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 理 新 论吴俊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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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新论吴俊如
命理新论
第一篇起例
一、论干支:
1、十天干: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甲、丙、戊、庚、壬属阳;乙、丁、己、辛、癸属阴。
2、十二地支: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子、寅、辰、午、申、戌属阳;丑、卯、巳、未、酉、亥属阴。
3、天干五行:
甲乙属木,丙丁属火,戊己属土,庚辛属金,壬癸属水。
4、地支五行:
寅、卯属木,巳、午属火,申、酉属金,亥、子属水,辰、戌、丑、未属土。
5、五行相生: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6、五行相克: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7、天干化合:
甲与己合化土,乙与庚合化金,丙与辛合化水,丁与壬合化木,戊与癸合化火。
8、天干相冲:
甲与庚相冲,乙与辛相冲,丙与壬相冲,丁与癸相冲,戊己中央无冲。
9、天干方位:
甲乙属木,位为东方;丙丁属火,位为南方;庚辛属金,位为西方;壬癸属水,位为北方;戊己属土,位为中央。
10、地支与生肖:
子属鼠,丑属牛,寅属虎,卯属兔,辰属龙,巳属蛇,午属马,未属羊,申属猴,酉属鸡,戌属狗,亥属猪。
11、地支与四时方位:
寅卯属木,司春,位为东方;巳午属火,司夏,位为南方;申酉属金,司秋,位为西方;亥子属水,司冬,位为北方;辰、戌、丑、未属土;司库,四季,位为四偶。
12、地支六合:
子、丑合化土,寅、亥合化木,卯、戌合化火,辰、酉合化金,巳、申合化水,午、未合化火。
13、地支三合:
申、子、辰合成水局,巳、酉、丑合成金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亥、卯、未合成木局。
14、地支六冲:
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
15、地支相刑: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之刑;未刑丑,丑刑戌,戌刑未,为持势之刑;子刑卯,为无礼之刑。
16、地支六害:
子与未相害,丑与午相害,寅与巳相害,卯与辰相害,申与亥相害,酉与戌相害。
17、节气月建:
正月为寅,从立春――惊蛰;二月为卯,从惊蛰――清明;三月为辰,从清明――立夏;四月为巳,从立夏――芒种;五月为午,从芒种――小暑;六月为未,从小暑――立秋;七月为申,从立秋――白露;八月为酉,从白露――寒露;九月为戌,从寒露――立冬;十月为亥,从立冬――大雪;十一月为子,从大雪――小寒;十二月为丑,从小寒――立春。
说明:
凡(人命出生)月建地支须凭交“节”为标准。
例如:
从立春至惊蛰内出生者即为正月(寅月)出生。
几时几刻交节都要分辨清楚。
例如:
某人出生在正月初六,但立春是在正月初九,此人应为上一年的属相天干地支,和上一年的从小寒――立春出生者应为十二月。
一年的交节标准以立春为标准。
二、论人出生年、月、日、时的四柱排列法
(一)、年柱排法视人所值生年之干支,查万年历,以立春节为标准。
区别有三:
1、本年正月立春后出生者,即以本年干支定排。
例如:
某人1976年(丙辰年)正月初十生人,查万年历得知1976年正月初六立春。
此人是当年的正月初十生人,为立春后生,其人所生的年的干支,即以本年之干支定排年柱。
查1976年为丙辰年,那么此人生在丙辰年,属龙的。
2、如在本年(1976年丙辰年)正月初六立春前出生者,即以上一年干支定排。
例如:
某人1976年正月初三出生,查万年历知道1976年丙辰年正月初六立春,此人出生在当年立春之前,其人年的干支即为上一年干支。
当为乙卯年,属兔才对。
其年柱排法为乙卯(年柱)。
3、如在本年(腊月)十二月立春后出生者,即以下一年的干支定排干支。
例如:
某人1977年十二月二十八生人。
查万年历得知1977年腊月二十七立春,此人为立春后生人。
(1977年为丁巳干支,属蛇)其人所生干支即以下一年干支定排。
其人干支年柱为戊午,属马才对。
(二)、月柱排法由人生年遁月之干支为标准,查万年历。
以节令为标准,其区别有三:
1、如在本月节令后出生者。
即以本月所遁干支为标准。
例如:
2003年(癸未)三月初七出生,查万年历得知2003年三月初四清明节,此人为节后生人。
其人所生之年干支为癸未纪年。
清明——立夏司三月,三月为辰月,其月干排法可用遁来简排得知。
大家知道了戊癸化合火,2003年之干为癸,那么生火者,木也,这一年的正月(寅月)为甲木(阳配阳)甲寅月,二月乙卯,三月丙辰,四月丁巳,依此类推。
此人月柱就为丙辰月出生。
2、如在本月节令前出生者,即以上月干支为标准。
例如:
某人2003年三月初三生人,查万年历得知2003年三月初四清明司主三月,但此人生在清明节前,那么此人是出生在二月惊蛰至清明之间,月柱月支当为卯,月干以遁月干排得“乙”,那么此人月柱即为乙卯。
3、如在本月下节令生者,即以下月所遁干支为准。
例如:
某人2004甲申年六月二十六生人,查万年历得知当年六月二十三立秋,此人生在六月(未月)的下一节令立秋至白露的七月(申月)之间,那么此人月柱排法即以申月令为准,月干配月支(月令)可用遁知:
甲己合化土,生土者火也,那么2004年年干为甲,甲与己合化土,正月为寅月,即为丙寅月、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依此类推,得知此人月柱即为壬申。
说明:
遇闰月依照节令推论。
(三)、日柱排法查万年历可知。
例如:
某人出生在2004甲申年七月初八,查万年历可知七月初八即为甲戌日。
日柱排为甲戌干支。
(四)、时柱排法自23点―1点为子时,1点―3点为丑时,3点―5点为寅时,5点―7点为卯时,7点―9点为辰时,9点―11点为巳时,11点―13点为午时,13点―15点为未时,15点―17点为申时,17点―19点为酉时,19点―21点为戌时,21点―23点为亥时。
时柱天干依出生人的日柱天干遁得生时天干。
出生日柱天干为甲、己的为甲、己还生甲(子时前面天干为甲,丑就为乙,寅时就为丙,依此类推)。
;出生日柱天干为乙、庚的为乙、庚、丙作初(子时生人前面天干为丙,丑时生就为丁,依此类推);出生日柱天干丙、辛的为丙、辛、戊作头(子时生人前面天干为戊,丑时生就为己,依此类推);出生日柱天干为丁、壬的为丁、壬、庚字排(子时生人前面天干为庚,丑时生就为辛,寅时生就壬寅时,依此类推);出生日柱天干为戊、癸的为戊、癸、壬水流(子时生人前面天干为壬,丑时生为癸,寅时生为甲)。
说明:
如其人晚上(下午)11点以后生,即为下一日,日柱。
晚上(下午)11点以前生的,即为当日日柱。
例如:
某人是正月初三晚上11点零2分生,日柱排法即为正月初四子时生人。
总之“日”以子时为起始标准。
三、论大运起法
凡推大运,始行之岁数,皆从所生之日、时起。
(一)、阳年生男,阴年生女,(年干支的阴阳)则顺行,数至未来节令、时止。
(二)、阴年生男,阳年生女,则逆行,数至已往节令、时止。
以上二者皆遇节而止。
共计多少天数,以三天折一岁(即用三除也)。
若余二日,可假增一日,借足一岁;若余一日,可假减一日。
若生日生时巧逢交节,不论男女及阴阳年干,一概一岁行大运。
其起大运之干支,当以月柱干支为标准,顺行者,依次顺布;逆行者,依次逆排,上干下支共为一运,管十年吉凶。
(未行大运前,即以月柱为大运干支)。
书云:
一运管十年,荣枯有准。
五行配四柱,休戚相关。
1、例如:
乾造:
1980年农历八月二十二未时生人。
查万年历可知本年本月30交寒露节。
庚申年,乙酉月,丙午日,乙未时,从八月二十二至八月三十寒露节共计八天,除三得二,岁余二天,可假增一天为3岁起运。
1980年庚申为阳年生男顺布大运,从月柱乙酉为准,就为3岁―12岁行丙戌,13岁―22岁行丁亥,23岁―32岁行戊子,33岁―42岁行己丑等。
2、例如:
坤造:
1977年农历七月初四申时生人。
查万年历可知1977年为丁巳年,七月二十五交白露节,丁巳年,戊申月,丁未日,戊申时,从七月初四――七月二十五共计21天。
三天折一岁,阴年生女顺布,7岁―16岁行己酉,17岁―26行庚戊等。
3、例如:
坤造:
1956年三月初一戊时生人。
查万年历可知此女未阴年生,1956年二月二十五清明――三月二十五立夏,阳女逆数至二月二十五,可知刚好五天(二月无30),就2岁起大运。
丙申,壬辰,戊申,壬戌,大运逆布。
2岁―11岁行辛卯,12岁―21岁行庚寅,22―31行己丑。
四、论流年起法
生年之干支即为年柱,每下顺行走即为流年,不论男女皆顺布。
例如:
庚申年起一岁。
辛酉2岁,壬戌3岁等。
生年干为“当生岁君”,生年支为“当生太岁”。
流年干为岁君,流年支为太岁(小运无意义不论,命宫、立命无意义不论,与当世无大关联)。
五、日元配十神:
1、日元见干支:
甲见己、未、丑为正财,甲见戊、戌、辰为偏财;乙见戊、戌、辰为正财,乙见己、未、丑为偏财。
甲见辛、酉为正官,甲见庚、申为偏官(杀);乙见庚、申为正官,乙见辛、酉为偏官(正财写为财,偏财写为才,正官写为官,偏官写为杀,正印写为印,偏印写为枭,食神写为食,伤官写为伤,比肩写为比,劫财写为劫)。
甲见丙、午为食,甲见丁、巳为伤;乙见丁、巳为食,乙见丙、午为伤。
甲见癸、亥为印,甲见壬、子为枭。
甲见甲、寅为比,甲见乙、卯为劫;乙见乙、卯为比,乙见甲、寅为劫。
丙见辛、酉为正财,丙见庚、申为才;丁见庚、申为财,丁见辛、酉为才。
丙见癸、亥为官,丙见壬、子为杀。
丙见乙、卯为印,丙见甲、寅为枭;丁见甲、寅为印,丁见乙、卯为枭。
丙见戊、戌、辰为食,丙见己、未、丑为伤;丁见己、未、丑为食,丁见戊、戌、辰为伤。
丙见丙、午为比,丙见丁、巳为劫;丁见丁、巳为比,丁见丙、午为劫。
戊见癸、亥为财,戊见壬、子为才;己见壬、子为财,己见亥、癸为才。
戊见乙、卯为官,戊见甲、寅为杀;己见甲、寅为官,己见乙、卯为杀。
戊见丁、巳为印,戊见丙、午为枭;己见丙、午为印,己见丁、巳为枭。
戊见庚、申为食,戊见辛、酉为伤;己见辛、酉为食;己见庚、申为伤。
戊见戊、戌、辰为比,戊见己、未、丑为劫;己见己、未、丑为比,己见戊、戌、辰为劫。
庚见乙、卯为财,庚见甲、寅为才;辛见甲、寅为财,辛见乙、卯为才。
庚见丁、巳为官,庚见丙、午为杀。
辛见戊、戌、辰为印,庚见戊、戌、辰为枭;庚见己、未、丑为印,辛见己、未、丑为枭。
庚见壬、子为食,庚见癸、亥为伤;辛见癸、亥为食,辛见壬、子为伤。
庚见庚、申为比,庚见辛、酉为劫;辛见辛、酉为比,辛见庚、申为劫。
壬见丁、巳为财,壬见丙、午为才;癸见丙、午为财,癸见丁、巳为才。
壬见己、未、丑为官,壬见戊、戌、辰为杀;癸见戊、戌、辰为官,癸见己、未、丑为杀。
壬见辛、酉为印,壬见庚、申为枭;癸见庚、申为印,癸见辛、酉为枭。
壬见甲、寅为食,壬见乙、卯为伤;癸见乙、卯为食,癸见甲、寅为伤。
壬见壬,子为比,壬见癸、亥为劫;癸见癸、亥为比,癸见壬、子为劫。
歌者有云:
生我者为印、枭,我生者为食、伤。
克我者为官、杀,我克者为妻、财。
同我者为比、劫。
又曰:
阳遇阳,阴遇阴为偏;阳遇阴,阴遇阳为正。
注:
日干为我,为日元、日主,为身,为本人。
例1:
坤(女)
大运流年
年柱:
枭丙申食2伤辛卯官1148财癸未劫
月柱:
才壬辰比12食庚寅杀2149杀甲申食
日柱:
戊申食22劫己丑劫3150官乙酉伤
时柱:
才壬戌比32比戊子才4151印丙戌比
42印丁亥财51
例2:
坤
大运流年
年柱:
食辛酉食9印丁酉食1823才癸未比
月柱:
印丙申伤19劫戊戌劫2824官甲申伤
日柱:
己未比29比己亥才3825杀乙酉食
时柱:
枭丁卯杀39伤庚子财48
例3:
乾(男)
大运流年
年柱:
印戊戌印6比庚申比1546伤癸未印
月柱:
印己未印16劫辛酉劫2547才甲申比
日柱:
庚子食26食壬戌印3548财乙酉劫
时柱:
劫辛巳官36伤癸亥伤4549杀丙戌印
例4:
乾
大运流年
年柱:
财乙未印7食壬午杀1649伤癸未印
月柱:
伤癸未印17劫辛巳官2650才甲申比
日柱:
庚寅才27比庚辰印3651财乙酉劫
时柱:
杀丙子食37印己卯财4652杀丙戌印
47印戊寅才56
六、干支十神论(简议)
自黄帝以后,已经正式统一使用干支以记载年、月、日、时之时间,但是最早使用吾人出生时间藉以推算命运吉凶,自战国时代的“珞禄子”开始。
古时论命,系以年柱干支为主,日柱,月柱干支为辅,不论时辰。
配以五行生克衰旺,而推验人的荣、枯、得、失、咎、悔、吉、凶,可惜每多不验。
到唐朝之时,出现了一个命学宗师,名李虚中,精于此道,论断准验,当世重之,授徒甚多,自此命理学才有了很大的转机。
遗憾的是“虚中之术”太过繁难而且广漠散漫,甚难学习,导致命学不能广为流传。
一直至宋朝初年,又出现了一个更伟大的命学宗师,名许居易,号子平,他继承了李虚中的学术而加以改进,专以日柱天干为主,配合四柱干支阴阳五行而损益之,既有更合理的基本思想,又有更完整的巩固理论,而实际验证结果,更能证明其学理之可靠性,这是中国命理学演进中的第二次大转机。
“子平术”因而普遍深入民间个阶层中,从此之后,名家辈出,著作如林,演续至今。
“子平术”的十神定名法,乃以日柱天干为基准点(简称日干,代表自身,也叫做“我”了)去比较原命局四柱的各干、支,将各干、各支与日柱天干的生克关系加以定名分类成:
比肩,劫财,伤官,食神,正财,偏财,正官,偏官,正印,偏印,统称十神。
起六神歌:
(以日干简称为“我”)生我者为正印,两者成阳阴是正印,代表父母;克我者为正官,偏官,两者成阳阴是正官,代表官(女代表夫);我生者为伤官、食神,两者成阳阴是伤官,代表子女;我克者为正财、偏财,两者成阳阴是正财,代表财(男代表妻妾);同我者为比肩、劫财,两者成阳阴是劫财,代表兄弟姊妹同事。
但是,就是“子平术”每多名词、定语,各种神煞,用神,忌神等等。
还是太繁杂,很难推广。
本人研学命理多年,结合古贤以及现代各路命理学家的理论,从实践中总结了一套简易论命运吉凶法。
我定名为《命理新论》。
第二篇新论
一、新论原理
《命理新论》是一套源自于易学大道的生命预测方法,它继承了《易经》的精髓,抛弃了古人八字论命中的神煞、用神、喜忌神等等繁琐的规矩和条框,结合了当代前沿生命科学中生物、宇宙信息场理论和全息论,区别于当今易学界所有八字论命术,是一套系统、完整的论析生命信息的学说。
人的吉凶祸福是在时空下的宇宙信息场的作用下发生的,如果将人的个体生命信息与宇宙信息场脱离,那么任何的论命术都是不完整或者说是不科学的。
《命理新论》根本性的原理就是时空下的宇宙信息场对个体生命信息场产生着本质性的影响。
我们通过分析人类生命信息场与宇宙信息场的作用关系,从而透析人类命运轨迹,揭示生命本质,探索、预测未知世界。
我们一反古时“就命论命”、“就八字论八字”的狭隘论命术,从根本上解决了八字相同,但命运却截然不同的问题。
它无处不在的印证着易学思想,体现着天地人三合作用的大道。
二、十神星情特征
在讲命理新论之前,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命局中十神基本的特征,这样我们才可以分析命局中各个信息的相互作用关系。
十神星情的基本特征是决定一个人性格特征的基本因素,美国哈佛大学最新的研究结果表明,性格主导了个体人在面临人生多种境遇时的不同选择,从而导致了不同的命运。
因此,我们说性格是决定一个人命运的根本原因,而命局中的十神信息则对性格的形成起着导向性的作用。
换句话说,我们要研究命运与未知世界对人所造成的各种祸福吉凶,就必须要了解命局中潜在的性格倾向,然后分析十神的星情特征在命局中的相互作用关系,进而确定各种命局所决定的基本性格特征。
这是研究命理的入门基础,也是未来分析命局性格缺陷,使人们在遇到各种人生际遇时能够趋吉避凶的根本所在。
1、伤官特性信息:
多才多艺,聪明足智,志气高昂,有艺能之天赋。
若为宗教家、艺术家、音乐家、雕刻家、律师、设计家、经济学家,必能成名。
其缺点为:
刻薄吝啬,心性残忍,气量狭窄,小怨必报。
一身傲骨,自视不凡,藐视他人,又好管闲事、惹是非,非至不可收拾时,不肯罢手,常常刚愎自用,反复,受世人误解,招致非议,人人对其忌惮嫌恶。
故食伤过度生平必然遭受意料不到的大惨祸,若命局比劫再助之,则更呈凶暴。
书云:
“伤官旺盛原乃凶,比劫助之祸不轻。
财星化泻衣禄丰,正印制裁寿如松。
伤官生财为富翁,印星制之文贵格。
”适业:
艺术、文教、书店、出版、幕僚、书画、古董、古玩商、夜店业、律师、代书、外科、医生等等,必获巨利获高职。
2、食神特性信息:
财禄丰厚,度量宽宏,悠悠自足,多福多寿,精神和顺,心宽体胖,知礼孝顺,资性敦厚塌实,重仁义崇道德,乐观而得人缘,富于审美力且好歌乐,有君子之风流。
天赋仁、德、福、寿。
为:
宗教家、艺术家、音乐家、审美家、律师、经济学家、影剧演员为佳,必奏功成名。
最忌偏印夺福,若邻有偏印则阻滞诸多。
若邻有比肩之助,能化财,困难可解,福得愈增。
但是,原命局干支皆有伤、食共合不能超过三个,如超过三个(包括三个),食神就变为伤官了,以伤官论之。
3、偏印特性信息:
又称枭星。
福薄寿促,身体衰弱,孤独,优柔寡断,进退失据,成败迭见,破财,办事无成之凶。
若其近邻或同柱有正官或偏官,更助长逞凶。
若有正财偏财可制压此凶。
若有伤官合绊,羁绊而不显,亦凶兆。
偏印太旺(三个以上)就于偏业,则与学术研究家、心理研究家、药剂师、星相家、幕僚、地下工作者、棋士、僧侣等有缘,得显大功。
“偏印过旺少男儿,运岁重遇大失利,财星制压方显吉,比劫化泄也为宜。
4、正印特性:
有志气,聪明,智慧,内含不露,慈善,大智若愚,思考力丰富。
文印主有佛心、权力,平生很少长病,能逢凶化吉,福寿双全,振兴产业,家道繁荣,生活安祥快乐,随机应变力稍嫌不足。
但近邻或同柱有财星者,则减少其德性及福祥特性。
其近邻或同柱有正官者,大吉之兆,福禄贵隆昌,学艺速成。
印星:
一生与文学、教育、书籍、文具、秘书、护士、布置、策划、设计、美术、棋士、天文、占卜家、星相学家、佛、道、儒以及古文化有缘。
若从事上述职业,必奏大功。
但是:
若命局中干支正印三个以上者,虽不见偏印,亦正印变为偏印论之。
如果月干支皆正印,也以偏印论之。
5、偏财特性信息:
人性慷慨,淡薄名利,坦白诚实。
见义不惜财,人缘尤胜,多远方经营致富。
若为男命则风流豪爽,女缘尤胜,得女人敬重。
偏财逢生旺有根,又无刑、冲、克、合者,寿长之兆。
偏财为寿星,最喜食神或伤官之星出现在其近邻或坐基,终能建立辉煌事业,乃大富之命。
但若其近邻或坐基出现比劫,则福力被夺,难以显示其能。
为天赋人缘与女缘乃理财才能手,若为中介、说客、药种商、外交家、金融业,财政业或其他一般“商业生意”,必能成富翁。
6、正财特性信息:
财星掌人生之名誉、地位、资产、信用、福禄优厚,吉祥吉庆之意,为人正义,明是非,气概豪情,喜身有根而能胜财。
若食神或伤官现于坐下或在财星近邻,福庆更大,必乃大富之兆,反之有劫财或比肩出现于坐下或在财星近邻,则精华减色。
财星有天赋人缘及理财能力。
若为管理、中介、外交家、金融业,经济业、财政业,或其它一般商业,可成富翁。
但是命中干支财星不能超过三字,就是有一个正财,命中还有偏财两个,其财就是超过三个,做偏财论。
财星过多(命无比劫),为人吝啬,但却屡愿意为女人而散财,喜虚饰,穷大方。
7、偏官特性:
又称杀星。
有扶弱挫强之侠义心肠,可惜个性凶惨无恩,刚强自用,毫无顾忌,威猛如虎,急躁如火,胆大乘势妄为,义无反顾,敢恨敢爱,而缺思虑,往往有蹉踬之危,而陷于孤立无助,悔恨无及,然此暴戾气质,若配合得宜,反可以成全其不世之丰功伟业,威权显赫,名扬寰宇。
女性多存此七杀星不吉,有被迫失贞或自毁操行之虑,命中有食神制服此凶星反呈吉祥,可成大富大贵。
若有偏财旺助七杀,则有不测之凶祸,唯有印星出干可解凶灾祸。
天赋政权及舆论能力,若为警员、官吏、律师、政治、法官、侦探、军人、造船业、建筑业、记者等职务必得显功。
但七杀过度(三个以上)而又不得化解,印星少,而日主无根,则个性与上述正好相反,变成胆怯,懦弱无能。
若女命七杀过旺而又不得化解,则婚姻过迟,老困娇娘。
书云:
“偏官有制化为权,最妙化印富贵全,伤官制杀俊才朗,劫财羁绊杀有功。
”以上四句指日主弱无根,命带七杀,天干出现救星的四种情况,只要干上救星不遇近克、合,便是大吉之命。
8、正官特性信息:
又称官星。
品性端正,有名誉、权威,信用卓著,而受人尊敬。
心地善良,光明磊落,重道德理智,福寿两全。
坐下或近邻偏财正财者,大吉之兆,兴旺有力。
若坐下或近邻有伤官,大吉转化为空,遭受毁谤或财务上之损失,为有天赋,高智能,有果断力。
若为社长、总干事、总经理、司理、审判长、检察官、官吏、主管、军人、执法定能成功扬名。
但正官过度(官或杀三个以上),印又少或日主无根,反变成胆怯,懦弱,无能之辈。
若女命正官过旺(三个以上),若无相等比劫,则迟婚,老困娇娘。
书云:
“正官独存命纯良,官杀皆现变混浊,制杀留官格清高,官盛印强大富贵,官盛无劫困娇娘。
”官太旺(三个以上),官太旺印旺,大富贵。
9、比肩特性信息:
为人豪爽,施展权威,独断独行,率性而为,自尊心过强,坚持己见,争强好斗。
比肩太多(三个以上),生涯多劳,且多酿出不和,争论或招诽谤之害,与人相处在同辈中不得融洽,但却深具宠爱部属之优点,是一种较易得罪上司,而受部属拥戴之类型。
而坐下或近邻有正印偏印者,此特性尤烈。
反之,坐下或近邻有偏官者,此特性被软化,而不显著,天赋耐劳勤勉及偏向武职之才,比肩太多者(三个以上)若为:
电工、机械、金属买卖业,职业运动员,运动器材,粗货工作之包办商,工业器具制造厂,水产界,武师护卫,探险家,主管等必得发达。
比肩过多,则为人刚硬,不通融,喜爱争斗,六亲缘薄,男女皆迟婚。
寡情无义,克父,须有相等之财星或官杀方成大富。
10、劫财特性信息:
为人豪爽,神气骄傲,独断独行,率性而为,自尊心过强,坚持己见,争强好胜、好斗,顽固不通。
劫财太多(三个以上)一生辛劳,且多滋事生非,发生争论口舌,及招惹诽谤之不利,非至不可收拾时,不肯罢手。
与人相处,在同辈中不得融洽,但却具过份宠爱部属之德性,是一种抗上而受部署拥戴之类型。
好投机,望侥幸,虽一时得利,终必破产,好吹牛、好酒、豪赌,贪小失大。
若坐下或邻近印星者,更加暴戾,凶兆愈甚;若坐下或近邻正官者,可以压制其暴戾之性,而化凶为吉,天赋其耐劳、勤勉及偏向武职之才能,若为酒类商、食品商、电子工业器具、机械、五金业、工业器具制造商、黑社会大哥大、开矿、军人、指挥者、探险者必发达。
但是劫财过多,为人刚,不通融,喜爱争斗,与六亲缘薄,男女皆迟婚,寡情无仁,男命克妻。
须有相等之财星或官杀制之方成大富。
综合以上的十神星情,按其大类,总结归纳如下:
食伤(食神、伤官):
其根本属性为智慧、艺术、技术、发泄、抗上、叛逆之星,又为财之源头。
财星(偏财、正财):
其本质为钱财、官根、耗身,特点主要以福寿、名誉、地位、信用、风流、豪情为主。
枭印(偏印、正印):
其本质属性为保护、佛心(慈悲)、顺从、印章权利。
延伸开来,它可以代表母亲、文凭、道德水品、能力、权利等等。
官杀(杀星、征官):
其本质为管制、克制、领导、威猛之星。
比劫(比肩、劫财):
其主要星性为破财、分担、分享、帮身,亦有豪爽、率直、大方、竞争、争斗之性情。
三、八字虚实论
中国古人用天干、地支的二十二个字来代表和形容宇宙信息场,并截取人下生所对应时空下的宇宙信息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八字,来预测人生轨迹和未知世界。
但是实践证明,并不是只有命理中的“八个字”信息影响人生性格、命运,确定人生轨迹。
事实上,经过我二十年的大量实践验证发现,命局以外的其它“字”同样对命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不过它们对命主作用的方式是通过与命局中存在的“字”发生相互作用来影响命局的。
这就是《命理新论》中的核心理论——八字虚实论。
八字虚实论是指我们将命局中存在的干支定义为实,而把另外不存在于命局中的干支定义为虚,然后通过分析实的干支与日主的作用关系和虚实、干支之间的作用关系来确定命局的吉凶祸福信息。
结合现代的宇宙信息场理论和人体生物场理论,会更加容易理解一些。
我们用天干地支的二十二个字来代表和形容宇宙信息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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