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容量锅炉受压部件焊接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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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容量锅炉受压部件焊接技术条件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大容量锅炉受压部件焊接技术条件
HG30.2003.005(B)
依据:
见本标准前言
代替:
HG30.84.005
编制:
锅炉设计开发处:
校对:
工艺处:
审核:
质量检验处:
审定:
总工程师批准:
前言
本标准是依据美国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第I卷《动力锅炉》、第II卷《材料》、第Ⅸ卷《焊接和钎焊评定标准》和我国《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HG30.84.005《600MW受压部件的焊接技术条件》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与原HG30.84.005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1)标准名称更改为《大容量锅炉受压部件焊接技术条件》;
(2)对于锅炉受压元件常用典型材料进行了分类和分组;
(3)去掉原附表1,规定按企业标准1999-0424《焊接材料选用标准》选择焊接材料;
(4)规定了受压元件焊接坡口按相应的企业标准及产品图样;
(5)各种材料焊前预热温度范围;
(6)明确规定了按不同标准制造的锅炉受压元件焊后热处理及中间热处理要求;
(7)规定受压元件焊接接头焊后热处理的最低温度和最短保温时间按30.2003.012;
(8)对受热管子产前试样的范围进行了限定;
(9)增加了附录A管子与非承载/承载附件的焊接材料选用原则等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同时HG30.84.005作废。
本标准于1984年首次制定,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增加了版次,首次制定视为A版,故本次修订确定为B版。
本标准由技术管理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委托工艺处起草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景世
工艺路线
编制
更改标记
数量
文件及其号码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存档编号
计算机存盘号
托晒单号
目 次
1范围…………………………………………………………………………………………………………………4
2引用标准……………………………………………………………………………………………………………4
3材料…………………………………………………………………………………………………………………4
4焊接材料…………………………………………………………………………………………………………4
5焊工…………………………………………………………………………………………………………………5
6焊接接头……………………………………………………………………………………………………………6
7焊前准备………………………………………………………………………………………………………6
8焊接……………………………………………………………………………………………………………7
9焊接接头的质量检查……………………………………………………………………………………………16
10焊接缺陷的修补…………………………………………………………………………………………………18
11焊接试板…………………………………………………………………………………………………………20
附录A(标准的附录)管子与非承载/承载附件的焊接材料选用原则………………………………………21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大容量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
本标准作为锅炉受压元件制造的技术条件,也是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守则等技术文件的编制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0.2000.286(E)材料入厂验收和检验标准
1999-0424焊接材料选用标准
2000-3473管接头
98-0730关于原材料、焊缝、热处理和无损检测产品识别标记的规定
HG04004-2004300MW、600MW锅炉集箱管接头坡口及管孔标准
HG04005-1999300MW、600MW锅炉、管接头坡口
HG2.4.6.7(3)大容量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
HG4.1.1.1
(2)大容量锅炉钢材热切割前预热及用钢板切割零件技术条件
HG6.13.2.2
(1)大容量锅炉母材表面和焊缝表面的目视检查和修磨
HG30.2003.006(C)大容量锅炉焊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标准
HG30.2004.008(D)大容量锅炉受压部件焊接接头金相检验方法
HG30.2003.012(B)大容量锅炉部件焊后热处理技术条件
30.97.241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30.97.289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金相和断口检验方法
3材料
3.1用于受压元件的材料必须按30.2003.286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投产。
3.2首次使用的新材料必须进行全面的焊接性及工艺性试验,并按有关标准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3.3锅炉受压元件用碳钢和低合金钢,碳含量不得大于0.35%。
3.4国内安装使用的锅炉受压元件常用材料按表1划分类别和组别。
此划分适用于ASME锅炉压力容器规范、《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制造的非ASME钢印产品的受压元件,对于ASME钢印产品的材料分类按ASME法规。
4 焊接材料
4.1用于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焊剂、焊接用保护气体和成型气体等。
焊条、焊丝、焊剂应按30.2000.286的规定进行验收,焊接用保护气体和成型气体按现行管理规程规定验收。
进口焊接材料应符合ASME法规第Ⅱ卷C篇或焊接材料采购规程的规定,尚未列入到国家标准的焊接材料应按技术协议或焊接材料采购规程的规定验收。
4.2锅炉受压元件用焊接材料的选用按企业标准1999-0424。
5 焊工
5.1凡从事锅炉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焊接操作工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培训,并按ASME法规第Ⅸ卷或《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焊工考试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项目合格证后才允许担任考试合格范围内的受压元件的焊接工作。
表1锅炉受压元件常用材料及分类
类别号
组别号
牌号
1
1
Q235-A.F,Q235-A,Q235-B,Q235-C,Q235-D,St45.8,10,15,20,20G,20g,SA-106A,SA-106B,SA-210A-1,SA-234WPB,SA-285C,SA-516Gr60,ZG-25,SA216WCA
2
35,SA-105,SA-106C,SA-210C,SA-556C2,SA-675Gr70,SA234WPC,16Mn,16Mng,Q345-A,Q345-B,Q345-C,Q345-D,P355GH,SA-299,SA-516Gr70,SA216WCB(WCC)
3
1
16Mo3(15Mo3),15MoG,SA-335P1,SA-213T2,SA-209T1,SA217WC1
2
SA-336F1,SA182F1
3
20MnMo
4
20MnMoNb,13MnNiMoNbR,13MnNiMo54(DIWA353),15NiCuMoNb5(WB36)
4
12CrMo,15CrMo,15CrMoG,15CrMoR,15CrMog,SCMV2,SCMV3,SA-213T12,
SA-335P11,SA-335P12,SA-387Gr12CL1,SA-387Gr12CL2,SA-387Gr11CL1,
SA-387Gr11CL2,SA-182F11CL1,SA-182F11CL2,SA-336F11CL1,SA-336F11CL2,
SA-336F11CL3,SA-213T11,13CrMo44,SA217WC6
5
1
12Cr2Mo,12Cr2MoG,2¼Cr1Mo,10CrMo910,SCMV4,SA-217WC9,SA-335P22,
SA-213T22,SA-387Gr22CL1,SA-387Gr22CL2,SA-182F22CL1,SA-182F22CL3,
SA-336F22CL1,SA-336F22CL3,SA-213T23
2
10Cr9Mo1VNb,SA-335P122,SA-213T122,SA-213T91,SA-335P91,SA-336F91
3
12Cr1MoVG,12Cr1MoV,13CrMoV42,ZG20GrMoV
4
12Cr2MoWVTiB(G102)
6
1
0Cr13
2
1Cr13,2Cr13,SUS410TB,SUS420J1,AISI410,AISI420
8
1
1Cr18Ni9Ti,1Cr18Ni9,0Cr18Ni9,1Cr19Ni9,SA351CF-8M,SA-213TP36HCbN,
SA-213TP304,SA-213TP304H,SA-213TP347H,SA-351CF-8,SA-351CF-8A
2
0Cr23Ni13,0Cr25Ni20,1Cr20Ni14Si2,ZGCr25Ni13,SA-351CH-8,SA-240-309S,
SA-240-309H,SA-240-309Cb,SA-240-309HCb,SA-240-310S,SA-240-310H,SA-240-310Cb,
SA-240-310HCb,SA-240-304H,SUS310STB,SUS309STB,AISI309S,SA-351CH-20
5.2从事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必须有自己的钢印,并对所焊焊缝质量负责,施焊后按98-0730或工艺要求的规定打上焊工代号钢印,或者采用可追溯性记录的管理方式。
6 焊接接头
6.1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坡口应符合企业标准94-0400、2000-3473、HG04004、HG04005及产品图样的要求。
6.2锅炉管子或管接头与锅筒、集箱、管道连接时,应在管端或锅筒、集箱、管道上开全焊透型坡口(长管接头除外)。
7 焊前准备
7.1受压元件的焊接坡口加工可以采用机械加工、热切割、碳弧气刨及修磨等方法。
当采用热切割时,应考虑热作用对母材的力学性能和组织状态的影响,切割前按HG4.1.1.1的要求预热。
切割的坡口表面应平滑,不得有深度大于1mm的缺口和凹槽,否则应补焊磨平。
经热切割后不再进行机械加工的表面需进行磁粉检测。
7.2受压元件的下料或壳体上开孔,如采用热切割方法,切割前预热按HG4.1.1.1的有关规定。
7.3对于5类或屈服强度大于492MPa材料,热切割的切割面不作为焊接坡口时,热切割后应对切割表面进行热处理,否则热影响区(6mm)应用机械加工方法去除;用切割表面作为焊接坡口时,在机械加工或组装焊接前应对切割表面进行无损检测。
产品制造技术条件或相应工艺对材料的火焰切割表面有特殊要求时,按特殊要求执行。
7.4焊前应将坡口表面及焊接坡口两侧的水、油污、锈蚀层和其它影响焊接质量的杂物清理干净。
清理范围见表2。
表2坡口表面清理要求
焊接方法
焊条电弧焊
钨极氩弧焊、等离子弧焊
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埋弧焊
电渣焊
最小清理宽度,mm
10
15
20
40
7.5锅筒纵、环向焊缝等筒形受压元件以及封头(管板)拼接焊缝或两元件的组装焊缝的装配:
按ASME法规制造的锅炉,应符合7.5.1的规定,在国内安装使用的锅炉,同时符合7.5.1~7.5.2的规定。
当两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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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量 锅炉 受压 部件 焊接 技术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