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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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四川xx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xx一期工程改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时间2016年5月第1版;
2.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3.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文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6.工程相关的施工和验收规范。
7.往来函件、工作联系函及相关单位对工作联系函的回复;
四、投标报价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其他说明:
无
2.注意事项
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施工图、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图集等进行编制的。
本工程所有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
如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不完整,以施工图纸和现行相关规范为准。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仅作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时以实际为准。
招标人保留取消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工程数量的权利。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此风险,中标后不得以此作为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和调整造价。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综合单价的测定应按设计要求(包括须投标人完成或配合完成的深化设计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为前提。
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勘察报告、补遗书、答疑书等),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条件和投标人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设备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或企业定额以及本说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及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制确定。
2、本工程设计图纸不明确深化设计所带来的各种费用,并且中标后深化设计方案必须经招标人、设计单位的认可后方可实施(如未达到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的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达到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的要求),中标后不得产生由此增加的任何费用,也不得调整综合单价。
3.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项目,都需填入综合单价及合价,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其他综合单价及合价中;
不同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清单相同项目的报价应统一,如有差异,按最低的一个报价进行结算。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清单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具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销项增值税等完成本工程及保修期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销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5.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施工现场内部道路等由投标人自行完成,排污(水)、取水由投标人自行完成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
招标人提供的电源接驳点进入本工程红线内,接驳点后的所有费用(含电费)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投标报价须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6.清单内的工作内容和工程特征描述为该分部分项的主要内容,未列完或未明确的内容及特征以设计及相关规范为准,设计及规范未明确的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考察、施工经验和所有资料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其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已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7.安装工程中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主要工作内容,其中设备、器具清单项目包含为实施本清单项目需要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包含了设备器具之间的相互接线、校线、跳线、卡接、组装、功能检测、调试等,投标报价结合施工经验和所有资料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其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8.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
完成拟建工程实体工程项目数量的清单,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给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报出综合单价和合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设备)、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9.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指: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的清单,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现场踏勘的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方案和企业自身的情况,精心设计投标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并进行措施费报价;
中标后投标人不能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出调整性意见而得到另外的支付。
10.措施项目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依据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文件相关规定计取,此部分费用为不参与竞争费用,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金额计算并进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建设所在地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计算。
本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的项目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外,招标人给出了一些通用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本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增减(招标人未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自行增加,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自行减少)若投标人未列或招标人给出但投标人未报价的项目,招标人视为该项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招标人给出的通用措施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情况,企业自身情况等进行报价。
在进行措施费报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临时施工用电:
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自行报价(含交付供电局等单位所有临时施工用电通电前的相关手续费用)包干使用。
相关供电手续费由中标单位向电业局直接支付、退还,在施工期间保证金产生的利息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另行支付,且不得因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变更等原因进行费用调整。
同时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需通过供电局的审批,满足施工现场用电要求。
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包含水源接入费),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到措施费中并包干使用(如果现场打井解决,该项措施费应包含打井工程和供配水设施设置的费用及相关手续费用、责任);
中标人应负责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使用、维护,且在施工期间中标人应定期到有关部门足额缴纳费用,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而导致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中标人负担;
投标人须结合现场实际特殊情况自行考虑交通组织、安全防护、行车行人干扰等措施费,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中标单位中标后向供电部门或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的相关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调整;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应按招标人要求统一位置、统一标识搭设;
工地扬尘整治必须符合省、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整治管理办法,投标人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扬尘整治措施费;
为保证投标人按招标工期要求竣工,投标人须足额配备所需人员和机械设备;
地下管线探测、保护费,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考虑该项措施费用,中标后不论采取何种措施均不予另行支付。
投标人的施工方案必须兼顾社会交通的需要,投标人报价时须充分综合考虑此因素。
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施工中临时停电问题,若遇临时停电,承包人必须及时提供备用电源,不得因停电而延误工期,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在措施费中考虑该部分费用,招标人不另外支付。
11.规费和销项增值税
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不得进行投标竞争。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按招标清单给定的金额报价;
结算时按中标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费率标准计取。
销项增值税按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文件计取。
12、其他项目清单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证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暂列并根据实际情况而决定是否动用。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13.其他要求
钢筋工程中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其发生费用(含搭接的钢筋用量、钢筋套筒费用)计入综合单价中,无论采用绑扎搭接连接、焊接连接、机械连接等方式,中标后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
构造柱、墙体拉接筋、现浇圈梁、现浇过梁、配筋带连接处等一切与主体结构相连的钢筋,投标人无论采取植筋或预埋,其费用投标人应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甲方不再对上述因施工方法不同进行签证。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每一个项目均应填入单价、合价,若投标人未报价,则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相应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分部分项报价是包含该分项所有工作(无论清单是否列明在清单内)的全部报价。
投标人任何一项单价均被认为是包含了前述各项投标人的费用、风险、利润等在内,其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单价项目将被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采用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投标。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间歇期间不另行支付人工、机械的停、窝工费,机械设备间歇后再次施工的进场费及其余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注: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
建渣、淤泥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不得滞留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清运外弃,弃置须符合xx市有关环境卫生法规的规定,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包括运输机械特殊要求、弃土场及相应费用等)。
本工程使用的装饰材料应为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工程所用的材料(包括面层、基层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装饰材料在采购前应将样品送发包人,经发包人认可进行封样后方可进行采购,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装饰工程正式施工前应先做样板,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进行正式施工,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装饰工程施工,必须满足消防验收标准,凡木作部分等,如木龙骨、木基层、木面层等均应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包干使用,中标后不理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油漆、涂料施工的遍数应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为准,达不到验收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返工至合格为止,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油漆、涂料的颜色以最终设计及发包人认可的颜色为准,投标人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其各种颜色的价格综合报价。
中标后,无论最终确定何种颜色,其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装饰工程的收边、收口,无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是否提出,投标人应按验收使用的需要及自身的施工经验,进行必要的收边、收口等,投标人应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自行充分考虑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地面破除及恢复、墙面开槽及恢复、封堵孔洞的费用并计入相关工作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中标后,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本工程所采用的各种面层材料、基层材料质量等均应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投标人应综合考虑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预留孔洞及封堵孔洞,投标人应在报价时考虑,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燃气工程、给排水管道、电气管道、电梯工程、通风管道等安装工程暗设于墙体、楼板内,管道暗设的留洞、打洞、开槽、打槽、留槽等工作以及洞口、管槽的封堵、抹灰、恢复等措施费用并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调整,也不另行签证。
本工程的管线(包括电缆桥架等)穿楼板、墙体、管井等一切需要作防火封堵的部位,中标人必须按照规范、标准和消防要求用合格的防火堵料封堵,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应专业工程的计算规范及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编制的,但工程量清单中个别项目计量单位为了便于工程计量与结算改变了计量单位,请投标人报价时注意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
本工程砼和砂浆全部采用商品砼和预拌砂浆,商品砼的综合单价中包含泵送费用(地泵和车泵)。
本工程的过梁按现浇列项,实际施工中无论采用现浇或预制,结算时其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凡是需要深化设计的项目,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审图、报建费用、材料检验、深化设计及深化设计后增加的费用等进入综合单价。
工程中各项检测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空气检测、有害气体检测等,同时满足设计与规范规定的各项检测,结算时不予调整。
拆除工程除分部分项清单列项外,其他各项拆除综合考虑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拆除后所有权由建设单位支配,施工单位应无偿给予配合,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综合考虑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
地面、墙面、天棚、外墙、门窗、栏杆、家具等清洗及完工保洁、打磨等综合考虑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
六、工程质量、材料的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及材料应达到国家、省、市现行验收标准,并按四川省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材料品质、规格必须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且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2.材料质量要求:
钢材选用大厂钢材、水泥选用大厂水泥、砼采用商品砼,商品砼的综合单价中包含泵送费用(地泵和车泵),砂浆采用预拌砂浆,砂浆报价中包含砂浆罐车基础、租赁费用,干混和湿拌砂浆综合考虑报价,砂浆换算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的配合比及强度,符合施工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标准等。
3.工程材料品牌范围需按招标文件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备选表中相关要求进行报价,同时应符合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备选表中的规定,投标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备注栏注明材料或设备选用的品牌或厂家或产地;
七.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2.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施工规范等资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投标人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设备以及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及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制确定。
3.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投标人都应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综合单价或合价中,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工作内容,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4.如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若投标人自行更改或增减招标人给定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招标文件中约定可自行增减项目的措施项目清单除外),且该更改被评标委员会判定属重大偏差的,则其投标报价无效并作无效标处理,属细微偏差的除外。
6.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7.若投标文件中通过汇总计算的合价出现计算错误,则结算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
8.若投标人的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价格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不一致时,工程结算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
如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有未填写材料单价的材料,该项材料价格按零价格处理,但由此项材料组成的综合单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仍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完成,但该项材料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9.若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工程结算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
如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或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有未填写综合单价的清单项目,该项项目综合单价按零价格处理,但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仍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完成,但该项目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10.投标人投标总价应是所有清单报价的单位工程费汇总,不允许采用汇总后优惠、打折的形式,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作废标处理。
11.中标后施工合同的装订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2.特别注意:
若投标文件中通过汇总计算的合价出现计算错误,则结算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
若投标文件中修改了招标人给定的数据时,则结算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相应单价或合价的修正。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工程经过评审后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暂列金额:
元)。
本招标控制价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政策规定计算,人工费调整按照川建价发〔2015〕40号文件执行,材料价格按2016年6月总第372期xx市《工程造价信息》中xx区的材料价格及相关市场询价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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