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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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封闭或半封闭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援车辆安全畅通;
3.组织疏导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物资,维护现场秩序;
4.协助事故调查人员保护好现场。
(三)技术保障组。
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大队、质监局、环保局、气象局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2.组织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3.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
4.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
(四)后勤保障组。
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公安局、供电公司参加,主要职责是:
1.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负责调集抢险所需物资、装备,确保抢险所需器材、材料、食品等物资的供应,其中救援人员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供应;
2.及时准确的将抢险所需的各种车辆、器材调运现场;
3.安排好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整;
4.确定伤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伤亡者家属;
5.根据需要在现场架设临时线路,保障整个救援所需照明。
(五)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事故死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
2.与有关保险机构联系,协助被保险人的理赔工作;
3.做好事故死亡人员家属及其它受损单位、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医疗救护组。
由县卫生局牵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事故发生地乡镇医疗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2.负责制定中毒人员医疗救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受伤及中毒人员情况,联系协调本县及周边医疗单位,进行疏散救治;
4.提供中毒人员救治所用药物,负责紧缺药物的购置。
四、主要区域和重点目标
根据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固定场所,确定4个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点区域,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区重点目标:
五莲银河酒业有限公司、斯比凯可(山东)生物有限公司、五莲县恒发气体有限公司、五莲县双乐气体有限公司、山东申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五莲县庆云消毒剂厂、五莲县华宝化工厂,规模较大的冷藏冷冻企业,储量较大的加油站。
(二)街头镇重点目标:
五莲县利达气体供应站,山东申王化工有限公司,储量较大的加油站。
(三)于里镇重点目标:
五莲县管帅蓄电池材料厂,储量较大的加油站。
(四)高泽镇重点目标:
五莲县七宝山化工厂,五莲县七宝山漂白剂厂,储量较大的加油站。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将事故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和公安、环保、质监部门,县安监局立即报告县政府值班室(联系电话:
0633—5213556,传真:
0633—5213989)。
县安监局联系电话:
0633—5223995,并与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119消防报警服务台、120急救电话,实行互动、互通信息。
(二)事故单位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公安部门、交警大队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应急救援
(一)县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请求县政府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武警中队的支持和援助。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现场紧急救援重点。
1.抢救人员。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实施急救与安全转移,降低死亡率,减少财产损失。
危险化学品事故抢救要特别注意防毒、防爆、防灼伤等危险因素,承担抢救任务的人员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医疗卫生部门人员对抢救出的被困人员,要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并以最快速度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救治。
2.排险抢修。
有效进行排险抢修是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关键,执行排险抢修任务的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处置办法,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以最快速度、最有效的方法及时堵源排险,消除事故。
3.紧急疏散。
有可能对周围群众安全构成威胁时,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紧急疏散。
疏散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要根据事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
总的原则是:
向上风方向转移,有专人引导和护送到安全区,疏散路线要设立哨位,指明方向,疏散人员不要在低洼处停留。
4.物资供应。
各种专用器材、交通工具、医疗器具、药品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充分准备,随时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安排。
5.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防止对人体继续危害和环境污染。
6.社会支援。
如遇抢救、排险抢修所需力量和物资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要迅速向上级汇报,要求社会援助。
社会援助队伍进入现场抢救、排险抢修时,指挥部要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联络、引导,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七、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确保突发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进行处置,减少事故损失,必须做好各项应急救援的准备,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
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
为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及时、有效,各应急救援专业组负责组织、确定我县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专业队伍和装备,并将详细情况备案在册。
各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在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各应急救援专业组的直接管理下,要无条件服从调度和安排。
(二)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如发生变化,要及时报告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三)各乡镇、各重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地方预案、企业预案,作为本预案的补充。
各乡镇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重点目标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周围单位、居民进行预案的宣讲和学习,告知本单位危险源潜在危险性、存在的条件、触发因素和紧急情况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乡镇、各重点单位制定的地方预案、企业预案,报县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各成员单位和重点目标单位,要按照分工做好各类物资器材的准备和日常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特别是各重点目标单位,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器材、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指定专人管理。
各重点目标单位要为本单位和其它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所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和设施,要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安排。
(五)各成员单位和重点目标单位,都要建立完善的值班、检查、例会和总结评比制度,并严格执行。
指挥部的日常值班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将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和召开例会。
(六)指挥部选择适当时机按照本预案的内容组织演练,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五莲县非煤矿山
为提高非煤矿山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五莲县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的一次死亡(遇险)3人及以上或者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五莲县非煤矿山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县委宣传部、总工会和县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信息发布及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安监局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警戒保卫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护和检测检疫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采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县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指挥部下设6个组。
1.抢险救灾组。
由矿山救护队、事故单位和指挥部紧急调集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物资供应组。
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所需物资、设备的及时调运和供应。
3.警戒保卫组。
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维持秩序、保障交通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由县卫生局和乡镇医疗机构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6.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区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保险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
我县无地下矿山开采企业,矿山的危险性主要来自七宝山金矿及分布于各乡镇的石膏矿、粘土矿、露天采石场等非煤矿山,事故类型主要为山体滑坡、爆破和尾矿库溃坝等。
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以七宝山金矿所备物资设备为主,县政府调集范围的其它物资作为补充,全县统一调配使用。
(二)救援物资设备的调运。
根据救援需要,由指挥部随时调集各矿山企业和县政府调集范围的其它物资。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县安监局办公室电话:
0633—5223995(传真)。
(二)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报告县安监部门,并立即逐级报告至县政府、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向市政府和省安监局报告。
2.事故发生单位要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公安部门要迅速赶赴事故单位,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六、事故应急救援
(一)县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并通知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安全抢救原则。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七、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应急医疗救护主要是利用本地医疗单位的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
需要时,由指挥部紧急调集其它区域的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五莲县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本县范围内发生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调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五莲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3人及以上或者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
(一)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五莲县烟花爆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监局、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县委宣传部、监察局、县联社、公安消防大队、卫生局、交通局、民政局、质监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供电公司、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所属乡镇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救援专业组。
(二)五莲县烟花爆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
主要是提出本预案修订建议,承办本预案演练的具体事项,负责各乡镇和重点单位预案的备案,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具体事宜。
(三)通讯联络
为及时掌握和传递信息,下达指挥部命令,本指挥部联系电话为:
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
5213556,县安监局电话:
5223995并与110报警服务台、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119消防报警服务台、120急救电话,实行互动、互通信息。
(四)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
为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及时、有效,各应急救援专业组,负责组织、确定我县烟花爆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专业队伍和装备,并将详细情况备案在册。
各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在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各应急救援专业组的直接管理下,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和安排。
县烟花爆竹较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应急救援专业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1、危险源控制组: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测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该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公安消防大队、质监局、卫生局、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
2、伤员抢救组:
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该组由市卫生局牵头,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及当地卫生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3、灭火救援组:
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消防工作,该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
4、安全疏散组:
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县公安局牵头,由县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5、安全警戒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县公安局牵头,由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组成。
6、环境监测组:
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县环保局牵头,由县环保局及有关专家组成。
7、专家咨询组:
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县安监局牵头。
8、后勤保障组:
负责调集抢险所需物资、装备,确保抢险所需器材、材料、食品等物资的供应,其中救援人员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由消防大队负责供应;
安排好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整;
确定伤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伤亡者家属;
该组由县联社牵头,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供电公司参加。
9、善后处理组:
负责事故死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
与有关保险机构联系,协助被保险人的理赔工作;
做好事故死亡人员家属及其它受损单位、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由民政局牵头,总工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
根据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的固定场所,确定乐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及仓库和全县25处烟花爆竹常年销售店及仓库为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
五、事故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首先按照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
并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安监、公安、质监部门,各有关部门根据情况,上报县烟花爆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县烟花爆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伤亡情况,上报县烟花爆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专业组的有关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二)现场紧急救援重点
1、抢救人员。
烟花爆竹事故抢救要特别注意防爆、防烧伤等危险因素,承担抢救任务的人员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医疗卫生部门人员对抢救出的被困人员,在现场要及时进行必要的抢救,并以最快速度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救治。
2、紧急疏散。
有可能对周围群众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紧急疏散。
疏散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必须根据事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
向上风方向转移,有专人引导和护送到安全区,疏散路线应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3、物资供应。
抢救、排险所需物资,必须尽可能满足,各种专用器材、交通工具、医疗器具、药品等,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分工做好充分准备,随时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安排。
4、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群众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有关规定和要求
1、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如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向县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组织调整,以保证应急救援组织的落实。
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重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地方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作为本预案的补充。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重点单位制定的地方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报县烟花爆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各成员单位和重点目标单位,必须按照分工做好各类物资器材的准备和日常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特别是各重点目标单位,必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器材、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指定专人管理。
各重点目标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和其它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所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和设施,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安排。
4、各成员单位和重点目标单位,都要建立完善的值班、检查、例会和总结评比制度,并严格执行。
指挥部的日常值班由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将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和召开例会。
5、指挥部选择适当时机按照本预案的内容组织演练,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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