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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新文学诞生,鲁迅先生开创乡土小说以来,乡土情结便成为许多作家取之不完说之不尽的话题。
莫言与鲁迅同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乡土小说大师,在乡土小说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鲁迅在理论上阐述了“乡土文学”的含义,而且在自己创作中实践着。
因此有人把鲁迅称为最早的乡土作家,认为他“于乡土文学发韧,作为领路者,使新作家的笔,从教条观念拘束中脱出,贴近土地,挹取滋养,使新文学的发展,进入一新的领域”。
中国现代文学在他的直接影响下,形成了20年代乡土文学创作的热潮。
莫言则继承并且发展了鲁迅的批判精神,成为新时期乡土小说的杰出代表。
2012年日本媒体叹息称中国的乡土文学打败了日本,而莫言则是最为重要的构建者。
他以刚建的笔法对新时期的乡土人情进行书写,对家乡的一次次构建中,用其独具特色的莫氏笔法,以一种平民姿态表达着对乡土中国苦难的体验乃至认同,给读者带来新的冲击和视觉享受。
为中国当代小说的多样化发展开辟了道路,直接促进了乡土小说的繁荣发展。
一、乡土小说的概念
文学的作家多是“侨寓京城”,远离乡土,先前有着乡土农村生活经历的赤子。
他们怀着对记忆中故土的依恋,不断做着遥远而深沉的故乡梦“乡土文学”,这一概念是鲁迅总结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文学成就时提出的。
与此同时,茅盾用“农村小说”概念总结了这时期的文学。
三十年代初,鲁迅曾根据当时赛先艾、王鲁彦、许钦文等文学研究会一批青年作家的创作某些特点,在《中国新文学大系·
小说二集·
导言》里最早使用“乡土小说”来称呼这类作品,并立即为文学界所接受。
鲁迅在这篇序言中写道:
“赛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在北京这方面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
”[1]钱理群等在《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中,给了现代乡土小说如下定义:
所谓“乡土小说”,主要就是指这类靠回忆重组来描写故乡农村(包括乡镇)的生活,带着浓重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的小说。
[2]
从外扩讲,指称为“乡土”类的小说或“农村”类的小说,都是以农民、乡村和土地为写作对象的。
“乡土”类的小说靠回忆重组来描写故乡农村的生活,带有浓重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
这里的“乡土”侧重于心态、情绪、精神层面,更富艺术色彩。
“农村”类小说表达的是作家对农村和农民的关切与关怀,与现实生活痛痒相关,因而更具情感性。
二、莫言与鲁迅乡土小说的同构性
(一)浓厚朴实的乡土情结
人从来都有归属感和回归感的。
每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们,对自己的乡土人物有绵绵无尽的眷恋之情。
而同样这种乡土情结也深深地灌注到中国文化之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发展。
莫言,当代颇具创作个性的乡土作家,其乡土小说在表现乡村精神和借鉴乡村文学形式方面,做出了非常有意义的努力,他所奉献的带有强烈自在色彩的
“高密东北乡”世界,是一个真正本土化的乡村世界,他所表现的是真正的中国乡土文化和灵魂。
莫言的作品大多是以故乡为背景来描写乡村生活的,乡土小说应该是莫言小说新时期的主要阵地。
他把自己的各种感情潜移默化的在这片土地上尽情渲染。
莫言的乡土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
作者以一种平民姿态表达着对于乡土中国苦难的体验乃至认同。
在这个世界里,虽然他是一个弥漫乡土气息的导演,但他饰演着各种角色,他品尽各种滋味。
他总是用一种浅近的语气去探究这片土地,去亲身体验着乡村的苦难和故土的悲壮,直接抒发身临其境者的情感。
他在笔下不对落后加以诟病,也不会把乡村故土当作梦想天堂一般欣赏向往。
读过莫言小说,能够深深体味到其中的浓郁乡土气息,尤其是对故土的多彩描述,更是深深吸引着人,而这种氛围则来源于莫言对故乡的复杂情感。
或者更确切地来说,你可以在字里行间清晰地闻到东北高密县那股涩涩的土地气味,以及空气里混杂的那种原始的激昂。
故乡在他的身上和作品中都深深地烙上了印记,对于这片他付出了辛劳、汗水,却如此贫瘠、干涸的土地,莫言曾经试图摆脱它的烙印。
莫言的文字脱不开浓烈的民间色彩,虽然莫言一再强调“高密县”早已经成为一种符号,而存在的理由,恐怕便是其背后色彩恣肆的“乡土”。
莫言把它归于一种宿命。
有作家说:
“莫言的小说都是从高密东北乡这条破麻袋里摸出来的”,这一讥讽被莫言视为最高嘉奖。
“回到了故乡我如鱼得水,离开了故乡我举步艰难”。
在他看来,写作是寻找失去的故乡,而作家的故乡并不仅仅是指父母之邦,而是指童年乃至青年时代生活过的地方。
这地方有母亲生你时流出的血,这地方埋葬着你的祖先,因此它是你的血地。
莫言认为,故乡情结、故乡记忆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的宝库,原因在于:
第一,故乡与母亲紧密相连;
第二,故乡与童年紧密相连;
第三,故乡与大自然紧密相连。
这时的故土,在真正意义上已成为莫言创作上心灵的“根据地”,也标志着在乡土情感上,作家已找到精神的家园,在关于乡土的记忆中,作家不再流浪。
这时的莫言,对乡土的认识已不再是初登文坛时单纯的咏唱与后来的一味的感伤,而是带着一种理性的成熟的眼光,闪现着坚定、自信和豁达,这标志着作家乡土情感的成熟。
然而,当现代文明的浪潮汹涌而来,乡村是应该顺应潮流而变革还是继续墨守传统,对作家来说却成了一个两难的问题。
而在莫言看来,民间是一个巨大的话题,可以把它简化为作家的创作心态问题,其中的一个方面就是为什么写作。
针对功利化的庙堂写作(文学为政治、为人民服务)和准庙堂写作(为老百姓的写),莫言打出的旗号是作为老百姓写作,这是一种低调写作,淡薄功利,不把作家自己抬举到一个不合适的位置上,不去担当道德的评判者、教化者,放弃居高临下、高调批判的知识分子立场,保持民间心态,保持老百姓的立场、思维和方法。
因此,真正的民间写作,作为老百姓的写作,也就是写自我的自我写作。
民间写作,我认为实际上就是一种强调个性化的写作,什么人的写作特别张扬自己个人鲜明的个性,就是真正的民间写作。
而绍兴纯美情韵的鲁迅青少年时期的浙东乡土生活在心灵中的碰撞与融汇,产生了强烈的“乡土情结”。
绍兴是有着浓郁文化氛围的江南水乡,“绍兴师爷”名扬天下,是个“千岩竞秀,万壑争流“的名胜之地。
鲁迅乡土小说的环境都以海边水乡为背景,在《社戏》里描绘了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社戏》中还描写了农村农民和小朋友的好客,双喜、阿发等小朋友的热情、天真;
六一公公憨厚、纯朴,揭示了他们心灵之美,农村的古朴之风,农民的憨厚之气,镶在鲁迅幼小的心灵上,留在鲁迅美好的记忆里。
总之,乡野的田园风光、民间社戏,那种近乎“仙境”般的表现真是令人陶醉,引人遐想,把读者领到江南水乡月夜的境地。
在《故乡》里把少年闰土融进浙东海滨绚丽的画面里,神奇美妙、传神、动人、可爱,也只有诗那般的环境才能映衬出童心的那份绝假存真,稚气的温暖与慰籍。
这对其后来的乡土文学创作有特殊的意义,在作品中寄托了他对故乡的深情。
于是我们在鲁迅的回忆性文字中看到,乡野的田园风光、民间社戏,得到近乎“仙境”一般地表现。
但这似乎又作为一种陪衬,力透纸背的凸现的是那些“目不识丁”的农家伙伴淳厚、诚挚、善良的品德。
鲁迅缘此而感受到未失童心、稚气的温暖与慰籍,在他的心灵中竟一直保持着诗的魅力。
鲁迅对故乡的爱、对农民的爱全都倾吐在字里行间,饱含在对浙东故乡的风土、人情、农民生活的描绘和刻画上,这在他的作品中都有直接的展现。
风土人情是鲁迅乡土文学的常见主题。
鲁迅的《孔乙己》、《阿Q正传》、《药》、《风波》、《故乡》、《离婚》、《社戏》、《祝福》、《在酒楼上》等作品的取材都是绍兴一带农村和小集镇的生活;
所选择的地点
——鲁镇、未庄、庞庄、S城、咸亨酒店也是绍兴一带农村和小集镇的化名。
[3]作者依据故乡生活的经历“复制”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风景画、风俗画和灰色的世态画。
“按照绍兴习俗,凡是出嫁的女儿。
如果还未当家,夏季大抵可以回家去消夏。
”这一习俗在《社戏》中作者有具体的交代。
浙东农民习惯认为拆掉灶台是对人的一种最大的侵犯与侮辱,因为民以食为天,把人家吃饭的家伙都给毁了,那便是天大的冒犯。
描绘的风俗画,不仅成为人物的典型环境,而且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
《孔乙己》中曲尺形柜台的不同格局和长衣衫、短衣帮不同的喝酒方式,不仅反映了浙东小镇酒店的乡土风韵,而且充分地显示了农村穷、富两个阶级的对立。
鲁迅往往把绍兴一带的小酒店和茶馆作为小说人物活动的场所。
若非少年时代耳濡目染,很难凭空构造出这样的生活环境,同样也是鲁迅少年时期乡土生活的写照,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
总之,小说中的景色描写是作者童年生活的再现,更是鲁迅的“乡土情结”淋漓尽致的展现。
(二)人的文学:
关于人的批判小说
鲁迅出生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内忧外患,民族贫弱,。
从小弃医从文,怀着爱国之心和拯救民族的愿望,将自己的全副心灵投向了广袤的土地。
鲁迅少年时候起就亲近下层人民,这使他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农民的生活。
鲁迅一生都把他与农村小朋友这种朴素真诚的关系当作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关系而怀念着,描写着,有大量的文章关于这些感情的表露。
作为五四新文学主将的鲁迅,从一开始就高扬“人的文学”大旗,寻求着健康人的生存形式。
他经常考虑的“怎样才是理想的人性?
中国国民性中最缺乏的是什么?
它的病根何在?
”等问题,归根结底是关于人的问题,即中国人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人生。
在鲁迅看来,人生问题最重要的是人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以及对人的精神、价值的理解等问题。
因此,鲁迅认为对于下层受压迫民众来说,首要的问题是去改变他们被封建传统观念所禁锢的精神世界,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进而使他们得到正常、健全的发展。
我们同样发现,这两位乡土作家,呈现于我们面前的乡土图景虽然完全不同,但是关注那些与自己血肉相连的同胞,却是相同的。
鲁迅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以深切关注人生、启蒙主义和疗救病苦为目的,孜孜不倦地批判和拆解着破旧的历史。
而当代作家莫言表示,文学发端于事件但要超越事件的关键在于,“小说家在写作时,必须站在人的立场上”。
“我在写作《天堂蒜薹之歌》这类逼近社会现实的小说时,面对着的最大问题,其实不是我敢不敢对社会上的黑暗现象进行批评,而是这燃烧的激情和愤怒会让政治压倒文字,使这部小说变成一个社会事件的纪实报告。
用多元视角展现对人性的反思。
与同时代作家着重从人的生存状态出发揭示人性之恶不同,莫言更加关注对人的精神层面的挖掘,通过对原生状态下个性生命的张扬,展示人性之美、人性之恶。
这就有效地填补了先锋、新写实小说家在表现社会、生活对人性的压抑与束缚时所表现出来的只重物质不重精神的缺陷。
站在民间立场上的莫言从来不曾把二元对立的模式作为评判人物的标准,他的作品充分显示出民间文化形态的藏污纳垢性。
他作品中的人物,大都是不带任何标签的活生生的人,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
在他的笔下即使是赵甲这样的刽子手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一方面他对赵小甲充满了慈父般的柔情,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红高粱家族》中的我爷爷是一个“土匪英雄”,他身上土匪习气和英雄气概兼而有之,既是一个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土匪,又是一个敢做敢为、重情义、讲义气的英雄好汉。
如果在传统革命历史小说中,他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被收编改造的对象,但是在民众的眼光中,他的杀人越货、抢占民女也被看作是他对生命的一种自由而富有诗意的挥洒,通过这些活生生的人来表现人的本质正是莫言文学创作的追求。
小说家在写作时,必须站在人的立场上,把所有的人都当做人来写。
[4]莫言小说重要的特色就是民间立场,坚持写人是为了人,揭示是为了更好更强大的站着。
多年来,他的一系列乡土作品都没有离开他的故乡——山东高密县里那个充满荒诞、愁苦而又朴实的山村。
作为一位作家,一位寄予自己无限使命的歌者,他以积极的态度,为改变乡土面貌进行过不同方式的努力,这种相通形成了两位作家精神上的血缘关系。
三、莫言与鲁迅乡土小说的异质性
(一)各具特色的写作特色
作为当代乡土小说的先锋作家,莫言在写作手法上有着独特的方式。
“创作者要有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
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
”[4]莫言在《天马行空》中这样讲到。
由于受文学理论领域笼罩着浓厚的西方情结的影响,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思潮对当代中国作家产生了巨大影响。
莫言是我国新一辈极具活力的作家之一。
他早期的作品描写童年记忆的乡村世界,表现独特的生命体验。
莫言深受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塑造神秘的超验的对象世界,给人以“先锋”色彩。
莫言是新时期以来极具个性的小说家,写作风格素以大胆著称。
其作品充满了神秘、诡异、朦胧、空灵的氛围。
在此基础上,他又不自觉地开掘民间的创作源泉,把自己得天独厚的语言艺术,深深扎植于高密东北乡的民族土壤里,广泛吸收了民间文化的生命元气,叙述了“高密乡”的悲欢离合。
[5]在创作特色上,他用具有穿透性的语言、天马行空般的叙述。
对中国历史、现实、社会、人性等进行个性化体验。
并融合西方现代派。
尤其是魔幻现实主义来表现东方古老民族坚强而又懦弱、伟大而又卑微的品格,给人以耳目一新的陌生感与惊奇感以及悲剧的美。
他的创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丰富的想象能力、多角度叙述结构、灵动活泼而变化无穷的语言等,丰富多彩的艺术手法使作品新颖变化,颇具特色。
在莫言的乡土作品中,幽默的叙事与沉重的悲剧内容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和叙事张力,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幽默的语言和情节在表现出作家睿智的同时,也流露出作家对人生、对现实和历史的笑的审判,他用喜剧的形式表现着悲剧的内涵,并取得了笑笔写悲,倍增其哀的艺术效果,显然,笑的背后隐含的是对现实更为真实和深刻的揭示。
我们在读这些作品的过程中,往往一方面享受着感官的冲击和阅读的愉悦畅快,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为个中的悲剧内涵所震撼,甚至不免油然而生沉重和隐痛。
[6]
而作为近代文学史上的先驱,鲁迅先生的沿用与自己性情相宜的手法,写出了众多堪比美仑的乡土文章。
鲁迅先生是是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文章特别是他的小说给后人们带来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鲁迅先生的小说具有鲜明的阶级观念、生动的文学性以及丰富的艺术特点。
鲁迅小说的艺术特点首先在于真实。
鲁迅先生主张文学创作用
“白描”的手法,也就是主张文字简练单纯,不加渲染烘托。
但这里的简练并不代表简单,而是用一条条细线勾勒出事情和事物的真实面貌。
比如说在《祝福》中,小说一开头写“送灶的爆竹”,这既是点了“祝福”的题,同时也表现了鲁镇当时浓厚的节日气氛。
鲁迅先生曾说,作文章要有真情,去粉饰,少做作,勿买弄。
而在其作品中所展现出来的生活场景、水乡风情、民俗风貌、城镇景致、人物的言行姿态,确实像生活本身那样真实、自然、使人犹如身临其境。
鲁迅先生也十分擅长于发掘蕴涵深刻社会意义的生活片段和生活场景,来集中突出地展示人物的性格和命运。
在他的大多数作品中,并没有对人物的生平作过详细的描绘,甚至不注意故事情节的完整性。
通常在人物出场的时候来一段外貌描写,像《孔已己》中的“孔已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
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带些伤痕;
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寥寥数笔,就使读者对孔已己有了一种大致的印象。
接着通过情节的发展使人物的性格和命运与原先的印象相互叠加。
于是乎一个生动的人物就诞生了。
鲁迅小说的这个艺术特点,使这些短小的篇目得以展现出更加丰富的社会内涵,达到了良好的艺术效果,给予人们强烈的艺术感受。
鲁迅先生擅长用“画龙点睛”的手法描写人物形象,运用具有特征性的细节刻画人物的性格。
像《药》中用夏瑜被狱卒打了嘴巴反而说打人者可怜的细节,突出了革命者夏瑜大义凛然的品格。
又如《阿Q正传》用阿Q被闲人们打了,说是“儿子打老子”或是认为“自己是能自轻自贱的第一人,除去这‘自轻自贱’便是‘第一人’了”等等细节描写,鲜明地表现了阿Q自欺欺人的性格特征。
[7]鲁迅先生用“画龙点睛”的艺术手法,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生动,使小说的内涵更加明白无误,令人难以忘怀。
有的作品鲁迅先生运用冷骏的笔调,用来批判当时的封建思想和黑暗的社会。
像《狂人日记》从头至尾就是写“我”自思有人要吃自己,把“我”对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杂糅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有的作品鲁迅先生运用了诙谐风趣的笔调,用来反映出当事人的愚昧无知,也使小说更吸引人,让小说的现实意义更大。
《阿Q正传》中的阿Q一无所有,靠打短工度日。
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存的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
“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
鲁迅先生在小说中对阿Q的精神胜利法有十分精彩的描写。
通过这些风趣的描写,将阿Q的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自轻自贱写得淋漓尽致,令人称快。
鲁迅先生创作小说意在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
这些作品真实地描绘了当时社会的生活状况,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而鲁迅先生写作的手法和艺术特点都为其小说反映他要表达的东西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艺术风格上写实与虚意结合的手法
自“五四”新文学以来,乡土文学创作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审美形态。
一种是以深邃的哲学文化批判意识,对农民病态的文化心理结构的审视;
或以深切的人道主义,同情、揭示农民的悲苦命运;
或是以高涨的政治热情,反映农民群众在中国革命历史进程中的生活道路,具有强烈的理性精神和深刻的写实风格。
另一种是以对古朴的乡土宗法社会中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向往之情,着重表现自然的人情、人性,具有浓郁的诗情画意与平淡和谐的田园诗风。
这种写实与写意的艺术风格,构成了乡土文学的两极。
鲁迅与莫言就是这两种风格的典型代表。
鲁迅是抱着启蒙主义的目的来做小说的,基于启迪民众、解剖人性为出发点,他把农民作为文化批判的载体,批判他们的文化心理弱点,关心他们的命运,并从农民的命运中进行深刻的社会批判。
在他的创作中,采用较多的是写实的手法,当他要较为直接地表达对现实的感受时,通常是取生活本来的形式,包括人物、情节、细节的真实。
因为他写作的目的是为了“揭出痛苦”,“引起疗救”,所以他的写实更多的是对传统文化的怀疑、批判、否定的写实。
在《狂人日记》中对阿Q“奴性”性格的展示,就是通过对人物在事件中的言行、举止、思想的客观真实的描写显现出来的。
与鲁迅侧重写实不同的是,在莫言的历史叙述中,乡土呈现为光怪陆离、精彩纷呈、灵性飞扬、魅力四射的神奇世界,这个民间传奇世界超越于阶级、政治、战争等宏大叙事之上,其原始的自由精神、野性激情迸发生命的活力,令人心驰神往,这是莫言对乡土小说的最大贡献
,他使乡土小说插上了来自民间的自由想象的翅膀。
莫言追求宁静和谐的审美理想、平淡冲和的审美趣味,他的乡土小说喜欢描绘清新明快的田园风光,展示人性人情的温和与美好,给人以欢乐幽恬之趣。
莫言笔下的“八年抗战”、“十年浩劫”几乎都不乏喜剧因素。
悲壮激烈的战场上、伤痕累累的困苦中的“欢乐”是不可多得的,正如沙漠中的绿洲之难能可贵。
莫言正是善于抓住大悲剧中的喜剧性因素,用艺术的显微镜观察之,用艺术的放大镜放大之,最后投射到“小说”这个屏幕上的画面,其喜剧、悲剧性质就模糊不清了。
《透明的红萝卜》如此,《苍蝇》、《门牙》如此,甚至《高粱酒》也如此。
莫言说:
“写痛苦年代的作品,要是还像刚粉碎那样写得泪迹斑斑,甚至血泪斑斑,已经没有多大意思了。
即使在温饱都没有保障的情况下,生活中也还是有理想的。
莫言所采取的是一种举重若轻的叙事策略,一种倾向致力于把语言变为一种像云朵一样,或者说得更好一点,像纤细的尘埃一样,或者说得更好一点,像磁场中的磁力线一样盘旋于物外的某种毫无重量的因素。
这种叙事技巧,使得作家的想像力和创造力得以充分的解放,使话语能够在轻与重之间自如地表达。
这种处理在我看来并不仅是一种叙事上的技巧,而且是作家深邃洞察力的体现,是作家独特的审美观念和审美理想的折射当然,这种欢乐和理想都被当时的政治背景染上了奇特的色彩,我觉得应该把这些色彩表达出来。
”[8]又说:
“生活中是五光十色的,包含着许多虚幻的、难以捉摸的东西。
生活中也充满了浪漫情调,不论多么严酷的生活,都包涵着浪漫情调。
结语:
莫言与鲁迅从属于自己的独特视角透视乡土中国,解读乡土文化,使创作的表层结构呈现出丑美对立的艺术世界。
鲁迅为了重建民族新我更好的认识民族旧我,因而大力批判传统文化的劣根性,以唤醒民众;
莫言为了重造民族品格,因而大力表现民族文化的劣根性,以唤起人们的“自尊心与自信心”。
无论是解构还是建构,无论是写实还是写意,都显示着两位乡土大师救助人类的博爱之心和强烈的历史责任感。
尽管视角不同,却有异曲同工之妙,殊途同归之效。
同时,他们在乡土文学上的成就对现代文学史所彰显的意义更具有永恒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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