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实施指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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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涵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衡量尺度,也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的“标准化”,主要是通过制定、实施国家、行业等标准,来规范企业的各种生产行为,使企业获得最佳生产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
2安全绩效safety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浏量结果。
安全效绩是指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所确定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要求,通过实施本标准中的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管理等相关要求,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取得的绩效结果,并且这种结果必须是可测量的。
“可测量结果”可以是用数字表示的定量化结果,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起数和职工伤亡人数、新发职业病人数等;
也可以是定性的效果或综合评价结果,如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情况、作业环境改善情况、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情况等。
安全绩效不能仅理解为职工伤亡数字的多少,而是企业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取得的综合结果。
安全绩效的好坏将直接反映出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效果,安全绩效好说明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有效的,安全绩效差说明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需要不断加强、完善和改进。
3相关方interested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理解要点】
首先,相关方可以是团体,也可以是个人。
本标准所指的相关方主要包括企业的承包商、供应商和服务商,同时也包括来企业进行参观、检查、实习等活动的外部人员。
其次,相关方一方面与企业的安全绩效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关系,他们在企业开展供货、承包作业、提供服务、参观、检查、实习等活动的过程中,其行为的好坏将给企业的安全绩效带来正面或负面的作用,其良好的行为能减少或消除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而有助于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提升,其不良的行为将给企业带来安全生产风险,进而可能降低企业的安全绩效。
另一方面,相关方又受到企业安全绩效的影响,企业的安全绩效好,相关方在企业从事有关活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便有了保障;
企业的安全绩效差,相关方自身则可能会因企业不良的安全生产状况或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和伤害。
4资源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资源是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根本保障,没有资源保障,此项工作便难于开展。
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时,既要提供有人、财、物方面资源的保障,又要提供技术和方法方面的资源保障。
因此,本标准中所指的资源,既包括企业在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和材料,又包括企业在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所需的技术和方法等。
第三章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内容和实施指南
(注:
框内文字为《水泥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原文)
1.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1.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未以企业文件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每缺少一环节扣1分:
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或相应责任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颁发的,不得分。
Al.1实施指南
Al.l.l安全生产目标是依据安全生产方针制定的具体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的目的,是方针的具体体现。
作为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实现的目标,一定要符合安全生产方针。
持续改进是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主要要求,所以安全生产目标要突出体现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文件化的目标使得其具有可验证性和可追溯性。
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
目标与指标的具体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应明确责任。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应具体、合理、可测量、可实施,制定目标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a)法规和其他要求;
b)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风险水平的降低;
c)为安全生产管理增加另外的特性:
d)消除或降低特殊意外事件的频次等;
e)相关方的意见;
f)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g)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制定的目标可以是:
a)零死亡;
b)千人负伤率;
c)事故起数降低率;
d)隐患治理完成率:
e)有毒有害场所监测合格率等。
法律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较大风险及相关方的观点是建立与评审安全生产目标的基础,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全部目标要受到单位的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的限制。
A1.1.2制定目标的原则:
1)SMART原则
明确的Specific
可测量的Measurable
行为导向的Actionoriented
可行的Realistic
时间期限Timerelated
2)参与原则
目标设定时,主管要与员工共同参与,而不是单方面下达,这样定的目标会科学和合理一些。
另外,员工参与目标的制定过程,也是承诺过程,对完成目标负有责任。
3)期望原则
目标设定如摸屋顶,高度是跳起来摸得着的。
安全生产目标示例:
新增职业病人数不超过2人。
年带病设备不超过3台套。
年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防护设施完好率100%。
1.2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旋计划和考核办法。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
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
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
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3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
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
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
未根据评估和考核要求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
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
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Al.2实施指南
企业应按1.2条款考评内容规定执行。
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基层单位和部门建立目标,这意味着安全生产目标在单位内部纵向和横向都是可分解的,这种分解使得单位的各个部门都明确目标。
简言之“企业单位要有大目标,大目标下有小目标,小目标要与大目标协调”,部门和基层目标应与其主要职能相结合。
企业可采用签订各级单位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安全生产目标。
另外,各基层单位和部门均应结合部门目标和指标,制定相应实施计划以及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可以融入目标管理制度,也可单独制定),在实施计划中落实具体的实施措施及时闯要求等,实施措施可以是技术措施,也可以是教育或管理措施。
基于生产活动是不断变化的等原因,需要对目标的实施计划进行监测,定期对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并对目标适宜性进行评估,以确保实现目标,必要时使计划和目标得到及时调整。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二考评内容-磊T-考评办法]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
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未设立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
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
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
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
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A2.1实施指南
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是水泥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的最基本要求。
企业需充分考虑水泥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安全生产法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泥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其他要求:
地方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要求的,应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重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中规定了:
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分管领导,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如《上海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对一般行业规定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人员方面,企业还应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对于另有地方规定的,确认是否符合地方规定。
应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要求,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素质要求,知识面应宽广。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专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独立部门,主要负责:
a)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b)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c)组织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d)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e)落实职业健康保障:
f)参与或主持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g)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或安委会协调安全生产问题时,应关注有关地方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规定,如《上海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研究和审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它重大问题。
结合地方规定,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制定新的工作要求,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保存会议记录。
2.2职责
[二考评内容-磊厂考评办法]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1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
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1分:
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无该培训的,不得分:
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1分:
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1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
没有评审记录的,不得分:
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2分;
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2分。
A2.2实施指南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企业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单位内部每个成员。
所以,为便于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需把单位内各职能、各层次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及其接口关系应有针对性地界定和形成文件,如建立组织结构图,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水泥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建立、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内容应与具体的岗位工作实际内容相符。
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表明,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不容忽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最高管理者,所以安全生产管理的最终责任应由最高管理者承担。
《安全生产法>
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成功实施,需要组织的全体员工参与,因此,不能认为只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才负有这方面的责任,组织内的其它所有部门,都不能置身事外,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覆盖组织的所有部门和活动,所有岗位均应清楚岗位责任制的内容。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内容涵盖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具体环节要求。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权限进行培训,并对落实情况考核,定期对适宜性评审,适宜性是指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适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规模、性质和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以及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情况。
更新后,应及时发布生产责任制。
3.安全投入
3.1安全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度。
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0.5分。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
4
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
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2分:
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
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2分。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8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
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1分;
未按计翅实施的,每一项扣1分;
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2分。
A3.1实施指南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职责、流程、管理和监督程序,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每年度及时总结项目和费用的完成情况。
企业应执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
a)制定年度安全投入使用计划;
b)按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c)按计划使用费用。
应关注地方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如《湖北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项目经费应当设立专项科目,计入生产成本,先提后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提取的安全费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奖励和日常安全管理要求,视为未满足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3.2有关保险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1分。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未缴纳的,不得分;
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保障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5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2分;
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
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入,扣2分;
赔偿有一人不到位的,水泥生产企业不得分。
A3.2实施指南
企业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建立管理制度,并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其从业人员和第三者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这改变了过去单纯由企业和政府承担赔偿责任的模式,将赔偿风险向社会机构转移。
法定性和强制性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突出特点。
如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首次纳入了地方立法,并强制性规定:
矿山开采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投保安责险,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投保。
水泥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有关缴费发票、工伤事故认定等级、赔付凭证、保险评估、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应按要求保存。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1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1分;
未及时汇总的,扣1分;
未分类汇总的,扣1分。
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
工作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1分:
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1分。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2分;
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
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扣1分。
A4.1实施指南
对安全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是对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要求,是持续改进的基础。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庞大、复杂,且包含的法规繁多,单位必须在确定它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基础上,达到遵守法规的目的。
安全生产法规又是在不断更新和变化的,所以单位要有一个不断获取的过程,这就要求单位建立获取这些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
企业应当制定制度,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和获取,其主要内容包括: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及其职责、周期等。
评审关注是否有超期作废的,并建立目录清单和文本库(含电子版),以便检索和查阅。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使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单位为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要在其工作活动中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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