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意见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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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阳光工程实训条件建设,特别要注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技推广示范县科技实验示范基地等重大农业项目实施场所作为重要的实习实训基地。
承担农业创业培训任务的机构,除资阳市、广安市农业创业培训任务的机构由市级阳光办确定,其余由县级阳光办确定,经市级阳光办复核后,报省阳光办备案。
农民创业培训省级示范班由省级农民创业培训基地承担培训,《四川省农民创业培训省级示范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8),学员的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由项目县阳光办和培训机构共同承担。
(三)培训工作开展
1.明确职责分工。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把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阳光办要充分发挥在机构认定、培训计划审批、培训环节管理、项目监管和验收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阳光工程管理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导与检查。
2.制订培训计划。
培训机构要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专业和任务数量,精心编制培训计划,报阳光办审批后按计划实施,确保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3.遴选培训师资。
各地要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培训机构要聘请了解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具有一定资质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专家(尤其注重选择四川省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的专家)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人员作为阳光工程培训师资。
4.规范培训教材。
要加强培训教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内容,保证受训学员至少人手一本编印规范、内容系统、表述通俗、适宜农民的培训教材,学员培训结束后,由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发给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除专项技术培训外,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不得以简单的讲义、明白纸等代替培训教材。
5.实施班级管理。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创业培训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要选好配强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
要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要组织学员填写《阳光工程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附件4)。
6.组织培训考核。
对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创业培训,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培训机构要组织参训农民进行考试。
有条件的,鼓励进行现场技能测试。
各地要加强与相关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的协调,鼓励和引导受训农民接受职业技能鉴定,促进提高培训质量。
7.建立培训档案。
培训机构应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具体要求见附件5)。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档案制度。
8.项目管理和验收。
对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创业培训,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应派人逐班次讲解阳光工程政策,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
培训结束后,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检查培训档案、学员抽查等方式逐班次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阳光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附件6)。
验收不合格的,要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配套。
各级要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加强对阳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阳光工程新的培训内容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阳光办负责协调好各行业的关系,逐级落实责任。
要加大阳光工程资金配套力度,增强项目实施效果,扩大项目覆盖面。
(二)强化信息公开。
各级阳光办应当通过全面和权威的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县级阳光办应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机构名称、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联系电话等内容,同时鼓励通过电视、报刊等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
市级农业(畜牧、水产)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州)阳光工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
要充分利用阳光工程监管系统,以及互联网、电话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培训项目规范实施。
对培训进展缓慢、管理不力的地区和培训机构,要及时调整其培训任务,向社会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发现违规的,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要积极邀请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项目验收和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加大培训的绩效考核力度,各级阳光办要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培训结束后根据办法开展绩效考核,实行优胜劣汰。
农业部、财政部组织阳光工程培训项目抽查。
省农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今年的项目结束后进行阳光工程培训项目抽查和绩效考核,将根据今年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监管、资金使用、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培训方式创新等情况,对各市(州)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下年度任务安排的重要依据,引导培训资金和任务向监管有力、实施效果良好的地区倾斜。
(四)规范经费使用。
阳光工程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培训机构对农民开展免费培训的相关支出。
各级财政和农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培训工作实际和阳光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开支内容和报账程序。
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或农业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在报账过程中应出具《阳光工程培训台账》(附件7-1)和《阳光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等资料;
承担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的培训机构,在报账过程中应出具教学计划,教材讲义,《阳光工程培训台账》(附件7-2)和培训现场照片。
各地要加强培训补助资金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禁骗取、套取、挪用、贪污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
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业务培训。
各地要及时对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帮助其了解新的政策和要求;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各地要积极开展师资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六)完善信息报送。
各市(州)要加强阳光工程监管系统的管理。
各实施县每月10日前,完成对各地录入培训信息的审核工作;
随时报送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
市、州阳光办于8月20日前向省阳光办报送阶段工作总结;
12月10日前向省阳光办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
(七)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阳光工程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党的惠农政策,积极主动参加阳光工程培训,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加收入。
附件:
1.2012年四川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任务安排表
2.阳光工程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岗位参考目录
3.阳光工程任务分解表
4.阳光工程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5.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6.阳光工程培训验收报告单
7.阳光工程培训台账
8.四川省农民创业培训省级示范班名额分配表
附件1:
2012年四川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任务安排表
市(州)
项目县
培训任务
小计(人)
职业技能培训(人)
创业培训(人)
专项技术培训(人)
总计
168个县
216800
120000
800
96000
成都市(14)
合计
15890
10150
40
5700
龙泉驿区
210
110
100
青白江区
260
160
新都区
2930
2330
600
温江区
500
300
200
都江堰市
1170
770
400
彭州市
1600
900
700
邛崃市
970
470
崇州市
880
780
金堂县
2360
1320
1000
双流县
2100
1100
郫县
840
440
大邑县
740
蒲江县
新津县
530
330
自贡市(6)
9940
5500
4400
荣县
富顺县
2340
1340
自流井区
1220
520
大安区
1570
1070
贡井区
沿滩区
1450
750
攀枝花市(4)
3040
2200
仁和区
1140
米易县
720
320
盐边县
640
西区
泸州市(7)
9710
5470
4200
江阳区
1230
930
龙马潭区
940
纳溪区
1080
680
泸县
2950
910
2000
合江县
1260
660
叙永县
1250
950
古蔺县
德阳市(6)
10460
5120
5300
旌阳区
1360
860
中江县
1120
820
绵竹县
广汉市
3160
什邡市
1200
罗江县
690
490
绵阳市(9)
12650
6110
6500
涪城区
1350
550
游仙区
江油市
1730
三台县
1790
990
安县
1960
960
盐亭县
1460
梓潼县
北川县
1500
460
平武县
670
270
广元市(7)
9740
6000
3700
苍溪县
1880
1180
剑阁县
1550
850
旺苍县
青川县
1400
利州区
710
610
元坝区
1650
朝天区
1290
790
遂宁市(5)
9210
4170
5000
船山区
安居区
1710
射洪县
2250
蓬溪县
2370
大英县
内江市(5)
5270
市中区
2710
1670
东兴区
2400
隆昌县
3200
威远县
资中县
乐山市(11)
10940
6800
4100
1240
1040
五通桥区
540
240
沙湾区
金口河区
360
峨眉山市
870
570
犍为县
1770
井研县
1540
夹江县
沐川县
1520
1020
峨边县
380
马边县
南充市(9)
16830
8590
8200
顺庆区
高坪区
嘉陵区
430
阆中市
南部县
2640
营山县
1910
仪陇县
蓬安县
西充县
宜宾市(10)
12550
7610
4900
翠屏区
1590
宜宾县
1130
南溪县
江安县
1940
长宁县
1090
高县
1110
筠连县
370
珙县
兴文县
1300
屏山县
广安市(5)
14090
5050
9000
市级
广安区
3310
1310
岳池县
3080
武胜县
2850
华蓥市
邻水县
达州市(7)
11290
6050
5200
通川区
650
达县
宣汉县
3030
开江县
万源市
1050
大竹县
1800
渠县
1490
眉山市(6)
12320
7580
4700
仁寿县
4310
2310
东坡区
2520
1720
彭山县
洪雅县
1780
丹棱县
青神县
资阳市(4)
10870
6030
4800
雁江区
2840
1440
乐至县
2110
1510
简阳市
2820
1420
安岳县
3060
1660
巴中市(4)
9300
6860
通江县
2220
南江县
2060
巴州区
2900
2300
平昌县
2120
雅安市(8)
6080
3440
2600
雨城区
名山县
630
荥经县
450
汉源县
石棉县
190
天全县
芦山县
宝兴县
凉山州(17)
10080
5840
西昌市
会理县
830
会东县
德昌县
冕宁县
730
230
宁南县
290
普格县
280
50
木里县
620
220
盐源县
340
昭觉县
美姑县
雷波县
甘洛县
越西县
喜徳县
580
布拖县
金阳县
390
甘孜州(11)
5070
3050
20
泸定县
150
丹巴县
760
560
九龙县
250
雅江县
420
炉霍县
甘孜县
德格县
稻城县
得荣县
乡城县
理塘县
阿坝州(13)
7030
3110
3900
阿坝县
若尔盖县
红原县
170
黑水县
480
马尔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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