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中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 文档编号:1807479
- 上传时间:2022-10-24
- 格式:DOCX
- 页数:77
- 大小:1.69MB
沈阳市辽中区中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沈阳市辽中区中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沈阳市辽中区中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7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沈阳市辽中区中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前言
1.建设项目的特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群众对中医医疗保障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发挥医院中医药事业,更好的发挥中医院在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传统疗法的需求,提出本次建设项目。
沈阳市辽中区中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蒲水路,是集医疗、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以中医为主的综合性医院,为二级医院。
项目建成后拥有病床200张,卫生技术人员225人,拟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科室。
本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周边群众医疗条件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把中医药技术服务贯穿到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的全过程,全面提升中医服务水平。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沈阳市辽中区中医院委托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了的实地勘查,收集并分析相关资料,按照环评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提交建设单位,报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根据相关要求,医院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放射性及电离辐射等设备及其影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另行环评,本报告不包括放射性及电离辐射建设内容的影响评价。
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本身特点和项目所处区域内的环境特征,本报告主要关注项目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废水及固废的产生和防治处理达标排放情况,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分析、公众对于项目建设态度等问题。
明确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及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
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充分落实评价推荐的各项治理措施后,可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避免工程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符合国家级地方有关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总论
1.1评价目的
⑴通过本评价,系统、全面地掌握本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状况及环境质量现状。
⑵通过工程分析,弄清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染物产生节点,预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污总量和排放规律以及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⑶根据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评价的结果,对工程方案和环保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保护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
⑷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做出结论,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日常管理、设计部门进行项目设计、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5年4月24日第二次修订);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
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2.2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施行);
⑵《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修改版(2013年5月1日施行);
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施行);
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年10月10日发布);
⑸《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1993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30日修正);
⑹《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
⑺《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84号);
⑻《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83号);
⑼《辽宁省沈阳市城市垃圾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
⑽《沈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03年);
⑾《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8月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⑿《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1999年11月25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⒀《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7年1月12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⒁《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8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6号令);
⒃《沈阳市医疗垃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2.3技术导则与规范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⑸《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2003年12月26日施行)。
1.2.4相关资料
(1)项目环评委托书;
(2)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项目相关资料。
1.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3.1环境影响识别
为确定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并突出评价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及规模,采用矩阵识别法对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结果见表1.3-1。
表1.3-1环境影响矩阵表
环境项目
工程活动
影响因子
工程阶段
施工期
营运期
大气环境
施工期
施工扬尘
▲
污水处理站
恶臭、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
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
▲
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
▲
医疗废水
COD、BOD5、SS、NH3-N、细菌总数
●
声环境
施工期
施工设备噪声
●
污水处理站
设备噪声
▲
医院门诊部
人群来往嘈杂声
▲
固体废物
施工阶段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
医生及病人
生活垃圾
▲
医院
医疗危废
●
污水处理站
污泥
▲
社会环境
○
注:
◇为正影响、○为中等正影响、△为轻度正影响;◆为严重负影响、●为中等负影响、▲为轻度负影响
由上表,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各环境要素有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
根据对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及初步分析,确定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污染因子如下:
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施工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动力机械燃油废气。
(2)废水: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污水。
(3)噪声:
场地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
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地下工程产生的土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及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
(2)废水:
医疗废水、医院员工和病人的生活污水。
(3)噪声:
污水处理站设备噪声及医院门诊部人群来往嘈杂声。
(4)固体废物:
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生及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1.3.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项目的污染排放特征,结合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经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筛选确定本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见表1.3-2。
表1.3-2评价因子确定
项目
环境空气
地表水环境
声环境
固体废物
影响评价
NH3、H2S
COD、BOD5、NH3-N、
SS、粪大肠菌群、总余氯
设备噪声LAeq
医疗废物
生活垃圾
污水站污泥
1.4评价方法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对项目所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以等效声级是否超标、超标分贝数表述声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采用系统分析、类比调查、测试、经验公式计算等技术和方法,预测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种类和负荷。
1.5评价工作内容、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
1.5.1评价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排污特点,结合项目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工作内容:
(1)通过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各主要污染源的特征、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对污染物排放源强进行统计分析;
(2)在项目所涉及区域内,对环境空气、声环境等进行现状调查和评价;
(3)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及环境风险等各类污染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应用适当模式预测其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4)针对各类污染环节提出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5)对本项目洁生产水平进行分析,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提出环境管理、环境监理及环境监测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对附近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进行调查等。
1.5.2评价重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确定本次评价工作以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和废气处理设施等的影响分析以及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重点。
1.5.3评价时段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性质,本次评价工作的评价时段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
1.6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6.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的要求,结合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要素进行评价等级的确定。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5.3.2款关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评价工作等级由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污染物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来划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据见表1.6-1。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按上式计算,如污染物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
表1.6-1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公里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经过对建设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污染物为NH3及H2S。
根据导则推荐的SCREEN3模式,对本项目污染源进行计算,统计出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结果(具体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见表4.2-2)均小于10%,因此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沈阳市 辽中 中医院 门诊 病房 建设项目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