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医院评审院感相关知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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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突发性公共事件预警分几级?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是谁?
4级预警分蓝黄橙红四色:
即蓝色,一般(Ⅳ级);
黄色,较大(Ⅲ级);
橙色,重大(Ⅱ级)和红色,特别重大(Ⅰ级)。
9.根据不同预警启动相应的应急机制,请问一级预警发生后应启动哪级应急机制?
1级。
10.突发性医院感染事件报告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1)出现突发性医院感染,临床科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于1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并通知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
(3)诊断为传染病突发性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4)调查证实出现突发性医院感染,应于2小时内向防疫站、卫生厅行政部门报告。
11.突发性医院感染隔离措施有哪些?
(1)隔离感染病人或保护易感人群;
(2)分组护理;
(3)加强洗手和无菌操作技术;
(4)加强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
(5)搞好环境卫生及消毒;
(6)控制某些特殊抗生素的应用。
12.出现突发性医院感染,临床科室应立即报告院感科,请问责任报告人是谁?
科主任。
13.手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
各类环境的手细菌检测标准?
手卫生:
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洗手:
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
卫生手消毒:
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外科手消毒:
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
使用的手消毒剂可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6.1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a)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b)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6.2在下列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根据6.1的原则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a)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b)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c)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d)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e)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f)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a)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b)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4.4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a)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14.临床院感兼职医师、护士的职责(即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1、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各临床、医技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兼职医师、兼职护士组成,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制订管理制度及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及时报告医务科、院感办并积极协助调查。
3、督促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的使用情况。
4、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制度。
5、组织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6、做好对护工、配送人员及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工作。
7、负责填写本科室医院感染相关数据,并于5日前将相关数据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8、要求对疑似或确诊医院感染病例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细菌学检查和药敏试验。
9、有针对性地进行目标监测。
采取有效的措施。
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
15、什么是医院感染暴发?
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什么是目标性监测:
是指根据医院感染管理的重点,对选定目标开展的医院感染监测,如ICU病人的监测、外科术后病人的监测、新生儿的监测、抗感染药物耐药性监测等。
什么是医院感染散发:
是指医院感染在某医院或某地区住院病人中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
历年是指情况大致相同的年份。
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可因医院、时间、感染部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什么是医院感染流行:
是指某医院、某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显著超过历年散发发病率水平。
什么是医院感染:
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什么是医源性感染:
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什么是消毒消毒:
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什么是灭菌灭菌:
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什么是无菌技术:
指在执行医疗、护理技术过程中,防止一切微生物侵入机体和保持无菌物品及无菌区域不被污染的操作技术和管理方法。
16、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定义: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断、治疗、护理、预防、检验、管理、保洁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和实验室培养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职业暴露:
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断、治疗、护理、预防、检验、管理、保洁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毒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和实验室培养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还包括被病人抓伤、咬伤等,可能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事件。
17、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一)急救处理
1、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伤口或沾污的皮肤。
如果是粘膜暴露,应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被暴露的粘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二)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性用药。
18、《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当出现什么情形时,医院应当于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1)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2)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3)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19、《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当出现何种情形时,医院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20、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
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类。
甲2种,霍乱、鼠疫,报告时间2小时。
乙类25类,丙类11类(增加手足口病),乙类、丙类报告时限24小时。
乙类传染病作为甲类传染病管理的有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报告时间2小时。
21、标准预防特点:
即要防止血液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液性疾病的传播;
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患者传至医护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护人员传至患者。
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染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2、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手及皮肤表面接触血液、深层体液或可能受污染的器具后立即彻底清洗。
、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
、工作完成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
、接触每一位患者后应更换手套。
、脱去手套后,即使手套表面没有破损也应马上清洗双手。
、在工作中预料会有血液、体液溅出应戴防护眼罩并穿不渗透防护服、围裙。
、针头使用后切勿套上针冒,应将针头置于坚硬的容器内。
、任何地方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先用稀释的含氯的消毒剂消毒,再脱手套,认真清洗双手。
、应记录及报告血液、体液暴露的情况。
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
、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刺伤后,用肥皂和清水洗伤口,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碘酒、酒精消毒。
、意外暴露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填写报表,72小时内做基线测定。
、可疑暴露于HB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注射抗乙肝病毒高价抗体。
、可疑暴露于HC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尽快于暴露后做基线检测。
、可疑暴露于HI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尽快于暴露后做基线检测,并进行专家评估。
、跟踪期间特别是最初的0-12周内,不应献血和母乳喂养,性生活时戴避孕套。
2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24、医疗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导致病人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5、收治的感染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超过5人,或乙类传染病人超过10人,或丙类传染病人超过20人,应及时监测该种病原体。
26、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染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停工、停业、停课。
、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27、以下疾病不能直接进行网络直报,而需由疾控中心核实诊断后报请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网络直报:
鼠疫、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HIV感染者(必须经省实验室确诊后才能报告)以及近几年我市未发生的传染病,如白喉、登革热、布鲁氏菌病等。
28、治疗车物品放置:
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29、四川省卫生厅在“关于实行医院感染个案登记制度的通知”中要求,凡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将:
医院感染个案登记表纳入病历,并作为甲级病历评分标准的内容之一。
30、凡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
灭菌。
31、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材和用品必须:
消毒。
32、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
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的手。
33、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
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34、普通病人用过的物品消毒的基本程序是:
清洗、消毒。
35、灭菌物品存放于:
距地面20CM-25CM,距墙壁5CM,距离顶50CM。
36、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中哪一项不需要每天开展:
生物监测。
37、用2%戊二醛进行冷灭菌所需要的时间:
(10小时)。
38、下面哪一种方法不能用于有人的环境空气消毒:
(紫外线照射)。
39、下面哪一种物品不能用压力蒸汽进行灭菌:
(油纱布)。
40、去污的过程包括哪6步骤:
分类、浸泡、清洗、用自来水漂洗、用去离子水漂洗、干燥。
41、我院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0%,甲级愈合率100%。
42、医院污物的收集设置污物袋,黑色盛装生活垃圾,黄色盛装医用垃圾。
43、使用中消毒剂的生物监测应:
每月监测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44、使用中灭菌剂的生物监测应:
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45、碘酒、酒精、密闭保存:
每周更换两次,容器每周灭菌两次。
46、灭菌物品储存的有效期,一般建议,温度25℃以下10天-14天,潮湿多雨季节应缩短天数。
47、医院空气消毒选用(乳酸、过氧乙酸)熏蒸。
48、输血反应不属于医院感染。
49、标准预防主要措施:
洗手、手套、面罩、护目镜和口罩、隔离衣等。
50、职业暴露的防护方法:
洗手;
戴手套;
其他防护措施:
包括护目镜、帽子、隔离衣、鞋套、口罩、面罩等。
51、医疗废物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年)。
52、医疗废物6防的安全措施:
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渗漏、防盗、防儿童接触。
53、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属于(感染性废物)。
54、病理切片后丢弃的人体组织、手术及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属于(病理性废物)。
医用针头、手术刀、备皮刀属于(损伤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的物品属于(药物性废物)。
5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56、盛装医疗废物达到或者容器的3/4满,应当使用有效期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井实、严密。
57、监测部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属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
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其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事件必须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甲肝/戊肝: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事件必须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事件必须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输血性乙肝、丙肝、HIV:
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必须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其他中毒:
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传染病菌、毒种丢失;
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种丢失事件必须以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89、《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实施。
60、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61、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62、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64、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内容包括:
在暴露后4、8、12周及6个月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
二、填空题
1、《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实施。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4日实施
2、100病床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3、感染知识培训,新上岗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学时,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16学时,其它管理和医务人员每年不少于6学时。
4、医院临床科室应建立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室兼职监控医生、护士组成的医院感染监控小组。
5、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新诊疗技术的开展、各种侵袭性操作、住院时间长、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慢性基础疾病如肿瘤、糖尿病等。
6、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对有明确潜伏期的疾病,自入院第一天算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所发生的感染即为医院感染。
病人入院时已发生的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亦为医院感染。
7、上呼吸道与下呼吸道感染同时存在,报告时仅报告下呼吸道感染。
表浅切口感染和深部切口感染同时存在,仅报告深部切口感染。
8、MRSA系指耐甲氧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
耐万古霉素肠球菌英文代号是VRE。
9、消毒是指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灭菌是指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10、进入人体组织或器官内的医疗用品和器材属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灭菌。
11、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数≤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菌。
12、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无菌液体超过2h不得作用。
启封吸取的各种溶媒超过24h不得使用。
13、感染性废物应置黄色塑料袋内,损伤性废弃物应置防渗漏、耐刺容器内密封运送,送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
14、医院垃圾分为:
生活垃圾、医疗垃圾两类。
医疗废物分为:
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1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在每个包装、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16、各科室应当对医疗废弃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
医疗废弃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各科室人员应了解本科室相关消毒隔离制度
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病人的安置应实施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
2、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
3、凡遇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用过的房间要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消毒;
医护人员出入病室必须穿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必须换衣、帽、鞋并及时消毒处理。
4、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和诊查单不准带有血、尿、便痕迹,做到随脏随换。
禁止在病房、走道上清点衣被。
5、病室内要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新鲜无异味,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
每日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1次,每次1小时;
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用消毒液拖地消毒。
6、病床每天湿式清扫一次,一床一套;
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擦拭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有污染的物体表面随时消毒。
7、治疗室、病房、厕所等的拖帕,应标识清楚,分开清洗,悬挂晾干,每周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处理。
8、血压计袖带应每周清洗,特殊污染后随时消毒。
听诊器保持清洁,接触病人后及时消毒。
9、弯盘、治疗碗用后及放入消毒液进行预处理浸泡消毒后,送消毒供应室灭菌后再用;
体温计用后放入消毒液内浸泡消毒,清水冲洗后晾干备用。
10、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进行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其它物品按病室消毒隔离措施执行。
门诊、急诊消毒隔离制度
1、急诊与普通门诊,设单独出入口和隔离室。
2、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门诊病人就医特点以及疾病不同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3、严格遵照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一定到指定隔离室诊治,并做好必要的隔离和消毒。
4、所有诊室必须设置流动水洗手设备,紧急情况下配备“杰雪”消毒液进行手消毒。
5、各诊室应定时通风,诊疗桌、诊疗椅、诊疗床等每天清洁,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进行擦拭消毒处理。
6、与病人皮肤直接接触的诊疗床单、诊疗巾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听诊器每天由医生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
血压计袖带每周由护士用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处理。
7、所有急救器材必须在读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
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并且清洁保存。
8、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呼吸机管道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后立即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并干燥保存。
湿化瓶应每日更换湿化液。
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以及接头、活瓣通气阀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处理。
9、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灭菌或更换。
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
无菌包有效期不得超过7天;
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手持部分应在罐外,浸泡于1:
8金星中,浸泡液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浸泡液每日添加,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
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10、所有工作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
每次诊疗操作前后必须认真洗手、戴口罩。
11、传染病门诊(肠道门诊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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