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橡胶加工助剂及钛白粉包膜处理剂环评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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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批复
镇江市环境保护局以镇环审[2015]92号文审批,2015年4月3日
4
初步设计时间及单位
江苏天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2009年
5
本项目破土动工及竣工时间
2013年6月破土动工,2014年6月竣工
6
试生产批准及试生产时间
镇江市环境保护局以镇环审[2015]123号文批准,2015年4月30日
7
投资总额及环保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41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
8
占地面积及绿化面积
占地面积11.54亩,绿化面积2亩
9
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
江苏天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镇江市华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
在职职工人数
该项目投产后,该公司在职职工总数为55名。
11
工作时间安排及年工作日
全年工作日250天,昼间作业(计2000h/a)。
该项目实际验收内容与环评对照情况见表3-2。
表3-2项目实际产品方案与环评对照表
类型
环评/设计审批项目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主体工程(产品类型
及产量)
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生产装置1套,1000t/a
建成1套,设计产能1000t/a
橡胶加工助剂生产装置1套,500t/a
建成1套,设计产能500t/a
钛白粉包膜处理剂生产装置1套,10000t/a
建成1套,设计产能10000t/a
公用工程
办公楼,占地426.2m2
已建设
主车间,占地460.17m2
丁类车间,占地335.54m2
成品库,占地350.2m2
丁类库棚1,占地287.55m2
丁类库棚2,占地368m2
变配电房,占地368m2
罐区1,占地107.55m2
已建设,共计3个原料罐
罐区2,占地41.5m2
已建设,共计4个原料罐
环保设施
废水收集隔油沉淀,占地6.8m2
地下循环水池,占地200m2
地下事故池,占地196m2
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1套
固废堆场
基本按要求设置
噪声治理:
隔声间、隔声罩、消声器等
3.2生产工艺简介
3.2.1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
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1。
图3-1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污环节图
工艺说明:
助剂溶液制备:
先将150kg去离子水泵入助剂制备釜中,再将150kg助剂(硫磺)投入反应釜中搅拌,制成所需的助剂溶液。
反应:
先将1400kg去离子水泵入反应釜中,将4立方米(约2.96t)的阳离子交换树脂投入反应釜中,搅拌;
滴加助剂溶液,反应5h;
反应结束后置入塔中静置数小时,得到改性离子交换树脂产品,包装入库。
3.2.2橡胶加工助剂
橡胶加工助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2。
图3-2橡胶加工助剂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污环节图
项目橡胶加工助剂产品包括新葵酸钴、环烷酸钴、硼酸化钴、硬脂酸钴等。
根据不同的橡胶加工助剂产品,以水作为溶剂,按一定的配比投入氢氧化钴、有机酸(新葵酸、环烷酸、异辛酸、硬脂酸、硼酸、松香等),升温至100℃左右的温度,进行回流反应。
反应结束后,加热升温蒸馏蒸出水分冷凝回收回用;
蒸馏釜底物经回转带式冷凝造粒机造粒;
蒸馏釜底物趁热在熔融状态下造粒,由造粒机的布料器将熔融物料分割成滴状、散布到造粒设备的不锈钢带上,用水喷洒冷却,散布到钢带上的物料被迅速冷却凝固成形,得到近似半球状的橡胶加工助剂颗粒产品。
由于橡胶加工助剂产品为钴盐系列产品,更换产品时反应釜残存的少量物料对产品质量指标不会造成影响,一般不需要清洗反应釜。
反应釜等设备检修用水清洗的废液收集保存生产回用,不外排。
3.2.3钛白粉包膜处理剂
钛白粉包膜处理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3。
图3-3钛白粉包膜处理剂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污环节图
原料18%NaOH、Al(OH)3按一定比例加入反应釜中,升温至90℃,保温反应3h,生成钛白粉包膜处理剂(偏铝酸钠),根据产品指标要求加入适量的水稀释;
过滤滤出未完全溶解的物料,滤出的滤渣生产回用;
最后,经检验合格得到钛白粉包膜处理剂产品。
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生产装置钛白粉包膜处理剂生产装置
橡胶加工助剂生产装置
图3-4主要生产装置图
3.3环保设施和相应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3.3.1废水
(1)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
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回用于地面冲洗,因此,外排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现有工程废水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预处理后接入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废水排放情况见表3-3。
表3-3项目废水产生和处理排放情况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名称
治理措施
排放去向
环评/初步设计的要求
实际建设
地面冲洗废水
pH值、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甲苯
隔油沉淀预处理
排放入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废水处理设施及排口见图3-5。
图3-5废水处理设施及排口
(2)污染物治理措施
该项目设备地面清洗废水收集进入废水池隔油沉淀。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3-6。
图3-6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图
3.3.2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橡胶加工助剂生产过程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和钛白粉包膜处理剂生产水汽。
造粒废气经水喷淋吸收后排放大气,洗气设备设置于生产车间屋顶,排放高度10米,车间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由车间通风系统排放室外;
钛白粉包膜处理剂生产过程中温度升至90℃,并保温3h,因此产生水汽蒸发,水汽通过管道引至室外高空排放。
废气产生及治理情况见表3-4。
表3-4废气产生及治理情况
污染物
排放高度(m)
排放
方式
环评/初步
设计的要求
橡胶加工助剂造粒
TVOC
水喷淋
有组织
间歇
钛白粉包膜处理剂生产
水汽
—
15
生产车间
(无组织)
无组织
图3-7项目废气处理设施
3.3.3噪声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造粒机等。
通过设备基础减震处理、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
3.3.4固(液)体废弃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原料包装桶、废原料包装袋。
废原料包装桶分为200L塑桶和铁桶,属于危险固废,委托常州飞腾化工有限公司处置;
废包装袋为氢氧化铝废包装编织袋,外售钛白粉厂用于副产品硫酸亚铁包装。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见表3-5。
表3-5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
名称
废物类别
环评量
(吨/年)
委托处置量
(只/年)
去向
废包装桶(塑桶)
危废HW49
20
按实际产生计件
委托常州飞腾化工有限公司处置(见附件)
废包装桶(铁桶)
危废HW49
废包装袋
一般固废
外售钛白粉厂利用
固废堆场见图3-8。
图3-8固废堆放场
3.4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现场监测时,该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4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
4.1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1、建设单位应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环境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加强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排口的设置应符合苏环控[1997]122号文《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
2、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妥善储存。
废物的储存、堆放场所应采取防泄漏、防火、防渗、防雨水淋滤等措施,以免泄漏挥发或雨水淋滤进入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而造成二次污染。
落实危险废物废包装桶的处理处置。
3、本项目要充分重视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杜绝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或进入清下水排口,以免造成对水体的污染。
4、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控制和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排放厂界稳定达标。
5、本项目涉及到易燃化学品的使用。
公司应按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生产和储运管理;
制定和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杜绝和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的后果危害。
4.2“环评批复”中的要求
1、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确保项目的物耗、能耗和水耗及污染物产生指标等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完善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
建设事故废水应急收集池,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物料和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和贮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3、应按"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的要求建设完善厂区排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冲洗废水经现有工程废水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预处理达接管标准接入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4、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造粒废气经水喷淋处理满足《北京市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07)有机气态污染物B类物质的排放标准。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和贮运过程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厂界监控浓度达标。
5、选用低噪声、振动的生产设备,合理安排各高噪声源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防止影响周围环境。
6、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各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
7、在本项目设置的生产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8、本项目设置废气排气筒1根,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4.3试生产批复要求
见附件。
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5.1废水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5-1。
表5-1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口
执行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L,pH值无量纲)
标准来源
废水收集池排口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COD
≤500
SS
≤400
动植物油
≤100
甲苯
≤0.5
石油类
≤20
氨氮
≤45
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接管标准
总磷
≤8
5.2废气
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5-2。
表5-2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排放装置
排气筒
高度(m)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造粒工段
TVOC*
《北京市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07)
≤4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表2标准
≤4.0
注:
*TVOC无监测能力,本次监测以总烃和非甲烷总烃指标作为参考。
**标准值采用环评合算值。
5.3噪声
噪声标准见表5-3。
表5-3噪声标准
适用区域
标准限值LeqdB(A)
昼间
夜间
四侧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65
≤55
5.4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书的要求确定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该项目实施后,废水总量控制指标见表5-4,废气总量控制指标见表5-5。
表5-4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污染物(吨/年)
废水量
总量控制指标
≤4050
≤1.23
≤0.84
≤0.12
≤0.012
≤0.015
≤0.002
表5-5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污染物(吨/年)
≤0.031
6验收监测内容
6.1监测期间气象条件及工程的生产负荷
监测期间该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见企业生产负荷证明),各环保处理设施也正常运行。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见表6-1。
表6-1监测期间生产负荷
监测日期
实际生产量
生产负荷
备注
2015.10.13
钛白粉包膜处理剂30.31t/d;
钴盐型粘合剂1.51t/d;
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3.03t/d
75.8%
设计产能为钛白粉包膜处理剂40t/d;
钴盐型粘合剂2t/d;
离子交换树脂催化剂4t/d。
2015.10.14
钛白粉包膜处理剂30.30t/d;
钴盐型粘合剂1.52t/d;
6.2监测方法和质量保证
6.2.1监测方法
项目监测表6-2~6-4。
表6-2废气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总烃
气相色谱法
HJ604-2011
非甲烷总烃
表6-3废水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最低检出浓度
pH值
便携式pH计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悬浮物
重量法
GB11901-1989
4mg/L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
GB11914-1989
COD<
50mg/L时:
10mg/L;
COD>
50mg/L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670-2013
0.01mg/L
连续流动-水杨酸钠分光光度法
HJ665-2013
0.04mg/L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2
气相色谱法
GB/T11890-1989
0.05mg/L
表6-4厂界噪声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测试方法
GB12348-2008
6.2.2质量保证
(1)废水
工业废水监测的质量保证按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要求实施。
废水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按分析方法规定执行,所有样品采用密码样控制。
COD、氨氮、总磷现场平行样合格率、室内平行样、质控样合格率均为100%,全程空白测定值均小于方法检出限。
(2)废气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空气和废气部分)的要求实施。
(3)噪声
噪声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噪声部分和标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厂界及居民区噪声监测使用噪声统计分析仪,测试前后用ND-9型声级校准器校准。
(4)其他要求
监测人员持证上岗,采样器和监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采样器在进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等进行校核。
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
6.3验收监测
6.3.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监测期间,在该项目废水收集池排口设置一个监测点位。
具体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见表6-5。
表6-5废水监测情况一览表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pH、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甲苯
2天,每天4次
废水监测统计结果见表6-6。
表6-6废水总排口监测统计结果表
项目
时间
(无量纲)
(mg/L)
动植物油(mg/L)
日均值或范围
7.63-7.71
25
0.04L
0.06
0.05L
5.14
0.29
7.62-7.86
0.07
0.24
0.22
标准限值
是否达标
达标
污染物排放量
(t/a)
0.084
0.034
6.71×
10-5
2.31×
10-4
8.38×
0.009
8.55×
核定排放量
是否符合
符合
根据企业三个月用水发票估算,企业新鲜用水量为5932t/a,按照环评水平衡图废水产生比例估算,则企业年废水排放量约为3353t/a。
6.3.2污染源废气监测
监测期间,在造粒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排气筒上设置一个监测点;
而钛白粉包膜处理剂生产水汽不含污染因子,因此未对水汽排气筒进行监测。
同时考虑车间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由车间通风系统排放室外,因此在厂界设置四个监测点,对相关污染物进行监测。
废气具体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见表6-7。
表6-7废气监测一览表
监测工段
监测点位
测试项目
造粒废气
处理后
总烃*
2天,每天3次
无组织废气
厂界四侧
非甲烷总烃*
*环评中TVOC无监测能力,本次监测以总烃和非甲烷总烃指标作为参考。
(1)废气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结果
表6-8橡胶加工助剂废气处理后监测统计结果
废气流量
(m3/h)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7.27×
103-7.56×
103
1.98-2.02
0.0145-0.0152
7.00×
103-7.28×
1.78-1.97
0.0130-0.0141
排放标准
≤40
排放总量(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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