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案件现场勘查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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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案件现场勘查分析
杀人案件现场勘查分析
现场勘查分析
高改娣【摘要】现场分析是侦查员在侦破案件中重要环节,是现场勘验的总结,并对进一步侦破案件作出判断。
现场勘查指挥员在对现场勘查基本结束后,组织全体勘查人员根据现场访问和现场勘验所获得的材料,对现场和案件的情况以及初步侦查方案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本文从现场分析的任务、步骤、方法和切入点来了解现场分析的概况,从事件和案件的性质、作案情况、作案动机目的和犯罪分子的条件四个大方面内容来分析案发现场;最后确定侦查方向范围、明确下一步侦查工作思路和制定侦查计划和确定侦查措施来拟定初步侦查方案。
【关键词】现场;分析;方法;侦查
一、现场勘察分析概况现场勘察分析是指现场勘查指挥员在现场勘查基本结束后,组织全体勘查人员根据现场访问和现场勘验所获得的材料,对现场和案件的情况以及初步侦查方案等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判断的一项侦查活动。
因这项活动通常是就地进行的,所以俗称临场讨论。
现场分析
(一)现场勘察分析的任务首先,现场勘察分析可以更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弥补现场访问和现场勘验的不足——防漏。
其次,判明事件性质,确定是否立案侦查——定性。
再次,确定侦查工作的起点和内容——定向,并且开辟发现新证据和新线索的途径——取证,最后,确定妥善处理现场的方案——善后。
(二)现场勘察分析的步骤现场分析的步骤一般分为汇集材料、单项分析、综合分析三步进行。
1、汇集材料汇集材料是现场分析的第一步。
实地勘验和现场访问中所获得的材料是正确分析研究现场情况的客观依据。
由于实地勘验、现场访问的材料较多,情况较复杂,参加分析研究的人员又多,为了减少时间的浪费,汇集材料时,最好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
通常是先由负责现场访问和实地勘验工作的主要侦查、技术人员作综合性汇报,然后再由其他人员就有关细节和技术性问题作必要的说明和补充。
2、单项分析单项分析又称专题分析,就是在汇集材料的基础上,把现场整体分解为若干问题,分门别类,(如各种痕迹、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以及案件的性质、作案的目的、动机、时间、地点、手段、工具、人数、作案人个人特征等等)然后逐一剖析其形成的原因、条件,发展变化过程和各自不同的特点、特征,弄清其在整个现场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犯罪行为的关系等。
通过对各种材料进行质与量、因与果、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等多方面的剖析,分析各种材料的可信度,找出与犯罪有关的依据,剔除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作出初步判断。
3、综合分析所谓综合分析,就是在单项分析的基础上,把现场的各个部分、各种问题和全部案件信息材料综合起来,从总体上进行分析,对整个案件作出判断。
进行综合分析时应把握的一下三个环节:
(1)进一步明确现场材料与整个案件的关系
(2)分析各种材料之间的相互关系。
(3)综观全局,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三)现场勘察分析的方法1、心理分析法现场分析中的心理分析法,主要是运用心理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证人的感知能力,以及直接故意犯罪这一客观事实所反映的犯罪人的犯罪动机特点和其他心理特点[1]。
它包括对证人、被害人感知能力和心态的分析,对作案人作案动机的分析和对作案人智力、情感、意志等心理特点的分析。
这些心理特点必然要在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及其结果中有所反映,所以在现场分析中,要抓住现场勘查(含访问)中的各种信息来分析各种心理特点,即从现场情况分析案犯行为,从行为分析心理。
当然也可反推,即从心理、行为到现场。
例如,某地一起持枪杀人案,案犯持枪在逃,众人搜捕,一时间漫山遍野都是搜索人的鞋印,案犯却不知去向。
技术员却从案犯心理开始分析:
此时案犯已胆战心惊、瞻前顾后,已成惊弓之鸟,这种心理特点很可能形成三种足迹,一直一横边走边回头留下的足迹;走走停停,四处张望留下的足迹;顺沟、倚坡、靠树的隐蔽处足迹。
根据上述分析很快认准案犯足迹及去向,并设法抓获了案犯。
这是对外围现场运用心理分析的结果。
2、辩证分析法辩证法是观察事物、分析问题的根本方法,现场分析中的辩证分析是指分析各项勘查材料所反映出来的矛盾,也就是说既要分析矛盾的个性(每个现场的特殊性),又不能忽视共性;既要分析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正确对待次要方面;既要抓住现场上本质的东西,又不要被表象迷惑;既要看到事物是变化的,又要明确变中有不变的东西等等,这样才能得出可靠的结论。
事物的运动变化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事物的相对静止性(稳定性)是进行现场分析的条件。
因此,我们要在变化的现象中把握不变的本质。
3、逻辑分析法即运用逻辑知识进行推理,对案件的事实情节作出恰当的推断,它包括判断法、假设法和推理法。
或然性判断是断定案件事实可能具有或可能不具有的判断;必然性判断是断定案件事实必然具有或必然不具有的判断。
例如,1994年7月某市粮站一值班女青年被杀后投入井内的杀人案,死者衣着完整身上金首饰未见被劫,尸检亦未见被奸。
当时对案件性质作或然性判断:
(1)或然性小,强奸杀人可能小;
(2)或然性大,现场无搏斗痕迹,熟人作案可能大,死者正值恋爱期间,情杀可能大;(3)有或然性,财杀有一定可能性,但较小。
工作几天无进展,后又复勘现场发现值班室保险箱内现金9000元失少,据此作出必然性判断为财杀,但熟人作案或然性大仍保留。
破案后证实如此。
现场分析离不开推理,推理法有三种。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判断导出特殊性判断的推理,包括选言推理和假言推理。
假言推理是以假言判断为前提的推理,其结构形式有:
如果P,那么Q;只有P,才Q;如果P,那么Q;PQ如果Q,那么R;所以,Q所以,P所以,如果P,那么R。
(四)现场勘察分析的三个切入点现场分析从何处着手呢?
我以为应从现场勘查情况、证人访问情况和案件规律三个角度人手去收集信息分析现场。
1、现场勘查情况是现场分析的基础现场勘查情况(即现场勘查所获得的各种信息的综合)是现场分析的出发点,每一案件的现场位置、环境以及现场痕迹物证都忠实地记录了犯罪过程,都蕴藏着一定质量的犯罪信息,具有可开发性[2]。
但现场环境、痕迹物证又具有多样性,是些个别的表面现象。
因为作案人作案动机的形成、行为的实施无不受到当时作案人心理活动的驱使,因此在表面的痕迹物证中都蕴藏着一定质量的犯罪心理痕迹。
研究物质(有形)痕迹,达到开发心理(无形)痕迹的目标,并把现场环境、痕迹物征、心理痕迹联系起来分析,有助于发现案件内在联系,透过现象看本质,为破案开辟正确道路。
2、证人访问情况是现场勘查的延伸,是现场分析的重要依据证人访问情况是对现场分析有用的各种证人访问信息的综合,包括现场访问和其他调查访问。
证人访问工作能够起到现场痕迹物证起不到的作用,所以在现场勘查的同时必须进行现场访问工作,力争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证人,否则就可能导致现场分析乃至整个侦查工作走人歧途。
例如,1994年8月某市一起盗窃案,当日上午事主等人在事主家中赌博,中饭时结束,中午事主外出半小时回来发现放在大衣柜衣袋内的现金8000元被盗。
从现场看,案犯推门进人,盗窃目标准确,熟悉现场,选择较佳作案时间,随排出一名上午在事主家赌博因输钱向事主借钱未给的对象。
该对象家离现场不远,知道事主放钱的位置。
但审查中一口咬定赌博结束后未回来过,后又补了现场访问这环仍无收获,直到晚上办案人员再次到现场周围农宅中访问,这时农民们均从田里回来了,终于访问到一名证人,证明发案时间内在事主家门口见到一人,体貌、衣着及所骑自行车均与对象符合。
随后经辨认、审查破获案件。
当然,群众中有各种各样的人,其记忆力、智力、文化、性格等各人不同,访问时要善于去伪存真。
3、运用案件规律,提高现场分析的正确程度运用案件规律指两个方面:
一是从与案件一般规律的比较上来进行现场分析,即各类案件均有各自的一般规律,如盗窃案件有赃物可查、大多数有破坏痕迹、惯犯作案有习惯性等[3];杀人案件有尸体、有痕迹物证,多数有预谋,仇杀手段较凶等等。
我们要熟悉和掌握各类案件的不同规律,及时分析比较,以提高分析的正确程度。
例如,苏州曾发生一起一女工在傍晚下班途中被杀的案件,死者只被刺了一刀,财物未少,衣着完整,查死者作风正派。
分析认为财杀、情杀似乎均不可能,但有人认为是拦路侮辱妇女杀人。
理由是:
a、从杀人案件一般规律看,仇杀一般要采用多种暴力或方法,非置对方死地不可,带有灭口性质,而本案只刺一刀,刺死带有一定偶然性;b、凶手动了刀,而现场环境又无妨碍其侮辱的因素,但死者衣着完整,从心理上看凶手似乎胆小,年龄偏低,不是惯犯;c、从过去实践看,有一种人出于好奇与刺激很想接近女性,但接近时又有恐慌感,凶手像这类人,根据年龄偏低和熟悉现场环境在现场附近排查到一人而破案。
总之,现场分析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苦的脑力劳动,要求技术员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仔细收集各种信息,认真分析研究,尊重他人意见,启发自己思路,切忌主观片面;对不清楚的事物可暂不下结论,经过现场实验或请教有关专家后再论,切忌盲目下结论。
(五)现场勘察分析应注意的问题现场勘察分析首先要明确主题,抓住要领,面对现场勘验收集到的繁杂证据,要从中抓住要领,找到有用证据,直指案件核心;然后是要优化程序,寻找工作近程线,由于案情不同,优化程序的内容也不相同,应视情而定[4]。
一般来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a、选择查获犯罪分子的近程线,b、按照犯罪现场因果制约关系的先后顺序去安排分析顺序,c、抓重点线索的突破;并且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同时也要克服习惯定势和从众心理。
二、现场勘察分析的内容
(一)分析事件和案件的性质1、分析事件的性质所谓分析事件的性质,就是要判明现场上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是否需要刑事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这也是现场分析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决定立案侦查与否的前提。
确切地说,立案前对事件性质的认定,是以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为尺度,以现场勘验、检查的结果和调查访问的情况为依据推论出来的[5]。
对事件性质的分析判断是立案侦查的重要依据。
在有尸体的案件中,通常要分析是自杀还是他杀,抑或是意外事故;在盗窃、抢劫案件中,有时要分析是否监守自盗伪造现场,或出于其他动机谎报案件;在某些案件中,有时还要分析是否谎报案件,陷害他人,等等。
分析事件性质时,应仔细研究事主、受害人对现场环境、条件、痕迹、物品的描述,特别注意是否有反常情况。
分析事件性质一般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1)根据现场勘验所见情况分析——要注意识别是否有伪造、伪装犯罪;
(2)根据现场访问材料进行分析——特别是有关事主、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政治、经济、品德、社会关系和出事前后的言行,以及往来人员等方面的情况,往往能为确定时间性质指明方向;(3)根据实验的结果进行分析;(4)根据检验鉴定结论进行分析。
2、确定案件的性质分析确定案件性质,通常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从犯罪分子的行为结果分析,并依据《刑法》分则中有关罪名规定确定案件性质。
二是从犯罪分子的动机目的或案件的因果关系来分析,即依据犯罪分子的行为特征确定案件的具体类别或通过案件的因果关系确定案件性质。
(二)分析作案情况分析有关实施犯罪的情况,包括对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工具、犯罪手段、犯罪动机、犯罪人数、罪犯在现场上活动情况以及罪犯本人特点的分析判断。
分析犯罪分子作案情况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认识案情,为准确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提供重要依据。
1、分析作案时间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根据事主、被害人、目击者及其他知情群众提供的情况进行分析,根据现场环境,生产、生活规律(如上下班时间、营业时间、车船过境或到达、启航时间)进行判断;根据现场上的痕迹、物品状况如日历、报刊、钟表、指针、痕迹的新旧程度、血痕变色干涸的程度等所表明的时间进行分析,根据现场上有关物品的状态和痕迹的新旧程度进行分析,根据尸体现象既尸斑、尸僵、尸体腐败情况及胃内容物消化程度进行分析,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根据犯罪分子破坏现场障碍物的工程量大小及被盗抢物的数量和被害人的人数进行分析,根据现场实验的结果进行分析,根据事主、被害人、周围群众的生活习惯进行分析[6]。
2、分析作案地点分析作案地点关键是要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目前勘查的现场是否作案的原始地点,如不是,那么作案的原始地点在何处;二是分析判断勘查的地点与犯罪分子之间的关系。
分析作案地点的主要依据有:
根据现场访问所获的材料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的关系进行分析,根据现场上发现的各种痕迹物品或微量物质进行分析,根据现场上出现的反常现象进行分析。
发现尸体的处所是否实施犯罪地点,可根据尸体上反映现场特点的异常痕迹或粘附的异物、拖拉尸体的痕迹,以及各种反常情况等进行判断。
准确地判定实施犯罪的处所,有助于发现和收集犯罪痕迹和物证,为推断犯罪人及其活动提供依据。
3、分析作案人数分析作案人数主要是分析系单人作案还是结伙作案,在依据确切时还可以确定具体的作案人数。
分析作案人数通常依据以下材料进行:
根据受害人、目击者提供的情况进行分析,根据现场上发现的痕迹进行分析,根据现场遗留物进行分析,根据犯罪的行为和结果进行分析,根据罪犯留下的指纹、足迹、损失财物的数量进行判断。
现场有尸体的,可根据尸体伤痕类型和性状判断。
4、分析作案工具分析作案工具对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根据现场遗留的工具痕迹分析,根据有关损伤情况分析作案的凶器,根据现场遗留的工具、凶器的碎片以及包装物、擦拭物等甄别作案工具,根据现场犯罪痕迹内外的各种微量物质分析。
5、分析作案过程和作案手段作案过程,通常是指犯罪分子从进入现场起到完成犯罪活动逃离现场的经过。
分析作案过程可以帮助发现、提取更多的痕迹物证;可以推断犯罪分子对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熟悉程度;可以推断犯罪分子是初犯还是惯犯;可以帮助鉴别案犯口供的真伪。
分析作案过程,首先要确定犯罪分子进出现场的出入口和来去路线,并以此作为分析的起点和终点,在确定出入口和来去路线时,要特别注意识破犯罪分子的伪装,不要被各种假象所迷惑。
(三)分析作案动机和目的作案动机,是指推动行为人作案的内心起因,反映着犯罪分子为什么犯罪。
从犯罪分子与被侵害单位或被害人的工作性质、政治态度经济状况、社会交往以及生活作风等,找出被侵害的因果关系,判断作案动机;从作案的中心目标、目的物及产生的后果来判断作案动机目的;从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法和在现场上的活动过程去判断作案动机目的。
(四)分析犯罪分子的条件分析确定犯罪分子的条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给犯罪分子画像。
它包括两种含义:
根据事主、目击者提供的犯罪分子体貌特征,使用速写的方法为犯罪分子模拟画像;根据现场反映情况,分析判断犯罪分子作案应具备的条件。
侦查中通常讲的给犯罪分子画像,主要是指第二种。
分析犯罪分子的条件主要有三个方面:
1、犯罪分子的自然条件犯罪分子的自然条件,主要指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衣着特征、各种习惯、嗜好等。
分析犯罪分子的自然条件,一般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根据事主、被害人、知情群众提供的情况分析;二是通过现场痕迹物品分析。
犯罪分子自然条件的内容包括:
体貌特征。
即犯罪分子的性别、年龄、身高、体态、五官、口音、走路姿势、习惯动作以及疤痣、残疾等特殊特征。
衣着特征。
即犯罪分子的衣、裤、鞋、袜、帽的式样、质料、颜色、做工、新旧程度,以及一些特定特征[7]。
习惯、嗜好。
即犯罪分子的行为习惯、平时的嗜好等。
2、犯罪分子的社会特征条件犯罪分子社会特征条件,主要指犯罪分子社会身份、职业状况以及是否惯犯等。
分析判断犯罪分子的社会特征条件,对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有实在意义。
分析行为人的社会身份与职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职业型服饰,衣服的整洁与否、衣服的质地、打扮情况,行为人语言内容,现场遗留物,作案手段、作案工具。
三、拟定初步侦查方案1、确定侦查方向范围侦查方向系指侦查工作的指向,即侦查工作应在哪些人员中展开排查。
侦查范围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
广义的侦查范围,不仅涵盖了侦查方向(人员范围),也包括了地域范围、职业范围。
而狭义的侦查范围,则仅指开展侦查活动的地域范围、职业范围。
侦查方向和范围词义虽有区别,但有密切联系,在侦查工作中经常二者合并使用。
可以由根据案件性质确定、犯罪条件和犯罪分子的个人特点、犯罪分子携带物品以及逃跑路线三方面来确定侦查方向的依据;可以根据犯罪分子对现场情况的知情程度、现场地理环境、串案分析材料、犯罪分子的人身形象和语言特征、现场犯罪物、现场遗留痕迹、作案工具、作案手段、方法,赃款赃物的可能去向、对作案过程的深入研究来确定侦查范围。
2、明确下一步侦查工作思路在确定了侦查方向和范围之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从与案件有联系的人、事、物、时、空五个方面所暴露的各种犯罪迹象以及现场遗留的痕迹物品去选择、优化侦查目标。
(1)以查找犯罪嫌疑人为目标开展侦查。
可以迅速组织力量实施追缉、堵截,在相应的范围内印发通缉通报,检索犯罪情报资料,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摸底排队,发现犯罪嫌疑人;寻找辨认,发现犯罪嫌疑人组织特情架网控制,寻找发现犯罪嫌疑人。
(2)以查找控制赃物为目标开展侦查。
对于一些侵犯财产的案件,如抢劫、盗窃、诈骗或有赃款赃物可控制的案件,可考虑以查找控制赃物的去向为目标,开展侦查。
具体讲:
印发协查通报,发现赃物,以物找人。
组织受害人、事主或知情人,在侦查人员的带领下去有关销赃场所,进行实地观察发现线索。
布置专案特情发现犯罪线索。
对已发现的重点嫌疑对象采取秘密搜查措施获取证据。
布置基层公安保卫组织从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携带物品中、群众拾交的无主物品中,以及重点人口家中发现赃物线索。
(3)以调查揭开犯罪因果关系为目标开展侦查。
对于一些因果关系比较突出的案件,应围绕导致案件发生因果关系为目标,开展侦查;围绕被害人的经济状况、人际关系、生活作风等问题开展侦查从中发现线索;围绕被害人与他人的矛盾冲突进行调查,从中发现线索;从被害人家属和单位职工、周围群众提供的情况去分析被害的原因,发现犯罪线索;从调查被害人的个人隐私入手,发现犯罪线索。
(4)以调查罪证为目标开展侦查。
主要是根据对犯罪分子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品的调查去发现犯罪嫌疑人。
对遗留的痕迹物品及时组织鉴定,为确定犯罪嫌疑人条件,划定侦查范围提供依据;划定的范围内开展排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或查阅情报资料档案发现线索;调查现场遗留物的产、供、销范围、使用行业和使用人员情况,从中发现线索;如具备辨认条件的,应组织辨认以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秘密搜查或专案特情侦查认定或否定嫌疑3、制定侦查计划,实施侦查行动在明确了下一步侦查思路后,为了顺利开展工作,还必须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书面侦查计划。
案件情况不同,侦查计划内容不同。
(1)预谋案件的侦查计划制定预谋案件的侦查计划,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立案的基本依据;侦查对象的简要情况;对案情的分析判断;侦查的任务和完成任务的基本步骤、措施;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对侦查对象的控制以及防止现实危害的措施;必要的工作制度。
(2)已发生案件的侦查计划制定已发生案件的侦查计划,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案件简要情况和立案的基本依据;对案件情况的分析判断;侦查方向与范围;侦查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步骤、措施;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侦查工作的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必要的工作制度。
侦查计划制定后即可报经有关领导批准执行。
在执行侦查计划过程中,应随着侦查工作的逐步深入,适时修改补充计划,使侦查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
四、对现场勘查分析资料的整理勘查结束后,勘查指挥人员要就地召开临场会议,由参加实地勘查和调查访问的人员汇报勘查所见和访问所了解的情况,对案件性质、作案人数、作案时间、作案工具和作案手段、作案动机等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和作出初步的判断,并决定应当采取的措施。
还应研究对现场的善后处理意见。
需要继续保存的现场,征得事主同意,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予以保留;不需要保留的现场,可通知事主处理;对提取的物品,应给事主出具收据;对犯罪痕迹、物证应妥善包装、加封运送;现场勘查应制作勘查记录,记录包括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当然,现场勘查时还可以进行录象,以便以后的刑事侦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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