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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至4日,6月17日至19日,教体局两次分五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再次督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验登记表册,全面掌握学校食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当场出具《意见监督书》,并提出整改期限,实行整改落实“回销”制。
4、示范引领:
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峨边县继峨边中学、新场中心校成功创建“市级示范食堂”以来,有力推进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教体局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以“检查”促规范,使大堡小学、五渡小学也走入了创“市级示范食堂”行列。
这些“已创”和“在创”的市级示范食堂,充分发挥了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使全县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5、加强防控:
各校(园)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严格实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为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把好了关口;
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实施营养餐学校与供餐企业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把进货关和出货关,严格试餐制度,切实做好了学校营养餐安全工作。
二、“百日行动”取得的成效
1、食品安全意识增强。
学校从校长到伙食团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都能深入到食堂管理工作中,掌控食品卫生安全的各个环节,对从业人员也要求具体、到位,做到责任到人,并有相应的考核机制。
2、制度健全,操作规范。
教体局安全办公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制度,对操作的各个环节制定了规范的登记表册,对食品材料从进货到废弃物的处理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要求。
各校(园)能按要求认真填写表册,将各项要求和制度落实到位,食品加工各环节能做到卫生、规范。
3、大宗食品及添加剂进货渠道规范。
食堂大宗食品包括添加剂都实行了定点采购,而且从业人员能做到索证、索票及按规范验货。
4、留样、消毒制度日常化、规范化。
各校(园)都能重视对空气的紫外线消和餐饮具的常规消毒,而且有记载。
食品留样记录制度健全规范。
三、需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1、学校食堂硬件投入不足。
部分学校食堂或临时食堂在建造上不符合操作流程,基础设施设备落后陈旧,卫生环境达不到要求。
具体表现为:
餐厨面积狭小,布局不符合生产加工流程;
部分学校无专供师生用餐的场所;
“三防”(防鼠、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全,致使个别食堂蚊蝇较多。
2、食堂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个别学校食堂管理机制不很健全,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有的建立了制度却未按规定很好地执行。
具体表现为①部分学校表册填写不完整,不规范。
②食物留样不符合规定,主要表现在样品未密封、留样数量不够。
③有消毒不规范或消毒记录不全等现象。
3、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流动性较大,卫生习惯较差,执行能力较低,培训对他们提高不大。
主要表现在将部分食品或食材直接放在地面;
冷藏保鲜柜中有生熟混放现象;
将与食品无关的物质,甚至是有毒物质放在了食品储藏间或精操作间。
有待通过针对性强的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的总结是每一天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始。
我们将一如既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
切实将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开设专题讲座,通过班(队)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对广大师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了解“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的危害,掌握辨别伪劣食品的能力和相关生活技能,养成不挑食、不偏食,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等良好的饮食习惯。
同时,向社会、社区、家长宣传《食品卫生法》。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继续积极与药监督、防疫、工商、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饮食门店的监督管理,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符合标准的学生食品,消除危害广大青少年儿童健康的食品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环境。
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
进一步对食堂食品安全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加大督查力度,使食品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日常化;
继续对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总结范文二:
根据省、宁波市统一安排,自3月1日起,我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紧密配合,按照“四最”标准严厉打击食品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全市各部门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工作部署,统一思想,细分责任,强化监管,深挖案件,在百日严打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249人次,行政立案252起,涉案金额115.26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9起,移送公安部门2起。
约谈339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187家违规企业开展整改工作。
开展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841批次,合格率为89.39%(181批次还在检测中)。
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奉化日报、奉化电视台以及各类网站等媒体报导百日严打行动89次,全市共印发一万份《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百日严打专项行动的通告》,并张贴在我市大型商超、酒店、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域,以及种养殖大户、食品生产企业、食杂店和餐饮店等。
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共接到各类食品举报投诉案件58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早部署。
2月底,我市下发《关于印发奉化市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的通知》(奉食安委〔20xx〕4号),明确要按照“四最”标准,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迅速行动,根据本地区及相关职责,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4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章国乾副局长督查我市百日严打行动进展;
5月15日,分管副市长宋达军对我市学校周边百日严打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并要求各有关部门不懈怠、不手软,确保百日严打能打出声势,打出气势。
(二)分段实施,逐步推进。
根据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多次召开会议,对不同阶段行动进行总结部署,及时调整下步工作重点。
1.召开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动员会。
3月13日上午,召开全市百日严打动员会议,各镇街道分管镇长(主任)及安监所负责人、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先进代表、种养殖大户、重点食品企业单位代表等170余人参加会议,宋达军副市长做动员讲话。
2.召开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会议。
3月底,根据百批抽检结果及摸排情况,召开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会,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百日严打重点,调整和部署下阶段整治任务,同时讨论研究拟定一份“黑名单”,将不按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食品的企业进行曝光。
3.召开百日严打汇报会。
6月初,我市召集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参加食品安全百日严打情况汇报会,听取百日严打行动总结,部署下阶段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重点。
(三)大力检测,排查隐患。
通过对各类食品定量和定性检测,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检测不合格的进行立案查处。
1.开展百批靶向抽检。
2月中旬,市食安办下发《关于开展百批食品抽检工作的通知》(奉食安办〔20xx〕2号),市农林、海洋渔业、质监、商务、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百日严打重点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抽检了蔬菜、米面制品、花生类食品、食用血类、肉类等共计100批次,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农残、米面制品的铝含量、猪血中的甲醛、肉类的“瘦肉精”、辣椒原料的苏丹红、水产品中的孔雀石绿等。
共检测出不合格食品8批次,其中米面制品7批次,均为铝含量超标,花生类食品1批次,为过氧化值超标。
2.开展监督抽检。
自3月开始,各部门针对百日严打重点,对种养殖基地的水果、蔬菜、水产品、市场内肉类、肉制品等,以及校园周边的各类校园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841批次(181批次还在检测中),其中不合格70批次,合格率为89.39%。
3.开展快速检测。
农林部门在市、镇街道共设立12个检测室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并免费对公众开放,严打期间共检测各类农产品1316批次,合格率在99%以上,生猪尿样480批次,全部合格。
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市商场、超市等开展快速检测共4038批次,合格率为99%以上。
14家主要菜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室对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菜篮子商品每日抽检15-30批次,节日期间再增加5-10批次,百日严打行动期间累计抽检15200余批次。
(四)广泛发动,宣传造势。
1.公布一份“黑名单”。
市食安办将20xx年以来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列入第一批“黑名单”,并对其违法经营单位名称或个人、法人或负责人姓名、违法行为以及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布。
2.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
举办“百日严打行动”培训班,邀请宁波专家进行《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的讲座。
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直通车活动,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话题进行解疑释惑,并通过专家咨询、图板展示、互动交流等形式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知识。
结合科普宣传周活动,在农村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预防食物中毒、正确选用保健食品、儿童健康饮食等食品安全知识。
3.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
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的各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同时,将12块食品安全宣传版面轮流放到各所学校,供学生参观浏览。
给学生上一堂食品安全课,通过现场实验、案例分析、食品安全小快板等,直观表现了不合格食品以及垃圾食品的危害,生动阐释了健康合理饮食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学生食品的辨别能力。
对校园及周边的食杂店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将检测车开进了校园,对全市11所学校的170批次学生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
三、重点整治情况
1.开展米面专项整治。
我市自4月25日起组织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米面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排,包括1个粮食储备仓库、3个被企业租用的粮站、5家米厂、9家年糕小作坊,大中型商超、中小超市、粮油批发销售店等127家,并于5月6日开展突击检查。
共查获一批早产大米500袋,每袋15公斤,为安徽省天长市金牛湖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恭米。
目前正在立案调查中。
2.开展烘培业专项整治。
对全市37家面包蛋糕店进行彻查,共查获过期食品55只(袋、瓶),三无食品及原料5袋共计12公斤,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单位16家,立案16起。
在某食品原材料商行内,查获了大量故意撕毁或涂改生产日期的食品原材料,当场依法查扣了“南侨”片状甜奶油、“王牌”酥片玛琪琳,共计47箱,“南侨”特制液态奶油、液态酥油,共计43桶,总计达6吨左右,因涉案金额和数量巨大,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3.开展“三小”整治规范。
开展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对我市目录内有证与无证小作坊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部分持证小作坊环境卫生较差,有超许可范围生产现象的,当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约谈。
联合街道,取缔一家豆制品无证照作坊。
开展小食杂店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源头控制、制定标准规范、加强监督抽检等手段,进一步规范农村小食杂店经营管理,共抽检168批次,不合格31批次,立案查处25起,罚没款18.5万元。
部署小餐饮整规提升工作,下发《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小餐饮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奉政办发〔20xx〕57号),专门召开小餐饮正规工作部署会议,落实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责任。
4.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4月1日-3日,市场监管局联合各镇街道、教育、城管、安监等部门,分六组对校园周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9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149家,食杂店105家,查获违法违规行为18起,立案查处7起。
以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多、消费投诉集中、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率高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为重点对象,在15家中小学及周边的小食杂店、连锁小超市、休闲食品店等食品零售单位抽检62批次,检出14个不合格批次,均立案查处。
4月3日,执法人员在实验中学校内查获一辆配送未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面包的厢式车,当场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扣留,后被处以一万元的处罚。
5.开展酒类专项整治。
开展黄酒及调味料酒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51人次,检查企业394家,其中生产企业3家,流通企业6家,餐饮单位385家,重点对黄酒和调味料酒生产许可、执行标准和酒精度标注等标识标签、进出货台账、索证索票台账进行了检查。
除发现1家生产企业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外,未发现其他黄酒及调味料酒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开展全市酒类专项检查,以进口红酒为检查重点品种,在炒货市场、市区内的酒庄、烟酒商等场所,共查处3起,查获无中文标识进口红酒160瓶。
6.开展冷冻肉类专项检测。
根据排摸,冷冻肉类特别是经过切片、着色、冷冻、包装等粗加工的冷冻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即对经营冷冻肉类的经营户进行了有目的的抽检,共抽检17批次,发现了二个批次违法添加日落黄,被立案查处。
四、典型案例
1.4月10日,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莼湖镇政府于莼湖洪溪费家查获一无照非法生产“胶囊”窝点。
据初步调查,该非法生产厂由新昌县人朱某与本地村民王某于20xx年10月合伙开办,生产原料主要为工业明胶、废胶囊等。
现场,执法人员对王孝峰等无照非法生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暂扣原副材料明胶、着色剂、成品及散装胶丸586(袋)箱,计4231公斤,现场封存机器设备。
2.4月17日,市场监管局会同桐照边防派出所、莼湖镇政府再次查获一起无证非法生产“胶囊”地下工厂。
该厂地处奉化莼湖栖凤双山码头附近,位置偏僻、厂房隐蔽,加工现场凌乱堆放工业明胶、废胶囊等生产原料及成品。
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无照非法生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暂扣原副材料明胶、着色剂、成品及散装胶丸550(袋)箱,计4500余公斤,封存机器设备。
对查处的2批次明胶原料、5批次胶囊成品。
经过抽检、送检结果全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3月18日,市场监管局城东工商所在对面包现场制售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了少量过期食品原材料,经询问经营户得知是由东郊开发区的一家食品原材料商行提供的。
根据该线索,在奉化市东郊开发区的奉化市英平食品原材料商行,查获了大量故意撕毁或涂改生产日期的食品原材料,当场依法查扣了“南侨”片状甜奶油、“王牌”酥片玛琪琳,共计47箱,“南侨”特制液态奶油、“南侨”液态酥油,共计43桶,总计达6吨左右,因涉案金额和数量巨大,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4.3月12日,根据社会监督员的举报,市场监管局在奉化市江口街道仓基村查获一起送货上门且擅自使用他人食品标签的案件,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五菱面包车中有502袋标签不符合的待售面包及部分标签贴纸。
当事人沈贵东擅自将他人食品标识粘贴在他经销的面包上,并按销售日期随意打印当天生产日期,被处没收扣押的标签不符合的面包502袋、印戳机1只、“其达食品标签”282只、“欣福食品标签”335只;
罚款1万元。
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总结范文三:
餐饮保健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我局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各项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努力解决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格执法,坚决查处餐饮服务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7月25日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充分认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和保健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两强两品”##的高度,以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摆上突出位置,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为加强餐饮保健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整治计划,落实了监管责任和工作措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确保人员明确、区域明确,责任明确,做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提升实效
(一)抓好“三个三”做好百日整治。
1、落实“三项措施”做好百日整治。
措施一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进行全覆盖;
措施二,确定监督抽样重点,加强风险监测;
措施三,建立完善基础台账,切实掌握餐饮服务业实情。
2、突出“三个重点”做好百日整治。
即抓好重点品种(冷菜、生食海鲜、食品添加剂),管好重点领域(小餐饮、学校周边),办好重点案件(有毒有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3、争创“三个示范”做好百日整治,即争创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
制定了创建方案和各个部门责任分工。
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推进量化分级和五常法管理,编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五常法操作指南》,召开了辖区餐饮服务单位“五常法”培训。
重点对餐饮服务示范街进行了整治和培训。
(二)督促各餐饮单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切实落实各项监管工作措施。
自查内容为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从业人员每年是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持证上岗。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有效,确保店内无苍蝇。
是否配有消毒碗柜设施,做好碗筷消毒工作,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三)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开展专项整治。
1、坚决取缔无证餐饮单位。
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与工商行政、城市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对“八横八纵”地段,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等措施,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餐饮单位,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合法经营;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餐饮单位,动员其“关、停、并、转”;
对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完全不具备条件的餐饮单位,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通过整治和规范,总共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461件。
无证经营得到有效遏制。
2、开展有毒有害食品专项检查。
为加强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市场,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局开展“清螺”行动,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全局出动,分九组、九个片区,分别对30多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违法经营织纹螺、河豚鱼行为;
有2家餐饮单位存在违法经营织纹行为,共查获1390克,7家分别存在餐具消毒、过期食品等其它违法行为,无经营河豚鱼和非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
同时并向市民发布禁止食用织纹螺、河豚鱼、亚硝酸盐的公告,共计发放公告份。
3、强化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升工作,结合秋季学校开学,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完善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全面实施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A、B级比例,加大日常监督和指导力度,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和使用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各类餐饮食品,防范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以“四自”食品为重点,加强餐饮单位违法添加监管。
以“四自”食品为重点,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特别是滥用含铝膨松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在餐饮单位推行“一备案一公示”和“三台账五专管”制度。
我区共有131家自制饮料单位都进行了公示。
5、做好中秋国庆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首先是加强培训指导。
9月18日有针对性组织相关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培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采购、贮存、加工等操作规范。
其次是加强监督检查。
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聚餐活动多的特点,切实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假劣食品、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切实做到监管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
第三是加强应急值班。
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举报及时、妥善处置。
6、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制作专项治理。
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加工、供应凉菜及生食海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有资质的餐饮单位切实做到按“五专”(专间、专人、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及相关规定要求加工供应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实现餐饮服务单位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物中毒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7、开展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顿。
加大药店经营保健食品治理力度,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是否分类登记统计,与药品、普通食品是否分区摆放;
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和标签标识监管。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情况。
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以公益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共对147家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进行了检查,培训率、约谈率、承诺签订率均为100%。
(四)联合执法,扎实做好餐饮安全保障。
联合教育局、城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对学校食堂及周边店及含铝膨松剂进行了联合检查。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时通报,对好的做法也要加强互相交流。
通过密切协作,规范糕点、馒头和油条等米面制品含铝膨松剂的采购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非政府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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