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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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要求在指定银行开户的,工程款进入指定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的网上银行账户。
(4)房地产公司客户购房办理按揭,在房款资金从按揭行放出后二个工作日内划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的网上银行账户。
(5)为减少沉淀资金,各分公司每半年应对现有银行账户进行一次清理,对不再发生资金进出的银行账户要进行销户处理,在销户前应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写出书面报告,经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办理。
销户的银行账户资金全部汇入分公司基本账户。
(6)每旬由各分公司的现金会计按规定格式报送资金旬报,旬报必须明确本旬收支明细、下旬预计支出明细,及各银行存款余额明细、现金数额、应收票据明细。
4结算中心支付流程
具体见各产业集团制度的资金支付流程。
5资金计划管理的规定
5.1资金计划的编制是资金管理的一个重要要求
集团公司资金计划组织工作,具体由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落实。
各子分公司成立资金计划编制小组,子公司由各条线副总组成。
分公司成员由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成本核算部、材料负责人组成。
资金计划由分公司财务经理进行统计,汇总、编制,分公司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分公司经理签字审核后上报子公司财务科,由子公司财务科长统计、汇总,子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初审后交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核,资金副总复审,然后由资金管理中心报主管财务副总签字,最后由董事长确定批准。
5.1.1房地产公司资金计划上报要求
(1)各职能部门、项目部按各自需求上报用款及费用计划,汇总成按项目分类的资金计划,按资金管理中心下发的统一格式上报。
(2)分公司经理审核后,报子公司各相关条线副总进行审核签字。
(3)子公司财务经过相关副总审核签字后将分公司资金计划、子公司资金计划一起上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5.1.2其它公司资金计划上报要求
除上述公司外其余公司每月三日前直接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
各自按公司业务和实际需求上报资金计划,对于大额收支必须附说明。
在上报资金计划的同时,附上月生产完成情况、本月生产计划和材料计划,以便核对。
5.1.3集团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资金计划上报要求
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报每月各自所需的费用计划,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报资金管理中心。
计划内容包括:
贷款利息、工资、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食堂费用、备用金、职工借款等。
5.2资金计划是一个综合性的计划,除资金计划外,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相关附表不能缺少,每份计划必须有负责人签字。
5.3计划的编制应结合项目的材料计划、每月分包工程量统计、费用计划、材料欠款等。
报送的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分类上报,资金管理中心收到资金计划审核交董事长批准后生效,审批后的计划于24小时内回复。
5.4资金管理中心按照批准后的资金计划调配和划拨资金,分公司支出计划的实施基于收入计划实现,收支必须匹配。
5.5各子、分公司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中的支出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付出的,应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计划中调整;
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时再次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5.6每月资金计划有效期为本月8日至下月7日,有效期满自动失效,如计划中的有关收支计划没有实现,在预计实现的月份仍须重新上报。
6资金调配管理
(一)资金拆分管理
1、服务费、人工费、料具租金代收标准
各子公司每月收取的各项工程款首先由总公司代表机具中心、劳务公司从中收取料具租赁费、工人工资(付现部分)及利润部分,租赁费、工人工资按09年实际发生比例预收,利润按目标责任状指标预收,各项标准如下表所示。
在总公司收取部分中,建设集团按内部服务协议收取服务费(2.5%),为保证年底职工分配和料具租金等款项支付,对总公司收取部分的50%代为保存。
建设集团按零存整取的利息计算给各子公司,并用于年终职工分配和料具租金的发放,其余资金返还给子公司,子公司根据各分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控使用。
分包款、材料款等各项支出均由建设产业集团各子公司自行负责,控股集团进行监督。
总承包公司
分公司
北京
青岛
济南
烟台
南京
上海
南通
西安
成都
寿光
淮安
天津
预提利润率
4.5%
3.5%
3.9%
1.8%
2.6%
2.5%
3.3%
3.0%
4.4%
料具租赁费
年底工人工资(付现)
12.5%
小计
20.3%
19.3%
19.7%
17.5%
18.4%
18.3%
19.0%
18.8%
20.2%
其中10月份前
集团扣取
10.4%
总公司扣取
9.9%
8.9%
9.3%
7.1%
8.0%
7.9%
8.6%
8.4%
9.8%
安装公司
7.86%
8.34%
8.13%
8.50%
5.00%
7.22%
6.00%
6.50%
0.30%
年底工人工资(付现)
小计
16.66%
17.14%
16.93%
17.30%
13.80%
16.02%
14.80%
15.30%
6.90%
9.76%
10.24%
10.03%
10.40%
9.12%
7.90%
8.40%
装潢公司
预提利润率为13%,其中预提利润率中的2.5%作为服务费上交建设集团代管,其余返还装潢总公司。
工人工资为5%,10月份之前建设集团暂收2.5%(10月份之后收取5%),其余返还装潢总公司。
说明:
①预提利润率比例中的2.5%为上交建设集团的服务费。
10月份之前料具租赁费和工人工资由控股集团代收一半,10月份以后全额上交建设集团,其余资金由各子公司进行调配,日常预提利润按照资金回款额按比例收取,农历年底前按产值进行清算;
②料具租赁费和年底工人工资平常按资金回款额固定比例收取,年底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清算;
③若分公司使用的机械料具属于外租,则上述比例控股集团不再预提,总承包公司按照规定付款标准划至服务中心账户,由服务中心负责对外支付。
④总承包公司在施项目利润和租金按标准的50%预交;
竣工项目资金拆分按照60%给总公司,40%给分公司使用;
安装公司在施项目利润按标准的50%预交,竣工项目60%给总公司,40%给分公司。
⑤对于有甲供材的项目在资金拆分过程中不按照上述比例,按产值和定额甲供材的相关数据,结合每次回款的实际数来换算,根据换算的工程量重新计算应计取的人工费和租金等。
换算后的工程量=回款/付款比例*[实际产值/(实际产值-定额甲供材)];
⑥对于分公司出现的非现款部分,若是甲方代垫的各项费用,则根据费用的归属划分到对应公司,若是甲方抵入的房产,则也进行拆分,同时房产处理变现后再进行资金划拨。
⑦若调整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时间,由财务管理部根据每月分公司管理人员发放的工资总额从抽取工程款中予以预提。
2、资金拆分流程
2、流程说明
(1)职责分工
①各分公司预算科:
土建、安装预算科长负责计算各自公司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产值;
共同确认产值和工程款拆分比例,报土建、安装分公司经理审核。
②各分公司财务科:
负责将项目部、分公司回收的所有工程款汇入建设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网上银行。
③建设集团资金管理中心:
根据公司规定扣除土建、安装总公司本月应交款、本月到期借款后将余下资金划入土建、安装总公司账户。
④资金管理部:
负责将安装、土建分公司的日常使用资金分别划入对应的日常开支账户。
(2)节点说明
步骤
工作内容的简要叙述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备注
1
财务科长将项目部、分公司的所有收款汇入建设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网上银行。
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收入资金必须汇入指定网银账户
2
汇款后立即通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查收
3
建设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确认是否到账,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分公司财务科。
4
土建、安装预算科长分别计算各自公司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产值情况。
5
土建、安装预算科长共同确认工程量、产值,并按公司规定确定工程款拆分比例。
6
土建、安装预算科长将工程量、产值完成情况和工程款拆分比例报各自分公司经理审核。
7
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各分公司审核通过的拆分比例完成资金的拆分后,按照公司规定比例扣除土建、安装总公司本月应交款、本月到期借款。
若安装公司独立承接的业务,集团扣除安装总公司当月应交款和当月到期借款后,将余下资金划入安装总公司账户,安装总公司将日常使用资金划入安装分公司日常开支账户
8
资金管理中心将余下资金分别划入土建总公司、安装总公司账户。
9
资金管理部将安装、土建分公司的日常使用资金分别划入对应的日常开支账户。
①装饰作为土建的分包方施工,拆分办法同安装公司。
②装饰利用总承包的名义单独签订的装饰合同,该部分资金参照安装公司独立承接的项目处理。
3、安装、装潢等内部单位资金支付标准
各分公司收取的资金进度款,由资金管理部拆分给总承包、安装,具体要求如下:
(1)总承包公司与安装公司之间的拆分按09年资金拆分制度执行,总承包分公司若占用安装公司拆分资金的按拆分金额的2%每天进行处罚,罚款按财务经理30%、分公司经理70%的比例进行分摊。
(2)明确土建和安装拆分后资金划拨流程,拆分后的资金,不需要土建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直接将拆分后的金额划到各自相应的银行账户,减少资金占用。
(3)对于非独立项目,资金拆分过程中必须将税金(按所在地标准)和配合费(1%),按拆分所得额计算后划土建分公司。
(4)双方如因资金拆分产生分歧,由产业集团总经理负责协调解决,重大分歧由董事长决策。
7支付流程
(一)分公司采购材料款支付流程
1、流程图
①分公司采购员:
负责编制资金支付申请单,并将已审批完毕的资金审批单打印提交结算中心。
②分公司物资管理财务:
根据合同对付款情况进行审核,并支付已通过审批的材料款。
③分公司材料科长:
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的材料质量、供货及时性、服务态度等进行审核。
④区域财务经理:
根据合同对付款情况进行复核。
⑤分公司经理层:
负责10万元以下材料款的审批,参与10万元以上材料款的审核。
⑥总公司分管领导:
负责10万元以上材料款的审批。
⑦结算中心:
根据分公司经理层/总公司分管领导的审批金额,负责将对应资金划入分公司分包商账户。
工作内容简要描述
分公司采购员制作资金申请单。
资金申请单
分公司物资管理财务根据合同对付款情况进行审核。
分公司材料科长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的材料质量、供货及时性、服务态度等进行审核。
区域财务经理根据合同对付款情况进行复核。
分公司经理层负责10万元以下材料款的审批,参与10万元以上材料款的审核。
超合同付款到总公司评审
总公司分管领导负责10万元以上材料款的审批。
分公司采购员打印资金审批单,签字后提交结算中心。
根据分公司经理层/总公司分管领导的审批金额,结算中心负责将对应资金划入分公司分包商账户,其中50万元以下由结算中心(建设产业集团资金管理部)负责划拨,50万元以上由结算中心负责划拨。
分公司物资管理财务根据采购员提供的资金审批单、收据进行资金支付。
(二)总公司采购材料款支付流程
①采购管理主管:
负责编制资金申请单,并将已通过审批的申请单提交结算中心。
②材料管理部经理:
③总公司物资管理财务:
根据合同对付款情况进行审核;
并支付已通过审批的材料款。
④结算中心:
根据审批金额,将对应资金划入总公司材料专用账户。
⑤分管领导:
根据材料管理部和总公司物资管理财务的意见,负责50万元以下资金的审批并参与50万元以上资金的审核。
⑥总经理:
负责50万元以上资金的审批。
采购管理主管制作资金申请单。
机具服务中心资金由机具服务中心申请并划拨到总公司材料专用账户后,由总公司支付(如大型机械等);
特殊材料和设备的资金由使用单位申请专款并划拨到材料专用账户。
材料管理部经理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的材料质量、供货及时性、服务态度等进行审核。
总公司物资管理财务根据合同对付款情况进行审核;
并支付已通过审批的材料款;
结算中心负责分公司资金情况的监控。
当分公司可用余额不足时,应提前10天通知分公司
总公司分管领导根据材料管理部和总公司物资管理财务的意见,负责50万元以下资金的审批并参与50万元以上资金的审核。
总公司总经理负责50万元以上资金的审批。
资金支付
审批单
采购管理主管打印资金审批单,签字后提交结算中心。
结算中心根据审批金额将对应资金划至总公司材料账户,其中50万元以下由结算中心(建设产业集团资金管理部)负责划拨,50万元以上由结算中心负责划拨。
总公司物资管理财务根据资金审批单、收据进行资金支付
(三)分包进度款支付流程
2、流程说明
①技术员、质量员:
负责核对施工部位及施工质量。
②预算员:
计算工程量及对质量情况进行扣减。
③预算科长:
负责对项目部上报的本月工程量进行审核。
④分公司经理:
负责确定分包进度款付款时间及金额。
(2)流程节点说明
工作内容的简要描述
分包队伍按合同规定上报本月施工部位确认单和完成工程量
分包工程施工部位确认单;
本月已完工程量
项目部技术员、质量员对本月施工部位及施工质量进行确认
施工部位及施工质量确认
施工部位及施工质量确认结果
1天内完成
项目预算员根据项目技术、质检员核定的分包完成部位及质量情况,对工程量进行计算及对质量情况进行扣减
工程量、施工质量、施工部位确认
确认结果
预算员负责将《分包工程进度款会签单》在项目上流转(包括材料、仓库、食堂、技术、质量、安全、项目经理)签字后,并上报分公司预算科
相关人员审核
确认
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表
2天内完成
分公司预算科长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对项目预算员上报的分包工程进度款会签单进行复核
审核意见
3天内完成
分公司预算科长将审核完的进度款会签单在分公司内进行流转:
交分公司经营科长审核会签意见;
交财务科长审核已付款情况并签署意见;
交分公司副经理、经理审核并签署付款意见
相关人员审核意见
结算中心根据审批金额将对应资金划至分公司分包商账户,其中50万元以下由结算中心(建设产业集团资金管理部)负责划拨,50万元以上由结算中心负责划拨。
分公司财务支付分包进度款,并通知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根据通知领取工程进度款
工程款
10
分公司预算科、财务科做好领款时间、数额等的存档备案工作,为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做好准备
分包领款时间、数额等
存档记录
(四)分包结算工程款支付流程
①预算员:
审核分包工程结算。
②项目经理、技术员、质量员、专业工长:
审核施工部位完成清单。
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分包工程结算。
确定付款时间和金额。
⑤财务科:
负责支付工程款。
分包队伍按合同规定上报施工部位完成清单及分包工程结算。
施工部位完成清单;
分包工程结算
分包工程通过验收后一周内上报
项目经理组织技术员、质量员、专业工长对分包上报的施工部位完成清单进行审核;
预算员审核分包工程结算。
审核结果
项目预算员按公司要求填写分包工程结算会签单,预算员签署审核意见后,交项目食堂会计、仓库保管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技术员、项目经理依次签署结算意见
分包结算会签单
2天内完成会签,3天内将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分公司预算科,上报时必须附下列七项资料:
签字手续完备的分包工程结算会签单、分包工程施工部位确认单、分包结算对比表、分包工程相关附图、分包施工合同、分包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关的变更签证单。
分包结算单、签证单必须是原件,复印无效
分公司预算科长对项目预算员上报的分包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
10天内完成
分公司预算科长将审核完的进度款拨付会签单在分公司内部进行流转:
交分公司经营科长审核并会签意见;
分公司生产经理、经理审核并签署付款意见
根据分包结算款金额大小,设置不同的审批权限,其中分公司经理负责10万元以下结算款的审批
经营副总参与50万元以上结算款的审核;
负责10-50万元结算款的审批
总经理参与100万元以上结算款的审核;
负责50-100万元结算款的审批
董事长负责100万元以上结算款的审批
11
分公司财务科根据会签单内容支付结算款
通知
分包领款时间、金额
12
分包队伍根据通知领取工程结算款
领取工程款
13
分公司预算科、财务科做好领款时间、数额等的存档备案
①对结算额在10万元以内的分包工程,项目部按照制度规定完成审核后,经分公司预算科长审核后,由分公司财务科长、分公司正副经理依次签署意见后办理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手续。
②对于50万元以内的分包结算,项目部、分公司按照制度规定评审流程完后上报总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返回分公司负责办理结算。
③对于100万元以内的分包结算,项目、分公司评审上报总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提交工程审计中心审计,最后由总经理签核,分公司负责办理结算。
④对于100万元以上的分包结算,项目、分公司评审上报总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提交工程审计中心审计,最后由总经理签字,董事长确认,分公司负责办理结算。
⑤工程审计部进行事后抽审。
抽审比例:
10万元以内的分包工程抽审比例不大于10%;
10~50万元的抽审20~30%;
50万元以上的全部审计。
若审计发生超付现象,将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
(四)借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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