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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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我省印刷企业VOCS排放现状28
5标准制定原则及思路3..6.
5.1标准制定的原则36
5.2技术路线37
6标准主要技术内容3..8.
6.1标准的适用范围38
6.2标准的结构框架39
6.3术语与定义39
6.4污染控制标准值形式42
6.5污染因子的选择43
6.6排放控制要求的确定及依据46
6.7排气筒高度的规定64
6.8监测与监控要求65
6.9生产工艺和环境管理要求66
7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6..9
7.1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效益69
7.2实施本标准的技术分析69
1项目背景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当前,以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大气复合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工业源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逐年增加,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迫切需要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
印刷是指使用模拟或数字的图像载体将呈色剂/色料(如油墨)转移到承印物上的复制过程。
由于印刷使用的印刷油墨一般都含有大量的VOCs,使得印刷行业成为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
1.1任务来源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及国家环保部制定的《“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减排,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和总量控制已成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之一。
目前,江西省印刷行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能力与投入均处于较低水平,因此,通过制定专门的印刷行业VOCs排放标准,有利于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打赢江西省蓝天保卫战提供标准支撑,江西省环保厅组织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江西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进行制定和研究。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民众健康,加强我省VOCs排放管理,江西省人民政府在印发的《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赣府发〔2013〕41号)中明
确提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到2017年,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行动目标。
为顺利推进我省VOCs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下达了《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
印刷业》的编制任务。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了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1.2标准编制过程
任务下达后,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了标准编制组,立即开
展标准编制工作。
标准编制组对国内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印刷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VOCs控制经验进行了深入调研,对江西省印刷的典型企业开展了排放及控制现状调研,编制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具体工作如下:
(1)成立课题组2017年10月,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接到任务后即成立标准编制课题组,确定标准的编制的工作思路,分解标准编制任务。
(2)资料收集整理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收集整理印刷行业VOCs的相关资料:
①收集国内其他省份及国外的VOCs排放标准制定情况;
②收集印刷行业的发展情况和VOCs废气污染防治技术等资料;
③收集整理印刷行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和指南等。
(3)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草案)2018年3月-5月,根据印刷行业的生产工艺,国内其他省份制定的印刷业VOCs排放标准,拟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
业)》(草案),初步确定污染因子,排放限值范围。
(4)项目立项申报
2018年5月至6月,编写项目建议书及立项申报材料,项目于2018年6月15日在江西省质监局立项。
(5)项目调研
2018年6月至7月,项目编制组选取了南昌、宜春、赣州等地市的
24家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及排放现状监测,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现状、排污现状、污染防治等情况,并发放调查问卷表,获取一手资料。
实地调研过程中,对于正在投产的企业进行现场监测,获取企业排污数据。
(6)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2018年7月-8月,在了解印刷行业的不同工艺,清楚印刷行业的产污现状及污染防治手段的情况下,参考国家及先进省份的VOCs地方标
准,再结合调研结果,编写印刷业的标准编制说明。
(7)专家论证2018年9月,江西省环保厅组织专家、有关部门、行业代表及项目编写组进行项目专家论证。
(8)征求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省直各相关单位及行业协会意见。
2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2.1印刷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
2.1.1印刷业VOCs排放的危害
印刷行业是人为VOCs的重要来源之一,根据2013年国家环保部组织的调查结果显示,印刷行业使用溶剂产生的VOCs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6%,已成为我国17个重点行业VOCs排放源之一。
印刷企业在印刷、烘干、复合和清洗过程中要用到有机溶剂,如乙酸乙酯、乙醇、甲乙酮等,这些有机溶剂排放的VOCs在污染环境的同
时,还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形成光化学烟雾、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等,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印刷行业列入VOCs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
因此,控制印刷行业VOCs达标排放至关重要。
2.1.2我省印刷业行业发展水平低,环境问题突出
1)印刷企业总量偏少,非重点关注行业。
2002年,全国共有90788家印刷企业(不含打字复印,下同),平均每省2928家,我省1619家,比全国平均数还少1309家。
截至2005年底,我省共有印刷企业1533家,比2002年减少了86家。
2)技术水平偏低,环境危害较大。
我省印刷企业均属中、低档生产技术,中、高档印刷技术明显不足。
从出版物印刷技术来说,印前、印中、印后工艺技术水平不平衡,印前设备在我省利用率不高,制版技术水平比较落后,绿色印刷技术普及率低。
油墨中有机溶剂的含量直接关系到印刷过程中VOCs的排放量,随着印刷工艺及油墨生产工艺的发展,绿色印刷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如大豆油墨、水性油墨等绿色油墨的使用大大的降低了印刷业的VOCs的排放,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标准对油墨中溶剂的含量进行了规定,如《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HJ371-2018代替HJ/T371-2007)。
但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使用溶剂型油墨(凹印),溶剂型油墨自身含有的有机溶剂约占40%~70%,而在印刷时要再向油墨中添加30%~70%的有机溶剂做为稀释剂。
因此,使用溶剂型油墨印刷时所产生的废气若未进行有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将非常严重。
3)产业聚集度弱。
由于缺乏印刷复制产业在空间上的集聚和生产上的横向合作,导致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长期未引起重视。
4)行业发展参差不齐、废气治理水平较低。
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起步较晚,且鉴于印刷企业具有规模小、较分散的特点,因此,印刷行业有机废气污染治理一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整个行业的有机废气污染治理水平较低,有机废气排放长期未得到有效地控制。
2.2标准制定必要性
2.2.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1)“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明确表明要“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出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编制VOCs治理技术指南。
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并提出“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的环保目标。
因此,加快制定印刷行业、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提出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完全符合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
2018年4月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赣府厅字〔2018〕37号,明确要求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扎实开展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印刷五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第二轮调查,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五大行业VOCs排放清单信息库,按行业明确整治方案和要求。
各地要加强源头控制,提高VOCs含量低(无)的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广先进工艺、设备,加强VOCs污染治
理,提高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收集率;
到2020年全面完成主要行业
VOCs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关停。
(2)《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有关印刷行业的要求
2016年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明确提出了要推动工业涂装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
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江西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VOCs综合治理,到2020年,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继续下降。
(3)国家和本省环保部门其他有关文件中有关本行业的要求
2017年4月5日,国家环保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环科技〔2017〕49号),明确指出贯彻落实《大气十条》相关要求,围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大气污染、面源污染、移动源污染等大气环境管理重点领域,优先制定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修订汽车涂装、集装箱制造、印刷包装、家具制造、人造板、储油库、汽油运输、农药、制药、油漆涂料、纺织印染、船舶制造、干洗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逸散控制标准。
2017年9月,国家环保部制定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要求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减排,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遏制臭氧上升势头,促进环境空气只看持续改善。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表明要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到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
2.2.2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1)行业发展规划
《印刷业“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印刷业的重点任务是加快绿色印刷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源头削减和过程控制是重点、兼顾末端治理”的思路推动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实施“绿色印刷推广工程”,推动企业降成本、节能耗、减排放,制定绿色原辅材料产品目录,鼓励使用绿色材料和工艺,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2)行业产业政策
《印刷业“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印刷业的技术装备、产品工艺、节能环保和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印刷业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印刷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显著提高,并成为新的增长引擎。
到“十三五”期末,绿色印刷产值占印刷总产值的比重超过25%,数字印刷的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智能印刷逐步推广,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研发中心。
(3)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要求改革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并要求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
国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总量要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要求构建技术先进、协调融合、优质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产业体系,推动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聚化、绿色化、品牌化方向转变。
坚持存量绿色化改造和增量绿色化构建并举,努力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度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
2.2.3现行环保标准及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2.2.3.1本行业执行的现行环保标准的名称及编号
在国家层面,目前尚未正式发布印刷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印刷企业大气污染控制均以一些综合排放标准来控制。
2013年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逐渐引起重视。
2015年,一些发达省份相继颁布了VOCs地方排放标准,其中山东省、北京市、湖南省、上海市4个省、市针对印刷行业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相关的印刷行业标准(或常用的综合性排放标准)汇总于下表2-1。
表2-1印刷行业环境保护标准
标准类型
标准名称
阶段
国家和行
业废气排
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颁布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征求意见稿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
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业》
地方排放
标准
DB372801.4-2017
陕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61/T1061-2017
北京《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1201-
2015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
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
2017
上海市《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
2015)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环境标志
产品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HJ371-201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印油墨(HJ2542-2016代替HJT370-200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HJ472-200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
HJ472-2009)修改方案(公告2010年第70号附件四)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喷墨墨水》HJ567-2010
技术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3第31号)
2.2.3.2本行业执行的现行环保标准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有关规定。
然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是面向所有排污单位的,用于印刷行业VOCs排放控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污染因子不全,行业针对性不强:
没有考虑印刷行业的生产工艺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特点,污染物因子不适于、不能体现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
(2)、标准发布时间长,排放限值不适合目前环境管理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时间较早,技术依据不够充分,宽严尺度不合理,不满足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求。
(3)、监督管理要求空白,不利于印刷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
由于印刷行业具有规模小、行业分散等特点,目前行业污染治理水平较低,无组织排放严重,且监督管理无统一规范要求。
针对目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国家正制定一批VOCs排放标准,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但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发布,且也不适于印刷行业的VOCs排放控制。
面对我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投入有限的现状,为打赢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我省亟需出台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印刷业环境监督管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3印刷业发展概况
3.1印刷业行业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行业代码为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具体分类见表3-1。
表3-1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行业分类
行业
代码
行业名称
C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1
印刷
2311
书、报刊印刷
2312
本册印制
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232
装订机印刷相关服务
2320
233
记录媒介复制
2330
3.2我国印刷业发展概况
根据《2017年中国印刷行业发展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报告,我国印刷业可分为出版印刷、包装印刷和其他印刷等,得益于国民经济、文化市场的刚性需求以及全球一体化的融合发展,我国印刷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根据统计数据,2011-2016年,我国印刷业总产值稳步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图3-12011-2016年印刷业总产值(单位:
亿元)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印刷企业10.4万家,市场集中度偏低,市场竞争激烈。
从企业规模上看,印刷行业中规
模较大的企业市场份额规模优势并不明显。
而美国印刷业经过多年整合兼并,前四大印刷企业产值占行业总产值的17.6%,相比较而言,我国印刷业整体较分散,行业集中度较低。
我国印刷市场同质化竞争问题突出。
各印刷企业在某些细分领域各有特色,一般的商业印刷和印刷企业亦星罗棋布,同时存在数量庞大的中小印刷企业,产品同质化较高,从而加剧了市场竞争。
从市场布局上看,我国印刷行业企业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征,以
广东为中心的珠三角、以上海和江浙为中心的长三角和以京津为中心的
环渤海三大地区形成了三大产业带。
另外,闽南地区、胶东半岛一带作
为电子、轻工业的聚集地,亦聚集了较多的印刷企业。
印刷行业形成区域中心,区域化发展不均衡。
2011年10月,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出《关于实施绿色印刷的公告》,并在印刷行业相继发布一系列绿色印刷相关标准,逐步在票据票证、食品药品包装等领域推广绿色印刷。
此外,随着人们消费心理的绿色化,绿色印刷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主题,要求印刷技术更加环保,包装耗材不断环保和节约,印刷品废弃后易于回收再利用、可自然降解,实现无污染、低污染包装。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购买力和生活品质将不断提高,从而带动我国消费品市场的持续快速增长,并通过产业链传导进一步带动我国印刷产业的快速发展。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转型期,新兴行业如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电子通信等行业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点,在此带动下,特定领域的印刷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
总体上看,我国印刷行业的市场需求仍将继续保持稳步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且高端印刷市场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大。
3.3江西省印刷行业概况
3.3.1我省印刷业概况
近五年来,江西印刷业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每年都保持了30%的增
长。
2015年,江西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收入
为326214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9%;
资产合计为2037579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33.6%,印刷产值保持稳步增长,占整个印刷总产值的比重稳步上升。
详见表3-2。
表3-2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收及资产
2014年
2015年
增长率(%)
主营收入(万元)
2994643
3262141
8.9
资产合计(万元)
1525111
2037595
33.6
数据来源于2015年、2016年江西省统计年鉴。
3.3.2各市印刷业发展情况
近年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助力了印刷业的发展。
2007年,《江西省印刷复制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我省印刷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从2009年开始,各区市的印刷园区或产业基地相继挂牌亮相。
目前我省已建成印刷包装产业园8个,这些园区在推动我省印刷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根据2017年江西省统计局的相关资料,我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共有企业1566家(含打字复印企业)。
其中,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企业982家、书、报刊印刷企业271家,分别占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企业家数的62.71%和17.31%。
详细见表3-3和图3-2、图3-3。
表3-3我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企业基本情况(2017年)
区域
231印刷
合计
2311书、报刊印刷
2312本册印制
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2320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330记录媒介复制
抚州市
15
16
50
10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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