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务19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8223161
- 上传时间:2022-12-14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33.56KB
安徽省公务19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安徽省公务19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公务19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宪法》第89条规定的我国国务院行使的职权中,第(15)项规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A项是国务院的职权范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或者批准,是应选项。
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推进依法行政,
做到
。
(
A.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B.坚持权责一致
C.严格执法
D.文明执法
【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解析】党的十八大要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在行政执法环节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已经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
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A.宪法
B.与国际接轨的法律规则
C.法律原则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A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
【解析】宪法是根本大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的,任何法律法规、政策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是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法的
作出的。
A.调整对象
B.调整方法
C.调整的社会关系
D.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答案】D
【考点】法律部门的划分
【解析】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作出的。
7.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
)。
A、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B、必须用搜查证才可以进行搜查
C、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进行搜查
D、可以进行搜查,但事后应补办搜查证
【答案】A
【考点】搜查的特殊方式
【解析】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故答案为A。
8.某地区发现了一具腐烂尸体,经初步确认,该尸体属于他杀。
但公安机关因为没有其他线索,觉得案件的侦破工作可能会比较困难,所以迟迟不予立案。
检察院对于该公安局的行为可以(
A.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侦查
B.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破案
C.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其立案
D.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建议其尽快立案
【答案】C
【考点】立案监督
【解析】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故答案为C。
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
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答案】D
【考点】期间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
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
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
绝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
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
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时遇到的具体情况和案件审理的需要,依职权决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间,如法院指定当事人补正诉状的期间、限定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间等。
指定期间在通常情况下不应任意变更,但如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选项B错误。
期间开始日,从有关的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接收了有关法律文书或诉讼文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但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的开始日以及期间中的一些日期是节假日的,应当计算在期间内而不应从期间中扣除。
选项C错误。
法律规定的在途期间不计算在内的期间,只是指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而不包括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产生的在途期间。
10.兴皖大地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
甲、乙、丙、丁等5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
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
【考点】诉讼代表人
【解析】《民诉意见》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据此可知,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代表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11.A公司出资30万元、B公司出资15万元共同设立C有限责任公司。
D公司系A公司的子公司。
在C公司经营过程中,A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C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D公司进货,致使C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公司应当对C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A公司应当对B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A公司应当对C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D公司、A公司共同对C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赔偿责任
【解析】《公司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中,A公司作为C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C公司造成损失,其应当对C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是正确的。
12.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王红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刘洋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关于刘洋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经王红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考点】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解析】选项A错误。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分支机构的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选项D正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据此可知,若经王红同意可以用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13.白云科技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
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王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考点】执行董事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
(一)项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
选项C正确。
《公司法》第47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选项D错误。
《公司法》第47条第(五)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该法第38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据此可知,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
14.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考点】股东或合伙人的知情权
《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据此可知,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
《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据此可知,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但无权复制。
《公司法解释
(二)》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合伙企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15.下列行为中,房屋出租人不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
A.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
B.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
C.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
D.放任承租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考点】行政处罚范围
【解析】D项处罚的是承租人
16.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分别处罚。
A.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B.行为的情节严重性
C.造成的损害后果
D.主观心态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标准
【解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标准应为其各自所起到的作用,故选A.
17.下列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不力,应当对行政机关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予以问责的情形的是(
A.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懈怠、纪律涣散,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B.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C.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或者对群众反映的本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改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D.依法应当决策而不作出决策或者不及时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考点】应当问责的情形
【解析】内部管理问题,主要是针对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故而选择C项。
18.“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对这一法条的正确理解是(
A.同一职务上的公务员其级别相同.
B.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可以根据机关职能确定
C.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情况下可以晋升级别
D.公务员的级别根据其工作实绩确定
【答案】C
【考点】公务员级别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19.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时,必须出示(
):
A.行政执法证件
B.本人工作证
C.单位介绍信
D.本人工作证及单位介绍信
【考点】行政执法的程序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时,必须首先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20.王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物品未向海关申报,海关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其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海关的上述处罚是否正确?
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的处罚
C.是错误的,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D.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答案】D
【考点】一事不再罚原则
]-W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此,海关处罚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处罚。
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
具体有两层意思:
一是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依据同一个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
二是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类的处罚。
(2)行政处罚与刑法都是国家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应采取竞合方式。
即行政拘留可以折抵相应刑期,行政罚款可以折抵相应的罚金。
21.根据《行政强制法》,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手续。
A.立刻
B.12小时内
C.24小时内
D.48小时内
【答案】C;
【考点】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
;
A8N
【解析】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22.下列选项中不应终结执行的情况是(
A.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B.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C.执行标的灭失的
D.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答案】D
【考点】终结行政强制的执行W8j4p;
【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选项D属于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况。
23.下面说法中,哪个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
A.老王下岗后自谋出路,想自己开一个小饭馆,于是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工商局经审查,发给了老王营业执照
B.行政机关根据某化肥厂的申请,发给其生产许可证
C.进出口食品检疫机关,经鉴定后,给某公司的出口食品贴上了检疫标签
D.北京市某大学希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款,对学校进行扩建,上级教育主管部
【考点】《行政许可法》的适用范围
【解析】北京市某大学属于教育主管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该审批活动不适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门对其申请予以审批。
24.下列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的是(
A.有期徒刑
B.管制
C.剥夺政治权利
D.拘役
【考点】刑罚的适用
【解析】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
附加刑包括: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所以答案选C。
25.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
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
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
甲的行为属于(
A.杀人中止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不构成犯罪
【考点】犯罪中止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甲在能杀死其父亲的情况下,却在主观上放弃,属于能犯而不欲的情形,故成立犯罪中止。
而未遂是想犯而在客观条件导致不能犯,所以甲不是未遂。
甲已经着手开始犯罪,不是犯罪预备阶段。
所以答案选A。
26.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
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C
【考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
【解析】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是“可以”不是“应当”,是“从轻”,没有“免除”。
27.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儿童是指(
)周岁以下的人。
A.18
B.16
C.14
D.12
【考点】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罪对象
【解析】刑法上的儿童年龄是14周岁。
28.甲系某国驻华外交人员,在我国境内犯杀人罪,对甲应当(
A.适用甲所属国家的刑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C.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考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解析】刑法第十一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故答案为D。
29.下列哪种情况不属于权利的滥用?
A.郑某有名贵狼犬,因看管不周,追逐一小孩甚急,王某见狼犬凶猛,夺取友人丁某的雨伞击打该狼犬,狗伤伞毁
B.钱某为了不清偿债务,将其房屋赠与福利院
C.谢某为迫使邻居黄某出卖房屋,在其隔壁从事色情行业经营
D.陆某不允许村里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架设电线杆
【考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解析】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越正当范围,损害其他主体为法律所确认保护的利益,否则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需注意以下四点:
1)注意所有权的行使应承担义务,不得以自己享有所有权为由,禁止他人对所有权适当的妨碍。
如公共征用、公共设施通过等行为,所有权人应当容忍。
2)注意不动产相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禁止他人权利的必要的延伸。
3)注意债务清偿场合,债务人不得以赠与、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逃避债务的清偿。
4)注意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种类,如属免责的情况,即使侵犯他人权利,亦不为滥用。
本题中,A项属紧急避险行为。
B项属滥用处分权,逃避债务清偿的行为。
C项和D项也属所有权的滥用。
故BCD为滥用权利。
30.甲在某酒店就餐,与邻座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出面进行劝阻。
乙稍后离去。
十几分钟后,乙带领数人手持棍棒涌入,将甲一顿胖揍,酒店服务员见状,拨打电话报警。
对于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考点】侵权责任的承担
【解析】本案中,当乙离去之后,带领数人闯入酒店,对于甲进行侵权时,酒店工作人员打电话报警,就是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因此,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责任应当有乙承担。
31.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下列哪一选项的内容符合我国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情况?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
D.在作品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固定后产生
【考点】著作权的产生
【解析】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
该条规定: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32.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
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
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A.三人共同共有
B.三人按份共有
C.三人区分所有
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考点】财产共有
【解析】《物权法》规定: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的以外,视为按份共有。
本题三人共同出资建楼并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虽然对整个楼房的所有权归属没有约定,但是很明显三人对楼房是按份共有关系。
33.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
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个人之间的用工关系,在雇工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故D正确。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题中,丙丁将甲打伤,对于甲造成侵权的主观状态时故意而不是重大过失。
同时,如果,雇工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徽省 公务 19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