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8230312
- 上传时间:2022-12-14
- 格式:DOCX
- 页数:32
- 大小:48.30KB
最新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最新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学校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校长安全生产责任
学校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2)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4)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并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6)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
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学校发生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降低损失。
2、教导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育工作,主持年、月度教育计划的编制。
(2)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地组织教学管理,提高全校的教学质量。
(3)抓好课堂教学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课堂教学秩序稳定,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由于教师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不安全责任事故。
(4)不定期检查各班到校情况,负责登记各班上报的无故未到学生名单,配合班主任做好调查,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现象的发生。
(5)在确保安全条件下,组织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任务和各项规定指标。
组织教育质量达标和安全创新水平、建设标准化校园工作。
(6)负责组织本校所发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安全生产。
3、政教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在校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定,具体落实承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向校长、主管副校长提出相关的建议,反映学校安全稳定中存在的问题,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每月召开一次纪律分析会,抓好全校德育、安全、纪律工作,确保教学秩序安全稳定。
(3)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全校实际情况,德育、安全、纪律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督促检查。
(4)切实抓好德育工作,同时抓好安全、纪律检查。
(5)加强校内车辆管理,防无锁、防丢失、防乱停乱放。
(6)落实门卫职责,确保校园内外的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7)安排节假日、双休日学校安全的值班护校。
(8)防火、防盗、防饮食中毒、防暴雨洪水,有措施,全年无责任事故。
(9)不断加强纪律管理,保证安全,保证学生良好的学习环境。
4、年级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经常清查本年级组的教室门窗、玻璃、风扇、电源、黑板、桌椅、栏杆等是否破损、牢固,及时排查并报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2)各年级组长从本年级学生的实际出发,加强本年级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制定出适合本年级学生安全教育系列内容并进行一周一次的安全教育。
(3)及时了解本年级组的教师思想动态,组织教师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5、班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经常利用班会、晨会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学生课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2)时时注意班级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维护班级设施的完好,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3)学生上早间操、升旗、参加集会等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4)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如实上报学校,不得隐瞒、拖延。
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学生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5)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前申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活动要坚持“徒步、就近”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班主任不得私自向个人或单位购买课间、午间食品,不得向学生推销食品和保健品。
(7)教育学生不要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6、科任教师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落实课前考勤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检查教学场地(教室)、附属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是否有明显不安全因素,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发现问题后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3)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户外活动,要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不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5)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要予以必要的注意;
(6)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教师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不允许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
(8)教师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9)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教师发现或者知道,要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7、体育教师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体育课上下课整队和考勤制度,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体育教师负有维护教学场地、体育器材、设施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的职责。
对设施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对体育课堂上学生攀高、擅离体育场地等一些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
(4)体育教师应当按照体育运动规律和规定的教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
(5)不得私自向学生推销各类体育用品。
(6)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把学生送医院救治。
(7)应了解所教班级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并妥善处理。
8、实验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实验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2)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及其安装、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3)加强对实验设备的经常性检查检修,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危险因素。
工作重点应放在检查实验线路是否漏电、仪器外壳是否带电,同时还要检查电源是否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危险试剂是否存放严密、实验环境是否合理、是否安装漏电保护系统,以确保实验中师生的人身安全。
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4)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教学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加强急救及防护措施,备齐处理一般事故的应急用品。
在实验过程中,特别是化学实验中,总是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伤害事故,为了尽可能减轻伤害后果,实验室应常备急救应急用品,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有关救护工具,灭火工具(如砂箱、沙袋、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所放位置并会使用;
(6)加强危险品试剂的管理,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和科学管理要求,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双人保管。
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
注意防火、防爆;
(7)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装置,保持空气清新。
对废液、废渣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规定,能回收的尽量回书,能分解的尽量分解,不能利用的要倒入专门的废液坑中;
(8)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
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9)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教学工作完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方可离人。
9、图书阅览室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向全校师生提供文献资料服务,保证馆藏图书、期刊资料、库室家具、门窗、水电暖设备等的正常使用,确保安全,不发生重大事故;
(2)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责任,随时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虫鼠,并与总务处、保卫科(室)协助,及时维护设备,发现隐患立即排除,出现危机状况,奋力保卫或解除;
(3)把防火、防盗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
全体工作人员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准任何人携带火种入内,书库、阅览室严禁烟火,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等,随时检查照明电路、用电器、插座开关情况,确保用电安全,随时排除隐患;
(4)注意保护水暖设备,出现漏水情况,应主动排除,不允许出现水浸书刊情况,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要防鼠、防虫,保证文献资料完成无损。
10、食堂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持证(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坚持落实日晨检工作,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及时调整,禁止食堂工作人员带病上岗。
(2)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安全教育,强化法制观念,提高安全、规范操作意识和技能。
(3)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人制度,针对各重点环节落实相应的措施。
(4)加大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建,及时修理一些设施、设备,严格功能分区,做到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5)全面安排布置食堂卫生工作,抓好食堂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水沟要干净、畅通、无异味。
(6)加强食物监督,经常性地检查食物情况,严禁生食水产品(海产品)上桌供应,不得购买变坏、污染的食物,熟食、冷盆菜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7)加强餐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
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
严格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8)经常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戴首饰。
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9)加强食堂用电、煤气及门窗的安全管理,养成随用随开,及时关闭的良好习惯。
严格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食堂,确保无意外事故发生。
(10)搞好食品卫生,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11)严格食品原料的定点采购和索证制度,并建好台帐,备案待查。
(12)经常关注食堂的用餐情况,一旦发生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11、商店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商品定点采购和索证(质量合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物发票或流水单等)制度,并建好台帐,备案待查。
(2)商店经营者要取得商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体健康证方可上岗。
(3)商店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商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计量、卫生标准,坚持做到不销售伪劣商品,不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曰期的三无商品,所销售的商品的外包装应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自觉抵制伪劣商品流入学校。
(4)加强防火,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因从业人员过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从业人员负责赔偿。
(5)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卫生环境良好,无四害,无商品霉变、腐烂现象。
12、门卫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着装整齐,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严格执行来客询问、盘查、验证和登记制度。
(3)学生在校期间,禁止学生走出校门。
如果学生确有事外出的,必须持有学校领导、班主任或相关责任教师同意的签字假条,并做好登记后方可出校,否则不准放学生外出。
(4)校门24小时关闭上锁,做到无事不开,随开随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5)学校上学、放学期间做好大门附近巡逻工作,密切注视进出学校人员,对可疑人员要及时上前盘查。
(6)使用并保管好安保器械,门卫室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不私接乱拉线路,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13、学校锅炉工安全生产责任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和掌握锅炉及辅助设备结构、性能、并施行持证上岗作业。
(2)切实遵守《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并对本岗位分工操作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同岗位,不准脱岗上班睡觉和洒后上班,服从领导,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之事,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其它记录,并将记录整理上交。
(4)认真做好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保养工作,应保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其它仪表灵敏可靠。
(5)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管理人员及学校领导。
(6)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的违章指挥。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保证教育系统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的方针,坚持注重教育、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公正合法的原则,根据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由局长领导下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学区中心校、县直校(园)负责人向领导小组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
2、按国家《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学校要将消防、交通、公共卫生、社会治安、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信息安全和防震减灾等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教学计划、安全教材、授课教师、教学课时”四落实。
加强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1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安全稳定领导小组报告;
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
报告事故时要说明事故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数量及状况、救助措施。
同时,24小时内要将报告事故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二份,一份报县教育局,一份学校保存,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漏报、瞒报、虚报。
4、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制度。
每逢重大节假日和非常重要时期,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制度。
值班安排要明确时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相应职责,要有值班记录和联系电话,同时要将值班安排上报教育局备案。
5、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6、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
教育师生遵守法纪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防止违法犯罪和意外事故发生。
7、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师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活动。
8、学校要经常组织开展房屋设施、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和时段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有不安全隐患而一时又难以整改的,要立即封闭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
9、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
教育局、学区中心校、学校等教育系统所有单位均要建立安全、综治和消防专项档案,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各类档案要统一按市、县相关部门要求建档和分类。
10、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奖惩制度。
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教育局每季度,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教育局每月,学校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例会。
发生重、特大事故或遇其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讨论解决。
2、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稳定领导小组组长或主管安全稳定工作人员负责主持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
3、安全生产会议内容: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
(2)分析、研究和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3)布置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4)根据当前实际情况,修改、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
(5)通报最新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引以为戒,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6)讨论处理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事故,严肃处理违章肇事有关责任人员;
(7)其它应立会事项。
4、参会人员必须自己签到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安全检查主要任务是:
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查明原因,通过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
纠正各种违章现象,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检查由各级主管人员主持,分综合性、专业性、季节性和日常性检查。
检查及排查活动要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同时要编制检查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通报检查情况,并建立档案。
3、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2)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3)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体育教学设施、试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5)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安全检查方式和重点
安全检查采取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
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学校重点部位的自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教育局根据工作部署随时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重点放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两会”、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期初、期末等生产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防洪、防汛、防冻等季节性变化时期和其它事故多发时段及领域。
5、检查结果与整改:
(1)每次检查都要由负责检查的领导主持,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包括:
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还应复查和通报上次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2)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做到“四定”、“三不交”,即:
定项目、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项目负责人,个人能整改的不交科室、科室能整改的不交学校、学校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3)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者,应立即纠正,作好记录,对不听劝阻者,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经检查认识并改正后方可恢复作业。
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理。
(4)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单位、学校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无故拖延不整改又不采取任何措施,则追究其单位、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5)对物质、技术、时间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同时落实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各级检查组应将检查结果和查出的隐患记录整理存档,同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三、学校施工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施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学校施工建设的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
教育局校安办、学区中心校是学校施工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学校是本单位施工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学校总务处是学校施工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者。
2、各级责任者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管理监督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监督施工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任何因施工造成的校园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事故发生。
3、学校施工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与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等防范措施,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
6、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学校统一为施工单位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加强门卫管理,施工单位携带物资出门应有学校签发的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7、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
时刻维护消防安全,提高预防火灾意识,做到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2、爱护消防设施,不随意移动和损坏,并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严禁在图书室、实验室、档案室、机房等重要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3、办公室、教室、师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用品专门存放,做到专人双锁管理,搬运与使用时要严格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事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加强办公场所用电设施和线路的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6、学生宿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学校 安全生产 责任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