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8140946
- 上传时间:2022-12-13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8.86KB
重庆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文档格式.docx
《重庆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文档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智能制造项目。
1.支持方向。
(1)围绕汽车、电子、装备、材料、化工、医药、消费品、食品等重点行业的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五个方面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应用。
(2)优先支持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完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的企业。
2.申报条件。
(1)重庆市辖区内注册并已报统(含投资报统、产值报统或研发投入报统)的企业。
(2)汽车、电子、装备、化工等行业设备及软件投资(含信息技术服务)不低于500万元,材料、医药、消费品、食品行业设备及软件投资不低于300万元。
(3)项目建设内容(可不全部满足,见附件4):
离散型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
(4)项目建设绩效指标(至少满足3项):
生产效率提高10%、运营成本降低1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15%、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5%以上。
(5)项目(含融资租赁贴息项目)为在建项目,且投资完成30%以上。
(二)关键智能装备培育。
符合《重庆市2017年智能装备(机器人)产品目录》,在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上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智能装备生产企业。
(2)申报企业2016年符合目录的产品销售额正增长。
六、绿色制造和节能减排
(一)节能低碳化改造应用示范。
工业锅炉(窑炉)、电机系统、变压器等高耗能机电设备系统节能改造;
能源梯级利用;
中低品位余热余压高效回收。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已在我市登记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
(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年节能量不低于500吨标准煤。
其中,电机系统、变压器等高耗能机电设备系统改造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200吨标准煤,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已完成30%且未完工。
(二)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应用示范。
以源头削减污染产生为切入点,革新传统生产工艺装备采用的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升级改造;
重金属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用量削减或者生产过程减量排放;
淘汰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企业单位产品能源资源消耗量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10%以上。
(三)工业节水改造应用示范。
化工、冶金、造纸、印染、食品、医药等高耗水行业用水系统平衡优化;
城市中水、矿井水利用。
(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降低10%以上(城市中水、矿井水用量达到用水总量30%以上)。
(四)资源循环利用应用示范。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汽车产品及其零部件、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电动机及其零部件、机床产品及其零部件、办公设备及其零部件等再制造。
(2)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企业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用量占原料总用量比例提高10%以上。
再制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且具备实现量产能力。
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一)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
(1)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培育。
支持重点制造企业开展供应链协同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在线支持(信息增值)服务、个性化定制服务、工业设计制造众包服务、工业电子商务(C2B、C2M、O2O等)和产业金融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
(2)融合发展基础支撑。
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工业核心软硬件、系统解决方案、工业信息系统、信息物理系统(CPS)等研发及应用;
支持重点企业建设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分析应用。
(3)融合发展水平提升。
支持重点制造企业开展PLM、ERP、MES、SCM、PDM等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建设。
(4)工业信息安全。
重点支持面向工业信息安全领域提供在线监测诊断、仿真测试及验证、攻防演练、信息安全大数据分析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5)优先支持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完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的企业。
(1)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在重庆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项目投资(包括软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研发人力成本等方面的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
(3)具有明确的推进计划,项目当前完成投资额不低于计划总投资额的30%(其中,示范类项目当前完成投资额不低于计划总投资额的60%)。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
申报主体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评定的企业(已获此项市级支持的除外)。
八、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建设
(一)“互联网+”试点。
(1)基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创新创业、协同制造、电子商务、益民服务等领域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1)申报项目应为2016年或2017年重庆市“互联网+”试点项目。
(2)项目申报主体应为2016年或2017年重庆市“互联网+”试点项目申报单位中本市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3)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4)项目建设已完成。
(二)ICP、ISP、IDC、ITSS奖励。
(1)鼓励企业申领ICP、ISP、IDC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和ITSS(信息技术服务)资质。
(2)优先支持开展自身业务所需服务器部分或全部部署或托管在重庆的企业。
(2)项目申报主体应取得ICP、ISP、IDC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且取得许可的时间应在2013年6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区间内。
(3)企业申报ITSS奖励应取得ITSS二级资质,且取得资质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
九、平台建设
(一)重庆国际电子商务交易认证平台建设。
重庆国际电子商务交易认证平台升级及推广。
(1)在重庆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2016年平台实现交易真实性认证金额10亿美元以上。
(3)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4)符合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平台建设。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平台建设。
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与政府资金共同参与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申报单位。
优先支持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型研发机构试点企业。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2)平台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且设备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不低于50%。
(3)具备药物一致性评价体外、体内部分(BE、Ⅰ期)生物样本检定全过程实验管理条件。
(4)平台应具有GCP认证条件的合作临床基地完成BE实验。
(三)渝新欧国际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渝新欧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1)申报主体须为渝新欧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单位。
(2)项目必须有利于促进渝新欧大通道及“一带一路”国家建设发展。
(3)项目已完成技术方案审查、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四)手机企业研发试验检测。
鼓励手机企业在重庆注册的专业机构进行研发试验检测。
(1)申报企业2016年实现产值10亿元以上。
(2)2016年4月以来发生研发试验检测费用。
(五)国家级市级试点示范园区建设。
国家级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市级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1)2016-2017年,首次被评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低碳示范工业园区、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
(2)2016-2017年,首次被评为的市级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3)项目建设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一)“增品种”项目。
消费品行业新上市品种。
优先支持市级“双百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国家级市级贫困区县企业。
(1)本市辖区内注册的规模以上轻工、纺织服装、食品企业。
(2)申报产品为上一年度1月1日后首次上市销售,且截止申报日申报产品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
(二)“提品质”项目。
(1)制造工艺和质量管控体系国内国际对标比标达标项目。
(2)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3)食品行业农工商融合发展项目。
(4)优先支持市级“双百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国家级市级贫困区县企业。
(1)本市辖区内注册的规模以上轻工、食品、纺织服装企业。
(2)申报方向1的,企业须已进入全球排名前100位零售商(或世界500强企业)采购供应体系,且上一年度订单交货金额超过1000万元。
(3)申报方向2的,项目投资须超过100万元且已完成投资30%以上。
(4)申报方向3的,企业上一年度报统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上一年度采购市内优势区域标准化种养殖农产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三)“创品牌”项目。
(1)重庆市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宣传推广活动。
(2)重庆市消费品工业企业产品品牌营销专项活动。
(1)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
(2)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和相关活动的成功案例,活动的开展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
(3)具有较完善的活动实施方案。
(4)优先支持有市级“双百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国家级市级贫困区县企业参与的活动。
(四)“三品”专项行动公共服务平台示范项目。
为本市消费品工业企业实施“三品”战略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路演、培训、产品市场及消费者行为研究、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全流程服务的第三方公共服务机构。
优先支持服务对象包括市级“双百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国家级市级贫困区县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1)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
(2)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和相关活动的成功案例。
(3)所服务的本市消费品工业企业超过10家(其中规上企业至少有5家),且在示范期(自申报日起1年)内,所服务企业销售产值增速超过20%。
十一、工业龙头企业配套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我市工业龙头企业配套体系建设。
鼓励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市内中小微工业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实现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体系就地链接。
1.申报单位为我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的工业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即上年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10亿元,对产业链长的龙头企业工业总产值可放宽到不低于5亿元。
2.申报单位以独立法人进行申报,也可以企业集团形式进行申报,但企业集团内独立法人不得重复申报。
十二、汽车、电子制造业稳产促销增效补助
(一)汽车制造业稳产促销增效补助。
(1)一季度整车企业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促销增产。
(2)上半年整车企业市外销售。
(3)上半年整车企业生产增长。
(4)上半年整车企业推出的整车新产品。
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整车企业。
(二)电子制造业稳产促销增效补助。
(1)全市规上报统电子企业稳产促销增效。
(2)三大运营商产品交易会。
(3)重庆本地生产的智能终端关键零部件市外销售。
(1)2017年一季度规上电子企业产值同比正增长。
(2)2017年在渝召开产品交易会的三大运营商。
(3)在重庆本地注册且投产,并已纳入电子口径统计的规模以上智能终端配套企业。
附件:
1.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方向(2017年版)
2.重庆市企业技术改造重点方向(2017年版)
3.重庆市工业强基重点方向(2017年版)
4.智能制造新模式建设内容
附件1
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方向
(2017年版)
1.智能手机。
指配备操作系统、支持多核技术、支持多点触控、支持应用商店及Web应用等多种模式、支持多传感器和增强现实等功能的4G及以上智能手机。
2.智能电视。
指支持媒体融合业务,支持对外有线无线宽带互联,支持体感、语音等控制功能,支持多种呈现的智能电视及智能显示终端。
3.集成电路。
主要包括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载板及材料。
4.新型显示。
主要包括高世代TLT-LCD面板、6代及以上OLED面板、MID触摸屏等产品及模组;
玻璃基板、发光材料、量子点材料等新型显示材料。
5.传感器。
主要包括光纤传感器、MEMS传感器、化学及生物量传感器、位移传感器、高清图像传感器、陀螺仪等。
6.智能仪器仪表。
完成多种物理量的精确测量与显示,可提供数据存储、运算、输出及自动控制的仪器仪表。
7.物联网设备及系统。
主要包括物联网通讯模块、设备,RFID芯片、天线、读写装置及相关设备,北斗导航芯片、模块及终端,信息安全产品,物联网在工业、环保、安防等领域的应用系统等。
8.智能可穿戴设备。
独立使用、界面与操作友好、互联便捷、功能丰富的可穿戴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运动相机等。
9.无人机。
搭载相机、摄像头等娱乐工具的小型无人机,用于抢险救灾、环境保护、农(林)业发展、遥感测绘、影视航拍等领域的无人机产品及服务。
10.服务及特种机器人。
家政服务机器人、医疗机器人、家教机器人、互动学习机器人等服务机器人,用于工业安全、城市管理、环境监测、能源管理等领域的排险机器人、水下机器人、巡检机器人、管道爬行机器人等特种机器人。
11.虚拟现实设备。
基于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融合现实)技术的相关产品及服务。
12.互联网。
主要包括基于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与网络金融信息服务、网络文化娱乐服务、网络媒体服务、基础应用服务以及其它软件信息服务类增值电信服务。
13.云计算。
主要包括云计算基础硬件、云计算基础软件、云计算运营支撑服务、云计算服务(IaaS、PaaS、SaaS等)、云计算终端、云计算数据中心等。
14.大数据。
主要包括大数据采集、大数据挖掘、大数据处理、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应用、大数据安全等领域。
15.工业机器人。
指工业生产中替代人类做一些作业,例如搬运、焊接、装配、涂装、水切割等机器人。
16.高档数控机床。
指数值控制的金属加工机床,包括数控金属切削机床、数控金属成形机床、数控特种加工机床等。
17.增材制造装备。
指依据三维CAD设计数据,采用离散材料(液体、粉末、丝、片、板等)逐层累加原理制造实体物件的技术设备。
18.通航装备。
主要包括新型直升机、无人驾驶飞机等飞行器整机以及航空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专用装备。
19.轨道交通装备。
主要包括高速铁路机车车辆及动车组,城市轻轨车辆,市域轨道车辆,现代有轨电车,先进单轨车辆,双轴制式中小型单轨车辆等。
20.高技术船舶。
主要包括不锈钢化学品船、豪华旅游船、内河液货船、滚装船、公务艇、豪华游艇等。
21.海洋工程配套。
主要包括升降锁紧系统、深水锚泊系统、动力定位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海洋工程关键配套。
22.新能源装备。
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风电场相关系统与装备、太阳能生产装备等。
23.先进钢材料。
主要包括高品质不锈钢,高强汽车钢板、冷轧钢板、镀锌钢板、高性能工模具用钢,耐腐蚀及耐高温,高压高强钢等;
高强度低温和超低温用可焊接铸钢件等。
24.先进铜材料。
主要包括高精度铜及管、棒,线型材产品,高强高导铜材,电子铜,铜合金引线框架,低氧光电铜线杆,高性能接插元件等电子产品用铜压延材料,其他高性能铜及铜合金压延产品。
25.先进铝材料。
主要包括高性能铝及铝合金型材,电容器铝箔,铝板带箔,特薄铝及铝合金箔材,半凝固态铸造加工的铝和铝合金材,高强度铝合金锻件。
26.先进轻合金材料。
高性能钛及钛合金材料、模锻件、旋锻件、铸锻件,医用钛合金材料、器件,大规格特种钛合金锻件。
高性能镁合金及变形镁合金,镁合金腐蚀控制及防护,镁合金锻件。
高温合金、耐蚀合金、高性能轻合金等航空航天用材料。
27.绿色建筑材料。
主要包括节水陶瓷、绿色建筑部件等产品。
28.化工新材料。
主要包括聚碳酸酯、聚氨酯、尼龙、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甲醛、聚苯硫醚、聚酯、氟材料、高端聚烯烃等高性能树脂及主要原材料和关键配套项目;
水性涂料、高性能防腐涂料等新型涂料;
高纯试剂、电子气等化学品。
29.生物农药。
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物农药新品种。
30.锂材料。
主要包括锰酸锂材料、三元材料及磷酸铁锂材料等锂电池正极材料,积极培育镁锂合金等其他锂材料。
31.稀土材料。
指高性能稀土(永)磁性材料及其制品。
32.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
主要包括玻璃光纤、通信用高端光纤、电子玻璃布、空气滤料等产品。
33.石墨烯材料。
指石墨烯大面积薄膜和石墨烯微片、石墨烯电池材料。
34.纳米材料。
指在光电子、新能源、生物医药、纺织等领域的纳米材料制品。
35.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插电式、纯电动、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及关键配套。
36.智能汽车整车制造及关键配套。
37.节能装备。
主要包括高效节能锅炉窑炉,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装备,高效储能装备,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装备等。
38.环保装备。
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土壤及场地等治理与修复装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减振降噪设备、环境监测仪器与应急处理设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技术装备等。
39.生物技术药物。
主要包括用于预防和治疗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类药物,基因工程蛋白质药物,细胞治疗产品和基因治疗药物。
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等产品。
利于提高血浆利用率的血液制品。
40.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
主要包括新型抗感染药物,抗肿瘤药,防治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及治疗糖尿病的新型单、复方药物,新型免疫调节剂。
针对精神性疾病及神经类疾病,解除症状的新型速效药物和长效药物。
儿童疾病治疗的新型药物,“孤儿病”治疗药物。
41.中药材及中成药。
主要指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效组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晰、制备工艺先进的中药新药。
疗效确切和市场占有率高的二次开发中成药大品种。
42.医疗器械及耗材。
主要包括医学影像设备、肿瘤治疗设备、手术治疗设备、康复治疗设备、专科治疗设备、生命支持设备、医用检查检验仪器、体外诊断检测仪器、分子诊断检测仪器等设备。
生物医用植介入体、药用胶囊、药用包装等材料。
43.健康保健品。
主要指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抗氧化等保健食品、饮品、膳食添加剂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中药洗护用品、美容护肤品等带有功能性的绿色日用保健用品。
附件2
重庆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方向
一、电子信息行业
1.4G及以上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等产品研发生产。
2.智能电视、云电视、超高清电视、新型显示电视(OLED电视、激光电视、裸眼3D和3D电视)等产品研发生产。
3.超高清(3D)投影、激光投影、超短焦投影、便携式微型投影研发生产。
4.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晶圆制造及硅片、载板等配套的研发生产。
5.高世代TFT-LCD面板、6代及以上OLED面板等产品研发生产。
6.玻璃基板、显示模组等产品研发生产。
7.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研发生产。
二、汽车行业
1.自动变速器总成及部件研发及其产业化,包括自动变速器(AT)、无极变速器(CVT)、双离合变速器(DCT)、电控机械式自动变速器(AMT)等变速器产品研发生产,及其高精度齿轮、液力变矩器等关键零部件。
2.汽车发动机总成及关键部件研发及其产业化,包括采用缸内直喷(GDI)、涡轮增压、进排气气门可变正时技术(DVVT)、双平衡轴等先进技术的发动机总成及凸轮轴、飞轮等关键零部件。
3.中高端车型车身、内饰、转向、制动、传动、电气系统等及其关键零部件。
4.中高端摩托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
5.具有辅助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
具有中度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化。
6.汽车整车涂装废气VOC清洁净技术规模化应用。
7.动力电池梯度利用和再生利用产业化。
8.报废汽车绿色智能精细拆解与高效分选回收。
9.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全新底盘、动力总成;
充电站(桩)及换电站装备;
高能效锂离子电池产业化;
新型高比能量三元类电池产业化;
燃料电池产品化。
10.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关键材料研发生产。
11.发动机控制系统(ECU)、变速箱控制系统(TCU)、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牵引力控制系统(ASR)、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P)、网络总线控制系统、车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 工业 振兴 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