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瑞风能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篇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8227436
- 上传时间:2022-12-14
- 格式:DOCX
- 页数:104
- 大小:110.98KB
宁夏中瑞风能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篇Word格式.docx
《宁夏中瑞风能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篇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夏中瑞风能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篇Word格式.docx(10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十、交通安全管理办法57
二十一、风场事故应急处置程序62
二十二、风电场设备设施防灾减灾管理制度66
二十三、风场反事故技术措施67
二十四、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83
二十五、风电机组助爬装置管理规定89
二十六、电动工器具管理制度91
二十七、风机塔筒爬梯安全作业规定95
二十八、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97
二十九、防止风机火灾管理制度105
三十、接地线使用管理制度106
三十一、风电场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08
三十二、生产现场安全标志规定110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
主 任:
风电场场长
成员:
电气专工、安全专工、风机维护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值长、
值班员。
2.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2.1统筹全公司生产、基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协调并指导风电场、各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2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督促各级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2.3倡导安全文化,推动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安全宣传活动。
2.4督促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2.6组织生产和基建事故的调查。
2.7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和基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调查、研究、评估。
2.8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表彰大会和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
2.9每季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关于事故隐患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责任制落实等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网络和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网络
风电场副场长
值长
风电安全专工工
维护单位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运行人员
2.安全生产监督网络的主要职能:
组织宣贯国家、行业、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布置和落
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行为进行督察,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3.监督网络各成员职能
3.1风电场场长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有关规定,领导制定本公司安全目标,支持安全监督网络开展工作。
3.2安全生产专工
负责全公司安全督察工作的日常管理,督察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监督的各项活动,指导其他部门安监人员开展工作,负责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3、风电场安全员
负责所在部门安全督察工作的日常管理,督察本部门内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监督的各项活动,负责本部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部门安全员在履行安全监督职能时直接对安全生产部经理负责.
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总则
1.1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是具有否决性的重要指标,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为了规范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全风电场所有员工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公司有关规定。
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
1.3风电场场长和各位员工除应认真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原则
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3.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3.1风电厂场长安全职责
3.1.1场长是风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1.2认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3.1.3建立健全本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3.1.4组织制定本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5保证本场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1.6督促、检查本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1.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8发生伤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象组织抢救并迅速、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3.2风电场副场长安全职责
3.2.1在风电场场长的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
协助搞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3.2.2对全厂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改进等技术工作中职工的安全,设备的健康水平负有技术领导责任,并对全部门的人身安全负有教育监督和领导责任。
3.2.3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2.4负责落实执行上级提出安全整改项目。
3.2.5每月应检查风电场的两票执行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2.6参加本厂发生的事故调查,组织为分析事故原因所做的各种试验,协助电气专工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3.2.7组织检查新建、扩建、改建、大小修等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可靠,并负有领导责任。
3.2.8坚持“预防为主”,做好超前分析,负责督促设备缺陷的消除。
对重大设备缺陷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3.2.9生产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3.2.10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2.1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3安全员安全职责
3.3.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监察企业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厂长认真作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对全厂安全工作负有检查、监督和落实的责任。
3.3.2深入现场,检查了解生产中的不安全现象,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予以制止和处罚,对不安全隐患发出通知书限期解决;
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责令停止工作。
3.3.3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通报,了解学习及执行情况。
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可行的预防措施。
3.3.4支持和检查风电场运行人员的工作,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掌握第一手资料。
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重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
3.3.5每月检查风电场的100%两票执行情况,并提交一份两票写实报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3.6对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汇报,对事故不分析调查,不坚持“四不放过”或不认真监督“两措”项目的执行或参与隐瞒,负失职责任。
3.4风电场值长的安全职责
3.4.1值长是本值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负责。
3.4.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施工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3.4.3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4.4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一个轮值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记录。
3.4.5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倒闸操作、检修、试验等)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做好记录。
3.4.6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能进行现场急救。
3.4.7开展好本班组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安全生产周”活动,落实上级和本企业、本车间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3.4.8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
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3.4.9对本值两票执行的正确负主要责任,并每月交一份两票写实报告。
3.4.10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3.4.11做好特种设备和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管理,监督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特种设备和危险源、特种人员挡案。
3.4.12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有问题及时整改。
3.5值班员安全职责
3.5.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都在重视安全生产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5.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遵守相关的安全处操作规程;
3.5.3上岗前,按规定分工种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和带病上岗作业;
3.5.4遵守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操作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3.5.5精心维护本单位设备、设施;
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3.5.6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发现事故时,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参加抢救,保护现场并协助调查;
3.5.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上报。
3.6综合事务员安全职责
3.6.1健全各种物资进出仓库登记制度,要按规定设立物质帐及进出库凭证,做到实物与帐本相符;
3.6.2各种设备、工具、用具及劳保用品须经风场批准,才能办理出仓手续;
3.6.3进出仓物资,每月清点一次,月终列表送财会结账对积压物资要及时反映和处理;
3.6.4仓库内物资放置要安全、整齐、有序,保持库内电源;
3.6.5配备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3.6.6库内严禁生火、吸烟,每天下班时要关闭库内电源;
3.6.7配备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3.6.8负责氧气瓶进出仓登记,及时回收空瓶;
3.6.9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库存情况,保证仓库氧气库存量;
四、《风电场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结合风场实际情况,制定《风电场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风电场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1.严禁现场不戴安全帽
2.严禁禁烟区吸烟
3.严禁无证驾驶车辆
4.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5.严禁无票作业
6.严禁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7.严禁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8.严禁擅自解除防误闭锁
9.严禁违章指挥
10.严禁无保护运行设备
《风电场安全生产十条禁令》解释说明
1.现场不戴安全帽:
现场是指风场配电室,升压站遮栏内,风机内部及附近50米
范围,电缆沟等施工作业场所。
2.禁烟区:
变电站内除办公室、单身楼宿舍、卫生间、水房、食堂外均为禁烟区域
风机内部及附近50米范围内为禁烟区域。
3.无证驾驶车辆:
未取得驾驶执照驾驶或虽有驾照但非专职司机在风场范围外驾
驶。
4.酒后上班作业:
饮酒后上班。
5.无票作业:
检修、维护作业未按照安规或者规程规定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动火票,安规规定的可不使用工作票、操作票、动火票的不在本范围。
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凡在坠落高于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视
为高处作业。
7.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包括:
新人员“三级
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技术培训和考试、生产系统人员年度安规培训和考试、间断工作连续3个月安规培训和考试、岗位提升技术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国家认定机构培训认证或者公司培训考试。
8.严禁擅自解除防误闭锁:
未执行有关制度规定而解除设备的防误闭锁装置进行操作。
9.违章指挥:
安排或指挥职工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规程进行冒险作业的行为。
10.严禁无保护运行设备:
为了实现设备安全设置的各种保护及附加安全连锁装置、超限装置、防触电装置等。
五、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特制定本细则。
1.2风电场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目标,对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班组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班组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3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表彰和奖励规定
2.1风电场每年对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的风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1.1全年没有发生由于本部门责任造成的事故,全面实现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见签订的安全责任状);
2.1.2安反措计划制定详细、组织落实好,年度完成率95%以上;
2.1.3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既定目标。
2.2风电场每年对达到以下条件的风电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2.1未发生由于本场负主要责任的设备异常及以上故障;
2.2.2未发生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没有受到违章处罚;
2.2.3认真组织“两会一活动”,学习内容能及时结合上级通报、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风电场日常工作内容,台帐记录详实、规范;
2.2.4能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两票”合格率达100%;
2.2.5在设备治理、全面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工作中成绩突出;
2.2.6安全基础工作扎实,在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活动中成绩显著,受到风电场领导好评;
2.3公司对以下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励,奖励额度为500----5000元
2.3.1避免了群伤事故者;
2.3.2避免了人身重伤以上事故者;
2.3.3避免了重大火灾事故者;
2.3.4避免了主要发配电设备损坏事故者;
2.3.5避免了误操作事故发生;
2.3.6避免了一般事故发生;
2.3.7避免了一类障碍发生;
2.3.8避免了事态扩大或减少事故损失;
2.3.9认真巡检,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缺陷。
2.3.10安全特殊贡献奖由个人所在风电场或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4反违章奖励
2.4.1对及时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人员,奖励100-500元。
2.4.2风电场人员在任何时间,凡是主动对生产场所和与工作有关的作业场所内违章情况进行检举、制止的人员,奖励100-500元。
3.处罚规定
3.1原则:
风电场对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上级公司相关安全考核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对事故的处罚规定:
3.2.1凡发生一般事故以上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报告,以及集团公司和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3.2.2发生一般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报告,以及集团公司和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安全委员会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3.2.2.1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的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并处以3000-5000元罚款;
(2)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处以2000-5000元罚款;
(3)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待岗6个月,并给以1000-3000元罚款;
(4)对事故部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并给以500-1000元罚款;
(5)对事故责任部门给予人均500元罚款。
(6)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专工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500-1000元。
3.2.2.2发生生产一般人身重伤事故,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1)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待岗6个月,并给以1000-3000元罚款;
(2)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以1000-200元罚款;
(3)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待岗3个月并给以500-2000元罚款;
(4)对事故部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以500-1000元罚款;
(5)对责任单位部门给以人均300元罚款。
(6)安全生产专工、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500-1000元。
3.2.2.3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1)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以1000-2000元罚款;
(2)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以500-1000元罚款;
(3)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以300-800元罚款;
(4)对事故单位给以2000元罚款。
(5)安全生产专工、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300-800元。
3.3对障碍、异常处罚的规定:
3.3.1发生一类障碍,对责任者的处罚
(1)主要责任者给以500-1000元罚款;
(2)风电场主要领导罚款300-800元;
(3)其它次要责任者罚款200-500元;
(4)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
3.3.2发生二类障碍,对责任者的处罚
(1)主要责任者考核300-500元;
(2)风电场主要领导罚款100-300元
(3)其它次要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4)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5)安全生产专工、专工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100-200元。
3.3.3发生异常对风电场考核200元/次。
3.3.4对重复故障(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的考核
一年内第二次发生的按上述规定再增加30%-50%的罚款,2月内连续发生或同一设备连续第二次发生,不管原因是否一致,执行加倍处罚。
3.3.5对上述故障的责任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3天,每天书面向安全生产部汇报学习体会及反思,并公布,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
3.4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人身未遂,对各部门及各级有关责任者处罚依照一类障碍进行处罚。
3.5习惯性违章的处罚
3.5.1现场发生人员习惯性违章的给予50元罚款;
3.5.2凡第二次违章的人员给予200元罚款,进行安全教育学习3天,每天书面向安全生产部汇报学习体会及反思,并公布,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
3.5.3当月连续发生3人次以上违章现象,风电场安全第一责任者及安全员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反省并公布,并给以500元罚款。
3.6凡未严格按照风电场下达的有关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均定性为误操作。
对责任者的处罚如下:
3.6.1误操作造成一类障碍的,除按照一般设备事故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5天的安全教育。
3.6.2误操作造成二类障碍事故,除按照一类障碍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3天的安全教育。
3.6.3因误操作造成异常发生,除按照二类障碍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2天的安全教育。
3.6.4未严格按照风电场下达的有关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进行操作,虽未造成后果但实际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
3.7原因不明事件的处理
对于故障原因暂未查明的事件,对责任部门及部门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待查明原因后根据情况重新处罚;
3.8其它处罚
3.8.1应执行两票而未执行或与工作内容不符,每发现一例,考核责任人100元。
3.8.2发生设备故障及人身不安全现象后,不及时向领导汇报或故意隐瞒事故,按故障定性加倍处罚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同样处罚,造成后果的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3.8.3违反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根据情况给予50-100元处罚。
具体如下:
(1)两票抽检每发现一张错票,对两票上所有相关人员及安全员进行处罚;
(2)月度计划、隐患治理、缺陷处理、安全通报限期整改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无故不能按期完成者;
(3)对应执行而未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或执行不认真者;
(4)未按规定按时进行可靠性数据、日报表等数据统计的;
(5)未能按时上报事故、障碍、异常原始表报者,每推迟一天进行按上述考核;
(6)各类人员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会议。
(7)禁烟区吸烟者,在禁烟区发现烟头,每发现一例考核部门100元,考核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100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4.1设备、系统发生不安全情况时,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能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缩短处理时间,及时恢复设备、系统运行或备用的。
4.2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3在事故调查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能客观全面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
5.奖惩特别说明
5.1对同时违反“风电场安全生产十条禁令”者原有基础加倍处罚
5.2外来施工队伍,在生产现场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对工程所属风场(带票风场)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对应处罚;
对施工单位依据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条款处罚。
5.3对发生的其他不安全情况,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决定。
5.4本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各风场及安全生产部成员及时发聩给安委办,安委办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5.5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奖惩考核细则同时废止。
六、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风电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电投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新建、改扩建、日常维护、事故抢修等工程中外包工作的安全管理。
1.3风电场安全生产专工代表风电场对外包工程统一管理。
1.4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必须责任到人,严格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现象。
2.风电场管理职责
2.1在合同谈判阶段,对潜在承包人审查以下内容:
2.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宁夏 风能 管理制度 汇编 全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