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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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全面加强,社会秩序更加和谐。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社会矛盾调处机制不断健全,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加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4、改善民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为先、民生为本。
把经济发展作为改善民生的前提,努力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夯实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
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目的,让人民群众更多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立足全面改善民生状况,统筹兼顾各类民生问题,平衡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注重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着重解决好群众呼声特别高、反应特别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积极创造条件,区分轻重缓急,把能够办到的事情扎实办好,把能够解决的问题切实解决好,使民生工作既不滞后于群众实际需要,又不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
——坚持公平公正、均衡普惠。
以为群众创造公平发展机会为导向,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重点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弱势群体倾斜,努力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民生发展差距。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建。
充分发挥政府在改善民生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面向民生的政府管理服务体制,积极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全面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改善民生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民生状况的全面改善。
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5、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倾斜,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的均衡配置。
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改造农村基础薄弱学校,努力提高不同学校办学条件,到2012年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建立师资柔性流动机制,稳妥推进师资力量均衡配置,避免优质师资过度集中。
高质量普及高中段教育,促进高中学校内涵发展,充分发挥优质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
重视和规范发展学前教育,不断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确保每个建制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6、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终身教育。
加快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启动一批职业学校新建扩建项目,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到2012年全市建成重点品牌职业学校30所以上,各县(市、区)重点建设1至2所中等职业学校。
继续实施职业教育行动计划,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强化实践环节教育,加快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逐步扩大城乡职业教育覆盖面,办好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学校,提高农村人口受教育年限和劳动素质。
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
7、努力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加强高校规划建设,整合提升高教园区,推动高校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规模扩大、质量提高的目标迈进。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强化高校办学特色,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实施“大院名校”引进工程,提高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大力支持温州医学院办学,努力办好温州大学,使两校整体办学实力达到省内同类学校先进水平。
大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办好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积极引入国内外著名高校优质资源,推进区域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
8、不断完善教育保障机制。
加大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投入实现“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逐步达到4%。
建立完善多元化教育投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标准,实施义务教育教科书、作业本免费制度,落实对困难家庭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多渠道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经济待遇。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三、推进全民创业和扩大就业
9、发展壮大创业主体队伍。
营造浓厚的全民创业氛围,激发群众创业热情和创业活力。
鼓励社会各类群体灵活创业,推进创业形式多样化。
鼓励科技人员在温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对新创办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温投资创办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鼓励经营管理型人才创办企业、经济实体或中介组织,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等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或创办企业,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非农企业。
10、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放宽投资领域、注册资本、出资形式、名称登记、经营场所等方面限制,最大限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创业条件。
完善信用担保、创业贷款、风险投资等扶持政策,不断加大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
加强各类孵化器、创业园区、创意街区等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创业再创业配套服务设施。
建立全民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搭建全民创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政策、信息、项目、融资、技术等咨询和指导服务。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务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1、健全就业管理服务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的制度。
加快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网络,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帮助“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被征地农民、低保对象等解决就业困难。
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和农民转移就业培训。
1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落实毕业生见习培训等扶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制度,完善政府开发基层公共服务性岗位新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社区、中小企业就业。
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做好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任职工作,支持大学生到农村开展“三支一扶”活动。
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对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帮助。
13、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大力推动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完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和馨行动”,进一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和生活环境。
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发挥工会在劳动保障监督中的作用,畅通劳企双方沟通协商渠道,全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
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14、促进农民增收减负。
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大力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逐步改变这些地区贫困落后局面。
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加快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
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有效形式,增加农民土地权益收入。
完善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
15、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积极创造条件让城乡居民通过一切合理合法手段增加收入,让更多群众通过实业投资、金融理财等方式增加财产性收入。
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逐步推行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由工会、职工参与的工人工资增长共同决定机制。
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强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管理,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
建立健全同工同酬和支付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16、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加大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健全城镇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提高城镇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完善“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提高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能力,让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
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工资监管,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国家统一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缩小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收入分配差距。
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严厉惩处偷税漏税、侵吞公有财产、权钱交易等非法行为。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7、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
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
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推进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探索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
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筹资机制,不断提高参保率和保障水平。
制定出台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办法,依法将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范围。
加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18、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健全低保金标准动态调整和价格补贴机制,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办法,全面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水平。
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继续实行两年一次的农民免费体检,加强对残疾人的医疗康复救助工作。
巩固完善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扶助制度,为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提供必要学习生活援助。
完善特困户、受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无主精神病患者等救助制度。
19、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积极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多形式老年服务活动。
加强公共福利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
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加强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康复中心和集中托养机构建设,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居住、基本康复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照料。
多形式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完善捐赠政策,创新捐助形式,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0、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制度,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基本解决现有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扩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采用限价商品住房供应方式,帮助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开展专项过渡性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积极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困难。
加快实施“安心工程”,重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
制定出台“城中村”改造政策办法,有序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
加快推进城市安置房建设,扎实做好拆迁户安置工作。
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扩大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范围,做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
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2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等体系,突出抓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疫情预警监测、重点传染病防治、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等工作,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体系。
健全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依法查处计划外生育,积极倡导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控制人口总量增长。
22、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调整优化医疗机构空间布局,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化。
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医疗卫生建设项目,逐步提高城市医疗卫生综合承载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建设好以县级综合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农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构建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制度,做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
探索推进公益性医院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性。
加快“名院、名医、名科”建设,提升特色专科医疗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23、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完善医药购销体制,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努力降低药品价格。
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加强医院成本效益核算管理,严格医疗机构收费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制度,推广使用廉价药和“药品零差价”做法,有效降低医疗费用,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探索医疗机构服务新机制,完善方便群众就医服务流程,建立健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2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加强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多层次健身设施、特色体育项目、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和信息咨询网络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加强县级体育场馆建设,加大社区、村居健身设施投入,积极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和小康健身工程,健全市县乡三级体质检测网络,不断增强群众身体素质。
到2012年,全市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的45%以上,全市国民体质合格率位居全省前列。
七、优化城乡生态环境
25、推进城乡环境污染治理。
巩固提升“一江二业十六区”整治成果,全面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打好环境污染整治攻坚战,突出解决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问题。
大力推进温瑞塘河污染治理,重点搞好清淤集污和水体修复,重塑江南水乡“母亲河”形象。
继续推进温州生态园建设,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加强保护,更好发挥城市“绿心”独特功能。
深入实施农村“千百工程”,深化农村“环境卫生革命”,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飞云江、鳌江水系源头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突出做好沿海产业带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空气和声环境污染防治,重点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城市汽车尾气污染和社区噪音扰民问题。
26、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抓紧实施一批重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全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尽快形成完备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到2012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加强城乡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提高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城乡垃圾的能力,到2012年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50%以上。
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加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建设。
深入开展农村改厕行动,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加快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确保农民安全用水。
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整体优化城市绿色环境。
27、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土地、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探索污染损害和生态破坏责任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等落后产能。
落实各地各部门及企业节能减排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扎实做好节能减排降耗工作,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评价体系,开展绩效考评并实施目标责任管理。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八、构建便民服务体系
28、构建方便群众出行的交通服务体系。
加快实施深水港、高速公路、铁路、空港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进一步打通对外交通通道。
加强国省道干线公路改造,确保中心城区至各县干线公路快捷安全。
加大城市快速通道建设力度,完善城区交通路网结构,构筑都市区半小时交通圈。
加快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整顿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加强县乡道路网改造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改善农村道路通行状况。
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步伐,推进公交向乡镇和农村延伸,解决农村和边远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
科学组织道路交通运行,加强道路交通执法管理,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城乡居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9、构建方便群众生活的社会服务体系。
加快对现有重点商业密集区的改造提升,加强中央商务区、特色商业街、综合商贸城规划建设,推进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商贸市场、农副产品市场等改造建设和布局优化,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和“放心粮油进农村(社区)”工程,为城乡居民购物消费提供便捷服务。
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创新社区服务方式,建立功能多样、主体多元、便捷高效的社区服务体系。
整合各类为农服务资源,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综合性社区服务。
加强旅游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构建都市核心休闲旅游圈,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度假旅游需要。
发展各类中介服务产业,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30、构建方便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体系。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服务创新,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整合,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行机制,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职能向乡镇延伸,加强重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市县乡三级为民服务网络。
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全面推广电子政务,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继续推进机关“效能革命”,加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行业秩序,努力净化政务环境和行业风气,切实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行业服务质量。
九、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31、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完善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系统,扩充现有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海洋和环境监测站网,增加对台风、洪涝、地震、泥石流、赤潮等重点灾害的监测密度。
加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有效应用预警预报模型和高新技术,完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决策支持系统。
完善多部门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建立数字化灾害信息共享平台,畅通灾害信息收集、处理和上报渠道。
健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准确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实现预警信息“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
32、加强灾害防御防范能力建设。
完善和落实防灾减灾各个专项规划,抓好防风防潮、防洪抗旱、地质灾害防治、防震抗震、森林防火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
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重点抓好海塘、江塘、山塘和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对灾害频发地区民房的安全管理,加快农村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建成县乡村三级避灾安置设施网络。
全力推进“515”防洪保安生命线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九堤五闸一库八河”等重点项目,着力抓好全市“千库保安”、重点小流域堤防、防洪保安支撑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
33、加强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形成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进一步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
加强地方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提高减灾救灾重要装备配置水平,完善灾害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
加强民政、军队、武警、公安、消防等骨干救援队伍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在减灾救灾中的作用。
积极引入灾害商业保险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办理自然灾害保险。
34、开展群众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落实各地各部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责任制,建立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
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开展防灾减灾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
推动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各种形式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基层群众抵御台风等自然灾害能力。
开展面向防灾减灾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防灾减灾工作队伍整体素质。
十、推进公共文化建设
35、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加强中心城区图书馆、影剧院、文化广场、主题公园等功能性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和老年活动中心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优化社区、乡镇、农村等文化设施配置,基本实现每个乡镇都有综合文化站、每个行政村都有文化活动室,到2012年全市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
加大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内部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和受益面。
36、大力发展公益文化事业。
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深化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做好博物馆、纪念馆、爱国教育示范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
重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抢救和保护工作。
推进数字电影进农村“2131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
培育打造大型品牌公益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城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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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 温州 市委 关于 全面 改善 民生 促进 社会 和谐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