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考务管理工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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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考务管理工作流程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考务管理工作流程
为确保开放教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利用电大“教务管理系统”做好开放教育各项教务管理工作,使中央电大、省电大、分校三者之间的考试信息处理和信息流动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特制定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考务管理工作流程。
一、第一至第二周,省校向各分校公布上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成绩(校对数据);各分校接收成绩后,认真核对,如有遗漏或学生本人对成绩有异议时,及时填写“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成绩复查申请表”;
二、第三周,各分校要上报“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成绩复查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三、第四周,省校根据各分校上报成绩复查情况,进行落实后,将全省本次开放教育考试成绩(正式数据)上传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并在电大在线平台考务信息中向各分校公布;各分校要及时将成绩(正式数据)通知各考点和学生;
四、第五周,省校各学院(部)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各分校考试成绩统计数据,完成省开课程的考试试卷抽样分析工作,并组织撰写试卷抽样分析报告,同时配合中央电大完成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的试卷分析工作;
五、第六周,省校向全省各分校下达全省考试综合统计数据;
六、第七周,省校接收中央电大相关专业学位英语考试文件并组织安排全省学位英语考试。
七、第八周,省校负责制定并向各分校及时下达开放教育期末考试文件;
八、第九周,省校依据本学期期末考试文件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本学期相关考试数据的定义;
九、第十周,省校将“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考试定义数据通过在线平台向各分校发布;
十、第十一至十二周,分校接收并导入省校考试定义数据,进行定义考点、报考及考场编排、生成试卷订单,并将这三项数据通过发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省校教务处传送,同时向省校教务处考务科报书面试卷订单一式两份;
十一、第十三至十四周,省校接收各分校考点、报考及考场编排、试卷订单数据,并对各分校试卷订单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及时将全省试卷订单、无纸化系统订单及磁带订单上传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和印刷厂,同时负责向中央电大交纳考试费用。
十二、第十五至十八周,省校负责进行省开课程的命题及印刷、试卷押运等考前管理工作;分校进行各考点考前的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办理学生课程形成性考订成绩的审批录入工作;
十三、第十九周,分校负责对录入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进行核对,并及时向省校考务科上传形成性考核成绩数据;省校接收导入各分校上报的形成性考核成绩;
十四、第二十周,领发试卷,进行开放教育全国统一考试阶段;
十五、第二十一周,省校进入评卷、登分、违纪处理和成绩合成阶段.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省开课程“课程考核说明”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说明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结合多种媒体教材,以及电大远程开放教育课程考核的特点确定的,是对课程考核内容、要求和方式方法的具体说明。
课程考核说明是形考和终考的依据,是学生学习、备考的指导性文件。
为了使开放教育省开课程“课程考核说明”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更好地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课程考核服务,根据中央电大课程考核说明的编制与审定工作规程,在对2002年印发的《开放教育省开课程“课程考核说明”管理办法》(晋电大教字[2002]32号)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省开课课程考核说明的编制
(一)课程考核说明应由省校一级课程导学教师编写。
课程考核说明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规定。
(二)课程考核说明必须准确阐述课程性质、特点和学科整体要求,并说明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课程考核有关说明部分
(1)考核对象。
如本课程考核说明适用于××科类××专业学生,或适用于注册学习本课程的所有学生等。
(2)考核依据。
说明本课程所使用的教学大纲和多种媒体教材(包括教学大纲审定日期,教材主编、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等)。
明确课程考核说明是形考和终考命题的基本依据。
(3)考核方式。
采用形考和终考相结合的方式,或其中单一方式。
(4)课程综合成绩的记分方法。
说明形考和终考各自在课程考核中的地位和作用;说明形考和终考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及计算方法。
课程综合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以获得课程学分。
(5)形考的要求、形式及手段。
说明各项形考任务所要实现的目标、考核标准和要求,采用的形式、实施手段(使用形考册还是网上形考系统等)。
(6)终考的要求及形式。
说明终考的要求、组卷原则、试题类型及结构,考试方式等内容。
A.考试要求。
从总体上说明本课程考核学生哪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并说明考核的层次要求。
考核理论知识的要求可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等;考核的能力层次可分为:
学会、掌握和熟练掌握或重点掌握,或记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
B.组卷原则。
说明考试试题的覆盖面,不同难易程度的试题和各考核能力层次试题的比例。
C.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
试题类型可包括:
选择反应(客观性)试题,如是非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等;建构反应(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析、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证明题、应用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说明试卷中各类型试题的比例。
D.考试方式。
说明采用闭卷、开卷或半开卷考试,笔试、面试(口试)或计算机网上考试等。
E.答题时限。
说明答题的时间限制为××分钟。
F.其它说明。
说明参加考试需自备的文具、资料和限制携带的文具等。
2、课程考核内容和要求
按照各章节次序或知识结构,说明考核的目的、考核的知识点、考核的要求等。
3、试题类型及规范解答举例
按照本课程选择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每种题型提供2~3道题,并附标准答案及解答说明。
二、课程考核说明的审定和发布
1、一级课程导学教师负责组织课程考核说明的编制、研讨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课程考核说明的审定。
2、课程考核说明的审定。
按专业成立专家审定组,审定组由3人组成,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级专业导学教师担任,成员由2名从事一线教学活动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一、二级课程导学教师参加审定。
3、审定通过的考核说明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下发执行。
4、审定通过的考核说明原稿和专家审定意见书由教务处存档。
三、课程考核说明的修订。
课程考核说明使用年限与教学大纲、多种媒体教材使用年限相同。
教学大纲或多种媒体教材修订后,应及时修订考核说明。
考核说明的修订应有书面修订报告,经专家审定组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附表:
课程考核说明审定意见书
课程考核说明审定意见书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教材名称
教材版本、出版社
编著者
其它教学媒体种类
形考比例
考核对象
适用专业
责任教师
编制人员情况
单位
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专家审定意见:
签名:
备注:
本表一式两份,学院(部)、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撰写试卷分析报告的规定
为规范考试环节,反馈教学效果,提高教师考试命题和试卷分析能力,进而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央电大《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统计分析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撰写试卷分析报告的目的
试卷分析是对课程考试过程和质量的分析与评价。
开展试卷分析工作,主要用以检测试卷中的试题能否真正达到考核目的,检查试卷命题与课程考核要求是否相符,同时对试卷命题质量作出科学的鉴定和总结。
在对试题有关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检查该课程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效果,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
二、试卷分析的内容:
1、对照命题原则及教学大纲,总体评价试卷的命题。
2、各种题型及难易度
3、考试平均成绩,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值。
4、统计各分数段中的人数。
包括:
90分以上人数;80-89分人数;70-79分人数;60-69分人数;59分以下人数五个分数段。
5、哪些类型的题目,学生失分最多以及失分的原因。
6、试卷反馈出来的教学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7、今后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三、试卷抽样分析工作的实施步骤
开放教育试卷抽样分析工作在每学期考试阅卷结束后进行,主要由教务处和各学院、部组织一级课程导学教师及相关人员共同完成。
1、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统设必修课程的试卷抽样分析工作,由中央电大统一部署,省电大按照中央电大所提出的要求积极配合共同完成。
2、省开课程的试卷抽样分析,500人以下的科目,抽查试卷本数(不含份数10人以下)不低于试卷总本数的20%,500人以上的科目抽查试卷本数不少于5本(不含份数10人以下)。
3、考试阅卷登分结束后,教务处考务科要及时向各学院、部提供课程试卷抽样分析的相关考试统计数据,以便于课程导学教师进行试卷分析。
4、课程导学教师要根据自己所承担的课程试卷抽样分析任务,严肃认真地做好课程试卷抽样分析工作,按期完成课程试卷抽样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
5、试卷抽样分析报告,应在下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并交教务处。
附表: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卷分析表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卷分析表
考试科目
试卷代号
本/专科
考试方式
开卷□闭卷□
考试时间
20年月日
填表时间
20年月日
抽查试卷本数/份数
考生人数
应考数
实考数
缺考数
试题内容
分配比例
客观题所占比例
主观题所占比例
%
%
试题题型
选择题
填空题
判断题
其它
简答题
综合论述题
其它
试题难度
所占比例
成绩分布
分数段
90—100
80—89
70—79
60—69
<60
人数
比例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及格率
%
成绩分配比例
考试成绩所占比例
形成性成绩所占比例
%
%
试卷的总体评价及学生掌握情况分析、今后改进的建议:
集中导学自我评价:
上传资源自我评价:
期末辅导自我评价:
教师签字
院长签字
填表说明:
1、本表格填写两份。
2、一份各学院(部)保存备查,一份交教务处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课程报考、考场编排、
试卷座位号填写及试卷装订的规定
为规范开放教育的考试管理,进一步促进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我校开放教育考试考场编排、试卷座位号填写及试卷装订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考和考场编排
1、开放教育考试的考务管理一律使用中央电大“教务管理系统”完成。
考试报考由分校采用“由课程注册数据转报考数据”或“机读卡报考”方式进行,考场编排使用“考务管理模块”按“随机编排”方式自动生成,此项工作由分校在完成学生课程注册的基础上进行。
2、在报考过程中要注意,凡是学生本学期注册学习的课程(含“开放教育入学指南”“实践环节”和“计算机应用基础”无纸化考试等课程),都必须进行课程注册,然后转报考数据。
课程注册转报考数据后,一定要仔细核对是否有错报、漏报的课程,职有误,要及时更正,否则,将无法进行成绩录入。
3、考场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考场30人设置,不足30人时,也要单独编排。
考生不得与非开放教育的考生混合编排。
4、考场编排结束后,要及时打印下发“考场座次表”、“考生通知单”、“考场门帖”及“考场一览表”等,“考生通知单”必须及时下发到每个考生手中。
5、报考和考场编排数据上传省校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报考和考场编排数据,不准擅自增加考生和报考科目。
二、座位号填写
1、考生进入考场后,考生本人首先要在“考场座次表”相应位置上签名,不得代签。
2、考生拿到试卷后,除在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学号”外,还应将自己的座位号准确无误地填写在试卷上方“座位号”的方格内。
“座位号”方格只有两格,10号以下的座位号填写时应在第一个方格内写“0”。
例如:
1号考生,其“座位号”应填写“01”。
2、试卷卷面上的“座位号”不得空缺、错填或者涂改,否则试卷成绩一律无效。
三、试卷装订
1、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点考生试卷,并将卷册号填写在第一座位号考生的试卷密封线内左上角、考场报告单和考场座次表上。
卷册号的编写:
卷册号共八位:
根据考场座次表上提供的考点名称代码和考场顺序号来填写。
前四位为考点代码,后四位为考场顺序号。
然后按座位号的顺序由小到大(含缺考)进行装订。
装订完毕后,要详细填写试卷袋封面上所列内容,并且在试卷封面左方,即密封线向左横向一栏内填写试卷代号。
最后将试卷、报告单和考场座次表(考生签字的一份)一并密封到试卷袋中,考点要指定专人检查此项工作。
2、由于开放教育考试成绩录入采用“试卷不拆封登分”,因此各考点必须确保试卷的装订质量,如出现错订、漏订而导致的成绩错误,责任由考点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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