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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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门诊不输液指引,急诊应严格掌握输液指征,减少输液的患者。
(5)落实分级防护。
要对门急诊工作人员分级分层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范接诊流程等进行培训,完善分级防护措施;
门急诊、候诊大厅、预检分诊点以及诊室等均应配备足量手卫生和环境消毒用品,预检分诊台和诊室还应配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
加强针对门急诊工作人员(含保洁、保安等工勤人员)的健康管理,每日开展体温检测和呼吸道症状监测,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应暂停工作,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住院病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住院病区的分区和布局
(1)每个住院病区应设置过渡病房,用于临时隔离住院患者中可疑新冠肺炎病例或需住院治疗但未获得新冠肺炎筛查结果的患者。
(2)过渡病房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不应穿插在普通病区中间。
过渡病房除污染区(患者隔离病室)外,还应至少设有潜在污染区,用于医务人员脱卸防护用品。
潜在污染区的设置可利用过渡病房相邻病房,或在过渡病房外使用物理屏障隔出独立区域。
有条件的病区,还可在过渡病房内设置清洁区,用于穿戴防护用品。
过渡病房内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的相对位置应符合由洁到污的流线。
过渡病房与非过渡病房之间应设置醒目标识。
过渡病房的病房应通风良好,关闭房门,开窗通风,通风不良时,放置可人机共处的空气消毒净化器进行持续空气消毒。
患者转出后,过渡病房内做好终末消毒
2.科室和医务人员管理
(1)科主任为科室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各科室应制定本科室可疑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及工作流程,并进行演练。
加强科室内部管理,确保科室落实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各项要求。
(2)医务人员是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自律,不聚餐,减少集中开会,杜绝科室间不必要的人员往来,严防医院感染。
严禁在污染区饮水、就餐,避免无防护条件下交谈。
(3)医务人员日常工作时均应规范穿着工作服、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强化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及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意识,根据所在区域及岗位正确选择和佩戴防护用品,做好手卫生。
(4)医务人员进入过渡病房时,应评估该病区内患者风险,根据《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中医务人员防护的相关内容,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5)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按区域及岗位防护的规定,禁止穿戴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防护面屏、手套、鞋套等防护用品离开相应诊疗区域(转运可疑/疑似/确诊病例除外)。
(6)各病区要对本院职工、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保洁员、护理员等所有在岗医务人员加强培训、考核和督查,确保其正确掌握本岗位相应的医院感染防控措施。
同时加强对新入科人员管理,确认其行程及健康状态符合防控要求。
1.患者的入院筛查和管理
(1)择期住院患者应严格执行患者住院前筛查流程,住院患者入院前需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确认无发热症状及呼吸道症状后并对入院患者和陪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交48小时内我省公布的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确认检测报告阴性后方可收治住院。
(2)筛查结果不全(急诊)的患者需住院治疗时,应收治到过度隔离治疗;
无条件设置过渡病房的医院,应将患者暂时安置在各病区的缓冲病房单间收治,等待筛查结果。
(3)病区应适当控制收住院患者密度,床间距应符合《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
(4)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需到其他区域进行必要检查时除外),不串病室,全程佩戴符合国家要求的外科口罩(患者病情允许时)。
(4)加强对住院患者的体温和感染相关症状监测,如病区发现可疑发热患者时,应立即启用过渡病房,将可疑患者隔离收治,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
过渡病房内患者实行分组护理。
同病区隔离患者的密接患者暂时原地隔离,病区暂停患者出入院,根据隔离患者诊断结果及相关部门流调结果做好患者后续处置。
2.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
加强探视和陪护管理,强化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无关人员禁止随意出入。
取消非必要的现场探视和陪护,确需陪护的宜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筛查及健康监测,并全程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外科口罩,原则上不出病区,不串病室,不聚集。
3.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按照本指引中“附件1”执行。
(1)加强病区各病室、医疗辅助用房及值班室/休息室通风换气,通风不良的应辅以可人机共处的空气消毒器或紫外线辐照消毒(室内无人状态下)。
(2)加强病区环境及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保持病区环境清洁无污染。
(3)加强对环境清洁消毒效果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4)隔离病区患者转出或出院后,隔离病区应进行终末消毒,终末消毒方案按照本指引中“附件1”执行。
4.医用织物及医疗废物处置住院病区中的医用织物及医疗废物的处置按照本指引中“附件1”执行。
(三)手术部(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本指引遵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的要求。
1.手术部(室)感染防控要点
(1)术前筛查非急诊手术的患者:
应在术前进行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健康码识别,并在术前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急诊手术患者:
应根据病情进行相应处理,不能因为等待核酸检测采样或检测结果而延误治疗。
若病情紧急而不能在术前完成新冠肺炎排查,则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进行手术及处置,待病情许可时尽快完成新冠肺炎排查。
(2)为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进行急诊手术时,严格遵循无菌操作和安全操作原则,限制手术间内人员数量及频繁的开关门,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工作。
固定一名护士在手术间外进行物品传递工作;
使用后的可复用器械、器具的清洗与消毒遵循“附件1”执行;
终末处理要点如下:
空气消毒:
空气净化系统自净时间至少30分钟,宜适当延长自净时间;
无空气净化系统的手术间应使用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
排(回)风口清洁消毒:
空气消毒后,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先更换排(回)风口过滤网,再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75%乙醇消毒剂擦拭消毒排(回)风口内表面,换下的过滤网按医疗废物处置。
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地面消毒,作用30分钟。
使用后的手术单、床罩等织物建议按《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处置;
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应置于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封扎,做好标识,按病理性废物处置;
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应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封扎,做好标识,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3)工作人员防护要求为非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择期和限期手术时:
手术相关人员穿洗手衣、戴一次性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戴乳胶手套、戴护目镜/防护面罩(若有体液喷溅风险时),术者穿无菌手术衣。
为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进行手术时:
手术相关人员穿洗手衣、戴一次性工作帽、戴医用防护口罩(或正压头套)、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乳胶手套;
术者穿防护服,外穿无菌手术衣;
非术者穿防护服。
(四)消化内镜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患者筛查一般情况下,高风险区域应暂停非急诊内镜诊疗工作,对确需急诊内镜诊疗患者,需提交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
中风险或低风险区域就诊患者,建议在做好新冠肺炎筛查的前提下开展消化内镜诊疗工作,先预约后诊疗,诊疗时需携带新冠肺炎相关检查结果及内镜申请单等。
2.内镜中心合理布局,分区管理根据具体情况将内镜中心划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分区进行管理。
严格控制医务人员和患者流向,防止交叉感染。
3.全员掌握防控知识,落实工作人员防护标准通过各种形式对内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内镜中心进行分级防护。
确诊新冠肺炎或疑似感染者诊疗区应穿戴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N95)、工作服、防护服、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有条件时)、手套(双层)、鞋套、防护靴套,并建议在负压操作间完成操作。
对于已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医务人员在诊疗区应穿戴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手套、鞋套;
对未排查新冠肺炎的患者,医务人员在诊疗区防护要求同确诊新冠肺炎或疑似感染者。
4.内镜及诊疗附件管理和消毒流程,应尽可能选择一次性使用附件,一人一用一丢弃。
必须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严格遵循先消毒,再清洗、消毒的原则。
中高风险区域内镜再处理流程参照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学分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下消化内镜中心清洗消毒建议方案》。
内镜诊疗结束后不在床旁进行预处理(防止气溶胶在空气中过多暴露),内镜及可重复使用附件放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并密封,专人转运至洗消间。
内镜送到洗消间后,立即全部浸泡于浓度为0.2%~0.35%的过氧乙酸或有效氯浓度为50~70mg/L的酸性氧化电解水溶液中消毒(注射器向内镜各管道内充满消毒液),加盖密闭5分钟。
之后进行常规清洗、酶洗,清洗液一人一更换,清洗槽和漂洗槽一用一消毒。
最后在干燥台干燥,蓝色运镜袋打包,消毒打包好的内镜放入指定位置备用。
低风险区域内镜再处理流程参照《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严格执行。
5.环境清洁消毒流程,患者诊疗结束后,诊疗区域应用含氯消毒剂(1000~2000mg/L)进行桌面、墙面和地面消毒,所有可能接触物品(包括内镜主机、操作台、监护仪、电外科工作站等)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或75%乙醇擦拭,保持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
诊疗间空气交换采用全程新风开放,自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
(五)感染性疾病科病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设置要求
应设置“三区两通道”,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有缓冲区,缓冲区之间有物理隔离。
在病区末端或相对独立区域设立2~3间过渡病房,用于隔离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
2.工作要求
非定点医院对所有患者和陪护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筛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方可收入住院,如不能排除,可安置在过渡病房,要求单人间隔离;
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特殊情况可固定1人陪护,陪护人员也需行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排查和个人防护培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病区,与住院患者共同实行封闭式管理;
患者住院期间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要立即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果不能排除的,按照要求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3.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1)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
(2)进出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要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
在穿脱隔离衣/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时,有条件的应有专人监督或二人一组互相监督,避免交叉感染。
(3)医务人员应根据医疗护理操作可能感染的风险,采取合适的个人防护。
非定点医院医护人员日常查房时戴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
定点医院,如接诊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医用外科口罩更换为医用防护口罩,穿医用防护服,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
在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吸痰、气管插管等可能发生气溶胶和引起分泌物喷溅操作时,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必要时佩戴呼吸头罩。
(4)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并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清洁消毒。
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置和管理。
(六)儿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严格把握收治儿童患者适应症,满足住院治疗条件的儿童患者需先进行新冠病毒感染排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收治住院。
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特殊情况可固定1人陪护,陪护人员也需行新冠病毒感染排查,提交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病房区域。
2.儿科门诊区域防控指引遵循门急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限制进入候诊区人数,儿科门诊限1人陪同,病情特殊时最多不得超过2人陪同,就诊人员注意与其他就诊者保持距离,并佩戴好口罩。
3.儿科病房防控指引遵循住院病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办理入院手续时,儿童陪护家属均需签署入院知情同意书,需要告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儿童患者为新冠肺炎易感人群,患者及防护人员需遵照病区“封闭式管理”指引等;
医务人员应于患者入院前请其家属如实告知:
患者是否有呼吸道症状、发热,是否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等。
(2)新入院患者建议按单人单间收入缓冲病房隔离观察,如3天未出现可疑症状可收入普通病房。
(七)产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产房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新冠肺炎防治基本知识。
2.建立产房工作人员与产科病房及急诊科工作人员的联系机制,产房工作人员主动了解即将进入产房生产的产妇的情况,是否完成新冠肺炎筛查,产科病房和急诊科也应及时向产房工作人员通报即将进入产房的产妇的新冠肺炎筛查情况。
3.产房应设置备用(隔离)产房及备用(隔离)待产室。
4.产房应储备常用个人防护设施,如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手套、鞋套等物品,存放位置方便可及。
5.制定产房新冠肺炎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指引,放置在方便工作人员随时查阅的位置,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
至少应包括无新冠肺炎和疑似新冠肺炎产妇接产时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作指引两部分。
6.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产妇离开待产室后应及时对其进行清洁和终末消毒。
有条件的医院对待排查的产妇可设置过渡待产室。
对于已经进入待产室的不排除新冠肺炎的产妇,病情允许时应佩戴外科口罩,并尽可能及时采集鼻咽拭子或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以期尽快确定或排除新冠肺炎。
7.怀疑新冠肺炎的产妇离开产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及终末消毒。
8.接触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产妇时,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者防护面屏,穿戴隔离衣或防护服、手套。
产妇生产后,如仍待排查新冠肺炎,可以转入产科缓冲病房,如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及时转入定点医院。
9.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生产的新生儿可以转至新生儿病房隔离病室采集咽拭子检测核酸排查,阳性者继续隔离,有条件的转至定点医院。
(八)眼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眼科门诊防控工作指引
(1)对所有进入门诊的患者及患者家属进行体温测量、查健康码,询问流行病史,并专门配置免洗手消毒液供患者及家属手卫生使用。
(2)避免交叉感染的同时对眼科门诊检查设备进行保护,对患者可能接触的部位均贴有一次性保鲜膜,一用一更换。
对于无法贴膜的部位,每检查完一位患者后,需使用消毒纸巾对仪器接触部位进行擦拭。
(3)眼科裂隙灯检查设备安装透明防护挡板,为近距离面对面的检查提供物理屏障。
(4)眼压检查设备眼压计位于诊室通风处,避免眼压检查时气溶胶传播。
(5)早产儿视网膜筛查仪器置于单独房间,尽量减少早产儿与其他患者接触。
(6)鼻泪道内窥镜治疗需摘下口罩且接触鼻腔粘膜,此项治疗前需行新冠肺炎排查,并严格实行检查预约制。
2.应急管理策略眼科急诊患者就诊时需戴口罩,间隔至少1.5米以上排队等候,不乱摸乱碰,不揉眼睛。
如需在眼科手术室做急诊手术,医务人员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对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
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在过渡病房进行单人单间治疗,待排除新冠肺炎后转入普通病房。
住院期间,患者及家属不得随意外出,护士做好住院患者及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减少人际传播。
3.眼科专科仪器和器械的管理为了有效避免患者交叉感染,眼科专科仪器和器械均采用一人一用一消毒指引,即使用完毕后立刻消毒处于备用状态。
由于眼科检查仪器属于精密器材,裂隙灯及非接触式眼压仪器等建议用保鲜膜包裹,使用后用75%乙醇做物品表面消毒,可保护精密仪器在物体表面消毒时不受损;
对于非接触性眼压计、检眼镜等眼科非接触性检查器具,可应用75%乙醇或3%过氧化氢棉球仔细擦拭后使用;
一些特殊器材(如三面镜及20D镜头等)用3%过氧化氢溶液浸泡消毒。
检查室等医疗场所用每日定时紫外线照射60分钟进行空气及物品消毒处理。
(九)耳鼻喉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针对耳鼻喉科门诊病人的防控工作由于耳鼻喉科门诊通常人流量较大,极易造成交叉感染。
在耳鼻喉门诊,要求患者在就诊时佩戴口罩,仅在鼻部及咽喉相关体格检查时短暂取下口罩。
耳鼻喉科有许多上呼吸道感染导致的发热,如:
流感、急性扁桃体炎、急性鼻窦炎、急性中耳炎等。
另外,鼻咽喉部位的淋巴瘤患者也表现为反复持续发热。
目前,各医院通常会将这部分病人分流到发热门诊,患者在发热门诊排除新冠肺炎等相关疾病后可能再次前往耳鼻喉科就诊。
因此,对于发热病人,无论其是否感染了新冠肺炎,耳鼻喉科医务人员都应该做好足够的防护。
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急诊病例,医护人员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要留院治疗的,应先在过渡病房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医务人员应采取三级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N95或N99)、防护眼镜(防雾型),防护服外套一次性隔离衣和双层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长筒鞋套、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
2.针对耳鼻喉科门诊检查的防控工作在中高风险地区的耳鼻喉科门诊,建议采取严格防护措施。
对于存在喷溅风险的患者,如:
电子鼻咽喉镜、鼻出血、门诊紧急气管切开术,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做到三级防护。
3.针对耳鼻喉科手术的防控工作尚未排除新冠肺炎且需急诊手术的患者,需选择负压手术室或隔离手术室,尽量减少手术间内不必要的仪器、设备、物品,加强消毒隔离措施,准备隔离防护用品。
气管插管应使用标准快速顺序诱导插管,尽可能使用肌松药物,最大程度避免患者呛咳引起飞沫传播。
由于患者咽喉、血清中可能携带新冠肺炎病毒,为防止手术中血液喷溅,手术团队建议采用三级防护。
手术后进行终末消毒。
患者术后送入缓冲区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后可转入普通病房。
病房严格实行闭环式管理,患者及陪护人员严禁外出。
(十)口腔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口腔诊疗工作中主要风险点口腔诊疗操作常常贴近病人口鼻,易受飞沫影响;
部分口腔操作如使用气动高速涡轮手机和口腔超声设备操作,除产生飞沫外,还可以产生气溶胶。
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呼吸道防护,诊疗环境通风与清洁消毒及手卫生。
2.工作人员防护标准医疗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指引》,确保防护到位。
防护标准如下:
(1)一级防护:
适用于不使用气动高速涡轮手机和口腔超声设备操作的口腔医务人员;
也适用于预检分诊岗位人员、门诊药房、收费人员、咨询工作人员、一般保洁人员、所有进入诊疗区域的工作人员。
防护要求:
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必要时使用防护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2)二级防护:
适用于使用气动高速涡轮手机和口腔超声设备操作的口腔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的器械处理人员、过渡病房医务人员。
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一次性乳胶手套、工作服(白大褂)外面加套隔离衣、一次性鞋套。
(3)三级防护:
适用于接诊高风险患者且使用气动高速涡轮手机和口腔超声设备操作的口腔医务人员,在隔离区操作。
防护要求:
穿防护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再穿一次性防护服,并戴一次性工作帽、使用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一次性乳胶手套,鞋套。
3.诊疗环境管理可设置隔离诊室,各诊室内开展的口腔诊疗项目相同。
隔离诊室接诊有可疑症状或流行病学史且不能提供排除新冠肺炎排查结果的急诊患者。
严格执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通风和清洁消毒,严格终末消毒。
4.诊疗操作防控管理
(1)严格按照各专业诊疗规范进行操作,有条件者建议四手操作。
(2)治疗前建议患者进行口腔消毒和含漱,降低口腔操作产生的飞沫、气溶胶中的微生物数量。
(3)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强、弱吸引器及时吸唾。
使用弱吸引器时,应嘱患者勿闭唇咬住吸头、吸引器柄部尽可能位于患者口腔下方,且不要同时使用强吸引器,以避免产生回吸导致交叉感染。
(十一)医技科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科室与医务人员管理医务人员防护要求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中医务人员防护的相关内容执行。
床旁检查操作人员应遵循区域岗位防护规定。
医务人员日常工作时均应规范穿戴工作服、医用外科口罩,并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强化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及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意识,根据所在区域及岗位正确选择和佩戴防护用品,做好手卫生。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按区域岗位防护规定,禁止穿戴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防护面屏、手套、鞋套等防护用品离开相应诊疗区域(转运可疑/疑似/确诊病例除外)。
(2)患者就诊管理宜实施非急诊全面预约就诊。
各科室应设置预检分诊处,对患者及陪同人员进行预检分诊及体温检测,体温≥37.3℃时不得进入,并引导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有条件的医院,住院患者与门诊患者应分室进行检查,不具备分室条件时应分时段进行检查。
应控制诊疗区域人员数量。
候诊区域应设醒目1米间隔线,落实“一米线等候”措施,座位应设置醒目间隔就座标识。
加强宣教,及时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检查室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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