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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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第三人住房抵押的,提供第三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
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贴有照片的户口证明、军官证、士兵证。
4、户口证明材料包括:
个人户口簿、夫妻双方共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户口证明、贴有照片的暂住证。
5、婚姻证明材料包括:
结婚证、离婚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双方为共同户口簿(一方为户主),能证明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其他婚姻证明。
篇二:
公积金贷款资料
公积金贷款流程
(1)本市房产抵押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对借款人贷款资格初审通过后,开具评估通知单,评估公司对抵押房产
进行评估。
2贷款审批。
评估完成后由评估公司将评估报告递交中
心公积金贷款所属辖区。
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通知借
款人领取办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去房产交易中心领
取〈〈抵押合同》。
3办理抵押及收押手续。
借款人持〈〈抵押合同》到承办
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抵押手续,拿到《房屋他项权证》后交予中心贷款收押部门,领取《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4贷款发放。
借款人持《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借款
合同》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加盖贷款相关印鉴后,
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前往承办银行
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2)担保公司担保
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办
理贷款的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核定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后,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
中心接到担保公司报审资料,通过“三级
审核”后将“两单一表”交予担保公司,并在《抵押合同》
加盖贷款业务章,贷款承办银行在〈〈借款合同》加盖银行贷
款印鉴。
3办理抵押。
担保公司持以上手续办理完毕《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后,通知借款人到中心办理贷款发放。
4发放贷款。
中心贷款经办人员核对《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内容无误后,在借款合同上加盖贷款印鉴,并打印《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交予借款人前去承办银彳丁完成贷款发放手续。
(3)房产按揭
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办理贷款的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核定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后,由借款人将贷款初审资料送至房产公司。
房产公司在初审资料上加盖公司印鉴后报送中心贷款经办部门审批。
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将办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交予房产公司,房产公司通知借款人与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借款合同》。
3办理抵押,交纳保证金。
房产公司持以上手续完成房产抵押和缴纳保证金手续,并将贷款相关资料报送中心贷款经办部门,贷款经办人员核对抵押手续以及保证金明细无误后,在〈〈借款合同》上加盖贷款业务章。
房产公司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后,前往去承办银行完成贷款
发放手续
(4)抵押物置换
1申请置换。
借款人携带申请抵押置换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原件前往中心办理贷款的所属辖区,填写〈〈抵押物置换申请表》申请抵押物置换。
2抵押物评估。
贷款经办人员要求借款人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评估完成后《评估报告》由评估公司传递至中心贷款经办部门。
3签订〈〈抵押合同》。
贷款经办人员开具〈〈抵押通知单》,并在〈〈借款合同》复印件(第
13页)甲方盖章处加盖贷款合同专用章并注明“此复印
件用于办理抵押物置换手续”内容后交借款人。
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前往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合同》,再返回公积金
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
4办理他项权证,开具收押通知单。
〈〈抵押合同》签订
完成后,借款人持相关手续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再返回中心收押部门开具《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5领取原抵押房产的解押通知单。
借款人持以上手续到
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具〈〈抵押物置换回复函》,再返回中
心贷款经办部门领取原抵押房产的《解押通知单》。
6办理房产解押。
借款人持《解押通知单》到中心收押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原抵押
房产的解押手续。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必备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原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
书、单身职工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原件、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
配偶为华侨身份,提供居住国护照(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配偶在非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
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
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
5、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
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如发薪单位是以现金形
式发放工资,不能提供银彳了近半年工资卡明细手续的,出具近半年社保缴费明细,以社保缴费基数为借款人配偶收入的认定依据;
6、乌市辖区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与购买本地二手房以及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的房产公司业务除外)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分项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1、购买本地商品房
(1)〈〈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3)已支付购、建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原件、
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商品房购房款已全额付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
金贷款。
(2)合同中载明房屋使用方式为非住宅或非普通住宅
类用途房屋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购买本地二手房
(1)乌鲁木齐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调档资料原件,
包括:
《乌鲁木齐市房产权属申请表(转移登记)》、原《房
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产转让合同书》;
(3)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复印件);
(4)售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5)借款人银行借记卡客户回单(原件)。
买方还应在乌鲁木齐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调取以下
资料:
《乌鲁木齐市房广权属申请表(转移登记)》、原《房
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乌鲁木齐市房产转让合同书》。
3、购买集资建房(统建房)
集资建房(统建房)单位在
中心或分中心备案所需资料:
(1)发改委立项批文(原件、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集资建房(统建房)单位在中心备案后职工批虽办理贷
款所需资料:
(1)单位与个人签订的《集资购房协议》或《统建房
购房协议》(原件);
(2)已支付购、建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原件、
4、本地商品房商业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
(1)〈〈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3)购房交付全款发票或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4)〈〈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5)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单(原件)。
5、本地二手房商业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
(1)〈〈房产转让合同》(原件、复印件);
(5)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单(原件)。
6、集资建房(统建房)商业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
(1)〈〈集资购房协议》或《统建房购房协议》(原件、
(2)已支付购、建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原件、
(3)〈〈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4)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单(原件)。
7、购买拍卖类住房
(1)拍卖公司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委托拍卖书》、
《竞拍协议》;
(2)〈〈成交确认书》(原件、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4)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8、购买房改房
(1)〈〈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2)补33站权需提供《全产权补差计算表》及原〈〈67%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4)单位售房账户证明(原件)。
购买铁路系统房改房提供:
铁路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
9、建造自住住房
篇三:
住房公积金办理按揭进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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