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三逻辑与思维基础知识整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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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思维的特征
1.思维风格的差异:
人人都会思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维风格。
不同风格的思维在速度、方式、质量乃至结果上有很大的差异。
2.思维的共同特征
特征
内涵
间接性
思维能够凭借获得的感性材料、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
概括性
思维能够从多种事物及其各种各样的属性中,舍去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抓住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把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
能动性
思维能够提炼加工感性材料,形成有别于客观实际的认识。
正确的思维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错误的思维歪曲地反映认识对象
思维的间接性和概括性
关系
思维的间接性
思维的概括性
含义
所谓间接性,就是人凭借已有的知识经验或其他事物的媒介,理解或把握那些没有直接感知过的,或根本不可能感知到的事物,以推测事物过去的进程,认识事物现实的本质,推知事物未来的发展
多次经历某些事物之后,把它们的共同特征和规律抽取出来,加以概括
举
例
(1)人类学家根据古生物的化石及其他有关资料,就能推知人类进化的规律;
(2)医生根据对病人的体温、血压、血液、尿液、心电图、脑电图等检查的有关资料,就能确诊病患和病因;
(3)气象工作者根据已有的气象资料,就能预知今后天气的变化;
(4)教师根据学生的行为表现可以推断学生的内心世界;
(5)地震工作者可以根据动物的反常现象或其他仪表的数据来分析与预报震情;
(6)人们不知道某些疾病与遗传基因的关系,但人们可以根据实验来认识它们之间的关系
(1)人们把形状、大小各不相同而能结出枣子的树木归一类,称之为“枣树”
(2)把枣树、苹果树、梨树等依据其根、茎、叶、果等共性统称为“果树”(3)每次看到“月晕”就要“刮风”,地砖“潮湿”就要“下雨”,就能得出“月晕而风”“础润而雨”的结论(4)人们认为“凡正常运行的计算机都有中央处理器”
作用
能够弥补直接感知的不足,克服感性认识的局限,更深刻、更正确、更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
这种间接性也可能因为感性材料的虚假或片面,或加工制作的失误,导致认识失真
凭借思维的概括性,人们才能以简驭繁地认识世界,从千差万别、纷纭复杂的事物现象中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间接性和概括性是思维的两个基本特征。
正因为思维具有概括性,人们才凭借已获得的感性材料、经验和知识,舍去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从而抓住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思维才体现出间接性的特点
3.思维的作用:
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又反作用于实践。
正确的思维能够指导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
思维的间接性特征与思维来源于实践并不冲突
(1)要获得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就要在实践中接触和变革事物,占有丰富、真实的感性材料,然后对其进行科学的加工制作,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2)思维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接受实践的检验,才能弄清它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能否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1.2
思维形态及其特征
一、思维的基本形态
1.思维形态的分类
划分标准
类型
从思维的方向看
发散思维
向不同方向扩散的思维
聚合思维
向同一方向收敛的思维
从思维对认识对象的思考角度看
综合思维
整体地认识对象的思维
分析思维
分别地认识对象的思维
从思维反映认识对象的方式看
辩证思维
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的思维
形而上学思维
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的思维
根据思维运行的基本单元的不同
抽象思维
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通过语词巩固下来,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
形象思维
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
2.思维的基本形态:
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
如果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通过语词巩固下来,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抽象思维。
如果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形象思维。
二、思维基本形态的特征
1.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主要特征
(1)抽象思维:
基本单元的概念性、运行方式的推导性和思维表达的严谨性。
(2)形象思维:
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维表达的情感性。
2.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关系:
两者的区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在实际思维活动中,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各有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但又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关系
人们把以概念作为基本单元进行的思维,称为抽象思维
如果人的思维抽象、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形象思维
基本单元
概念
感性形象
思维形式
概念、判断、推理
感觉、知觉、表象
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是根据思维加工时所使用的基本单元而区分的两种不同思维形态;
无论是形象思维还是抽象思维,都来源于实践。
形象思维是抽象思维的基础,抽象思维依赖于形象思维,形象思维有待于上升到抽象思维
二、正确理解概念、判断与推理
(1)在抽象思维中,对某一事物或某类事物及事物的性质、关系等,人们是运用概念来反映的。
(2)概念只有结合起来构成判断,才能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从而形成确定的思想。
(3)人们要从若干已知的事物情况认识未知的事物情况,或者说明事物情况出现的原因,就必须运用推理。
思维形态≠思维形式
(1)根据思维加工时所使用的基本单元不同,思维可区别为不同的形态,即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
(2)抽象思维的基本单元是概念,形象思维的基本单元是感性形象。
抽象思维的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
三、综合认识思维形态
(1)感性材料与感性认识不同,前者是客观事物,后者是主观认识。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而非正确、错误之别。
(2)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个体思维与群体思维是根据不同标准划分的,其中不免交叉现象,比如:
既是个体思维又同时是抽象思维等。
第二课把握逻辑要义
2.1“逻辑”的多种含义
一、“逻辑”的多种含义
1.“逻辑”是一个多义词:
现代汉语中的“逻辑”,或者与“规律”同义,或者指“逻辑规律与规则”,或者指认识问题的某种“思维方法”,或者指“逻辑学”这门学问。
2.逻辑学研究的对象:
“规律”意义上的“逻辑”是所有科学的研究对象。
“逻辑规律与规则”,以及“思维方法”意义上的“逻辑”才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3.逻辑学研究的目的:
逻辑学研究试图将逻辑规律与规则运用到实际思维中,以区分正确的思维方法和不正确的思维方法。
作为工具性学科的逻辑学是为把握“规律”服务的。
二、狭义逻辑学与广义逻辑学
1.含义:
人们把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形式逻辑视为狭义的逻辑学,而把含有狭义的逻辑学和研究辩证思维中的规律、规则与方法的辩证逻辑等视为广义的逻辑学。
2.形式逻辑的核心任务:
形式逻辑特别关注推理问题。
其核心任务是要把握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的规律和规则。
3.意义:
学习狭义逻辑学的基本知识与方法,是学习广义逻辑学的基础。
遵循形式逻辑的规律与规则,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
2.2
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
一、同一律:
思维的确定性要求
1.作用:
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确定性的思维。
要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事实与规律,必须让思维确定下来,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游移不定。
这就要遵循同一律的要求。
2.内容:
通常用公式“A是A”来表示同一律的内容。
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
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如果是真的,就是真的;
如果是假的,就是假的。
3.要求: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
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转移论题。
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叫作“偷换概念”或“偷换论题”。
4.误区:
在不同的时间或不同的条件下,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概念或判断,同一律并不要求它们一定是同一的。
同一律并不否认认识对象的复杂多样性及其变化和发展。
它所反对的,只限于在时间、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任意变更概念或判断。
二、矛盾律:
思维的一致性要求
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
要避免思维出现不融贯一致的逻辑错误,就要遵循矛盾律的要求。
通常用公式“A不是非A”来表示矛盾律的内容。
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它的否定论断“非A”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成立。
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叫作“自相矛盾”。
4.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①思维中出现的自相矛盾不同于唯物辩证法所讲的事物的客观矛盾。
②客观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此事物可以变成彼事物。
从不同时间、不同方面对同一事物所作的相反论断,并不是自相矛盾的。
[想一想]“自相矛盾”与客观矛盾都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吗?
提示:
不是。
自相矛盾属于思维认识的范畴,是客观事物的一种反映,而且是错误的。
客观矛盾不是思维认识的范畴,不是一种反映,是一种客观存在。
三、排中律:
1.排中律的含义:
逻辑思维既要排除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也要反对在“是”与“非”之间骑墙居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
这就要遵循排中律的要求。
2.排中律的通用公式:
通常用公式“A或者非A”来表示排中律的内容。
这个公式的意思是说,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
3.遵守排中律的要求:
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不成立。
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叫作“两不可”。
4.排中律意义:
矛盾律表明,论断“A”和“非A”必有一假;
排中律进一步表明,“A”和“非A”必有一真。
识别与把握“A”和“非A”这种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矛盾关系,对于提升逻辑思维能力有重要意义。
5.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
只有遵循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思维,才有可能成为科学的思维,而违背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思维,不可能是科学的思维。
[判一判]
(1)排中律的基本内容通常用公式“A或者非A”来表示。
(√)
(2)对同一对象形成的论断“A”和“非A”同假或同真。
(×
)
比较矛盾律和排中律
矛盾律
排中律
要求不同
要求排除人们思维的自相矛盾,强调“A不是非A”,即矛盾的论断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排中律要求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强调“A”与“非A”,其中必有一真
错误不同
“自相矛盾”
“两不可”
作用不同
运用不矛盾律可以以真推假,即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判断,如果一个真,则另一个必假
运用排中律可以以假推真,即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判断,如果一个假,则另一个必真
矛盾律与排中律都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是人们在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时必须遵守的具体规则,它们从不同侧面保证思维的确定性
第三课领会科学思维
3.1
科学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一、科学思维的含义
1.科学思维,泛指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是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的思维。
2.科学思维与不科学思维相对立。
不科学思维是主观臆想的、不合逻辑的、片面僵化的思维。
3.科学思维不是与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并列的思维形态,而是对实践中遵循逻辑思维要求、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创新性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的统称。
怎样做到自觉地走向科学思维
1.科学思维的含义:
泛指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是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的思维。
它与主观臆想的、不合逻辑的、片面僵化的不科学思维相对立。
2.人人都有思维,但只有正确的思维才能指导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目的。
正确的思维要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指导我们正确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理论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我们的思维能够更加自觉地走向科学思维。
科学思维方法≠科学方法
(1)科学方法主要是指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的方法问题。
它既包括具体的实践活动所采用的方法,如具体的工作方法、科学实验的方法等,也包括人们思考问题、认识问题的方法,后者即科学思维方法。
科学方法与科学思维方法是包括与被包括的关系,其外延不同。
(2)科学思维方法是人们在长期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逐步总结出来的,它能帮助人们在认识世界的活动中少走弯路,少犯错误,能提高人们认识世界、进而改造世界的能力。
二、科学思维的特征
阐释
追求认识的客观性
科学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
不盲目崇拜权威,不盲目相信书本结论,它尊重实践检验的结果,注重实事求是的推理和论证,坚持以理服人,努力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
结果具有预见性
科学思维总是通过对事物历史与现实材料的分析,找出事物发展的规律,并对事物的发展趋势、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
结果具有可检验性
思维的结果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
越是复杂的事物,对它的认识越要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
科学思维能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坚持真理
[判一判]
(1)科学思维,泛指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
(2)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普适性,其正确性是无条件的。
3.2
学习科学思维的意义
一、思维素养意义
1.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纠正逻辑错误,驳斥诡辩,捍卫真理。
2.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3.学习科学思维,有利于我们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提高我们的创新能力。
二、思想政治意义
1.学习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正确认识不同的社会实践中的国情和世情,准确把握我们所在的历史方位,提高我们的政治站位,提升我们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
2.学习科学思维,有助于我们发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以锐意进取的态度和负责任的行动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
全面理解学习科学思维的意义
角度
思
维
素
养
意
义
捍卫
真理
有利于我们纠正逻辑错误,驳斥诡辩,捍卫真理。
科学的抽象思维一定是符合逻辑要求的思维,违背逻辑要求的思维不是科学思维。
通过学习理论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真理的职责
把握
本质
有利于我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世界是普遍联系、变化发展的。
认识世界,不仅要认识事物的部分、方面、阶段,而且要认识发展变化着的整体。
学会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我们可以更为全面地、动态地把握客观事物
着眼
创新
有利于我们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提高我们的创新能力
想
政
治
觉悟
层面
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正确认识不同的社会实践中的国情和世情,准确把握我们所在的历史方位,提高我们的政治站位,提升我们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
实践
有助于我们发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以锐意进取的态度和负责任的行动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
第四课准确把握概念
4.1
概念的概述
一、概念的含义
1.属性的含义及分类:
事物的性质和关系统称为属性。
事物的属性可分为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本质属性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
2.概念的定义:
概念是通过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而反映事物的思维形式。
3.概念的表达:
概念只有通过语词才能表达出来,但并非一个语词在任何场合一定表达同一个概念。
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
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场合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如果不作区分,就容易引起概念混淆。
概念和语词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1.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
概念是在语词的基础上形成的,总是通过语词表达出来。
脱离语词的赤裸裸的思想概念是不存在的。
语词是概念的物质承担者或者物质外壳。
2.概念与语词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语词是声音和词义的结合体,概念只是语词的基本的词义。
概念是事物范围和本质的反映。
概念构成了语词的基本内容,但语词除了包含概念以外,还包含主体对事物的各种主观感受,即主体对事物的褒贬等含义。
因此在把握概念与语词的联系的同时,也要注意语词和概念的区别。
概念是人类的认识成果,语词却具有民族特点。
同一个概念,往往不同的民族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
表达的概念虽然相同,语词却因民族而异。
概念与语词的区别,就是在同一民族语言中也明显地表现出来。
一方面,同一概念往往有不同的语词表达形式。
这就是平常所说的存在同义词或多词一义的情况。
例如,红薯、白薯、地瓜是不同的语词,却表达的是同一个概念。
水泥、洋灰是不同的语词,表达的也是同一个概念。
另一方面,同一个语词也往往表达不同的概念。
这是平常所说的存在多义词或一词多义的情况。
例如,“先生”这个词,可以指称师长、医生、知识界人士,也是对人的一种尊称等。
“是”这个词可以指两个事物的同一关系,如鲁迅是《阿Q正传》的作者;
也可指两个事物的属种包含关系,如“人是高等动物”。
3.概念都是通过语词来表达的,但是并非所有的语词都是表达概念。
具体地说,各种实词,如名词、代词、形容词和数量词表达概念。
在虚词中连接词:
“和”“或者”“如果……那么……”等表达概念,单纯的感叹词和孤立的助词通常不表达概念。
二、概念的基本特征
1.概念的内涵:
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反映事物“质”的规定性,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究竟“是什么”。
2.概念的外延
(1)含义:
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
它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有多少”。
(2)类型:
依据两个概念在所指范围上是否具有相同部分,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
种类
图示法
相容关系
全同关系
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相同
属种关系或种属关系
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
交叉关系
两个概念之间有而且只有一部分外延是相同的
不相容关系
矛盾关系
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包含在一个属概念中,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等于该属概念的外延
反对关系
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包含在一个属概念中,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该属概念的外延
4.2
明确概念的方法
一、明确内涵的方法
1.定义的含义:
定义是从内涵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用简明的语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
2.定义的逻辑结构:
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构成。
3.下定义的方法:
定义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是:
种差加属概念。
种差指同一属概念下的种概念之间的差别。
“种差”和“属概念”相加构成定义项,用定义联项将被定义项和定义项联结起来,就构成定义。
4.下一个正确的定义,必须遵守必要的规则
(1)要下一个正确的定义,首先,应该具备相应的科学知识,正确地认识对象,把握其本质属性。
(2)应该遵循必要的逻辑规则
①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
否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②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否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③定义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
否则,就会犯“否定定义”的逻辑错误。
④定义不能用比喻。
否则,就会犯“比喻定义”的逻辑错误。
[想一想]正确地进行定义,应该遵守哪些逻辑规则?
定义的四个逻辑规则包括:
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定义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定义不能用比喻。
二、明确外延的方法
1.划分的含义:
划分是从外延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它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把一个概念的外延分为几个小类。
小类是大类的种,大类是小类的属。
划分就是把一个属分为几个种的逻辑方法。
划分由母项和子项两部分构成。
2.划分的规则
(1)必须充分了解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之间的客观关系。
(2)要遵循划分的逻辑规则
①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
否则,就会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
②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用同一个标准。
否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
③划分应该逐级进行,不能越级。
否则,就会犯“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
[判一判]划分时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
第五课正确运用判断
5.1
判断的概述
一、判断的含义:
判断就是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二、判断的基本特征
1.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是判断的一个基本特征。
断定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肯定,二是否定。
2.判断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是有真假之分。
符合认识对象实际情况的判断就是真判断,不符合认识对象实际情况的判断就是假判断。
判断具有两个简单的逻辑特征:
第一,任何判断必定有所断定。
即必定有所肯定或者否定。
第二,任何判断必定有真假,即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
三、判断的表达——语句:
判断是语句的思想内容,语句是判断的语言形式。
但是,不作断定、没有真假的语句并不表达判断。
四、判断的分类:
依据判断本身是否包含其他判断,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
1.简单判断:
指直接由概念构成而不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
简单判断包括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
2.复合判断:
本身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叫作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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