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技术创新服务及法律与政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8113536
- 上传时间:2022-12-13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4.77KB
台湾技术创新服务及法律与政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台湾技术创新服务及法律与政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台湾技术创新服务及法律与政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PROVIDER的态度营造适合中小企业稳定成长的经营环境,研究对中小企业适用、有效的辅导政策,落实推动各项辅导措施,充分运用政府资源支持技术创新服务机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具体表现现为:
①积极办理“协助企业经营资金专项”
通过中小企业财务融通辅导体系,为中小企业财务融通咨询服务、协助融资及保证工作。
另配合财政部召集“协助企业经营资金专项小组”运作,快速协调处理企业融资项目,并扩大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贷款、辅导中小企业升级贷款、中小企业扎根专项贷款、购置自动化设备贷款等融资的宣传与辅导。
研究简化作业流程,对于中小企业购置设备及一般生产周转金等给予协助,加速资金核贷,帮助中小企业获得必要的营运资金。
此外,还积极运用现有的财务融资辅导体系及中小企业马上解决问题中心等机构,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②协助中小企业参与公共工程及采购
在网上公开各项投资计划,包括:
计划内容、采购项目、编列经费、每季分配的预算、相关产业资讯等,认中小企业充分了解商机所在,以便积极参与。
③持续协助中小企业培训人才
规划设立中小企业培训中心,以培训中小企业辅导、服务人才,调查及开发中小企业课程及教材,整合及提供中小企业训练课程资讯,以全面提升中小企业人员素质。
④营造社区小企业良好的经营环境
运用基层人力与组织,规划建构社区小企业良好的经营环境,具体整合与协助小企业配合定计划发展。
⑤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法规
推动中小企业法规建设,促进立法委员组织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加快有关法制的修改步伐,消除中小企适法障碍,提高现行法规的实践力,建立公正合理的中小企业法律环境。
⑥促进中小企业的国际化
积极协助中小企业迈向国际化,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会议相关活动,增进投资、贸易、技术合作等商业机会,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化的程度。
(2)各类中小企业辅导机构
依据《中小企业发展条例》,1991年经行政院核定、经济部发布了《中小企业辅导体系建立及辅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明确建立八大辅导体系,并规定了各辅导体系的主要任务。
①财务融通辅导体系
以指导与协助中小企业改善财务结构及提供资金融通为主要任务。
②经营管理辅导体系
以指导与协助中小企业建立管理制度、提高经营效率及人力资源发展为主要任务。
③生产技术辅导体系
以指导与协助中小企业提升技术水准及引进新技术为主要任务。
④研究开发辅导体系
以协助中小企业个别或共同研究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力量为主要任务。
⑤信息管理辅导体系
以指导与协助中小企业搜集及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利用信息提高经营效率为主要任务。
⑥工业安全辅导体系
以指导中小企业建立或改善工业安全制度及协助解决工业安全为主要任务。
⑦污染防治辅导体系
以指导中小企业改善污染防治设施及协助解决污染防治困难为主要任务。
⑧市场行销辅导体系
以搜集及提供中小企业所需市场信息,协助开拓市场为主要任务。
“办法”还要求各辅导体系配合台湾当局有辅导计划或接受委托,为中小企业提供指导或帮助;
各辅导体系的机构所承担的辅导工作,每半年报主管机关,年终时纳入中小企业白皮书。
(3)技术创新服务的特点
有研究表明,目前台湾的技术能力已达到足以匹敌先进国家。
而此成就的取得并非通过技术转移,而是来自其本身的创造、积累创新与技术能力,且这种创新与技术能力又分散在为数众多、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之中。
这是台湾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促进中小企业升级。
(二)技术创新服务的法律与政策
1.技术创新服务法律体系
台湾的技术创新服务法律体系,是一系列有关的组织法令、产业技术法令、技术转移法令等及相应的部门、地方法规和规章组成。
如:
《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小企业辅导体系建立及辅导方法》、《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促进产业条例实施细则》、《经济部推动研究机构产学研合作委员会设置及运行要点》、《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属于制造业及技术进步服务业部分奖励办法》、民营制造业及技术服务业购置设备或技术适用投资抵减办法》、《主导新产品开发辅导办法》、鼓励民间事业开发工业新产品办法》、《传统性工业技术升级计划实施办法》、产业技术辅导办法》、《工业辅导准则》、《各机关委托技术顾问机构暨辅导办法》等。
目前,台湾当局颁布实施的与技术创新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数十个,各类技术创新服务组织和活动均有法可依。
其法律主线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许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建立、辅导计划的实施、以及管理措施等都要源自有关科技进步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台湾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就是伴随这些法律法规的完善而发展起来的。
2.主要法律、法规
下面台湾当局与技术创新服务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作一简要介绍。
(1)《科学技术发展方案》
为支援经济建设,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1979年行政院核定实施《科学技术发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这是台湾当局以法规的形式出现、系统地论述科技发展蓝图。
其内容主要如下:
发展的重点
第一、改进科技教育,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积极培育科技人才,以技术应用技术的发展。
第二、督促奖励公民营企业加强研究开发,充实科技信息体系,加强研究评审制度,积极推行科技的整体发展
第三、系统地引进台湾岛内需要的新技术,并予吸收、推广和本地化;
其中,关键性及有关军事防御的新技术由当局负责引进,委托学校及研究机构承担重要研究发展计划。
第四、加强与留学人员及专业的联系,争取其参加台湾的科技研究开发。
第五、筹建科学工业园区,加强大专长院校及研究机构与工业界的结合,并欢迎岛内外研究开发型企业来台投资设厂,以加速提高当地的科技水准。
第六、积极推动对外的科技合作,鼓励进行合作研究计划。
重要措施及执行重点
加强科技教育及培育人才
“方案”强调坚持基础科学与应用技术并重的原则,结合经济建设的需要,确定发展方向及培育科技人才的目标;
调整公私立大专院校及研究所的科系设置,并充实设备,提高科研水平;
改进教育从事制度,扩大罗致人才,提高师资素质,增加研究补助,有计划地推进进修、参加国际重要学术会议,并鼓励发表论文及交换文献资料。
积极推行科技整体发展
加强各管理机构与科技研究工作之间的联系,建立分工合作体制,推行研究评审制度;
加强管理部门与学校及农业、工业、医药卫生界间的联系,推动教育研究机构与公民营企业合作研究,或承办委托研究计划,并积极促进交流及相互支援;
加强科技信息工作,建立台湾管理系统,为科技决策及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充实农、工、学及海事专科职业教育,推动合作办理职业训练,培养科技中级人才。
加强应用科技研究发展
“方案”要求经济部、交通部等有关单位及公营事业共同推动积极重要研究发展计划。
改善工业结构的研究计划,并以加强品质管制、提高生产力、推行自动化、增进工业设计能力、发展电子计算机系统为努力方向,以维护劳动力密集工业的竞争能力,积极推动以中间产品制造终端产品工业的改进与发展。
“方案”不仅明确了公营事业研究开发机构的任务而且对民间研究开发工作也提出了具体措施。
鼓励大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工作。
对于技术水准较低暂时无法从事研发的中小企业,由生产力中心、工业技术研究院、纺织研究中心、金属工业发展中心等单位经常派人辅导,发掘问题,协助解决技术进步困难,提高其生产力,以启发其研发观念。
对于有开发新产品能力的中型企业,号召各技术服务单位为其提供技术及市场信息、技术指导、支持其开发新产品。
关键性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
关键性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具体体现,一是系统地引进岛内需要的新技术,予以吸收、推广和本土化;
二是协助岛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合作,考核其进度,并辅导其建立自行设计及生产能力;
三是督促岛内工程顾问机构培植基本设计能力;
四是支持各学术研究机构及管理顾问加强建中小企业的服务(包括技术研究、企业管理及销售能力的训练);
五是通过设置综合性及专业性小型中间工厂设备,使实验研究创新成果迅速推广。
科技研究与军事防御结合
成立军事防御发展政策指导机构,制定发展政策及目标,协调军公民营业分工合作;
设置基金鼓励发展军事防御并予减免税捐奖励;
修订现行法令规章,简化手续,以扩大向公民营企业采购军需品;
酌量公布武器装备零配件规格,推行军民通用品标准化,以打电话军事防御技术水准;
加强军事防御科技研究,引进新技术,促进技术交流,制造武器装备等。
科技研究与精密工业结合
设置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引导高技术工业及科学技术人才输入,以激励岛内工业技术的研究创新,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
特别鼓励精密工业及研发型工业投资设厂,奖励新发明、新技术和实验,发展为技术密集工业提供投资或融资条件;
推动筹设工业专业区或关键工业联合研究机构;
设置重型机电试验中心,充实精密仪表、量具、量规检验校正机构,并加强仪器的运用、维护了检修;
推动设置信息工业策进会。
科技研究与农业发展结合
加强农业部门基础研究,改革农业研究机构制度及组织,加强对农业推广机构的支持,加强食品加工的研究开发及科技研究与区域性农业研究机构的结合。
科技研究与医药保健的结合
如:
医药研究与人才培养;
发展自制原料药、药品及医疗器材;
改进民众营养;
引进环境影响评估及公害防治技术并推广。
(2)《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为协助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环境,推动相互合作,辅导其自立成长,台湾当局于1991年颂布了《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在其实施过程中,几经修改。
本章介绍的“条例”为1998年1月发布的修改版。
各级主管机关的职责
“条例”要求各级主管机关应设置或指定机构,就市场调查及开发、促进经营合理化、推进相互合作、生产要素及技术的获得与确认、人才培育及其它有关中小企业的创办或健康发展等采取适当的辅导和措施。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条例”明确“设置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
第一、办理中小企业项目贷款。
如,提高竞争能力项目贷款;
配合台湾当局迁厂贷款;
经济变故、衰退期间产销周转金贷款;
重大天然灾害复旧贷款;
输出贷款,海外投资及海外营建工程贷款。
第二、支持中小企业辅导计划。
补助地方主管机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业务计划;
奖励资助中小企业从事创新研究。
第三、投资推动成立中小企业开发公司,为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第四、规划设立中小企业创新育成中心,结合公民营研发辅导机构的软硬件设备,提供新创中小企业者良好的培育场所,以降低开发风险,使创意能早日商品化。
与此同时,主管机关应协调有关金融机构、信用保证事业。
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与担保。
各银行在经营范围内,应提高对中小企业融资比例,并设置中小企业辅导中心,加强服务;
主管机关应协调有关单位筹措中小企业专项贷款资金,用于支持;
提高竞争能力的经营计划;
研究发展、防治污染、拓展市场计划;
创新产品、提升品质计划;
配合环境、都市计划、道路或其他由台湾当局兴办的公共设施,必须迁厂的计划;
及其它主管机关核定的专项计划。
建立中小企业辅导体系
“条例”指出:
主管机关办理“条例”规定的辅导业务时,可根据需要,联合或委托公、私立研究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信用保证机构、贸易促进机构、工商业团体或其它机关团体共同办理,并分明建立财务融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研究开发、资讯管理、工业安全、污染防治及市场行销等辅导体系,共同为企业提供经营诊断、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财务改善、人员训练、产销资讯及咨询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指导服务。
经济部应联合相关机构及大专长院校,培训经营诊断及企业管理专业人才,为中小企业提供指导服务。
(3)《传统性工业技术升级计划实施办法》
《传统性工业技术升级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一项为鼓励传统性工业改善生产方法、提升产品等级、增加国际竞争能力、加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而制定的部门规章。
“办法”的执行单位为经济部工业局。
“办法”规定“工业局”对传统性工业提供以下辅导措施:
①召集产业公会及相关研究、顾问机构组成辅导团,协助梧州研究技术升级计划。
②针对厂商技术升级需要委请技术三军机构提供技术辅导。
③为经传统性工业技术升级审议小组审议通过的技术升级计划按进度提供配合款,并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提供生产设备的融资。
④针对各行业长期技术发展的需要,逐年选择特定产业辅导成立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办法”明确由行政院开发基金管理委员会、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经济部、工业局、中小企业处、交通银行、台湾中小企业银行、省属行库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中心、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单位代表及聘请有关专家共同组成审议小组,负责对技术升级计划所需的融资及配合等有关事宜的审议。
技术升级计划所需配合款由行政院开发基金提拨专款设置“传统性工业技术升级”专户,编列预算拨入。
如有亏损,由经济部编列预算补充。
为辅导特定产业,由工业局与相关公会共同规划筹设成立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启动资金由工业局及公会等捐款;
运行后,每年进行研究发展所需经费,申请经济部“科技项目计划”经费。
(4)《经济事务财团法人设立许可及监督准则》
在台湾,许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都是财团法人的性质。
经济部为办理经济事务财团法人(以下简称“财团法人”)的设立许可及监督,专门制定了《经济事务财团法人设立许可及监督准则》,其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设立财团法人者,应提交申请书、捐助章程或遗嘱副本、捐助财产总额及其保管运用方式;
捐助人姓名或名称其所捐财产种类与数据;
组织、业务范围及产生方式;
董事名额、任期及产生方式;
设有监察机构,应有监察人名额、职权、任期及产生方式;
设有董事长,应有董事长任期、权限及产生方式;
设有执行首长的聘用方式、任期及被授权范围;
董事会职权其会议的召开与决议方式;
解散后剩余财产的归属等。
财团法人的最大特点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财团法人的发展宗旨是在某一方面为全社会谋福利。
财团法人一经核准,必须严格按其章程所明确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及其管理方式去营运。
2.技术创新服务政策
台湾的经济发展与科技发展紧紧相关。
50年代末期,台湾当局颁布了《长期发展科技计划纲领》。
同年,成立了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负责规划和推动长期科学研究。
当时,政府导向强调的是基础研究,台湾当局通过各种补助措施,培养研究人才。
60年代末到70年代,由于出口的快速扩张,中小企业得以快速发展,对产业技术的发展提出了要求。
为此,1968年台湾当局颁布了《十二年科学发展计划》,在扩大基础研究、改进科学研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应用科学的研究,并成立了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其科技政策开始注重促进企业投资科技研究工作。
到了80年代,台湾经济环境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由于日元大幅度升值,劳动密集型产品渐渐丧失竞争力,尤其是以出口为主的中小企业受到了严重和打击。
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创新已成为台湾当局关注的问题。
1981年,台湾当局设立了志司中小企业的机构--中小企业处与中小企业辅导小组,以各种计划为载体协调有关部门、财团法人等组织,推行企业自动化与生产技术创新,以帮助企业应对转型及汇率巨幅变化所带来的挑战。
1991年《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立法通过,标准着台湾当局将有关技术创新服务的政策与措施予以法令化。
台湾技术创新服务政策的特点:
一是以项目和计划为载体培育需求市场;
二是通过设置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措施,促进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
三是从法律上明确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作用、地位与职责。
案例
(三)台湾生产力中心
1.台湾生产力中心简介
台湾生产力中心成立于1995年11月。
早期的台湾生产力中心主要从事引进外国的生产术及管理技术,协助企业界培训人才及改善体质。
80年代中期,经过近10年蓄势的台湾生产力中心进入长啸阶段,除原有的业务外,台湾生产力中心承担了大量当局委托的大型专项计划,如:
“全面提高生产力运动计划”(5年)、“全面提高产品品质计划”(5年)、“中小企业技术引进服务计划”(3年)“品质提升执行小组工作计划”(5年)等。
在这些长期、大型计划的支持下,台湾生产力中心得到了长足进展,同时也为台湾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台湾生产力中心的组织架构
台湾生产力不从中心隶属于经济部,是半官方财团法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由27个位来自企业(占50%)、当局各部门(占50%)的成员组成。
近年来,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他们也在不断地进行资源整合和定位调整,最近的组织架构如图9-6所示。
台湾生产力中心把自己定位为:
经营模式的拓荒者--创新、前瞻、变革;
知识经济的传播者--资讯、教育、推广;
价值速度的推进者--整合价值、生产力、创造。
3.台湾生产力中心的运营
近5年来,台湾生产力中心的年均营业额在8.5亿~10亿台币,其中收入的25%左右来自执行当局委托的项目
据统计,每年经台湾生产力中心辅导的企业超过350家,培训人数高达6万人次,出版的书籍、杂志、录音带将近20万份,再加上经常不定期举办的座谈、演讲、基础研讨会,与产、官、学、研各界的交流。
台湾生产力中心充分扮演着强化台湾产业竞争优势的角色。
现在台湾生产力中心民发展成台湾最大的耩创新服务机构之一,拥有近500名员工,除台北总部以外,还在台中、彰化、斗六、台南、高雄、花莲设立了地区服务处。
(四)资讯工业策进会
资讯工业策进会的成立
台湾资讯业的产值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位居世界第三位。
有人说,在这个成就的背后,含辛茹苦栽培它、浇灌它的园丁是资讯工业策进会。
70年代,台湾当局基于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的需要,决定发展高科技产业,但当时推动与执行科技政策的力量相对分散,一方面整合困难,另一方面因当量的人事制度无法提供良好的环境招揽人才,于是在经济部的推动下促成了资讯工业策进会的成立。
1979年,由台湾当局捐助5000万元,民间集资8000万元成立了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
在当时这是一个全新的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台湾当局希望借助于这种机制,招揽天下人才,汲取西方国家的先进技术的know
-how,实现发展资讯产业,促进资讯应用,进而提升各行各业竞争力的目的。
因此,1979年5月工资中旬,行政院院会通过的《科学技术发展方案》将筹建资讯蔗策进会列为重点科技发展项目。
资讯工业策进供需矛盾职能
《科学技术发展方案》明确资讯工业策进供需矛盾职能:
一是策划及推广,二是研发与应用推广,三是人才培训。
它的主要任务:
全面推广计算机的应用与发展
搜集资料,进行调查,向台湾当局及工业界提出发展计算机工业的报告及建议,并协助当局制订近期、中期及远期发展计划;
为当局、公营事业及工业界提供服务,建立其所需要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训练计算机技术及管理人才;
引进技术建立软件设计能力;
联系工业技术研究院推广国内工业制造能力;
协助推动改善工业结构。
3.资讯工业策进会的成长
资讯工业策进会在台湾资讯产业的发展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它为台湾资讯产业取得今天的成就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如在营造资讯环境方面,资讯工业策进会协助当局规划了资讯产业十年计划及资讯基础建设等计划,制定了资讯软件及辅导要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
结合民间业界者推动户役政系统、医疗网、金资系统等重大资讯建设。
在健全产业发展环境方面,资讯工业策进会在经济部、教育部、职训局、人事行政局、工业局等部门专项的支持下,累计培训资讯专业人才20多万人次;
建立了完整的市场信息体系,协助业界掌握即时最新的产业动态与资讯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资讯工业策进会的成长与台湾当局的支持密不可分。
自资讯工业策进会成立以来,它先后执行了“资讯周(月)”、“资讯工业发展与推广研究计划”、“商业EDIVAN计划”、“Internet商业应用计划”、“软件业五年发展推动计划”、“辅导厂商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四年专项计划、“强化电子资讯科技法律因应能力”、“专项、资讯安全技术引进专项”、“资羞人才推广教育五年计划”、“迈向公元2000年资讯人才培养计划”、“加强软件人才培训方案”的三年计划等。
台湾当局以这些计划和项目为载体,促进了资讯工业策进会的建设与发展。
4.台湾技术创新服务机构面临的挑战
在台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中,财团法人是一支不可低估的力量。
这种特定的组织形式,这种不以利润为理想的非营利组织,在台湾的经济发展中默默耕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但几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台湾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委托财团法人的工作也开始转向民间组织,财团法人也开始面临着生存的压力。
台湾生产力中心、资讯工业策进会等政团法人组织自身也都在不断地进行内部调整。
财团法人--非营利性组织的经营与管理,一个崭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去进一步研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台湾 技术创新 服务 法律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