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水电枢纽工程辅助洞西端土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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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的预报与处理是本标段的技术难点。
3、施工重点:
有效地对各种潜在的或可能的地下水进行预报和处理、组织连续均衡地快速掘进、特长隧洞施工通风及原形观测是本标段施工的四大重点。
1.4编制说明
锦屏水电枢纽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它的修建,对雅砻江水力资源的开发、加快“西电东输”步伐、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锦屏水电枢纽辅助洞工程是沟通锦屏一级、二级的重要交通道路,也是锦屏二级引水隧道的探测洞。
我公司能否安全、优质、高效地干好辅助洞工程,对树誉大西南,拓展路外施工领域,至关重要。
为有利于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达国标,质量创全优”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中铁二局锦屏水电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安全质量总目标
安全生产达国标。
工程质量实现“开工必优,一次成优”的目标。
3安全质量工作目标
3.1安全生产:
实现“四无”、“二控制”、“一达标”。
(1)、“四无”:
无职工因工死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及无机破事故;
(2)、“二控制”:
职工年重伤率控制在0.25%以下;
“三违”年负伤率控制在0.6%以下;
(3)、“一达标”安全生产达国标。
3.2工程质量:
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及以上。
4安全质量组织机构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建了从项目经理到项目队安全员的安全质量组织机构(见下页安全质量组织机构图)。
并成立安全质量领导小组。
组长:
王军,副组长吴正宇、杨家松、胡长江,成员:
张泽兵、唐剑韩孝鸿、王明军、骆吉忠、尹大祥、汤修明、李博文、伍学良、谢文清、张成毅、易小龙、张华。
安全质量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安全质量目标实现。
安质部是经理部常设部门,具体实施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以专检和监督方式为主,实行安全质量一票否决制。
项目队是本工程范围内的组织实施机构,安质员、工班质量安全检查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督。
安全质量组织机构图
5安全管理
5.1安全责任制
在安全管理上,形成从项目经理到一线员工,从施工生产部门到各业务管理部门为一体的有机的安全责任制。
5.1.1各级领导安全职责
5.1.1.1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
贯彻国家、二滩公司及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监督各级、各职能部门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5.1.1.2党委书记、工委主任安全职责
领导和带领职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
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
随时了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机电设备、生产安全设施等经常处于良好状况;
组织开展安全活动,表彰奖励先进典型;
教育广大职工、各级干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加强对安全监察(检察)部门的领导,支持他们正确执行“三大权利”。
5.1.1.3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对项目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解决施工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5.1.1.4项目队队长安全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在组织施工时按有关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发现违章现象坚决制止;
在施工中,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和结合现场制定的实施细则,经常深入一线,及时消除隐患,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纪律教育;
发生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加以落实。
5.1.1.5安全员安全职责
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定、措施等。
⑵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遇有违章作业及作业时发生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及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队领导及有关人员处理。
⑶参加队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检查工班安全操作情况和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督促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则。
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⑷参与组织本队每周安全活动日的计划安排和活动内容。
⑸参加队生产碰头会,对施工现场有关操作设施、机具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文字记载。
⑹监督检查和配合有关部门,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和调换岗位工人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工人的考核发证工作。
⑺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执行防尘防毒和防止有害物质的措施。
⑻参加伤亡事故与行车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及事故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5.1.1.6班组长安全职责
教育并带领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按章作业;
每天上班前开好安全生产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对本班组成员思想及身体状况反常等及时掌握,并采取相应对策或调离危险作业部位。
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工区长。
5.1.2项目队职工安全职责
自觉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严格按下列安全施工要点去做。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二米以上高空作业,没有搭设跳板或平台时,系好安全带等;
(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仍工具、材料等物品;
(4)非专业电气和机械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或乱动机电设备;
(5)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6)爆破及吊装区域内,禁止非操作人员入内,吊杆垂直下方严禁站人;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5.1.3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5.1.3.1施工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认真贯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5.1.3.2安全监察部门安全职责
⑴对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条例、规则、细则、制度、办法、措施和开展安全活动等情况。
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⑶参加生产会议,定期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的发生、发展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⑷监督检查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对新工人入路的“三级安全教育”,调换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⑸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用检查简报、“安全通知书”等形式,上报下达,限期改进。
⑹督促检查劳动保护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参加工程安全科研成果和有关新技术的鉴定。
⑺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督促工程部门制定技术安全规则,安全操作细则,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推广安全系统工程等现代化管理方法。
⑻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运行和检查进行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司机、轨道车司机的考核与年检;
参加伤亡事故与行车事故的调查分析;
督促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尘、防毒和防止有害物质的措施。
⑼了解安全生产好坏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报单位领导。
⑽负责伤亡事故等的报告及统计工作。
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或检查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报告领导造成事故者,按失职论处。
5.1.3.3机电部门安全职责
各级机电部门,对本职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负责。
⑴制订和实施机电设备、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和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修、报废等制度,使其经常保持技术良好状态,并督促检查不准带“病”和超负荷运行,不准使用报废机械及各种机动车辆。
⑵负责制订机电设备、机动车辆防寒、防冻、防火、防滑措施,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⑶负责对自制小型机具设计图纸的复核、审定。
新购或加工制造机电设备,一律要有安全保护装置。
⑷安装、改装、修理、拆卸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对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要提出安全装置设计,并督促实施。
⑸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车间,跟车上路进行检查,纠正、制止违章操作。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机、设备、动力、机动车辆等方面的隐患。
⑹按时提出机电和机动车辆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经费计划。
负责供应安措项目需要的设备。
负责对机电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⑺配合交监部门做好机动车辆的年度审查工作。
⑻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并写出调查处理报告,制订出防范措施。
5.1.3.4材料部门安全职责
⑴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⑵负责保管物资仓库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建立健全收发、登记、保管、退库、防火、防爆、看守等管理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安全规定搞活经济搞好物资仓库、易燃品仓库的选点和建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爆破,落实现场。
对不符合领取危险品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发放。
⑶在采购或提运有毒材料及各种危险品时,必须索取其性能说明及合格证,并会同有关部门确认使用范围,无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者,不得下发使用。
⑷负责防护、防寒用品和有关安全设备的申请、采购、保管、发放、回收等工作,并保证质量,如因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造成了事故,应负安全责任。
⑸负责供应安全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和物资。
⑹按照有关规定管好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搞好本系统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
5.1.3.5劳资部门安全职责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调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督促基层做好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5.1.3.6卫生部门安全职责
定期对工人进行体检、定期监测尘毒作业点,提出预防职业病和改善现场劳动卫生条件计划。
建立工伤预防、处理体系。
5.1.4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组成要素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实现安全目标,从施工全过程全方位提供了保障。
见《安全保证体系图》表一。
5.2安全过程控制
5.2.1.交通安全措施
⑴非持证机动车驾驶人员严禁驾驶机动车辆。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⑵由于洞口施工场地狭窄,两个施工作业队同时施工,出渣运输时特别注意行车安全。
同时,上坝公路1#、3#、5#线等施工车辆都来往于洞口,在洞口渣场两端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指示外来车辆减速行使。
必要时设交通安全岗,统一指挥洞口外侧行车,保证安全。
⑶在大河湾公路行使时,需特别注意道路情况,发现有滚石、泥石流要及时避让。
组织运输时,最好编队行使,避免单人单车出行。
遇暴雨天气尽量不出车。
⑷经常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提高司驾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⑸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限速10km/h;
卸碴料时,先察看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卸碴料;
往坑、沟、槽内卸料时,车距坑边10m处要减速行驶,在坑边1~2m处卸料,卸料处设车挡;
严禁机动翻斗车载人。
⑹临时道路严格按照设计的标准修建,弯道、坡度以及会车道的设置满足安全行车的要求。
临时道路与人行道交叉时,在交叉道口设置警示牌,车辆、人员繁忙的道口,派专人看守,并设围栏。
⑺装运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车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除必须的机驾人员外,不搭乘其他人员。
5.2.2.爆破品安全管理措施
⑴爆破器材装卸规定
①禁止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②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
⑵爆破器材运输规定
①禁止使用汽车的拖斗、自卸汽车、翻斗车、摩托车、自行车、独轮手推车运载爆破器材。
②车辆要有明显的危险标志
③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不准超过:
起爆器材10kg;
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
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⑶爆破器材的使用
①每次作业领取爆破材料时,必须按用量填单由相关责任人签认后,方可领取。
②出库材料如未用完应及时还回库房。
⑷炸药库房的建设,除将炸药,雷管和引线分开存放以外,其建筑必须有避雷设施。
5.2.3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⑴根据地质、开挖断面、方法、循环进尺、钻眼机具和爆破材料等进行钻爆设计。
⑵采用控制爆破,在围岩破碎带和注浆加固带采用弱爆破。
⑶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明确分工,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爆破安全员等爆破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⑷爆破作业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执行,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验收炮孔参数,进行装药量计算,做好爆破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技术总结。
⑸装药方法严格遵照爆破设计要求进行装药和堵塞炮孔。
⑹起爆前应再次检查起爆网路联接情况,以免出现瞎炮。
⑺设立安全岗,起爆前应再次确认人员、设备撤离安全距离以外。
⑻在爆破的同时,做到同步监测,并记录。
爆破15min后按规定检查和处理盲炮。
5.2.4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⑴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⑵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说明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工作中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⑶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⑷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要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
⑸用手柄起动的机械要注意起动机器时手柄倒转伤人。
向机械加油时严禁烟火。
⑹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⑺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⑻定期组织机电设备、机动车辆、工程设备等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5.2.5隧道施工安全
(1)开挖:
①钻眼人员每次作业前,应对工作面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如有松动的土石应及时清理。
②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站在碴堆上钻眼时,应随时检查碴堆的稳定。
③施工中及时并经常检查风、电钻安全状况,使用电钻钻眼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④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发现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⑤洞内进行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遇到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未及时支护、发现流沙等情况,严禁装药爆破。
⑥爆破作业时,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
独头坑道内不小于200米,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米,小量爆破,如处理欠挖等,不小于50米。
⑦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严禁明火点炮。
⑧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余留25米由一方进尺,另一方将人员及机具等撤至安全距离之外,并设立警告标志。
(2)出渣运输
①爆破后须经找顶确认安全后才允许进行装渣运输,且随时注意洞顶情况。
②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不得装渣过满。
洞内车辆行驶严禁超车超速,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及鸣笛。
司机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疲劳驾驶。
③出洞后注意洞口车辆,及时避让来往车辆,不得抢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2)支护:
①加强监控量测,按现场情况采取强有力的支护,并保证支护质量。
②安装钢架支护时,应遵守起重和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
③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的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和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
(3)衬砌:
①衬砌工作台应搭设不底于1米的栏杆,梯子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②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
③模板台车作业地段距开挖作业面不应小于260米,台车上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④拆除混凝土输送管或管道,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4)通风与防尘:
①施工中的通风与防尘工作,均应指派专人进行管理。
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通风机的风管进出口附近停留。
③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得
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上。
④凿岩与装碴工作面,放炮前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
出碴前应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在压入式的通风口应设置喷雾器。
喷射混凝土宜采用湿喷。
(5)防火与防水安全
①各洞口、井口施工区均应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而易取的位置,设立明显标志。
各种器材应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②火源应距洞口、井口至少30米以外,库房20米以外严禁烟火。
③洞内及各洞室不应堆放油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施管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④洞内严禁明火作业用于取暖。
⑤在雨季前应进行一次防洪及洞顶地表检查。
5.2.6辅助洞防涌水(突泥)安全保证措施
当辅助洞施工遇到涌水、突泥等情况时,一般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施工进行堵漏灌浆:
⑴钻设若干个与裂隙相交的灌浆孔,并镶上孔口管;
⑵漏水裂隙凿槽,先用棉纱、麻纱等对缝嵌塞,迫使渗水全部从管中流出,然后再用快凝砂浆将槽填平;
⑶对灌浆孔进行压力灌浆。
涌水、突泥现象非常严重,无法用上述方法处理时,应做混凝土止水墙。
具体方法如下:
根据其喷水、喷泥的距离,先用沙袋施作2~3m围堰,同时根据水量在围堰的外侧施作3~5m厚的混凝土止水墙,并通过钢管将围堰内的水导出止水墙外,同时增加排水能力,启动移动泵站台车排水系统;
另一方面在不影响围岩和混凝土止水墙的前提下在围堰中抛填片石。
围堰和止水墙须封闭坑道全断面。
止水墙施作完成并达到设计强度后,关闭预埋的导水管,同时观测止水墙的稳定性和止水性能。
如止水墙的稳定性和止水效果不好,则打开导水管,在止水墙外侧进行再加固或对止水墙漏水处进行处理;
如止水墙稳定且止水效果满足要求,则自下而上逐个对导水管进行顶水灌浆。
顶水灌浆完成后,根据超前灌浆设计图及灌浆标准逐环灌浆通过。
灌浆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对止水墙稳定性的监测,以确保安全。
5.2.7隧道防岩爆措施
岩爆有爆破后立即发生的,另一种是滞后的,滞后的岩爆是深层岩体的应力释放,
同时在应力释放过程中,沿节理面岩石进一步松弛,有些岩块顺节理面掉落,后一种灾害更隐蔽,不易防范,所以必须做好支护,切勿以为围岩类别高,只要当时不发生岩爆即忽略了支护作用,因此将采用以下措施预防:
⑴岩爆发生后应彻底停机待避,同时进行工作面的观察记录,包括岩爆的位置、爆
落的数量、弹射的速度和距离、岩爆前后的声响等,并尽快加以处理。
⑵不论是采用了尽早受力的磨擦型锚杆(或早强锚杆),都必须在掌子面、拱部、两
侧边墙等部位加强找顶,不少于2-3次找顶。
⑶尽快施作锚杆。
⑷及时喷射砼,挂设钢筋网,或喷射钢纤维砼,厚度为5-8cm.
⑸采用台车钻眼时,对岩爆的强度在中等以下时,为了不间断施工,可以在台车及
装碴机械、运输车辆上加装钢板,构成“防石棚”,以避免岩爆弹射出来的块体伤及作业人员和砸坏施工设备。
5.2.8有害气体的防控措施
加强通风,通风计算计入有害气体的影响,并在各个工作面根据实际测得的有害气
体浓度值决定,是否设置局扇以加强通风予以改善洞工作环境。
同时,施工过程和每次爆破通风后30min先测定洞内的有害气体浓度,只有符合要求后,才能进入工作岗位。
5.2.9隧道防坍方措施
⑴了解设计上标注的地质情况及特点,并随时与现场的实际情况相对照,弄清设计意图。
⑵利用TSP203超前地质预报系统,加强隧道地质的超前预报,以确定隧道开挖方法及防护措施,避免坍方。
⑶对软弱围岩地段加强监控量测,衬砌施工及时跟进,以防止隧道坍塌。
⑷在隧道开挖过程中,突然遇到较大涌水、流砂、溶洞、断层及破碎带时,及时改变施工方法,增大支护参数,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处理手段,以防止隧道坍塌。
5.2.10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⑴建立经理部、项目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
⑵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房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⑶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⑷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焊接人员持证上岗。
⑸库房、油库严禁烟火,炸药库、油库安装避雷装置。
5.2.11汛期防洪抢险安全技术措施
⑴经理部成立防洪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
⑵开展防洪大检查,雨季前对交通道路、驻地周围、碴料堆放场及机械设备停放点等处的排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疏通。
认真执行雨前、雨中、雨后“三检制”。
⑶坚持防洪值班制度。
遇有险情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⑷按期完成防洪工程。
凡业主指定为防洪工程的,或按防洪工程组织抢险的工程,确保在汛期到来之前完成。
⑸预先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加强与地方气象部门联系,在大雨、洪水到来之前预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加强防洪重点地段的值班和巡守,确保安全渡汛。
6质量管理
6.1质量职责
6.1.1经理质量职责
①负责组织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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