手续,承包人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或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建、报验工作,在工程师给予的宽限期内仍未完成,且此种延误无论因何种原因造成;
(12)在验收时,承包人设备、材料的质量或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
(13)承包人未能在竣工时向发包人移交技术资料或所移交的技术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且在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改正;
(14)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或与第三方合作的;
(15)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
(16)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3.8只要3.7条中规定的合同解除权事项成就,则无论承包人后续履行合同状况如何,发包人在解除权事项成就之日起3个月内,仍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
3.9除3.5条、3.6条、3.7、3.8条情况外,发包人与承包人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时,均须事先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转让与分包
4.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发包人与承包人均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得在未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4.3发包人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4承包人的下列行为无需事先得到发包人的审批和同意:
(1)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设备、材料;
(2)将部分工程内容分包给合同中已写明的指定分包商。
4.5承包人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人有权撤消承包人的分包决定。
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发包人因此蒙受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4.6当分包商就其所承包部分的设备、材料和服务等,向承包人担保的质量保证责任期限,超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时,承包人应在与发包人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将其对分包商的该项权利无偿转让给发包人。
5、工程师的权利
5.1工程师即可为发包人委托的独立监理公司人员也可为发包人之员工,具体人员名单与分工由发包人在协议书或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权书中明确。
发包人可随时单方对前述授权进行变更和解除,此种变更和解除自通知承包人后即时生效。
5.2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有相反限制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师享有下述权利:
(1)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2)巡视和监管现场;
(3)纠正承包人的错误施工方法;
(4)判定检验批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
(5)隐蔽验收;
(6)各区段完工后的施工质量验收;
(7)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对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进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等进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行相关方案与计划;
(10)指令承包人制定或执行相关的赶工措施;
(11)验收承包人进场设备、材料并批准或拒绝其进场使用;
(12)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不合格设备、材料予以更换;
(13)组织召开合同履行相关会议并指定承包人参加人员;
(14)指令承包人向在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条件;
(15)指令承包人完成与承包人合同义务相关的各项零星工作。
5.3除5.2条中所明确的权利外,工程师还可行使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隐含的权力。
但是,工程师就下述事项所做出的决定或签署之意见,如未经发包人的书面认可,对发包人不发生效力:
(1)签发开工令、停工令与复工令;
(2)审核与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3)工程进度与结算付款审核。
(4)指令承包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施工人员或班组;
(5)竣工验收;
(6)免除、减轻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
(7)变更承包人供货及服务之范围、数量或标准;
(8)变更图纸;
(9)变更合同价或计价方法;
(10)工程的计量签证;
(11)工期顺延签证;
(12)延长合同工期;
(13)同意承包人的任何索赔主张;
(14)批准分包、转包。
5.4工程师依据合同行使管理权利或发出各种指令时,承包人必须服从并遵照执行,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6、批准不免除责任
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或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提交图纸、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设备、材料采购与进场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它文件等的任何批准与认可,不免除承包人依据合同与法律所应向发包人或第三人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6.2除非发包人给予承包人顺延工期签证,否则,发包人或工程师无论以何种形式对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上的时间宽限,或对承包人所提出的延期竣工方案的认可等,不影响或限制发包人所享有的依据合同追究承包人延误工期或进度滞后违约责任的权利。
6.3发包人或承包人一方对另一方违反合同所享有的索赔权利的放弃,不意味着对其将来违约所产生的索赔权利的放弃。
7、承包人负责设计
7.1当协议书中规定全部或部分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时,承包人应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供:
(1)方案图、效果图、施工图、计算书或其它设计文件和资料。
(2)使发包人能够操纵、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承包人所设计工程系统的详细操作与维修手册。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将其负责设计的图纸提交发包人审核,图纸提交迟延或不充分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图纸经发包人确认或批准后,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变更图纸。
7.3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给定的时间内,根据发包人修改意见提出新的图纸。
7.4对于图纸需经政府指定部门或其它特定机构审核批准的,承包人应负责,在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将图纸报政府指定部门或其它特定机构审核并获得批准。
7.5由承包人完成并提供给发包人的一切图纸和图纸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除非该著作权是承包人向第三方申请取得的使用许可。
7.6无论发包人以何种方式对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图纸给予批准与认可,均不免除承包人对其完成的设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因承包人的设计缺陷,导致发包人或第三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第三人进行赔偿。
8、承包人供货与服务范围
8.1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具体负责的安装工程范围,按协议书中《设备明细表》及《安装工程承包范围》执行。
8.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供货、安装与服务的范围,将包括《设备明细表》及《安装工程承包范围》中没有特别说明,但属于保证设备及整个系统正常运行、达到合同目的、完成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的一切内容与项目。
8.3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现场后,承包人为履行合同所需对现场采取的一切整理措施,均属承包人的承包范围。
8.4承包人为履行合同需要发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按照协议书中《发包人配合项目说明》执行。
8.5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的要求,对设备及安装工程竣工移交后发包人负责管理、控制和维修的人员进行培训。
承包人应对其指派的技术人员提供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的正确性负责,并对由于他们的错误造成的损失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8.6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令承包人完成的零星、辅助工程,也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范围、标准与时间完成。
9、质量标准和技术规格
9.1承包人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及未使用过的,其质量应符合规范及协议书中《设备技术参数表》的要求。
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材料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因承包人的疏忽而产生的其它缺陷。
9.2协议书中规定封存样品的设备,承包人应提供足够的样品由双方共同封存,以保证所封存的样品能有效地作为设备进场验收的辨别标准。
9.3如果存在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冲突的质量缺陷,或存在有可能给发包人、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其它质量问题,则承包人所交付的设备即使与所封存的样板相一致仍属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其修复或更换。
9.4如因市场原因,需在安装施工中使用代用设备、材料或合同规定生产厂家以外的设备、材料的,承包人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发包人审核;
未经发包人审核同意擅自使用的,视为承包人未将设备、材料向工程师报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9.5承包人应严格遵照图纸及规范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施工,其设备安装施工质量应符合规范及协议书中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9.6施工过程中,与施工项目与内容相关的所有规范条文,无论是否为强制性规定,承包人均需严格遵照执行。
9.7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和设计方及质监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
其节约的工程造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7:
3分成,作为对承包人的奖励。
10、检验、测试
10.1承包人应按照协议书中的《设备进场计划》组织设备进场。
10.2设备、材料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政府规定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工程师提出检验申请或将设备、材料报政府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检验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恒大华府室外游泳池设备设计安装工程合同范本 精品 华府 室外 游泳池 设备 设计 安装 工程 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