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库汇编之公路货运吨公里和运费比例.docx
- 文档编号:18090953
- 上传时间:2023-04-24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0.28KB
实用文库汇编之公路货运吨公里和运费比例.docx
《实用文库汇编之公路货运吨公里和运费比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用文库汇编之公路货运吨公里和运费比例.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实用文库汇编之公路货运吨公里和运费比例
*作者:
梁上飞*
作品编号:
91265005448GK0253678
创作日期:
2020年12月20日
实用文库汇编之公路货运吨公里和运费比例
深圳物流网2009年7月10日
载重和里程决定运价,当油价固定的时侯,油价的波动决定了公路的运价,但物流公司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适当搭配煤炭焦炭运输运费计算方法。
一、公路汽运运费计算方式:
一般运价的构成是以油价、油耗、载重、里程、过路费、车辆折旧、驾驶员工资、利润等等有关系。
标准是按照吨公里计算,就是吨公里运价*载重量*运输里程,一般长途运输吨公里运价在0.35-0.5元左右,但是实际上汽运主要靠托运和承运双方磋商,实际成交价格和选择的运行路线,双方的信任程度有很大关系,轻货与重货搭配,降低成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铁路车皮运费计算方式,计算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是《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流程如下:
1、查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从《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和《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查出该品名的适用运价号
3、按适用的货物运价号,依下侧附表计算出货物单位重量(整车为吨、零担为10公斤,集装箱为箱)的运费。
单位重量运费与货物总重量相乘,即为该批货物的运费
4、依《价规》附录一、二、三的规定,分别计算货物的电气化附加费、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建设基金等3项费用,再与运费相加即为货物的运输费用
5、杂费按《价规》的规定核收 根据铁道部规定,煤炭焦炭按5号运价执行,其发到基价为7.9,运行基价为0.036,电气化附加费为吨公里0.012,铁路建设基金整车方式为吨公里0.033,新路新价均摊运费整车方式为吨公里0.011。
二、如果车行路段是电气化铁路并且是新铁路则运输费用最高,计算公式为:
铁路运输每吨运费=7.9+(0.036+0.012+0.033+0.011)×运价里程
根据铁道部公布的铁路数据,估计各位朋友很少会遇到新建铁路,所以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基本上可以不考虑,而电气化附加费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减,也不是很多,但是铁路建设基金则是必须要出的。
所以最佳的情况是:
铁路运输每吨运费=7.9+(0.036+0.033)×运价里程
以太原到广州为例(太原到广州铁路货运里程为2243公里),其吨运费为:
7.9+(0.036+0.033)×2243=185.097元 一列50节,一节60吨,一列载货3000吨,因此总体运费为555,291元,即五十五万五千二百九十一元。
二、公路货运运价
福建省公路汽车货物运输始于20年代。
由于初时公路条件较差,货运发展缓慢。
随着民营汽车公司陆续创办,公路汽车货运逐渐具备规模。
当时,都是民营公司,运价由主客双方协商承运收费,灵活性大,各公司相互间运价不统一。
为加强管理,民国26年(1937年),国民经济建设委员会福建分会,组建“物产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出现官营机构及公路汽车货运。
长途汽车货运运价由省建设厅核定,全省各商营汽车公司运价均受其监督。
但因政局不稳,货币贬值,运价暴涨,政府无法控制。
见表2-25-23。
表2-25-23
民国35~38年(1946~1949年)若干月份汽车货运运价表
单位:
元/吨公里
年 月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币 别
民国35年10月
910
805
700
法 币
民国36年10月
8073
7140
6210
法 币
民国37年12月
11
金圆券
民国38年7月
0.04
银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福建省人民政府实行统一运价政策,由交通主管部门编制运价方案,在全省统一执行。
货运运价分长短途,整车运输,零担运输,分等级计费。
1949年,货运运价每吨公里1.12元。
以后运价不断下调。
自1952年7月起,货物运价计费分为五等,以五等为基价,各等货物按基价依次增加4%、8%、12%和16%。
到1952年底,货运运价每吨公里为0.4125元。
1953年后,又连续降价12次,货运运价每吨公里为0.25元,运距在10公里(含10公里)以下者,为短途运输,按计时包车计费,每车吨小时2.50元。
托运货物不满3吨的为零担,零担不分等级,一律以每百公斤公里0.26元计费。
1964年,货运又实行分等计算运价,将货物分为5等,每吨公里,一等货物为0.29元,五等货物为0.23元,零担为0.26元。
1965年3月,为了支援农业生产,降低货物运价,对主要农用物资实行优待运价,整车货运价从每吨公里0.23元,调低为0.215元;零担运价从每吨公里0.26元,调为0.245元。
1965年和1966年进行两次调整。
到1966年底,货运运价每吨公里,一等货物为吨公里0.24元,五等货物为吨公里0.20元,零担为吨公里0.22元。
1967年,货物运价改为不分等级计算,整车每吨公里0.18元,零担每吨公里0.20元。
1986年,随着社会商品流通的增加,为满足社会需求,货物运价改为按等级计费。
货物等级按交通部统一规定分为三等,并划分普通零担、特种零担、一等、二等、危险的货物、贵重和特种鲜活货物、长大笨重货物等类别计价。
一等货吨公里0.17元,二等货物吨公里0.18元,三等货物吨公里0.20元,超限大件货物吨公里0.21元,一、二、三级长大笨重货物吨公里分别为0.22元、0.24元、0.26元;一、二级危险货物吨公里分别为0.30元、0.26元;贵重及特种鲜活货物吨公里0.26元;零担货物运价不分等级和长短途,普通货物每百公斤公里0.024元;特种货物每百公斤公里0.03元。
1988年8月15日,对货物运价进行调整,一等货物吨公里从0.17元调为0.20元,二等货物调为0.22元,三等货物调为0.25元,超限大件货物调为0.27元,一、二、三级长达笨重货物分别调为0.29元、0.31元、0.34元;一、二级危险品的分别调为0.39元、0.34元;贵重及特种鲜活货物调为0.34元;零担货物分省内、省际,省内普通货物吨公里为0.31元,省际为0.34元;特种零担货物省内为0.39元,省际为0.46元。
1990年12月25日,公路汽车货物运价进行整顿调整,整车货物基本运价由每吨公里0.20元调为0.26元,二等货物调为0.29元,三等货物调为0.31元。
零担货运价不分省内,省际均为普通零担货每吨公里0.38元。
特种零担货物每吨公里0.50元。
其他运价率以基本运价为基准。
按《汽车运价规则》所规定的不同运价条件的价目比差确定。
短途货物运价由原来的按吨公里计价改为按吨公里运价加吨次费的计价办法,福州、厦门市区吨次费4元,其他地区吨次费一律3元。
山区、支线、四级公路及以下的运价可加成15%~5%;临时性疏港、疏站货物运价可高于基本运价10%,矿区、森林区、甘蔗区、基建等地内的煤、矿产品、甘蔗木材、毛竹、建筑材料等专项物资的短途运价允许30%幅度内加成。
煤炭由一等货物调为二等货物。
1992年9月15日,《汽车运价规则福建省暂行实施细则》颁布执行,共7章71条,对汽车客货运输、行李包裹运输、包车货运及其他杂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货物运价以一等货物整车运输为基本运价,二等货物运价高于基本运价10%,三等货物运价高于基本运价20%,特种货物、特种车辆、路线等运价的加成,统一以基本运价为基础进行加成。
见表2-25-24。
表2-25-24
若干年份福建省公路货运运价表
单位:
元/吨公里
调整时间
整车运输
零担
调整时间
整车运输
零 担
等 级
运 价
等 级
运 价
1949
1.12
1957.7.1
0.25
1950.2.10
0.60
1964.1.1
五等
0.23
0.26
1950.3.4
0.90
1965.3.20
五等
0.215
0.245
1950.4.3
0.81
1966.1.1
五等
0.20
0.22
1950.5.11
0.58
1967.1.1
不分等级
0.18
0.20
1950.7.11
0.70
1986.1.1
一等
0.17
0.24
1950.8.1
0.90
1986.1.1
二等
0.18
1950.8.26
1.275
1986.1.1
三等
0.29
1950.9.19
1.575
1986.1.1
超限大件
0.22
1950.9.27
1.225
1986.1.1
一级危险品
0.30
1950.12.16
0.65
1986.1.1
贵重或特种
鲜活货物
0.26
1951.1.21
0.65
1951.6.1
0.55
1988.8.15
一等
0.20
0.34(省内)
1951.10.16
0.50
二等
0.22
0.31(省内)
1952.5.1
一等
0.42
三等
0.25
1952.7.1
0.4125
超大件
0.27
1953.1.1
0.50
一级危险品
0.39
1953.5.1
0.393
二级危险品
0.34
1953.7.1
0.36
贵重特种鲜活
0.34
1953.10.1
0.32
1990.12.25
一等
0.26
0.38(普通)
1954.3.1
0.31
二等
0.29
0.50(特种)
1954.8.1
0.30
三等
0.31
1954.10.1
0.26
超大件
0.35
1955.1.1
0.225
一级危险品
0.51
1955.10.1
0.25
二级危险品
0.44
1956.5.1
0.24
贵重特种鲜活
0.44
1996年2月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委员会、省交通厅决定适当调整汽车客、货运价格。
汽车整车货物运输基本运价从吨公里0.26元调整为0.52元,调整后的基本运价作为最高限价,允许运输企业根据货源情况适当下浮。
短途货物运价吨次费从4元调整为8元,自21公里起实行递减,每一公里递减0.40元,至40公里时与长途运价持平。
具体价格见表2-25-25、表2-25-26。
表2-25-25
1996年福建省汽车货物运输价格表
单位:
元/吨公里
车 型
3吨及以上普通货车
普通货物
特种货物
一等
二等
三等
长大、笨重
危险货物
贵重及特种
鲜活货物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整 车
原价
0.26
0.29
0.31
0.38
0.40
0.44
0.51
0.44
0.44
调后价
0.52
0.57
0.62
0.78
0.83
0.88
0.88
0.78
0.78
计时包车
原价
5.80
8.80
调后价
10.40
16.60
续表
1~3吨以下普通货车
1吨以下普通货车
特种货物
普通货物
特种货物
普通货物
特种货物
冷藏车
槽罐车
散装水泥车
一等
二等
三等
危险货物
鲜活货物
贵重及特种
一等
二等
三等
危险货物
鲜活货物
贵重及特种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0.44
0.49
0.53
0.86
0.75
0.75
0.52
0.58
0.62
1.02
0.88
0.88
0.34
0.39
0.78
0.83
0.88
1.48
1.33
1.33
0.93
0.98
1.04
1.76
1.56
1.56
0.68
0.68
0.68
10.40
14.80
12.20
17.60
7.80
15.60
26.60
18.60
31.20
13.60
表2-25-26
1996年福建省汽车短途货物运输价格表
单位:
元/吨公里
里 程
一等货物
二等货物
三等货物
里 程
一等货物
二等货物
三等货物
1
8.52
8.57
8.62
2
9.04
9.14
9.24
3
9.56
9.71
9.86
4
10.08
10.28
10.48
5
10.60
10.85
11.10
6
11.12
11.42
11.72
7
11.64
11.99
12.34
8
12.16
12.56
12.96
9
12.68
13.13
13.58
10
13.20
13.70
14.20
11
13.72
14.27
14.82
12
14.24
14.84
15.44
13
14.76
15.41
16.06
14
15.28
15.98
16.68
15
15.80
16.55
17.30
16
16.32
17.12
17.92
续表
里 程
一等货物
二等货物
三等货物
里 程
一等货物
二等货物
三等货物
17
16.84
17.69
18.54
18
17.36
18.26
19.16
19
17.88
18.83
19.78
20
18.40
19.40
20.40
21
18.52
19.57
20.62
22
18.64
19.74
20.84
23
18.76
19.91
21.06
24
18.88
20.08
21.28
25
19.00
20.25
21.50
26
19.12
20.42
21.72
27
19.24
20.59
21.94
28
19.36
20.76
22.16
29
19.48
20.93
22.38
30
19.60
21.10
22.60
31
19.72
21.27
22.82
32
19.84
21.44
23.04
33
19.96
21.61
23.26
34
20.08
21.78
23.48
35
20.20
21.95
23.70
36
20.32
22.12
23.92
37
20.44
22.29
24.14
38
20.56
22.46
24.36
39
20.68
22.63
24.58
40
20.80
22.80
24.80
注:
各类货物短途运输吨次费,自21公里起,实行递减,每增加一公里递减0.40元,至40公里时与长途运价持平。
作者:
梁上飞
作品编号:
91265005448GK0253678
创作日期:
2020年12月20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实用 文库 汇编 公路 货运 吨公里 运费 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