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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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2010年9月1日印发
编制单位: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总说明
一、《浙江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水轮机、调速系统、水轮发电机、进水阀、大型水泵、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变电站设备、通信设备、电气调整、通风空调设备、起重设备、金属闸门制作、闸门安装、压力钢管、其他金属结构、设备工地运输共十七章及附录。
二、本定额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扩建的水利水电工程,是编制设备安装工程造价的依据。
三、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标准、施工技术规程、验收规范等为依据进行编制。
四、本定额适用于下列主要施工条件:
1、设备、附件、构件、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
2、设备安装条件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3、按每班八小时工作制进行施工。
五、本定额的实物消耗量由人工、材料、机械组成。
对不同的地区、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和施工方法等差异因素,及品种、型号、规格不同时,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使用时均不作调整。
1.人工:
是指完成该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消耗量。
包括主要用工和辅助用工,以综合“工日”数量列示。
2.材料:
是指完成该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材料消耗量。
由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未计列材料(通常称装置性材料”)组成。
主要材料按名称规格以其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列示;
辅助材料在定额中称“其他材料费”,按主要材料(指在定额子目中已列项的材料)费的百分比列示;
未计列材料已在各章节说明中注明,应按单位用量加操作损耗量(见附表0-1“装置性材料损耗率表”)计算。
3.机械是指完成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施工机械使用消耗量。
由主要机械和辅助施工机械组成,主要施工机械以“台班”数量列示,辅助施工机械在定额称“其他机械费”,按占主要施工机械(指在定额子目中已列项的施工机械)费的百分比列示。
4.人工定额和施工机械定额,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工作、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施工干扰、夜间工效影响以及常用工具和机械的小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
六、本定额除各章说明外,还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安装前后的开箱、检查、清扫、滤油、注油、刷漆和喷漆工作。
2.安装现场100m内的水平运输和正负15m垂直运输(不含压力钢管)。
3.设备的单体试运转,管和罐的水压试验、焊接及安装的质量检查。
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拆及其材料的摊销。
5.专用特殊工器具的摊销。
6.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管路及部件安装。
7.施工准备及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8.竣工验收移交生产前,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和调整。
七、本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费用:
1.由设备供货商随设备供应的材料和部件,如水轮发电机定子线圈用的绝缘材料、油漆、绑线、焊锡和设备的连接螺栓、铆钉、基础铁件等。
2.设备腔体内定量填充物,如变压器油、透平油、六氟化硫气体等。
3.鉴定设备制造质量的工作。
4.设备基础的开挖回填、混凝土浇筑、灌浆、抹灰工作。
5.设备构件的喷锌、镀锌、镀铬及要求特殊处理的工作。
6.材料的质量复检工作。
7.按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在各安装场地的总电源开关及以上线路铺设维护工作。
8.大型临时设施。
9.施工照明。
10.属设备供货商责任的设备缺陷或缺件的处理。
11.机组和系统联合试运行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12.由于设备运输条件的限制及其他原因需在现场的组装工作(应属设备制造厂工作内容),如水轮机水涡轮分瓣组焊、定子矽钢片现场叠装、定子线圈现场整体下线及铁损试验工作等。
八、安装设备的重量介于本定额同型设备的子目之间时,适用范围相差不足5%及以上的,可用插入法计算安装费。
九、定额数字适用范围:
1.
只用一个数字表示的,只适用该数字本身。
2.
数字后用“以上”、“以外”表示的,都不包括数字本身,用“以下”、“以内”表示的,均包括数字本身。
3.
数字用上、下限(2000-2500)表示的,相当于2000以上至2500以下。
十、使用水电(泵)站主厂房桥式起重机进行安装施工时,桥式起重机台班费不应计算基本折旧费和安装拆卸费。
十一、附表:
表0-1装置性材料损耗率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损耗率(%)
1
钢板(齐边)
压力钢管直管
5
压力钢管弯管、岔管、渐变管
15
各种阀门及埋件
13
容器
10
2
镀锌钢板通风管
3
型钢
4
管材及管件
电力电缆
6
控制电缆
1.5
7
绝缘导线
1.8
8
硬母线(包括铜、铝、铁质的带形、管形及槽形母线)
2.3
9
裸软导线(包括铜、铝钢及钢芯铝绞线)
1.3
按压式线夹、螺栓、垫圈、铝端头、护线条及紧固件
11
金具
12
绝缘子
塑料制品
注:
1.裸软导线的损耗中包括了因弧垂及杆位高低差而增加的长度;
未包括变电站中的母线、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等因弯曲的弧度而增加的长度。
2.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损耗中未包括预留、备用段长度,敷设时因各种弯曲而增加的长度,以及为连接电气设备而预留的长度。
十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定额对应的工程量为有效工程量,即按设计几何轮廓尺寸计算的工程量,除另有说明外,定额及装置性材料损耗率表为包括因各种弯曲或弧垂而增加的长度及为连接电气设备而预留的长度等安装附加量。
2.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规范允许的安装附加量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按《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的规定,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单价内。
十三、本定额附录中提供的各项数据,仅供参考。
第一章水轮机
说明
一、本章包括竖轴混流式、横轴混流式、轴流式、冲击式、贯流(灯泡)式水轮机安装共五节。
二、本章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自重(包括随机附件及埋件重量)选用子目。
三、本章按电站主厂房桥式起重机施工拟定,使用时按定额表中所列的规格型号计算。
若采用其他起重设备施工时,按实际使用的起重设备计算,人工定额数量、起重设备定额台班数量应乘以1.2系数。
四、本章不包括埋设部分所用的千斤顶、拉紧器以及其他辅助埋件的本身价值,它们均随机由设备供货商供应,属设备的组成部分。
五、本章不包括尾水管锥体以下金属护壁及闷头安装,如有金属护壁及闷头安装,可按第十五章压力钢管定额另行计算其费用。
六、竖轴混流式水轮机安装。
工作内容:
1.埋设部分,包括尾水管、座环(含基础环)、蜗壳、护壁及其他埋件安装。
2.本体部分,包括底环、迷宫环、顶盖、导水机构及其辅助设备、接力器、调速环、主轴、转轮、导轴承、主轴密封、水机室辅助设备、随机到货的管路及器具等安装以及与发电机的联轴调整。
3.不包括金属蜗壳拼装及分瓣转轮、座环的现场组焊工作。
七、横轴混流式水轮机安装。
1.工作内容:
包括埋件、蜗壳、导水机构、尾水弯管、尾水、锥管、转轮、飞轮及转动部分,随机到货的管路和附件等安装以及发电机联轴调整。
2.本节定额按整体蜗壳拟定,定额内只包括进口端一对法兰的安装,蜗壳与进水阀之间联接段可另按第十五章压力钢管定额计算。
八、轴流式水轮机安装。
(1)埋设部分:
包括辅助埋件、尾水管、转轮室、基础环、固定导叶、座环、护壁、蜗壳上下钢板衬以及其他埋件安装。
(2)本体部分:
包括转轮安装平台及托架、转轮、导水机及其辅助设备、顶盖(含顶环)、接力器、调速环、主轴、导轴承、水车室辅助设备、随机到货的管路和器具等安装,以及与发电机联轴调整。
2、本节埋设部分按混凝土蜗壳考虑,若为金属蜗壳时,则可选用本节设备自重(不含蜗壳重量)相等的定额乘以1.57系数。
金属蜗壳按整体安装拟定。
3、本节按轴流转浆式水轮机拟定,调浆式、定浆式水轮机可选用本节设备自重相等定额乘以0.96系数。
九、冲击式水轮机安装。
1.工作内容:
包括埋件、基座及固定部分、上下弯管及针阀、喷针接力器、折向器、反向喷嘴及转动部分、随机到货的管路和附件等安装以及与发电机联轴调整。
2.本节适用于双转轮或单转轮冲击式水轮机安装。
十、贯流(灯泡)式水轮机安装。
包括辅助埋件、尾水管、管形座、排水管路及其它埋件安装。
包括压力侧和尾水侧导水部分、导水机构、接力器、受油器、调速环、主轴、转轮、导轴承、轴承供油及其辅助设备、随机到货的管路和器具的安装以及与发电机联轴调整。
2.机组在安装中专用的翻转和起吊工具,如主轴组合用的特制台架、主轴吊装就位用的专用台车等专用工具,均属设备自带专用工器具。
第二章调速系统
一、本章包括调速器、油压装置安装共两节。
二、本章包括调速器基础埋件的埋设,但不包括埋设件制作及调速系统管路的安装(另按第六章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三、调速器安装。
包括调速器基础、本体、及附件的分解、清扫、检查、组装和调试,调速器的安装及设备定量油的滤油、充油工作。
2.本节额定工作油压按6.3MPa拟定。
额定工作油压小于6.3MPa时定额乘以0.9系数。
额定工作油压大于6.3MPa,定额乘以1.1系数。
3.双调节调速器安装,定额乘以1.5系数。
4.气囊式蓄能高压油调速器定额乘以1.1系数,不单独计算油压装置安装费用。
5.本节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调速器接力器容量或主配阀直径选用子目。
当接力器容量与主配阀直径两种参数均有时,按后者选用子目。
四、油压装置安装。
包括回油箱、压力油罐、漏油箱、油泵、管路和辅助设备等安装以及设备定量油的过滤、充油工作。
2.本节“套”为计量单位,按油压装置额定油压(MPa)选用子目。
第三章水轮发电机
一、本章包括竖轴水轮发电机、横轴水轮发电机、贯流(灯泡)式水轮发电机安装共三节。
二、本章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全套设备自重选用子目。
本章按电站主厂房桥式起重机施工拟定,使用时按定额表中所列的规格型号计算。
若采用其它起重设备施工时,按实际使用的起重设备计算,人工定额数量、起重设备定额台班数量应乘以1.2系数。
三、工作内容。
1.基础埋设、定子、转子、励磁机、机架、导轴承、推力轴承、空气冷却器、随机到货的管路及其他部件安装。
2.轴承用油的过滤、注油。
3.磁极、转子、定子、励磁机的干燥。
4.定子发热试验及线圈耐压试验的配合。
5.联轴前后的机组轴线检查和调整。
四、本章不包括。
1.水轮发电机系统的电气调整试验。
2.转子组装场地基础埋件的埋设工作(如固定大轴用的基础螺栓、转子组装平台埋件等),应按设计另列项目计算。
3.转子中心体在现场的组焊工作。
4.定子现场组焊、叠装、整体下线及铁损试验等工作。
第四章进水阀
一、本章包括蝴蝶阀、球阀及其他阀门安装共三节。
二、本章不包括操作管路的管子、法兰、连接螺栓、阀门、管道器具及透平油本身的价值。
三、本章不含油压装置,如果用单独使用油压转置时,另按第二章相应定额子目计算,并乘以1.1系数。
四、蝴蝶阀及球阀安装。
1.工作内容。
(1)蝴蝶阀安装:
包括活门组装,阀件安装,伸缩节安装、焊接(不包括凑合节),操作机构安装(含操作柜、接力器、漏油箱、回油箱及油泵),辅助设备安装(含旁通阀、旁通管,空气阀),操作管路配装(不包括系统主干管路)及调整试验。
(2)球阀安装:
包括阀壳及阀件安装、操作机构及操作管路安装、其他附件安装及调整试验。
2.本节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直径选用子目。
五、其他阀门安装。
2.其他阀门是指安装在压力钢管上或作用于水轮机关闭止水直径大于500mm的各式阀门,包括针型阀、锥形阀等。
3.本节以“t”为计量单位,包括阀壳、阀体、操作机构及及附件等全套设备的重量。
第五章大型水泵
一、本章包括竖轴水泵、横轴水泵、竖轴电动机、横轴电动机安装共四节。
三、本章按泵站主厂房桥式起重机施工拟定,使用时按定额表中所列的规格型号计算。
四、竖轴水泵、横轴水泵安装。
1.水泵的主阀和辅助设备及管路安装,可按第四章和第六章相应的定额子目进行计算。
2.工作内容。
(1)埋设部分,包括冲淤,真空阀、泵座等部件的预埋,与混凝土流道联接部分的埋件如吊座、入孔及止水部分的埋件安装。
(2)本体部分,包括全部泵体组合件、支承件、止水密封件、调速叶片以及顶车系统等随机到货的附件、器具、仪表、管路附件的安装。
(3)与电动机联轴前后的机械调整等。
3.本节不包括:
(1)进、出水流道护壁,进、出水管路的安装,接长轴和逆止阀的安装。
(2)泵轴及叶片的喷镀(涂)工作。
4.本节按混凝土蜗壳进、出水流道拟定,若为钢板焊接时则可选用本节设备自重(不含钢板重量)相等的定额乘以1.57系数。
5.本节按转轮叶片半调节方式拟定,如采用全调节叶片,选用相应的定额子目时,人工乘以1.1系数。
6.属水电站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的各型供、排水泵不能选用本章定额,应按第六章相应定额子目进行计算。
五、竖轴电动机、横轴电动机安装。
1.工作内容,包括基础埋设,定子、转子及其附件安装,轴承油过滤,电动机干燥,联轴及调整等。
2.本章不包括水泵电动机系统电气调整试验工作。
六、斜轴水泵安装、斜轴电动机安装,按竖轴水泵安装、竖轴电动机安装定额乘1.2系数。
第六章水力机械辅助设备
一、本章包括辅助设备、管路安装共两节。
二、辅助设备安装。
包括基座及基础螺栓安装,机体分解、清扫及安装,电动机就位、安装,联轴、附件安装、单机试运转。
但不包括电动机以外的电气设备安装、接线、干燥和试验、设备基础支架的制作安装。
2.本节适用于电动空气压缩机以及各类型离心泵、深井水泵、油泵及真空泵等设备安装。
3.本节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重量时应包括机座、机体、附件及电动机的全部重量。
4.油泵及真空泵安装,选用泵类定额时人工乘以1.2系数。
三、管路安装。
1.本节适用于电站和泵站水、油、气所需的管路安装。
2.工作内容:
包括煨管、切割,弯头、三通、异径管的制作安装,法兰的焊接安装,阀门、表计等器具安装,管路安装、试压、刷漆,管路支架计管卡子的制作安装。
不包括防凝结水防护层的安装。
3.本节以“100m”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选用子目。
4.未计列材料:
管材、法兰、连接螺栓、阀门、表计、及过滤器。
5.本节不分明敷或埋设已综合考虑,使用时不作调整。
第七章电气设备
一、本章包括发电电压设备、控制保护设备、蓄电池、厂用配电设备、电缆、母线及接地装置共七节。
二、发电电压设备。
1.本节包括发电机中性点设备,发电机定子引出线至主变压器电压套管间的电气设备及分支线的电气设备安装,并包括间隔(穿通)板的制作安装。
2.设备安装。
(1)工作内容,包括搬运、开箱检查、基础埋设,以及设备本体、附件和操作机构的安装、调整、接线、刷漆、滤油、注油、接地连接及配合试验。
不包括互感器、断路器的端子箱制作安装及设备金属构(框、支)架的制作安装。
(2)有操作机构的设备安装定额,按一段式拟定,如增加一段,应按另加“延长轴配置增加”定额计算。
(3)本节以“台”或“组”为计量单位,用“组”计算单位的设备是指三相设备。
若安装的设备为单相,选用相应“组”为计量单位定额子目时,定额应乘以0.67系数。
(4)消弧线圈的安装可套用本章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
3.间隔(穿通)板的制作安装。
(1)工作内容,包括领料、搬运、平直、下料、钻孔、焊接、组装、安装固定、刷漆及接地。
(2)本定额以“m2”为计量单位,按外框尺寸计量。
(3)未计列材料:
间隔(穿通)板本身材料。
三、控制保护设备安装。
1.本节包括控制保护屏(台)、端子箱、电器仪表、小母线、屏边(门)安装。
2.控制保护屏(台)柜安装。
(1)工作内容,包括搬运、开箱检查、安装固定,二次配线、对线、接线,送交试验的器具、电器、表计及继电器等附件的拆装,端子及端子板安装,盘内整理、编号、写表签框,接地和配合试验。
(2)控制保护屏,系指发电厂控制及保护、弱电控制、返回励磁、温度巡检、直流控制、充电屏等。
(3)本定额各种控制屏、盘以“面”为计量单位控制台、柜以“台”为计量单位。
3.端子箱、电器仪表安装,包括固定、接线、对线、编号、写表签框、接地等工作;
小母线安装,包括领料、搬运、平直、下料、钻孔、焊接、刷漆等工作。
(2)本定额以“个”为计量单位。
其中小母线安装以“10m”为计量单位。
包括小母线、支持绝缘子。
4.本节不包括工作内容:
(1)二次喷漆及喷字;
(2)电器具设备干燥;
(3)焊压接线端子;
(4)端子排外部接线;
(5)设备基础型钢制作安装;
(6)屏(盘)内小母线的安装、设备的改装。
四、蓄电池安装。
1.本节包括蓄电池支架安装、蓄电池安装,蓄电池充放电等项目。
2.蓄电池支架安装。
(1)工作内容:
包括基础埋设、支架安装固定、焊接、补刷油漆等项目。
(2)本定额适用于密闭式碱性、酸性蓄电池固定用的支架安装。
(3)本定额以“m”为计量单位。
支架,随设备(蓄电池)由制造厂家供货。
3.免维护蓄电池安装。
包括支架安装固定、电瓶就位、整理检查、连接与接线、护罩安装、标字、标号等。
(2)本定额以“组件”为计量单位,由制造厂配制的蓄电池组,按设计电压及容量(V/Ah)选用子目。
(3)本定额蓄电池组的单元电池的极板已装配固定,电解液已注入。
固定蓄电池用的支架由制造厂配套提供,其安装已包括在本定额各子目中,不应重复计算。
4.碱性蓄电池安装。
包括检查测试、安装固定、极柱连接、补充注液、标字、标号等工作。
不包括固定蓄电池用的支架安装。
(2)蓄电池按单体成品蓄电池,电解液已注入,补充用电解液视设备由制造厂提供。
(3)本定额以“个”为计量单位。
5.密闭式铅酸蓄电池安装。
包括开箱检查、清洗组装、连接线、配注电解液、标字、标号等。
(2)蓄电池的容器、电极板、连接铅条、紧固螺栓、螺母、垫圈等由制造厂散件装箱供货。
(3)本定额以“只”为计量单位。
6.蓄电池组充放电。
包括直流回路检查、放电设施准备及接线、初充电或补充(均衡)充电、放电、再充电及充放电过程技术数据的测量、记录、整理等工作。
但未包括充电设备的安装。
(2)免维护蓄电池组补充电,按同容量蓄电池组充放电定额乘以0.2系数。
(3)本定额以“组”为计量单位。
7.蓄电池抽头电缆及其保护管的敷设接线,应另选用本章相应定额。
五、厂用配电设备安装。
本节包括厂用电力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电力配电盘(箱)、低压电器、接线箱(盒)以及盘柜配线等安装。
厂坝区馈电工程、排灌站供电工程设备安装可套用本节相应定额。
1.电力变压器安装。
安装,包括搬运、开箱检查、附件清扫、铝芯检查清扫、密封试验、本体及附件安装、注油、接地连接、刷分相漆等工作。
干燥,包括干燥维护、干燥用机具装拆,以及接线、检查、记录、整理、清扫收尾、注油等工作。
(2)本定额不包括干燥棚搭拆、瓦斯继电器的解体检查及试验、变压器的金属爬梯及母线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油样的试验和化验及色谱的分析、设备二次喷漆等工作。
(3)干式变压器安装选用本定额相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乘以0.7系数。
(4)本定额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变压器容量(kVA)选用子目。
2.高压开关柜安装。
包括搬运、开箱检查、安装固定、油开关及电压互感器的解体检查、放油、注油、隔离开关触头检查及调整、柜上母线组装、刷分相漆、仪表拆装及送交检验、二次回路配线及接线、油过滤。
(2)本定额不包括设备基础型钢制作安装、设备二次喷漆、柜与柜母线连接和过桥母线安装。
(3)断路器柜,包括油断路器柜、真空断路器柜、六氟化硫断路器柜。
(4)本定额以“台”为计量单位。
3.低压电力配电柜、箱安装。
包括搬运、开箱检查、安装固定,盘、箱内电器、仪表及附件的拆装,母线及支母线安装、配线、接线、对线。
开关及操作机构调整、编号、写标签、接地、配合试验。
(2)本定额不包括设备基础型钢制作安装、设备二次喷漆、柜与柜母线连接等。
(3)本定额以“台”或“块”为计量单位。
4.低压电器安装。
包括搬运、开箱检查、基础埋设、器具安装固定、配线、连接、接地、配合试验,空气开关还包括操作机构调整工作等。
5.接线箱、盒安装。
包括测位、钻孔、埋螺栓、安装固定、接地、刷漆等。
(2)本定额以“10个”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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