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小企业筹资环境的改善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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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小企业筹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融资难,成本高。
一是融资空间有限。
其一,直接融资空间极为有限。
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发行股票上市有十分严格的限制条件,只有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才有可能进入股市,一般中小企业无法利用股票市场筹措资金。
其二,间接融资也存在一定困难。
一方面,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
另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信贷资金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分布不均,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得到的信贷支持力度很小。
二是资金供应不足。
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权限上收,流动资金总量不足,因此,基层银行有责无权,有心无力;
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贷款供应缺口加大。
三是抵押担保难。
银行只认可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作抵押,不少中小企业多为租赁经营,因而无资产抵押,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
四是一些企业诚信度差。
五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影响,也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主要问题。
二:
中小企业融资难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中小企业的内在缺陷与竞争优势
①中小企业的内在缺陷:
中小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十分突出。
但作为个体,则存在一些内在的“缺陷”,比如信息不透明、财务不健全、发展不稳定等。
由于这些“缺陷”,金融部门对其贷款会更谨慎,主要表现为贷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调查企业的真实情况,防范“逆向选择”风险,贷后也要加倍监督,避免企业“道德风险”发生。
这使得银行拉长信贷流程和增加审贷环节,影响了放贷的及时性。
更重要的是,当银行信息收集和监督成本过高、交易不经济时、会选择不贷。
上述“缺陷”在各国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但它对我国的经济影响要比成熟经济市场大国大得多。
因为我国还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缺失严重。
社会信用缺失是个很宽泛的概念,我们可以把它归纳为两点,即:
信用信息系统缺位和无严格的惩罚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借款者很可能会产生机会主义倾向,即为实现利润最大化,他们会利用自身信息上的优势,隐瞒事实真相,在不同银行间作连续的“一次性”博弈,逃废金融债务。
而金融机构在知道企业可能会采取“欺骗”的策略后,会被迫选择“不贷”的相应对策。
它也可成为目前“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的理论缘由。
②中小企业竞争劣势:
中小企业的竞争力相对较弱,受市场等因素的影响较大。
从中小企业的特点来看,大多是中小企业处于产业链的后端,为大中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一旦大中企业感到资金紧张后,往往通过自身处于产业链前端的优势将“紧张”转移给中小企业,造成“大中企业感冒,中小企业吃药”状况。
所以,中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
③担保劣势:
由于金融机构对特定抵押品的价值进行判断的成本通常比对企业的未来现金流进行判断的成本低,而且一定程度的抵押担保能够提高企业的违约成本,减少企业的逃债冲动。
所以,近年来金融部门在审贷时都加强了对企业担保抵押品的要求。
但这却成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最直接的原由。
因为一方面它们实力薄弱、资信度较低,很难争取有担保资格的单位出面为其担保或相互联保;
另一方面,它们资产很少,即使拥有少量资产,也难已满足银行的对于抵押物流动性和变现能力的要求。
针对中小企业抵押担保难,各地先后成立了多家贷款担保公司,它们部分分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贷款担保机制本身仍然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
表现在:
a.担保基金规模小,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有资料显示,经济发达地区的信用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本额度,远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信用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本额度,这样就大大的制约了广大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
b.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有效的风险规避制度尚未形成。
贷款担保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必须建立有效的风险规避制度,如提取风险准备金和参与再担保等。
但现实是,担保公司盈利还很少,大多没提取风险保证金;
再担保公司有的省会已成立,但投保主体不甚广泛。
c.专业技术人员少,运作不规范。
表现为:
机构人员大多从政府部门分流而来或政府部门员工兼职,专业素质不高;
业务流程也基本没设计,具体业务多凭个人经验和感情做。
这些都使得公司在对外担保时承受很大的风险。
d.地方政府干预严重,市场化程度不高。
很多担保公司从业人员、主管机关看像是政府的派出机构。
担保过程中的行政指令、人情担保难以避免,政府随时撤出担保基金也时有发生,这使金融机构对担保公司的信任度下降,某些国有商业银行甚至认为担保公司不过是地方政府用来“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工具。
(二)货币政策紧缩效应与非公企业政策虚位
货币政策紧缩始于2003年,随着国家“管住土地、受尽信贷”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中小企业资金陡感紧张。
①货币总量紧缩
受金融调控的影响,货币供应量与贷款增速明显下降。
中央银行为缓解经济中投资过热及通货膨胀的压力,多次提高法定准备金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力,使银行超额准备额减少,可贷资金下降,企业获得的资金随之削减,
(三)
(四)供应结构失衡更使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雪上加霜”。
尽管货币政策表述仍然是“稳健”,实际效果却是“偏紧”。
人民币信贷增幅偏低,主要是由于央行与银监会共同执行的严格控制商业银行信贷的做法。
尽管监管层反复强调“有保有压”,但由于商业银行信贷调控机制缺乏弹性和灵活性,在贯彻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时,往往更多地采用贷款余额控制等硬性调控手段,难以避免“一刀切”的现象。
所以在贷款总规模快速下降的同时,贷款结构也出现恶化。
一是贷款期限结构上,中长期化趋势持续加强。
二是贷款投放向大行业、大企业集团的趋势加剧,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进一步突出。
③非公经济政策虚位
从中小企业的特点看大多数是非公企业,而对非公企业,从政府宏观政策上讲,往往是“口头支持,实际支持少。
”其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a.对中小企业的认识不够。
客观的讲,在中国一直存在着对中小企业重视不够的倾向,如宏观政策上一直强调“抓大放小”和对中小企业按所有制或地域进行“划线”等。
从政府方面讲,缺乏对中小企业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资金扶持政策和鼓励向中小企业贷款政策,没有为中小企业开辟多种直接融资渠道。
因此,从制度上没有给予中小企业以相应的保障。
b.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的众多法律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没有把中小企业作为特殊的服务对象看待。
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为改变当前我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资金总量过少、使用分散、来源无保证等问题奠定了基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但是《中小企业促进法》只是比较宽泛的政策性指导原则,法律规范强制不足,可操作性不强,还需要补充和完善相关配套的法规和得力的实施保证措施,以形成完整的国家中小企业规范与促进法律。
c.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考核中,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和规范,没有把中小企业客户按大、小区别开来,而是把大、小企业笼统对待。
因此,商业银行自然就更愿意向风险系数小、信贷成本低的大企业、大项目和优质客户贷款,从根本上无法调动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
(3)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与金融改革滞后
前面初步讨论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基本原因,事实上,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①金融市场不发达,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虽然企业可能的融资方式有多种,但现实的状况是:
资本市场进入门槛高,二板市场起步晚;
民间融资较不规范,地区差距大;
商业信用不发达,票据市场发展慢;
融资租赁水平低,典当融资额度小;
各种科技投资基金、创业基金属新生事物,方兴未艾。
有统计数据表明,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外源融资渠道仍然是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②金融改革滞后,国有银行保大舍小
目前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信贷市场竞争不充分,垄断供给较严重。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存款、贷款市场上处于主导地位。
似乎它们应该是支持企业发展的主力军。
但历史的沿袭是: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警示和国内金融资产不高的现实,使国有商业银行意识到防范风险的重要性;
而外资银行进入的步伐加快,也使银行倍感降低不良贷款比率、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压力。
于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继对业务授权和分支机构进行了调整:
一方面统一评级、集中授信、上收信贷审批权;
另一方面削减分支机构、减员增效。
结果各级分支行都把信贷战略转向于“双大”和“双优”的企业、行业,而把数量上占绝对多数,但单个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排除在外了。
严格的“抓大仿小”,严厉的“零风险责任制”,使中小企业成了此次改革的牺牲者。
③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业务定位有所偏离实际
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实力单薄,本身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就不够。
但其在业务定位上,也未将业务“重点”放在中小企业上。
应该说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退出给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
他们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贴近基层、熟悉当地、掌握准确信息资源的优势,迅速占领中小企业信贷市场。
但仔细考察就会发现:
农村信用社由于服务“三农”的宗旨和资本实力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还没有能力太多的挤占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后的信贷市场;
而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同样存在实力方面的困境。
另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因市场定位、资本约束等因素,一般采取了“跟随”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策略,也不太关注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拓展。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存在明显的金融垄断下的信贷配给现象。
更进一步的说,是金融改革滞后于实体经济改革,使中小企业处于融资边缘化状态。
四、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1)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方案不同。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不同,其对融资渠道和条件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从不同地区中小企业融资的视野看,各个国家是有所侧重的,如美国强调为社区型企业进行融资,加拿大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解决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成立了区域经济发展部,建立了中小企业区域担保体系。
而意大利则采取发展区域产业网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日本则分为都市银行和地方银行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从不同类型的企业看,中小企业可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等,而不同国家的支持重点也有所差异,如美国相对重视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因此创办了纳斯达克市场;
意大利比较注重制造业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而加拿大政府则将重点放在就业潜力比较大的服务业型中小企业上。
此外,由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对融资有不同需求,故各国政府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进行相应的政策支持。
可见,大国由于地区差异往往导致经济非均衡的发展,因此,政府在建立地区经济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供给方面有着重要的责任,为防止地区经济的差距拉大,需要构建符合地区特色的金融机构和融资机制。
(2)合理的中小企业融资组织机构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保障
日本对中小企业采取了十分积极主动的扶持政策,建立了一个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并存和相互补充的中小企业金融体系,可以说对中小企业起到了极大的支持功能。
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分为都市银行和地方银行两种,其中都市银行过去主要为大企业服务,但近年来都市银行开始重视发展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地方银行由于一般规模较小,主要是为所在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但由于近年来经济不景气,盈利能力差,过去以中小企业为特定服务对象的小型地方银行经营正面临严峻挑战,它们或成为大都市银行的分支机构,或正在改变经营模式,加快合并,向全能化银行发展。
可以说日本的中小地方银行面临着全面的重组。
除了商业银行体系,日本也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互助银行、信用金库。
信用组合等,这些金融机构的特点是地方性强,互助。
合作性质强。
互助银行是根据相互银行法,从传统的民间金融机构无尽会社(一种信用互助合作组织)转化而成的股份公司性质的金融机构,全国共69家,主要为实行股份公司制度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20世纪80年代后互助银行呈现出与商业银行同化的趋势,但其融资对象仍被限制在中小企业。
信用金库是根据信用金库法,从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组而成的会员制金融机构,全国共456家,业务对象以会员企业为主,只有在优先满足了会员的贷款需求后,才可以对非会员提供贷款;
信用组合强调自律,监管较松。
可以说,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要,日本政府建立了政策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这类金融机构主要有:
①国民金融公库,为从银行及其他一般金融机构融通资金较困难的国民大众提供必要的事业资金;
②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在中小企业向一般金融机构融通发生困难时,由该公库给予资助;
③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由政府与民间合资建立,具有半官半民性质。
这些政策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具有不同的分工,其目的和宗旨都是为保证中小企业获得充足资金。
(3)建立地区性的信用担保机构是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制度不可缺少的环节
为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能力,分担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各国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信用保证制度。
美国地域范围比较广阔,属于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与州、县、市之间的财权和事权划分非常清楚,政府与社区之间在发展经济中职责分工也相当明确。
因此,在美国形成了三套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一是由美国联邦小企业管理局直接操作的全国性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般采取选择协作银行以直接担保和援信担保方式进行。
具体做法有一般担保贷款、少量的“快速车道”贷款担保以及出口及国际贸易企业的贷款担保。
二是由地方政府操作的区域性专业担保体系,美国各地情况不同,故此建立了不同特色的区域性专业担保体系,如加州出口信用担保体系的目的就是帮助加州地区的小企业扩大出口,采取政府出资与协作银行合作方式,通过分担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使银行不仅关注小企业现实的现金流量,更关注小企业未来收益,使小企业成为银行稳定的客户。
在这个区域性担保体系的帮助下,许多小企业成为成功的出口商,促进了加州地区经济发展。
三是社区性担保体系,其主要作用在于帮助杜区内的贫困人口通过创办小企业来实现脱贫。
可以看出,美国这种有针对性的具有不同地区特色的信用担保制度体系为其中小企业融资和金融支持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三:
结论
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资金的严重不足。
最近以来国家已采取措施,如要求各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并提高了中小企业借贷的上浮利率的幅度,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
然而,目前效果还不理想。
其原因在于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和资金扶持政策尚处于起步阶段,融资渠道和政策体系还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中小企业的要融资渠道尚未明确;
政府扶持政策的作用对象也缺乏针对性或重点。
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正常的资金融通体系和渠道,完善我国政府的资金扶持政策体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特提出如下建议:
(1)中小企业应积极改善自身的融资环境
①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
中小企业只有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自身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才能充分利用现有金融工具,更好的使用现有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供出合理、全面、准确的企业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合理评估项目;
②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高信用程度与经营素质
提高中小企业自我生存发展的能力,加大中小企业体制改革力度,要杜绝经营上的短期行为,加强与银行的联系与合作,建立新型银企关系,使银行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③拓宽融资渠道,开辟适应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特点的融资方式
(2)我国应该大力发展天使投资
天使融资(AngelFinancing)是在国外兴起的一种新兴的民间融资方式。
很多还处于创始期的个人用完了他们自己的资金,只能依靠从家人和朋友那获得资金维持下去,但还没达到获得银行贷款的风险投资的标准。
他们只能依靠从私人投资者——天使投资者那筹集资金,以让公司继续经营下去1。
天使融资的对于中小企业的主要优势有:
①天使投资数量多,单笔资金不大,但总体规模大,正好与中小企业数量多、单个企业资金数量要求不大的特点相适应;
②天使投资者为着巨大的收益敢于承担较大的风险,注重企业发展的前景,从而克服了传统融资的偏见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造成的缺陷;
③天使融资的融资成本低;
④天使融资程序简便、投资速度快。
(3)进一步加快现代规范的企业制度建设,还公司制中小企业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自然的直接融资权
按照公司制的法理要求,还公司制中小企业的基本的直接融资权。
目前,我国各类公司制企业,虽然尽了上缴公司所得税的义务,但仍然不能完全享有自由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权力。
如果公司想发行债券或股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符合一定条件者,才能获得发行权;
而且所发行的债券,特别是股票,必须进入公开市场,不允许柜台交易的存在。
这与国外公司制企业直接向社会募集资金的做法是很不一样的。
在西方国家,公司制企业发行债券或股票只需获得证券监察部门的审核和备案,所发行债券或股票主要通过柜台交易进行,而通过证券交易所(或所谓“第二板块市场”)公开发行的债券或股票只占全部公司债券或股票的极小一部分。
因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的公司债券或股票是有相当严格的要求的,只有表现较好的公司发行的债券或股票才能进入到证券交易所流通上市。
而大量的一般公司的债券或股票只能通过柜台交易来完成。
当然,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和证券交易所上的公开上市是有密切关联的,并且还不断地相互转化。
一方面,柜台式交易为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提供了广泛而坚实的基础(许多债券或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之前,必须有一定的柜台式交易的良好记录);
另一方面,证券交易所的公开市场也为柜台式交易提供了合理的价格参照体系。
因此,为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公司制中小企业的基本的直接融资权,建议尽快建立我国正常的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市场体系。
在此,还有必要指出的是,规范的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企业融资体系的建立,将为解决我国部分中小企业“过度”融资问题创造条件。
(4)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间建立互助金融组织
随着我国金融机构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必将应运而生。
实践证明,金融机构是偏爱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的,特别是大型的金融机构更是主要为大型企业提供服务,即使它们设有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也往往是一种摆设,并不起什么作用。
专门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则不同,它们的金融实力与中小企业相当,或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可以专门从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从而有利于不断积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质量,促进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间也可建立互助金融组织,加强共同发展和风险共担的能力,并为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
(5)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块市场”
目前,继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4年5月19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这标志着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
中小企业板块推出后,深交所将根据中小企业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对发行条件、上市标准、股份流通、交易模式、公司监管、市场监察、退市制度等方面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深化制度与产品创新,强化一线监管,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6)建立区域性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可以借鉴美国信用担保计划模式,中小企业贷款的80%由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剩下20%的风险由商业银行来承担,这样可以激励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规避道德风险。
应组建国家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或保险机构,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存在较大的地区不平衡,加之县域经济的情况又比较复杂,贷款担保体系的设立应分区域设计。
其中,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可采取更多地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合作制机构的模式,而对于中西部地区,可采取由政府出资或参与出资的担保机构模式,这样可以明确不同地区担保机构的市场定位。
各国的实践表明,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问题,需要从多种渠道去解决,单靠一种途径是不行的。
目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尽快在进一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
(7)至于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是选择以美国为代表的信贷担保为主的模式,还是选择以日本为代表的直接“优惠”信贷(相对民间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较高的信贷利率而言)模式,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美国的信贷担保模式资金利用效率高、中小企业受益广、资金安全系数高,但手续复杂,获得贷款时间相对较长,对中小企业和经济的启动作用相对较慢。
日本的直接信贷支持模式需要政府投入的资金量大,资金风险也较大,但手续相对较简便,获得贷款时间较短,对中小企业和经济的启动作用相对较快。
因此,我国可以充分利用这两种政府对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模式的特点及长处,根据某一时刻我国中小企业和国民经济运行的特点,灵活地运用这两种方式,以取得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最大效果。
参考文献与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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