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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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在每学期第12—15周进行创新教育学分申报、审核工作。
学生登录教务处主页,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并附上必要的申请材料一并交给所在学院或部处等相关管理部门。
3、各学院或相关部处依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附件2),首先对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然后将学生申请项目录入教务处《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报系统》。
学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学院将再次进行复核。
4、各学院在每学期第16周,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审核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实践科。
实践科对学院上报的创新教育学分审核结果进行最后的认定,并将认定结果返回学院。
第六条创新教育学分的记载
1、每学期成绩登录期间,教务处学籍科将已认定的创新教育学分统一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不同项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据实记载,但同一项目内容的创新教育学分只计最高分,不重复累加计算。
创新教育学分不进入学分绩点计算。
第七条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积极为本科生创新教育创造条件,切实做好创新教育学分申报的各项具体工作。
各学院每年要对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的成果及创新教育学分申报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 学校每年对创新教育学分审核和认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创新教育学分宣传及组织工作开展好的学院和部门将给予奖励;
对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川大教[2008]116号)同时作废。
第一十条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2
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类别
项目、标准与审核部门
学分
项目编号
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
A个人自主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学院、指导教师审核)
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参与者
1
997011101
A2个人自主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997011201
A3完成院级项目
997011301
A4完成校级项目
负责人
2
997011402
组员
997011401
A5完成校级项目优秀
3
997011503
997011502
A6完成国家级项目
4
997011604
997011602
A7完成国家级项目优秀
5
997011705
997011703
B参加社会实践和创业就业实践(由部处、学院组织的由组织单位审核,个人自主参与的由学院审核)
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
实践
提供证明,完成报告
997012101
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和实践
获得合格证书
997012202
参加培训和实践
997012201
B3社会实践成果奖
国家级
6
997012306
部省级
997012304
市级
997012303
校级
997012302
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指导老师、学院审核)
C1小发明、小科研
完成作品
997013102
参与研制
997013101
C2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培训;
大型共享仪器设备操作技能培训
997013201
C3实验技术改造项目、改制实验仪器
技术负责人
997013302
997013301
C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护)、使用
997013402
997013401
D参加海外交流活动(教务处审核)
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
997014102
D2海外研修计划
40-48学时(合格以上)
997014202
16-24学时(合格以上)
997014201
E参加学术报告会(由组织单位审核)
E参加学术报告会
5次及以上者
0.5
997015105
(含海外文化讲座)
学科
竞赛
F专业性学科竞赛(学院审核)
F1院级
获得等级奖
997021101
参赛者
997021105
F2校级
一等奖
997021203
二、三等奖
997021202
997021201
F3省(市)级
特等奖
977021304
977021303
977021302
977021301
F4国际、国家级
997021406
997021405
二等奖
997021404
三等奖、单项奖
997021403
997021402
G其他竞赛(学院审核)
G1院级
997022101
997022105
G2校级
997022203
997022202
997022201
G3省(市)级
997022304
997022303
997022302
997022301
G4国际、国家级
997022406
997022405
997022404
997022403
997022402
特长与技能证书
H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院系审核)
H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非电子电气计算机(软件)信息专业学生)
二级
997031101
H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三级
997031202
H3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中高级
997031302
初级
997031301
H4国际认证考试
997031403
997031402
H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统考(非英语专业)
优良
997031502
合格
997031501
H6全国大学英语口语考试(非英语专业)
A级
997031602
B级
997031601
H7全国大学专业外语八级统考
997031702
997031701
H8雅思、托福、GRE等考试
997031802
997031801
I获得国家级注册资格和专业技能证书及国际认证考试(院系审核)
I1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
997032103
997032102
I2专业技能(水平)证书
997032202
997032201
I3国际专业认证考试(IBM,MicroSoft,CAD等等)
997032302
997032301
科技成果
J获得科技成果及成果转化(院系审核)
J1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以证书为准)
第1署名人
997041106
第2署名人
997041105
第3署名人
997041104
第4至以下署名人
997041103
J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10
997041210
8
997041208
997041206
997041204
J3科技成果转化
转让、开发人
997041303
K获得科技发明专利(院系审核)
K1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为准)
997042104
997042103
第3至以下署名人
997042102
K2发明专利
997042205
997042204
997042203
K3省部级科技发明奖
997042308
997042306
997042304
997042303
K4国家级科技发明奖
997042410
997042408
997042406
997042404
L发表科研论文、作品(院系审核)
L1内部刊物及论文集
第1作者
997043101
L2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
997043202
第2作者
997043201
L3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
997043303
997043302
第3至以下作者
997043301
L4全国性和省级报纸
997043402
997043401
L5其他公开出版期刊
997043502
第2至以下作者
997043501
L6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
997043604
997043603
997043602
L7国际学术期刊
997043706
997043705
第3作者
997043704
第4至以下作者
997043703
说明:
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
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
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
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
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
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
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
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办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
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
学生凭活动主办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
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
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
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
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6、B3社会实践成果奖:
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
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
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
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
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9、D2海外研修计划:
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
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
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
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
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
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
11、F专业性学科竞赛:
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
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的同类型学科竞赛,只能申报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学分,不得累计。
12、G其他竞赛:
主要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操作技能竞赛、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或其他部门主办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
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
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
13、H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
H5、H7、H8外语证书的“优良”对应的是各类项目满分的85%及以上。
14、I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和国际认证考试证书,以各级证书(文件)审核与认定学分。
15、J获得科技成果奖或成果转化,以证书和转化合同审核认定学分。
16、K获得科技发明专利:
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
17、L发表科研论文:
科研论文、报纸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发表文章审核和认定学分。
附件3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学院负责人签字(公章):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编号、学分及学年学期
项目名称
编号
申请学分数
申请学年学期
新申请:
已申请1:
已申请2:
已申请3:
申请依据(另附有
关文字材料及证书等证明材料)
以上栏目由学生本人填写
项目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盖章):
审核人联系电话或Email地址:
年 月 日
学院
认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建议学生获
学分数
学校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确定学生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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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学 本科生 创新 教育 学分 认定 管理办法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