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厂房施工防火技术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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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数量
备注
1
手提干粉式灭火器
ABC-4
台
16
2
灭火器箱
面
8
3
不锈钢烟灰缸
个
4
不锈钢伸缩栏杆
副
5
标示牌
4个吸烟区,12个当心火灾,禁止吸烟,
6
消防应急灯
盏
10
7
电线
3*2.5mm²
米
200
五、施工组织机构
1)组织原则
为认真落实“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防火原则,项目部成立防火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赵云德
副组长:
袁爱国(常务)黄建赵汉阳王强徐跃斌
成
员:
陈振力刘鹏禄王树先陈云仙施小雷岳涛郭建华蒋亚洲李怡海喻先木吴姗姗陈建彬李锐罗宁吴明陈钊马魁江太安王林李双林冯万青王井磊周思国王建亮
2)项目部消防工作责任人及职责:
(1)项目经理为项目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为直接责任人,班组长、部室主任为本单位消防工作的责任人.
(2)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消防的法律法规,保障项目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并掌握本项目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
(3)直接责任人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及个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消防工作的责任人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及评价。
(5)员工职责
A、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
B、了解和掌握本项目部、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C、严格尊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
D、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E、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并向直接领导报告。
六、灭火器性能及使用方法
1、灭火器性能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电器火灾、易燃物品火灾、可燃气体、液体火灾。
(2)优点:
此类型灭火器灭火效率高,绝缘性能好,对机器设备无污染性,长期保期不易变质
2、ABC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在灭火时,将干粉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首先提起干粉灭火器上下摆动,使干粉灭火器内的干粉变的松散;
(2)然后再拔掉铅封~保险销,离火势5-7米处,一只手拿喷管对准火势,另只手压压把,用力压下压把,拿喷管左右摆动,干粉在气体的压力下由喷嘴喷出,形成浓云般的粉雾而使火熄灭;
(3)最后扑救地面油火时,要平射,左右摆动、使干粉掩盖火势面积,根据火势情况,漫步向火势靠近,使火势彻底扑灭!
3、使用ABC干粉灭火器的注意事项:
(1)因射程和喷射时间有限,灭火时要选准距离和角度尽量接近火源,掌握好灭火方向和角度;
(2)干粉几乎没有冷却作用,要防止复燃;
(3)干粉灭火后往往有残留物,要注意防止损害精密仪器;
(4)对干粉灭火器(车)的气瓶气压要经常检查,发现压力下降,要及时补充或调换。
七、施工措施
1、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设置应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3)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大于1.5M;
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有强腐蚀性的地点,如必须设置时,须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2、灭火器的检查方法:
(1)灭火器压力表的外面是否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
(2)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3)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灭火器的筒身和储气瓶上应分别贴有维修者的永久性维修铭牌,铭牌的位置在灭火器生产厂贴花的背面筒身上。
铭牌上的维修者的名称、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这是检验灭火器安全性能的重点项目)、维修日期等内容应清晰;
每次维修铭牌的粘贴不得相互覆盖。
(5)严禁将已到报废年限的灭火器继续使用。
(6)根据基地实际情况,为减少浪费和不必要的经费支出,干粉灭火器一经使用须立即更换;
3、布置地点
(1)副厂房临时吸烟点及灭火器的布置地点为空压机室(高程188.15m)楼梯口;
(2)1#机临时吸烟点及灭火器的布置地点为纵向机组中心线上游侧(高程187.5m);
(3)2#机临时吸烟点及灭火器的布置地点为为纵向机组中心线上游侧(高程187.5m);
(4)3#机临时吸烟点及灭火器的布置地点为安装间下3#机临时楼梯口(高程179.75m);
(5)灭火器箱及烟灰缸布置稳定后,布置伸缩栏杆和标志牌。
布置简图如下:
(灭火器箱采购回来后装)
八、防火安全措施
1、防火措施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电焊、电弧气刨、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项目部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作业地点最少10米范围。
有易燃品的场所,要做好保护,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管理部申请动火作业票。
(3)在动火作业票签发之前,安全管理部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按项目部消防管理相关规定逐条逐项进行核对,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作业现场备有消防才能签发动火作业票。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汽油、柴油、木材等易燃品附近动火时需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之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部人员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9)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10)现场汽油柴油等高易燃品,现场不易储存过多,不用情况下应及时倒回仓库,并做好措施。
(11)现场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其电缆是否破皮、开关电缆是否容量够大、盘柜及电缆是否接地牢固、是否会引起短路引发火灾应时处理。
2、氧气、乙炔气瓶的现场使用安全措施
(1)气瓶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火源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m(高处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使用过程中,乙炔瓶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少于5m。
(2)露天使用氧气、乙炔气时,冬季需防止冻结,夏季要防止阳光直接曝晒。
氧气、乙炔气瓶阀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材一类器具猛击,更不得猛拧减压表的调节顶丝,以防氧气、乙炔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
(3)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检查气瓶口是否有漏气时可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试验,严禁用烟头或明火试验。
(4)氧气、乙炔气瓶如果漏气应立即搬到室外,并远离火源。
搬动时手不可接触气瓶嘴。
(5)开氧气、乙炔气阀时,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联接的侧面,并缓慢开放,不能面对减压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瓶嘴的保护罩旋紧。
(6)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0.1~0.2MPa的剩余压力。
乙炔瓶内气体也不得用尽,应保持0.05MPa的余压。
(7)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贮存时,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
超过时应采取有效降温措施。
(8)乙炔瓶应保持直立放置,使用时要注意固定,并应有防止倾倒措施,严禁卧放使用。
卧放的气瓶竖起来后,需待20min后才可输气。
(9)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将气瓶装在专用小车上;
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10)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含铜量应低于70%。
(11)氧气、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检验。
过期、未检验的气瓶不允许继续使用。
(12)乙炔气使用必须配有完整、可靠防回火装置。
3、减压器(氧气表、乙炔表)现场使用安全措施
(1)禁止使用不完整或损坏的减压器。
冬季减压器如冻结,应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烤,每只减压器只准用于一种气体。
(2)减压器内,氧气乙炔瓶嘴中不得有灰尘、水分或油脂,打开瓶阀时,不得站在减压阀方向,以免被气体或减压器脱扣而冲出伤人。
(3)工作完毕后,应先将减压器的调整顶针拧松直至弹簧分开为止,再关氧气乙炔瓶阀,放尽管中余气后方可取下减压器。
(4)当氧气、乙炔管、减压器自动燃烧或减压器出了故障,应迅速将氧气瓶的气阀关闭。
然后再关乙炔气瓶的气阀。
4、橡胶软管现场使用安全措施
(1)氧气胶管为红色,不准将氧气管接在焊、割炬的乙炔气进口上使用。
(2)胶管长度每根不得小于10m,以15~20m左右为宜。
(3)胶管的连接处应用卡子或铁丝扎紧,铁丝的丝头应绑牢在工具嘴头方向,以防止被气体崩脱而伤人。
(4)工作时胶管不得沾染油脂或触及高温金属和导电线。
(5)禁止将重物压在胶管上。
不得将胶管横跨交通道路,如需跨越应有安全保护措施。
胶管内有积水时,在未吹尽之前不得使用。
(6)胶管如有鼓包、裂纹、漏气现象,不得采用贴补或包缠的办法处理,应切除或更新。
(7)若发现胶管接头脱落或着火时,应迅速关闭供气阀,不得用手弯折胶管等待处理。
(8)禁止将使用中的橡胶软管缠在身上,以防止发生意外起火引起烧伤。
5、焊割炬现场使用安全措施
(1)工作前应检查焊、割枪各连接处的严密性及其嘴子有无堵塞现象,禁止用纯铜丝(紫铜)清理嘴孔。
(2)焊、割枪点火前必须检查其喷射能力,是否漏气,同时检查焊嘴和割嘴是否畅通,无喷射能力不得使用,应及时修理。
(3)不得使用小焊枪焊接厚的金属,也不得伤害小嘴子割枪切割较厚的金属。
(4)严禁在氧气和乙炔阀门同时开户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割枪嘴子的出气口,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管或气瓶而引起爆炸。
(5)焊、割枪的内外部及送气管内均不允许沾染油脂,以防止氧气遇到油类燃烧爆炸。
(6)焊、割枪不准对人点火,严禁将燃烧着的焊炬随意摆放,用毕及时熄灭火焰。
(7)焊炬熄火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后关氧气阀。
割炬则应先关高压氧气阀,后关乙炔阀和氧气阀以免回火。
(8)焊、割炬点火时须先开氧气,再开乙炔,点燃后再调节火焰;
遇不能点燃而出现爆声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并进行检查和通畅嘴子后再点,严禁强行硬点以防爆炸。
焊、割时间过久,枪嘴发烫出现连续爆炸声并有停火现象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再关氧气,将枪嘴浸冷水疏通后再点燃工作,作业完毕熄火后应将枪吊挂或侧放,禁止将枪嘴对着地面摆放,以免引起阻塞而再用时发生回火爆炸。
(9)阀门不灵活、关闭不严或手柄破损的一律不得使用。
(10)工作人员必须配戴有色眼镜,以防飞溅火花灼伤眼睛。
九、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海蓄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业主和监理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项目部动火作业,保障作业安全,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规定明确了动火作业管理的职责、审批程序,要求以及防火管理等内容。
2、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水电七局海蓄琼中抽水蓄能电站机电项目部机电安装项目部在地下厂房内从事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术语与分类
1、动火作业:
指在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区域:
主要指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动火作业分级
(1)特级动火作业:
是指正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库区、贮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
是指在易燃易爆区域内的临时性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
是指除特级、一级动火以外的临时性动火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管理职责和权限
1、特级动火作业的管理权为业主安监部。
2、一级动火作业的管理权为管辖区内所对应的监理部。
3、二级动火作业的管理权为项目部安全管理部。
4、动火部位的负责人为施工项目负责人。
第五条动火作业证管理
1、动火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现场人员办理,办证人应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式样见附表(后附表)
2、依据动火等级,按审批权限办理动火手续。
3、完成动火作业证审批流程完成后,办证人应将动火作业证交给动火项目现场负责人。
4、动火项目现场负责人,应认真检查动火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向动火人、监护人重申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5、不准一证多人或多作业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有多人交叉作业时,其中电、气焊也必须分别办理动火作业证。
6、动火作业证不得转借、涂改,不准移地使用或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7、动火作业证的效力时限
(1)特级和一级动火作业证的有效期为一天,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动火作业的,要按程序重新申办动火作业证。
(2)二级动火作业证有效期为五天。
第六条动火作业证的审批程序
1、特级动火:
由动火单位按动火项目申请人→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动火单位安全部→安全监理→业主安监部的程序逐级申批。
2、一级动火:
由动火单位按动火项目申请人→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项目现场安全员→动火单位安全部→安全监理的程序逐级审批。
3、二级动火:
由动火单位按动火项目申请人→受影响区域现场负责人→作业班组负责人→项目部现场安全员→项目部安全部主任的程序逐级审批。
4、履行动火审批权的各级人员和部门都应亲临动火作业现场,对动火安全的可行性进行直观审查并确定防范措施后再行审批。
第七条动火作业参与人员的职责与要求
1、动火项目责任人
(1)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的情况。
(2)参与动火安全措施制定,并督促落实。
(3)动火作业完成后,负责组织防火人员认真清理遗留火种,确认无遗留隐患经监护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2、动火人
(1)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的人员但任。
(2)动火人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记载的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到位,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否则有权拒绝动火。
(3)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检验。
(4)动火作业前必须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或安全监督人员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作业。
3、动火监护人
(1)监护人由动火所在单位指派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了解生产工艺、懂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也可由项目部安全部指派。
(2)一、二级动火作业至少应有一名监护人,特级动火,每一动火点至少应设两名监护人,并备有相应的救护设备及人员。
(3)监护人的设置应以能方便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的最大范围为宜。
必要时须随时增设监护人。
(4)负责动火现场灭火工具的准备和防火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动火人中止作业。
(5)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动火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6)动火作业结束后,监督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单位负责人
(1)动火单位负责人,对所属系统动火作业的安全负责。
(2)参与制定和落实动火作业中的各项安全措施。
(3)负责组织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
(4)指定动火分析的取样点,检查动火证。
(5)有权制止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遇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中止动火作业。
5、专(兼)职防火员(或安全员)
(1)负责检查和督促所管区域内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随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
(2)负责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
(3)特级、一级的动火作业,项目部、班组内各级专(兼)职防火员(或安全员)均须到场。
6、动火作业审查批准人
(1)审批动火作业必须亲临现场,全面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的情况。
(2)严格审查核对并准确认定动火等级。
(3)确定是否需做动火分析及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4)审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车。
(5)审查动火证的审批程序、填写项目是否完备。
(6)批准动火作业。
第八条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动火作业前,应彻底清除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可燃物质,设专人监护动火,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2、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严禁露天动火作业,如生产特需时,应按特级危险动火管理。
3、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的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距明火点均不应小于10m。
不准放在厂房内道路上;
不准放在管架、架空管线和架空电线的下方;
乙炔瓶不准卧放使用和运输;
不准在工艺设备、管道上搭接电焊二次线或在上面试火。
4、特级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必须一点一票。
6、焊接作业时,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焊接时,应备好防毒面具和面罩。
并做好通风措施,同时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7、焊接工具应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焊把绝缘要良好。
8、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
9、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开关,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
10、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动火作业时,要设防护遮板,以防伤害。
11、在设备、容器、地沟等动火,必须设监护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动火现场的易燃或可燃物质应清除干净,应设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动火完毕,应待余火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附表1:
特级动火作业证
申请作业单位
许可证编号
作业内容
申请人
作业地点
监护人
作业证
有效期
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动火作业
现场负责人
序号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认打√
动火设备性能良好,管线路符合规范要求,达到用火条件
断开与用火设施、材料相连接的所有管线
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清除易燃物、助燃物,不能移除的采取覆盖、铺沙等手段进行隔离
用火点周围不得进行其他施工作业,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
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与其它设备搭接
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两瓶间距大于5m,与火源间距不少于10m;
管路无漏气,连接牢固可靠
9
现场配备消防器材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齐备,并正确使用
11
用火点设置警示标识
施工单位安全部:
安全监理:
业主安监部:
附表2
一级动火作业证
现场安全员:
项目部安全部:
附表3
班组负责人:
1.
二级动火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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