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交底范本通用部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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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照明、排水及防火
5洞内运输
三初期支护
1一般要求
2洞身锚杆施工
3小导管注浆施工
4型钢施工
5钢筋网片施工
6喷射混凝土施工
四二次衬砌
1、安全交底的概念及内容
安全交底就是一方对另一方对于安全相关的信息进行沟通和交流,在生产作业前对直接生产作业人员进行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让信息接收方在工作中予以实施,确保安全意图的实现,并通过书面文件方式予以确认。
建设工程项目中,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项目部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所从事的工作场所的基本概况和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
三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是把在工作过程中可能或容易发生的事故讲清楚,并且要交代清楚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2、安全交底的基本要求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
2)、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3)、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4)、安全交底应当简洁明了、内容具体、有针对性;
5)、书面交底要有交底时间、内容。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和被交底人(接收人)双方签字认可,并且保留好交底记录,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三方各留执一份,并按单位工程存档,以备查验。
6)、安全交底要做到经常性(如月、周、日)、灵活性(形式上的灵活性、内容上的灵活性)、适时性(就是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3、安全交底的编制依据
包括法律法规、相关专业规范、行业规定、设计图纸、企业规章制度,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作内容、使用的机具设备,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物、周边人文地理环境、其他构筑物等。
4、安全交底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2)要有超前性、要有针对性、要有可靠性,
3)要有可操作性,并且容易操作、容易实现。
4)要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中的原则性要求结合本项工程(工作)的实际情况具体化或者量化,而不是把规范的话照抄下来;
而《规范》中已经有明确量化规定的,就要按照其规定或者严与其规定。
5)要针对危险源的特性有所侧重。
6)本项工程(工作)涉及不到的内容就不要编写进来了。
5、安全交底的实施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安全技术交底由专业技术人员(我们俗称的“现场工程师”)负责编写;
2)、编写完成以后,经过编写人的专业主管人员(如项目部工程部的相关专业主管工程师或工程部副部长、部长等)进行审核,审核人审核无误以后签字认可;
3)、经审核人签字认可以后报项目总工(或专业副总工)批准;
4)、经项目总工(或专业副总工)批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
给编制人,由编制人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5)、技术负责人(包括项目总工、副总工、工程部长等)、安全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总监、安质部全体人员和施工现场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督促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安全交底的执行情况。
中交隧道局四公司项目部
安全交底书
编号: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工作任务):
工程部位(工作内容):
计划开工(工作)日期:
年月日
施工队名称:
班组(工种)名称:
编制人(签名):
审核人意见:
批准人意见:
一、工程(工作)简要概况:
二、主要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存在的主要危险源:
四、可能发生的危险及避难和急救措施:
五、交底记录表
交底日期
年月日
地点
交底人
职务
接受交底人(本人签名)
姓名
工种
安全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年月日
以下是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通用部分,供编制人参考。
一、桩基施工
1.1钻孔桩施工
1.1.1机械设备等在施工前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钻孔桩施工全过程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1.1.2钻孔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机修工、指挥员配套齐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戴安全帽,穿胶水鞋,长袖长裤;
1.1.3.在钻孔作业时,应安排专职巡视人员盯控现场的安全情况,查看钻孔周围是否出现裂缝,如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停止钻孔作业,防止出现塌孔导致机械损失,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1.1.4.有泥浆池的,其四周必须设置标准的防护设施及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示警红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因工作需要进入围挡内部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1.1.5电源线路必须架空通过,电源线路、电器配电箱、开关箱接线正确,绝缘可靠,接地牢固,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电源容量和导线截面符合钻机说明书和安全用电规范的要求。
1.1.6
深水钢围堰、水上作业平台施工,当遇到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的应;
(由编制人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
1.1.7钻孔成孔后应及时灌注,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灌注的钻孔要做好孔口防护;
1.1.8吊放钢筋笼时执行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1.1.9灌注混凝土时视使用的设备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措施;
1.1.10灌注完成以后必须及时回填剩余孔段,并平整场地。
1.2人工挖孔桩施工
1.2.1孔口四周必须浇筑砼护圈,并在护圈上设置围栏围护,应高出地面0.8m。
1.2.2及时护臂;
(允许不护臂的长度由编制人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
1.2.3设置人行爬梯。
人员上下不许乘坐升降设备;
上、下孔洞必须有可靠的联络设备和明确的联络信号。
孔内作业人员应勤轮换,连续作业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以防止疲劳引发安全事故。
孔内作业时,孔口上面必须有人监护。
1.2.4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砼围圈上不得放置工具和站人。
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头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带,特殊情况下还应戴上防毒防尘面具。
1.2.5孔深超过6m时,必须配备通风设施,并且保证有人在孔内作业时有足够的风量;
人员作业之前必须先通风5分钟以后方可进入孔内;
遇有有害气体地段施工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
1.2.6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接地或接零保护且安装漏电保护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
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接地相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采用护套等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
孔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孔中操作工应手戴工作手套,脚穿绝缘胶鞋。
施工作业人员离开现场之前,要对孔口进行专门的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牌;
1.2.7钢筋笼安装及混凝土浇筑按照1.1.8、1.1.9执行。
1.2.8灌注完成以后必须及时回填剩余孔段,并平整场地。
1.2.9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防坠落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物料上下。
1.2.10升降物料时,任何人不许站在吊物的正下方.
1.2.11需要爆破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承台施工
2.1机械设备等在施工前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2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3机械开挖基坑时,基坑内不许站人;
2.4基坑周边应设置标准的防护栏杆和醒目的警示标志牌,深度超过2m时设置人行爬梯;
2.5上下物料不许抛扔;
需要使用机械吊装物料和清楚桩头时执行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2.6电源线路必须架空通过,电源线路、电器配电箱、开关箱接线正确,绝缘可靠,接地牢固,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电源容量和导线截面应符合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说明书和安全用电规范的要求。
2.7模板安装、拆除时应制定专门安全措施。
(结合模板类型、安装方法等由编制人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
大型模板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2.8混凝土浇筑之前,现场工程师和施工班组长共同检查模板安装的稳固性,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9混凝土浇筑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基坑内逗留,必须在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模板外侧;
2.10大体积混凝土制定专门的专项施工方案;
2.11水中墩、软土基础等特殊地段施工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三、墩身施工
3.1脚手架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且按照程序报批。
然后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
(含拆除)
3.2.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帽、防滑胶鞋、工具袋等)
3.2.2作业平通道不得堆放材料,保证通道畅通。
3.2.3高空作业严禁重叠作业。
3.2.4操作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传递物件要安全可靠,严禁抛掷。
3.2.5恶劣天气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3.2.6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牢固完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要求安设防护栏杆、安全网和作业平台。
作业面周围应设置可靠的栏杆,空隙应铺满脚手板,作业层应设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20cm,周边设密目网,下设平挂式尼龙安全网。
3.2.7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和索道、缆风绳、地笼等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和在大风、大雨、大雪、雷击后进行检查维修。
3.2.8作业区内临时照明线路应按规定安装,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持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
3.2.9高空作业必须有专门的人行通道或爬梯。
(相关规定由编制人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
3.3模板安装、拆除时应制定专门安全措施。
3.4混凝土浇筑之前,现场工程师和施工班组长、安全员共同检查模板安装的稳固性,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5混凝土浇筑时,无关人员不得在现场逗留,必须在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模板外侧;
3.6大体积混凝土制定专门的专项施工方案;
3.7水中墩及其他水上作业地段施工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配备水上救生设施。
3.8物料升降按照起重吊装工程规定执行
3.9涉及到的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有关规定执行。
四、梁部施工
4.1不论是现浇梁还是预制梁的施工都必须制定专门的专项施工方案。
一、土方工程
1.1大型土方工程、高边坡开挖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照规定程序(论证)报批。
1.2当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的任何作业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防护栏杆和警示标志牌;
在街道、学校、居民区、行车道和现场道路等人员通过的区域附近开挖土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要设置警示标志牌和高度不小于1.2m的双道防护栏,夜间还要设置红色警示灯。
1.3开挖沟槽时,应当根据现场土质情况进行放或支撑防护;
(由编制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1.4遇有特殊地质状况另行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
1.5土方机械按照各自的操作规程执行。
二、石方工程
2.1爆破作业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
2.2选择炮位时,炮眼口要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筑物;
2.3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2.4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严禁穿戴化纤服装;
2.5制作起爆药包时,要在专设的加工房或专用棚内进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6装药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6.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检查验收和清理;
2.6.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必须远离现场;
2.6.3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可以使用木质炮棍操作;
2.6.4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物品填塞炮孔;
2.6.5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不得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2.7已经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
2.8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预告、起爆、解除警戒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2.9警戒范围、警戒距离必须有明确规定;
2.10各种类型的“盲炮”处理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三、路基填筑
3.1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
3.2规定好运输车辆来往的行走路线,并设置明显标志;
3.3摊铺、整平、碾压等机械不得在同一地段平行作业;
作业的机械周边5m以内不得有其他人员作业或停留;
3.4高填方路段其填筑边缘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5路堑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高边坡上方是否有危险情况;
四、路面工程(包括基床表层和无砟轨道)
4.1主要是各种机械施工和交叉作业的注意事项;
4.2公路沥青路面施工重点注意防止烫伤的措施;
4.3其他(由编制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一、洞口工程
1.套拱安装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3、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
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
1.4、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
1.5、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1.6、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1.7、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
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对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8、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作业时必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胶底鞋,戴电焊手套、面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以防灼眼和烧伤。
1.9、拱架吊装时应有专人指挥,必须安放稳固后方可松卸吊装绳,安装时必须加派专人保护,防止拱架倾覆。
2、浇筑套拱
2.1、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紧固。
立杆底端需使用立杆底座。
2.2、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
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联。
2.3、脚手架要设置栏杆。
敷设的安全设施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具安全通行。
2.4、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齐,积雪和杂物应及时清除。
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木条。
2.5、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要求,电源线路是否完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漏电保护开关是否良好,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有疑问时不许操作,待问题解决以后方可作业。
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2.6、振动器使用时,震捣手要穿胶靴戴胶手套。
2.7、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栏或警戒标志,并应从上而下地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
拆除的脚手杆、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2.8、用机械吊运模板时,按照起重吊装规定执行。
2.9、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
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在用斧锤作业时,应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
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2.10、拆除模板时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2.11、拆除模板不得双层作业。
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拉紧,缓慢送下。
3、钻孔
3.1、作业前,应检查钻具、推进机构、压气系统、风管及防尘装置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2、钻孔用脚手架,工前应检查,不符合脚手架规程要求的拒绝使用。
在施工中,应设专人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作业时,应先开动吸尘机、随时观察冲击器的声响及机械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并排除故障。
3.4、钻进中,不得反转电动机或回转减速器,应避免钻杆脱扣。
3.5、发生卡钻时,应立即减小轴推力,加强回转和冲洗,使之逐步趋于正常。
如严重卡钻,必须立即停机,用工具外加扭力和拉力,使钻具回转松动,然后边送风边提钻,直至恢复正常。
4、管棚安装、注浆
4.1、安装管棚时,钢管下方及挖掘机回转半径内禁止站人,且要有专人指挥。
4.2、回转时,注意臂杆高度及回转半径,不要碰到洞壁或其它物体。
4.3、输送管道应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弯管,各接头连接牢固,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4.4、工作中,经常注意压力表指示,如超过规定压力应立即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4.5、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排除故障。
灰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二、开挖工程
1、开挖及凿孔
1.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1.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1.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
1.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1.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
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
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
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
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1.6、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1.7、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
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8、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1.9、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10、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2、爆破
2.1火工品的领用、运输、使用、退库等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理规定执行。
2.2制作引药时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周边20m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员、机械作业,严禁无关人员在装药地点周边停留。
制作引药时严禁烟火,不得用明火照明
2.3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方式和数量用木质炮棍将炸药轻轻地送入炮孔。
不得用力捣固引药和药卷。
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可以使用木质炮棍操作;
2.4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填塞长度将炮孔封严;
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物品填塞炮孔;
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不得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2.5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起爆顺序连线。
2.6起爆之前,爆破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爆破警戒距离由编制人在爆破设计中规定。
2.7起爆之前,放炮员必须发出明显清晰的警号,警号发出5分钟之后确认警戒线以内没有人员以后方可将放炮线与起爆器链接起爆。
2.8爆破以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空气合格以后等待15分钟,然后由班组长、放炮员、当班安检员到爆破作业地点检查现场围岩情况、支护是否稳定、是否有盲炮等,用长柄工具找下浮石,确认安全以后方可进行正常作业。
2.9盲炮处理应工具炮孔深度、炸药性质、未爆原因等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方法。
具体方法由现场班组长、放炮员、安检员共同商定。
2.10盲炮没处理完成之前不许进行其他作业。
2.11已经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
2.12从装药开始到处理盲炮结束期间,不得与其他作业平行进行。
2.13有瓦斯的隧道必须编制专门的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通风除尘
3.1、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
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不少于3m3。
3.2、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3.3、风管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要在技术规定中明确说明。
3.4、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3.4.1、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4.2、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4、照明、防排水及防火
4.1、照明
4.1.1、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
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
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
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4.1.2、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
①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②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③手提作业灯为12-36V。
4.1.3、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4.1.4、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4.2、防排水
4.2.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
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4.2.2、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4.2.3、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4.3、防火
4.3.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4.3.2、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4.3.3、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5、洞内运输
5.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灯光、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5.2、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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