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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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性原则;
(2)生态化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4)弹性控制原则;
(5)集约化原则。
第二章功能定位
第5条.功能定位
打造新型生态工业的“集聚区、核心区、综合区”,城乡融合发展的“先行区”。
1.集聚区——甘肃省领先的产业集聚区
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级工业园区地位,依托本地独特的资源优势、重要的区位优势与便捷的交通优势,提高产业人流与物流集散能力,推进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及饮料制造、生物医药、新型建材等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2.核心区——武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核心引擎
充分利用园区整合、统一管理的契机,着力提升园区产业能级与辐射带动效应,引领武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
3.综合区——具有多元化产业特色的综合型现代产业园区
基于园区的发展优势,提升优势产业,拓展新型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形成集加工制造、商业贸易、创业培训与产品流通为一体的,具有多元化产业特色的综合型现代产业园区。
4.先行区——武威城乡融合发展的先行区
以园区开发为契机,坚持产城共进、综合发展的方针,以产促城,以园区开发推进工业化快速发展,以工业化推进城镇化进程,将园区开发规划与周边乡镇城镇化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结合,紧密衔接,促进产业、经济、社会、环境统筹协调发展,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力争成为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中的先行区。
第三章产业发展与循环经济
第6条.产业发展
1.产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强化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及饮料制造、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补充发展新型建材、纺织服装、综合加工、包装印刷等其他产业。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与水平,确保武威工业园区成为全市的经济增长点并确立园区在武威市的龙头地位。
到2030年,基本形成面向本地、面向市场、面向西部地区的食品深加工、生物制品深加工与知名品牌替代加工三大生产与服务基地,成为甘肃省领先的产业集聚区与武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核心引擎。
工业用地产出率达10-12亿元/平方公里,工业增加值与服务业产值总计达到150亿元左右。
2.产业体系框架
根据园区现有的产业基础与未来发展前景,以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及饮料制造、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引领,以新型建材、服装纺织、综合加工、包装印刷等产业为补充,并大力发展商业商贸、物流仓储等配套产业,形成优势产业突出、集群优势明显,多元产业协同发展的综合性产业体系。
类型
主要产业
主导产业
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及饮料制造、生物医药等
补充产业
新型建材、服装纺织、综合加工、包装印刷等
配套产业
商业商贸、物流仓储、教育培训、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
3.产业准入门槛
(1)产业准入门槛
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严控产业准入门槛。
负面清单重点针对产能严重过剩、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的产业类型。
园区产业负面清单
产业类型
项目范围
石油化工
炼油、乙烯、丙烯类深加工、有机原料、对二甲苯
煤炭
煤炭、煤化工产业
钢铁与有色金属
铁合金、钢铁行业、铁合金、电解铝
建材
平板玻璃、水泥、碳化硅、
其他
棉花加工行业等
(2)投资强度门槛
建议采用渐近的方式逐步提高园区产业的土地投资强度。
根据不同产业类型,投资强度门槛应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相关标准。
武威工业园区为省级工业园区,建议在国家最低标准的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进行控制。
(3)建设强度门槛
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土地投机,开发地块必须满足最低容积率要求。
其中工业用地容积率低限具体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中各类型产业项目建设容积率控制指标要求(FAR≥0.6-1.0)予以确定;
其他开发用地的容积率不得低于限定值的0.6倍。
4.产业布局引导
打破传统的区片式布局模式,从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出发,重点发展产业集群。
产业集群布局方式包括以产业链为基础的关联共生型产业集群、以物质循环与能量多级利用为基础的资源集约利用型产业集群、以资源信息集聚为基础的集群等。
第7条.循环经济
1.发展目标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区域产品资源优势,培育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强高端产业链的打造;
采取先进节能、无污染技术改造传统加工工艺,以生产要素为基本纽带,建设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循环经济园区。
以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及区域环境服务业构建为重点,促进资源的集约使用与循环利用,打造先进的干旱地区节水型工农业复合循环经济系统集成示范基地。
2.主要发展指标
项目
指标
单位
2020年
2030年
国家标准
物质减量与循环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吨标煤/万元
0.6
0.5
≤0.5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t/万元
12
9
≤9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
t/万元
9.6
7.2
≤8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92.5
93
≥7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83
85
≥85
污染控制
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
kg/万元
0.9
0.8
≤1
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行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
达标
低于总量控制指标
行业特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废物收集系统
具备
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
环境管理制度
完善
园区管理
工艺技术水平
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达到同行业国际水平
信息平台的完善度
95
园区编写环境报告书情况
1期/年
周边社区对园区的满意度
92
≥90
职工对生态工业的认识率
91
3.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框架
发展循环经济,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考虑:
从技术手段角度,全面推行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与清洁生产技术;
从资源利用角度,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相互利用与再造利用;
从市场领域角度,主要有节能环保技术市场、社会废弃物静脉回收再造市场、循环经济咨询服务市场;
从产业发展角度,企业层面,注意清洁生产与污染排放最小化;
区域层面,企业间促进物质与能源的充分循环;
社会层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废旧物分类、回收、再造系统,生态型产业系统,信息系统等初步建设循环型社会;
从园区建设角度,在园区规划建设中,土地集约利用,产业结构合理;
在管理方面,明确入园企业投资强度等门槛要求,对园区生态环境进行及时监控管理等。
第四章规模控制
第8条.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741.9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693.82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97.2%。
第9条.建设规模
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为1791.48万平方米,综合容积率为1.06。
其中,居住建筑面积108.81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07.46万平方米,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
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9.93万平方米;
工业仓储建筑面积1470.59万平方米;
市政交通设施建筑面积28.33万平方米;
公共绿地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
第10条.经济规模
至2030年,规划区范围经济规模将达150亿元左右。
第11条.人口规模
规划区规划工作人口约6.8万人。
规划控制集中居住人口规模为2.15万人(不含企业内公租房居住人口)。
第五章总体结构
第12条.规划结构
规划区总体空间结构可概括为“一轴统领,两轴生长,两廊贯穿,三区协同,多线外联,多核服务”。
“一轴统领”——是指结合城市总规空间结构,以天马大道为最主要的发展与功能服务轴线,开展园区功能布局。
“两轴生长”——是指空间布局在主产业区与东区分别沿杂木河路-达利路与天马大道-天马大道北延纵向生长,与天马大道轴线共同构建起园区的空间骨架。
“两廊贯穿”——是指以马蹄沟河与六坝河这2条区域性水系为依托,形成绿色生态廊道,南北贯穿规划区。
“三区协同”——是指按照城市总规结构,以两条生态廊道为分隔,在空间上将规划区分为武威工业园区主产业区、武威工业园区东区与天马湖东区综合产业区3个产业分区,各区分工协作、各有侧重。
“多线外联”——是指依托牛祁公路、康宁路-武黄公路、荣华大道等道路建立规划区与周边城市片区之间的快速联系。
“多核服务”——是指围绕天马大道轴线布局2个综合服务核心与若干个专业服务核心,为区域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第六章土地使用规划
第13条.用地布局
规划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741.9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693.8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7%。
根据规划区功能分区的划分,合理确定各类用地比例。
1.城市建设用地
(1)居住用地(R2,R22)
规划居住用地包括二类居住用地(R2)与具有独立用地的二类居住服务设施用地(R22)。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72.29公顷(含二类居住用地面积70.75公顷,二类居住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54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4.3%。
其中,主产业区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50.55公顷(含二类居住用地面积49.88公顷,二类居住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67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5.0%;
东区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5.49公顷(含二类居住用地面积5.19公顷,二类居住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30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1%;
综合产业区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16.25公顷(含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5.68公顷,二类居住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57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0.1%。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为园区提供公共管理与公益性保障服务。
规划用地面积共21.98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3%,包括现状保留行政办公用地(A1)4.14公顷;
规划完善文化体育设施用地(A2A4)2.62公顷,教育科研用地(A3,含中小学用地)11.70公顷,医疗卫生用地(A5)2.72公顷,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0.80公顷。
其中,主产业区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4.34公顷(分类包括A1-A6),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4%;
东区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5.99公顷(分类仅包括A1、A3),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1%;
综合产业区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65公顷(分类仅包括A3),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0%。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包括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与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三类。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86公顷(含商业设施用地70.93公顷,商务设施用地10.05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5.02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5.1%。
其中,主产业区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42.01公顷(含商业设施用地33.80公顷,商务设施用地7.57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64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4.2%;
东区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7.32公顷(含商业设施用地2.93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4.39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4%;
综合产业区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36.67公顷(含商业设施用地34.20公顷,商务设施用地2.47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22.8%。
(4)工业用地(M)
规划工业用地以一、二类工业用地(M1、M2)为主。
保留主产业区现状在建的2处热电厂与东区现状已建的武南化工厂等三类工业用地(M3),规划不再新增。
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为979.88公顷(含一类工业用地71.38公顷,二类工业用地841.90公顷,三类工业用地66.60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57.8%。
其中,主产业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为627.19公顷(含一类工业用地39.71公顷,二类工业用地537.31公顷,三类工业用地50.17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62.2%;
东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为312.61公顷(含一类工业用地3.59公顷,二类工业用地292.59公顷,三类工业用地16.43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59.5%;
综合产业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为40.08公顷(含一类工业用地28.08公顷,二类工业用地12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24.9%。
(5)物流仓储用地(W)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依托便利的交通区位,主要发展现代物流与专业物流。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总面积为138.35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8.2%。
其中,主产业区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32.36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3.2%;
东区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80.30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5.3%;
综合产业区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25.68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6%。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规划区范围内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S1)与交通场站用地(S4)两类。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285.15公顷(含城市道路用地272.16公顷,交通场站用地12.99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6.8%。
其中,主产业区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71.70公顷(含城市道路用地160.43公顷,交通场站用地11.27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7%;
东区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80.29公顷(含城市道路用地78.57公顷,交通场站用地1.72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5.3%;
综合产业区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33.15公顷(均为括城市道路用地),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20.6%。
(7)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U1)、环境设施用地(U2)、安全设施用地(U3)与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四类,根据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配置规范要求在规划区内合理布局。
主要项目包括水厂1处、110KV变电站4处、供热站1处、邮政、电信局1处、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1处、垃圾转运站3处、消防站1处等。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为20.65公顷(含供应设施用地9.18公顷,环境设施用地7.96公顷,安全设施用地0.54公顷,其它公用设施用地2.97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3%。
其中,主产业区规划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0.79公顷(含供应设施用地3.09公顷,环境设施用地7.16公顷,安全设施用地0.54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1%;
东区规划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为9.66公顷(含供应设施用地5.89公顷,环境设施用地0.80公顷,其它公用设施用地2.97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9%;
综合产业区规划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为0.20公顷(为供应设施用地),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1%。
(8)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包括公园绿地(G1)与防护绿地(G2)两类。
规划绿地总面积为89.52公顷(含公园绿地41.02公顷,防护绿地48.50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5.2%。
其中,主产业区规划绿地总面积为59.06公顷(含公园绿地32.28公顷,防护绿地26.78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5.9%;
东区规划绿地总面积为23.33公顷(含公园绿地5.24公顷,防护绿地18.09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4.4%;
综合产业区规划绿地总面积为7.14公顷(含公园绿地3.51公顷,防护绿地3.63公顷),占该区城市建设用地的4.5%。
2.其它用地
其它用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2类。
(1)建设用地
包括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与特殊用地(H4)两类。
其中,区域交通设施用地为现状兰新铁路与规划兰张铁路三四线控制用地,面积为1.68公顷;
特殊用地为现状保留的公安处看守所、兰州军区驻军用地等,面积为32.52公顷,均位于东区。
(2)非建设用地
包括生态绿地(G9)与发展备用地(X)。
其中,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马蹄沟河西侧沿岸布置150-250米宽的生态绿地,以保障生态廊道效应,用地面积为7.77公顷;
此外,为保障园区可持续发展,对接城市总规的远景发展构想,规划结合各分区控制范围预留发展备用地,其中在本次规划范围内的备用地面积为6.11公顷。
第七章配套居住区规划
第14条.居住区总体布局
结合现状实际建设情况,本次规划以集中居住为原则,在规划范围内共布置6处集中居住社区,其中,主产业区4处、东区1处、综合产业区1处,每处社区的规模在20公顷左右(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第15条.配套居住区类型
1.新型农村社区
保留在规划范围内已建与在建的新型农村社区4处,分别为天马大道南侧的高坝社区、六坝社区,康宁路南侧、青啤大道西侧的十三里民乐苑,凉古路北侧的天马社区,并在金山北路西侧、康宁路南侧规划预留1处居住用地,用地总面积55.1公顷。
新型农村社区主要满足因配合园区开发建设而产生的本地农民搬迁安置需求,为配套商品房,并注重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配套完善、服务园区、科学规划、城乡一体”的思路与市场化运作、社区化管理理念,创造生态型、现代化的生活社区,成为既满足普通百姓安居乐业,又具有生态特色的现代生活社区。
2.公租房社区
为满足园区新就业无房职工与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需求,按照相关政策,在规划区内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布局,适当布置4处集中的公租房居住社区,用地总面积15.65公顷,使居住用地相对成规模,以便于配套设施的集中配置与居住环境的营造。
规划不鼓励园区企业自行在企业用地上建设零散的公租房,对于现状已建的公租房,规划原则上予以保留,并不再新增。
第16条.配套居住区等级规模
本次规划6处集中居住社区每处相当于1个居住组团规模,按国标配置居住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
同时,在主产业区规划设置有服务于整个园区的文化体育、医疗、市政、公园等设施,可为居住社区提供共享服务。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72.29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70.75公顷,二类居住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54公顷。
居住建筑总面积为108.81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07.46万平方米,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其中,主产业区居住建筑总面积为73.38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72.85万平方米,服务设施建筑面积0.53万平方米);
东区居住建筑总面积为8.1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7.95万平方米,服务设施建筑面积0.24万平方米);
综合产业区居住建筑总面积为27.23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6.66万平方米,服务设施建筑面积0.57万平方米)。
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17条.公共设施等级结构
主要分为三类:
城市商贸服务设施、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其中,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两类内容;
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以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为主,部分设施如学校、福利院等考虑服务覆盖多个居住组团与周边农村区域,结合现状进行完善配置。
1.城市商贸服务设施
城市商贸服务设施主要布局于综合产业区天马大道两侧沿线以及主产业区西北部凉古路南侧,重点发展大型专业市场、汽车交易服务、商业服务等功能,其中,在天马大道两侧形成专业商贸服务中心。
2.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位于主产业区马蹄沟河东侧、康宁路南侧、金山北路西侧、天马大道北侧的综合服务组团区域及天马大道北侧、杂木河路两侧区域,重点发展服务于整个园区的生产与生活服务功能,其中生产服务包括大型行政、办公、教育科研及商务等,生活服务包括商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设施,形成综合性公共中心。
3.社区生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新型农村社区与集中公租房社区建设,均衡设置社区服务中心(含便民服务、党政办公、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卫生、治安、老年照料、商业等服务),文化、健身广场、幼儿园、中小学等设施。
结合现状,在主产业区综合服务组团完善设置医疗卫生、福利设施。
第18条.公共设施内容、规模控制
城市商贸服务设施内容包括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及餐饮、零售、宾馆等商业服务设施;
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内容包括行政办公、文化娱乐与体育休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商务办公等设施;
居住区级及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内容主要考虑基础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与福利设施,设置上充分考虑服务半径与使用的便利性;
居住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结合新型农村社区与集中公租房社区建设综合设置社区服务中心,内容包括便民服务、村/居委会(提供党政办公、民政与社会保障、环境卫生、治安民调等服务)、图书阅览、文体活动、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商业服务等,每个社区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布局设置文化、健身广场1处。
第九章交通系统规划
第19条.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铁路、公路”的对外交通格局,其中,“铁路”分为高速铁路与普通铁路,高速铁路为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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