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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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的创优约定;
承担申报工程劳务(架业)工程量(或专业承包工程量)的40%及以上;
现场组织机构完善,有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定
第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协会提交创建“示范工地”的目标计划,并在项目开工两周后,以文件的形式将创建“示范工地”工作方案(计划)报协会一份;
市、县、区(开发区)的工程还应报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一份。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争创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牌,供社会监督(见附件1)。
第八条“示范工地”的评定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监督和综合验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
第九条 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日常及过程监督,秉承“好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工程项目参加综合验评,并对申报示范工地的项目提出初审意见。
第十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申报工地主体结构层数1/2前,填写《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见附件2);
脚手架分包企业填写《示范工地脚手架分包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
分包企业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经建管部门备案的有效分包合同;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标准和日常监管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同意推荐的工程报送至协会;
协会应在结构封顶前组织综合验评,并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在合肥建设网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并未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一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示范工地”:
1、申报工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危险性较大工程未进行辨识、评价、登记建档和公示的;
3、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无方案(含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或不按方案落实措施的;
4、塔吊、人货电梯和附着升降脚手架安拆不按要求告知、检测、验收、登记的,塔吊防外电、防碰撞措施不力的;
5、悬挑脚手架的悬挑型钢、悬挑高度超过规范和地方规定规定的,悬挑层未用木板全封闭的或采用钢管悬挑脚手架的,脚手架外侧的安全平网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5]20号)文件要求设置的;
6、塔吊悬挑式卸料平台未与建筑物结构连接牢固的,人货电梯、龙门架安全防护门不符合规定的;
7、临时用电不符合“TN-S”接零保护系统的、或外电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现场封闭不严的,三区分离不清的,或生活区内“五小设施”不全的;
9、现场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2014〕43号)文件要求设置临时设施的或工地食堂没有领取卫生许可证的;
10、项目专职安全员没有按照要求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食堂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11、文明创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2、施工现场排污、噪音未按有关规定执行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专家组对工程实地现场查验后,现场评出分数并签字封存,作为现场评审依据。
评审时总承包项目经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参加申报的分包企业负责人,建设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
“示范工地”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得分为85分及以上,综合验评为合格。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之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工地”荣誉:
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在各级安全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在各级文明创建检查中被扣分的;
3、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经责令停工后仍不整改的;
4、违反“扬尘治理相关规定的;
5、其他有关规定情况。
第十四条“示范工地”评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于专家现场复查时的交通、通讯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收取标准为:
2万㎡以内1000元;
2万㎡—10万㎡2000元;
10万㎡以上3000元;
脚手架分包企业费用减半收取。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示范工地”优良业绩,作为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脚手架分包企业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按照《合肥市招标投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示范工地”创建的奖励措施,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每年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全市通报表彰,其创建情况作为“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获奖业绩可记入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等参建人员的个人信用档案,并授予申报单位荣誉证书。
第五章评审纪律
第十六条申报单位及评审人员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不正之风。
第十七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八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
评审时要做到科学公正。
对评审讨论过程中,评审人员发表的个人意见不得对外公布。
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直至撤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告示牌
(工地名称),本工地争创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受监安全监督机构:
创建活动投诉电话:
0551-(需是施工现场24小时有人接听,能及时处理现场问题的号码)
注:
尺寸长80cm、宽60cm(80*60公分),颜色:
绿底红字。
年月日
附件2:
申报编号: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表
工程名称:
.
申报单位名称:
.
参评劳务公司:
.
工程地点:
申报联系人:
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制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业主代表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考核证号
专职安全员
结构/层数
/
建筑面积
形象进度
JGJ59-2011自评得分汇总表
总计得分(满分100分)
项目名称及分值
安全
管理(10分)
文明
施工
(15分
脚手架(10分)
基坑
工程
(10分)
模板支架(10分)
高处作业(10分)
施工用电(10分)
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10分)
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10分)
施工机具(5分)
申报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业主代表签字:
JGJ59-2011验评得分汇总表
存在主要问题:
验评人员签字:
质量安全监督站
(县、区分站)意见
专家意见
协会意见
公章:
公章:
1、在申报意见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分站、县、区站签署意见后应加盖单位公章;
2、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3:
脚手架分包企业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
脚手架分包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手机
申报联系人
固定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
分包合同价
工程等级
开工日期
完工或竣工时间
申报理由:
脚手架分包单位:
(公章)
年月日
总承包单位意见:
总承包单位:
(公章)
市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意见:
分会: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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