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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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调整原则
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既要严守耕地红线,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
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划入基本农田,实施永久保护。
3、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泰安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及已落实选址的重点项目;
优先安排经济园区等经济开发区环保项目用地;
适度保障旅游乡镇发展养老、宜居、旅游项目。
5、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四)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6、《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1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
1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13、《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4、《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5、《关于省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3〕34号);
16、《关于核销多划基本农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3〕333号);
17、《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10号);
18、《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审查报批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6号);
19、《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泰安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2001-2020年)》;
21、《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22、《泰安市统计年鉴2015》。
(五)工作任务要求
1、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一是在数量上落实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的要求。
二是在质量上落实耕地质量不下降的要求。
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确保把优质耕地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
对建设用地的调整,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的泰安市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
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合理分配各县区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
2、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
依据二次土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作适当调整。
特别梳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及分布情况,联合农业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城市(镇)周边、交通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顺应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结合我市城市规划等规划布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开展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
一是加强与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避让优质耕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用地,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
二是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以布局优化为主,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
三是严控建设用地无序扩张,依据人口密度、尤其是用地产出强度等标准确定用地规模。
四是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土地整治、产权置换,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
五是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
3、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
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结合“三线”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
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的工作路径、编制规范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各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执行不力等关键性问题,促进“多规融合”。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系统的保护,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
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构建湿地、河湖保护管理体系,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逐步提高保护级别。
泰安作为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地质公园与地质遗址保护、流域环境治理等方面,秉承环保优先的理念,开展调查评估,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修复方案,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
二、现行规划实施评估
(一)区域概况
泰安市位于山东省中部,(东经116°
02ˊ~117°
59ˊ,北纬35°
38ˊ~36°
28ˊ),北以泰山与济南为界,南与济宁市相连,西隔黄河与聊城市及河南省台前县相望,东与莱芜市、临沂市相邻。
东西长约176.6公里,南北宽约93.5公里,面积7761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5.0%。
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安则四海皆安”,寓国泰民安之意。
五万年前已有人类在泰山周围生息繁衍。
本市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大陆性气候显著。
境内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矿产种类较齐全。
已发现矿产资源58种,矿产地241处,探明储量的矿产33种,探明储量的的矿产地133处。
探明矿产种类较多,探明储量居全省第一位的矿产有自然硫、石膏、岩盐、钾盐、蛇纹岩和玉石。
境内交通条件十分优越,京沪高速、京福高速公路在泰安交汇,贯穿南北,青兰高速公路贯穿东西;
泰安至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沿海城市均由高速公路相连。
全国南北铁路干线――京沪铁路纵贯全境,京沪高速铁路从境内穿过,并设有站点。
全市境内除东平县外,其他各县(市、区)及主要工矿、能源、建材基地都有铁路相通。
全市辖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计86个乡、镇和办事处。
2014年泰安市总人口556.9万人,生产总值达到2820亿元,增长10.6%左右,人均生产总值50637元。
(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经济发展速度较快。
近年来泰安市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从城市发展来看,水平不断提高,无论是城镇发展还是工业服务业的发展,均保持着快速高效稳健的发展态势,大的经济格局已经形成,经济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聚能力和发展优势。
2014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820亿元,增长10.6%左右;
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8.8亿元,其中税收完成118.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0.16%,同比提高4.84个百分点;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30亿元,增长20.7%左右;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0亿元,增长13.1%左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5元,增长10%左右;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500元,增长13%左右;
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261亿元、贷款余额141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327亿元和189亿元。
经济发展区位优势明显。
根据山东省“一圈一带”发展战略,发挥好泰安与省会相近相融优势,做足做好“发挥同城效应,借势借力发展”的文章。
构建泰安至青岛、北京、上海等重要城市一天内往返的快捷交通网络,以及与济南、曲阜、莱芜、新泰、肥城、宁阳、东平的一小时交通圈;
所有城镇30分钟与高速公路相联通。
规划泰安支线机场、泰山站、泰安站(高铁站)和主要公路客运站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
在市域各主要城市组团内规划建设服务于组团的综合交通枢纽。
建设和完善泰山站、晋中南铁路宁阳东站等货运中转园区和物流园。
(三)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776140.5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586083.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51%;
建设用地127846.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7%。
其他土地62210.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2%。
各类用地构成如下:
1、农用地
全市农用地面积为586083.30公顷。
其中耕地364426.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95%,园地40284.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9%;
林地110646.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26%;
其他农用地70726.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1%。
2、建设用地
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27846.45公顷。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108854.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03%(城镇用地29854.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5%;
农村居民点用地72374.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2%;
采矿用地6117.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9%);
交通水利用地20269.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1%,其他建设用地126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6%。
3、其他土地
全市其他土地总面积为62210.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2%。
(四)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泰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2012年批复实施以来,立足实际,加强了土地的宏观管理和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空间布局,在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如下:
1、耕地保有量。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7245.07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2845公顷。
3、建设用地总规模。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8390.93公顷。
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6278.13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50956.74公顷。
5、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8582公顷以内。
6、补充耕地目标义务量。
到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9667.07公顷。
7、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到2020年控制在126平方米/人以内。
(五)规划实施情况
1、耕地保有量
(1)2014年泰安市耕地面积为364426.14公顷,比2020年规划目标超出17181.07公顷。
(2)根据各(市、区)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报告显示,泰安市耕地自然质量等别较好,总体位于5至10等,处于中、高等农田的水平范围。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14年泰安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6350.00公顷,比2020年规划目标超出3505.00公顷。
3、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2014年泰安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67846.45公顷,与2020年规划目标相比剩余544.48公顷。
(2)2014年泰安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08854.76公顷,比2020年规划目标超出2576.63公顷。
超出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居民点用地未缩反增,规划期末农村居民点用地计划缩减为55321.39公顷,而2014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2374.4公顷,比2020年规划目标超出17053.01公顷。
(3)2014年泰安市城镇工矿用地为36480.36公顷,与2020年规划目标相比剩余14476.38公顷。
4、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接近规划目标。
2010-2014年全市累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640公顷,使用进度为66%,距2020年规划目标有2942公顷的增长空间,年均490公顷。
从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看,新增建设用地多为城乡建设用地,且大部分用于城镇建设。
5、补充耕地目标实现度
实现占补平衡并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2006-2014年全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规模为14595公顷,是规划期计划增加耕地9667.07公顷的150.98%,超额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的任务。
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2014年泰安市总人口556.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5.9万人,城镇工矿用地36480.36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8平方米/人,比2020年规划目标多出2平方米/人。
(六)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依法管地、珍惜土地、科学用地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耕地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健全,耕地占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历年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超额完成耕地保有量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方针、政策,严格履行基本农田保护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护耕地和保障基本农田数量成效明显。
2、建设用地需求基本得到保障
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按照巩固第一产业、发展第二产业、强化第三产业的总体要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发挥土地资源的最佳效益。
3、城乡建设用地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对不在允许建设区内选址的建设项目(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一律不予批准,有效改变了过去建设项目用地选址随意、布局分散的现象。
城镇的扩展由过去的一味外延式逐渐转向内涵挖潜与外延拓展并重,依据规划较好的控制了城市拓展的规模,有效遏制了城镇和园区等各类建设大量圈占土地、占用耕地的势头。
本轮规划明确了保护和开发的空间范围,规定了每块土地的具体用途和管制规则。
在具体实施中,以规划为依据,以用途管制为手段,解决了长期以来在实践工作中土地利用管理缺乏依据、基本国策难以具体落实的问题。
4、土地整治稳步推进
规划贯彻“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方针,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加大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力度,努力增加耕地面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保护生态、美化环境已经逐步形成全社会的共识,促进了土地生态和城市生态的明显好转。
5、存在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1)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足,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受相关规划特别是一些国家级、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影响,加上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预计不足,泰安市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经济发展战略的改变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中心城区周边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增长较快,远远超过城镇用地规模的增长速度,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已经倒挂,规划继续执行比较困难。
(2)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加大,布局有待优化
泰安市土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根据泰安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规划期末耕地面积达到36186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034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3.86%。
2010-2014年,泰安市耕地因新增建设占用和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后备资源十分匮乏,未来补充耕地难度将持续增大。
同时由于农业灌溉、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负面效应,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等因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将日益加大。
(3)规划实施管理机制和手段有待完善
随着泰安市基础设施和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其用地选址布局将会与规划的用途分区及管制分区产生冲突。
由于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约束,导致现行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弹性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镇的发展与重点工程的建设。
三、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一)发展总体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土地利用的总体目标是:
以保护耕地资源和土地生态环境为核心,统筹供给和需求的关系,通过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和挖掘潜力,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形成“人口集中、产业集聚、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建立集约式、规模化发展的土地利用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建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现代工业体系,以生产型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以规模农业和生态农业为主体的现代农业体系,经济总量和质量大幅提升,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大幅提高,综合实力快速提升,跨入全省第一方阵。
2、城镇发展定位
优化城镇布局。
积极对接区域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推动同城化和城镇组团化发展,加快提升泰安中心城市,发展壮大新泰、肥城、宁阳、东平次中心城市,择优培育中心镇,鼓励小城镇向中心城镇合并发展,加快发展特色小镇,构建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和重点镇梯次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
强化泰城中心城市地位。
改造提升老城区,完善配套新城区,推动南北融合互动发展,加快形成“依山傍水、组团成方”格局,推进与肥城同城化,拉开城市大框架。
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达到135万人左右。
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
实施新一轮县域经济提升行动,以富民强县为目标,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强化质量效益导向,科学划分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加快产业集群、企业集聚、资源集约、人口集中,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加强小城镇建设。
整合支持资金、建设用地、项目安排等政策资源,集中支持发展一批特色强镇。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成一批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的现代小城市。
3、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城乡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以上。
——转型发展取得重大进展。
创新型城市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服务业主导地位初步形成,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
——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空间发展格局更加优化,区域互动发展更加融合,城镇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主体功能区定位更加明确。
泰城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县级城市综合实力和承载力明显提高,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城乡间和县域间差距进一步缩小。
——生态环境优美宜居。
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重大突破,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城乡绿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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