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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填制地材以及二、三材料的委托结算书;
4、负责审核分部的材料申请计划并上报局指;
自购材料的申请,审批,采购。
5、参与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合格供应商,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
6、负责分部主要材料消耗定额节超的考核工作;
7、负责分部负责物资的现场管理,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8、负责按贯标流程做好原材料的检验与质量证明书的收集工作;
9、负责对分部物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服务、指导
10、完成局指以及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项目部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作为项目采购活动的领导组织机构,负责采购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评标工作。
(三)项目部和各工区架子队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项目部物资部只要职责是物资供应,现场管理,物资核算,定额发料,物资的节约和修旧利废,以及二、三项材料的采购工作,不承担甲供、甲控材料采购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配备人员6人,具体分工是:
程培鸿副经理负责三分部物资设备管理,包括与局指各部门的沟通。
赵广亮副总经济师负责三分部物资设备的内业资料。
5号,6号拌和站管理。
王阳部长负责三分部物资、设备管理的全面工作以及现场物资的管理、使用、调配。
盛小虎协助部长抓好局供物资的供管工作,以及其它二、三项材料的采购工作。
刘凤菊负责进场材料的送检委托工作,火工品台账的整理。
胡昌彬负责物资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条物资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先批准后采购的原则;
二、采购与保管(验收)分开的原则;
三、谁使用谁签字的原则;
四、保障供应,创造效益的原则;
五、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
第五条物资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
调查、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盘点、统计、核算。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遵守的原则
一、甲供物资及局指挥部所供物资材料,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根据项目部工程部门提供的需用量计划,按计划向局指物资部供申请计划,由局指物资部统一安排采购。
二、属于项目部采购的物资材料要实行“六比”原则,即:
比质、比价、比远距、比信誉、比交货期、比付款方式;
三、招标采购的原则。
物资采购实行招标采购,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实行比价采购。
(按公司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实行招标采购);
四、合格供方名录中采购的原则。
严格执行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采购的原则。
特殊情况需在合格供方名录外采购,要严格履行合格供方名录外采购审批手续;
五、廉洁自律的原则;
六、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
第七条物资需要用量计划及采购计划的编制
一、编制物资计划,必须反映施工生产的需要,遵循积极可靠、留有余地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
二、物资计划主要包括:
物资需用量核算计划、物资需用计划、物资申请计划、物资采购计划。
内容包括: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标准计量单位、数量、包装条件、技术标准及特殊要求说明,计划使用时间、地点。
三、物资需用计划的编制:
由工区施技部门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物资总需用计划》和《年度或分月物资需用申请计划》(含需用量核算表),经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上报。
其中《年度分季申请计划》上报时间应至少提前四十天;
《季度分月申请计划》提前二十天上报。
工地物资贮备水泥要至少保有10天用量,其它材料至少保有30天用量。
项目部设备物资部门根据施技部门提供的《物资需用量计划》,结合库存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上报局指。
1、主要材料及大宗辅助材料计划
项目部工程部门要提前30个工作日,根据图纸计算分项实物工程量,再按定额计算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材料需用量,在此基础上编制单位工程材料分析表,最后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分期需用量,编制出按时间需要的品种规程和数量齐全的材料需用量计划,送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计划须有工程部门主管或总工签字确认。
项目部物资设备科根据工程部门送达的材料需用量计划,结合库存情况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编制相应的申请计划,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
2、零星材料计划
架子队、拌合站、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材料需用量计划报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计划须分管工区负责人以及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到现场落实其实际需求后,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并报项目经理审批。
3、周转材料计划
由项目部工程部门准确核算所需周转材料的数量,提前30个工作日做出需求计划并由项目总工签字确认后,送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根据需用计划和使用强度,编写购置报告和采购计划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设备物资部调剂或采购,公司无法调剂确需采购的,由项目部自行安排采购。
4、小型机具计划
由项目部工程部门准确核算所需小型机具的数量,提前20个工作日做出需求计划并由项目总工签字确认后,送项目部物资设备科,项目部物资设备科根据需用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
5、配件计划
架子队、班组、拌合站根据设备、机具维修保养状况,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需求计划,并由其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审查并送项目经理审批后采购。
四、物资计划变更:
因施工设计变更或合同修改等原因,造成用料计划改变时,应由工区施工技术部门在时效范围内尽快向物资部门提供书面变更计划及相应的变更资料。
物资部门在接到书面变更计划时,需要及时向局指局面报告或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通知分供方做出相应变更调整,对重大变更应及时与分供方重新签订供货合同,废止原合同。
五、需委外加工的物资应列出技术标准、数量、图纸等技术文件。
六、对物资计划的要求。
物资需用量计划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计划应有核算表与说明书。
对不按要求编报与不按时间上报的计划,物资部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七、定期分析计划执行与进料情况,根据实际进度、库存情况采取纠偏调整措施。
第八条物资采购程序
一、执行调查、评审程序,选择合格的物资供应方
(一)需要进行市场调查的物资供货方
1、施工用主要材料、大宗辅助材料、对产品质量有严格要求的材料;
2、对定额消耗材料、配件、低值易耗品等实行定点采购的厂家、商家;
3、存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上同类同质产品时。
(二)对物资供货方的调查
1、调查人员在调查时要填写《分供方调查表》;
2、同种物资必须选择至少两家以上的供货单位。
被调查的厂家及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产品介绍、质量检验报告、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等书面资料;
3、同质量、同品牌的物资在条件允许下,原则上就近或以生产厂家为首选供应方,其次为批发市场上的一级代理商。
对中间供货商不作优先考虑。
4、甲供、甲控物资以及火工品不在调查范围内。
(三)合格物资供应分承包方的评审:
将《分供方调查表》及厂家、商家资料整理后,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牵头,工程、计划、财务、办公室等部门,采取会议或会签形式进行评审。
评审后的合格供方报项目经理批准,建立《合格分供方名录》并发布,并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二、物资合格供方的管理
(一)质量跟踪。
为确保合格供方能稳定提供合格产品,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对每一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质量跟踪,出现问题及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
(二)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物资设备部应建立合格供方档案,档案保存有关物资供方的调查、评价、产品跟踪等资料。
并及时将调查、评审的合格供方资料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三)每年项目部应进行一次合格供方的后继评价,对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文件等重新审核,重点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进行评价,以便动态调整合格供方名单。
三、采购合同签订及管理
(一)物资的采购必须在由项目部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录中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
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对物资的各项要求,内容规范,详细具体,条款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政策、法律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材料由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牵头,会同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进行合同或协议谈判。
(三)项目部采购合同或协议签订前,必须将合同或协议草案报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由项目经理签订或授权签订。
(四)合同或协议在签订后10日内,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五)确因市场波动引起价格变化的,设备物资科要及时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的补充协议或更换合格供方。
(六)架子队领导班子成员严禁一个人单独、直接与厂家、商家定货交易、采购物资。
第九条物资采购的实施
一、局供材料由局指物资部按照各单位上报申请计划的数量、规格、需用时间及技术要求及时上报,并催促局指组织供应。
二、项目部内的物资采购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工程、计划和财务部门参与配合,项目经理审核批准。
三、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并已签订合同或协议的供方中采购。
如有特珠原因的特殊物资不在合格供方处代购的,需要提前报项目经理审批。
四、物资采购必须实行招标采购,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实行比价采购。
第十条合同的签订
物资采购合同由项目经理签订。
第十一条物资的验收
一、为准确掌握主材及大宗材料的验收数量,项目部各拌合站须配备计量设备(电子地磅)。
二、物资验收人员的配备。
按公司规定架子队物资验收人员要设专或兼职材料验收人员。
拌合站的材料验收由项目部派专职材料员监督其物资验收并协助材料管理。
三、进库、进现场物资票证检查。
材料员(保管员)对进库、进现场物资进行严格的票证检查,应核对:
订货合同(申请计划),供货单位提供的发货清单,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装箱清单,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应与发票凭证或出库单相符,清单发票核实一致,主材及大宗辅助材料与订货合同一致。
对主要材料(钢材、水泥)要登记炉号、批号及产品证书编号。
认真填写《工地物资收料单》。
四、外观检查。
包装完好,一般材料有“合格证”,主材及大宗辅助材料有“合格证明书”和“产品技术试验报告”。
五、数量验收。
钢材、水泥、地材、粉煤灰等必须在计量设备上称重并与供货商提供的出库单数量一致,误差控制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
六、质量验收:
1、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等级、外观质量和产品标牌(如钢材的炉号、水泥的批号)进行检查,清点产品技术证件资料、产品保质期限,做好验收记录,按文明施工要求的标准正确标识(材料标识牌500mm*400mm,白底、红格、蓝字,顶面距地面1.5M)。
2、对需要做理化试验的物资(如钢材、水泥和其它与工程质量有直接影响的物资)应由物资部门人员出具“物资送检委托书”交测试计量部门,按照规定取样,对材料进行试验,做好记录。
及时根据登记,向局指报告,便于向厂家索取水泥的28天检验报告。
3、对验证不合格的待处理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或直接投入工程使用,要妥善保管,防止混淆、丢失和损坏。
并填写进货不合格产品记录,按照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4、对技术复杂、专业性特殊的物资要由物资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发现有误及时通知局指和厂商,及时组织索赔或办理退货手续。
5、对需要做理化试验的物资(如钢材、水泥和其它与工程质量有直接影响的物资)应由物资部门人员出具“物资送检委托书”交测试计量部门,按照规定取样,对材料进行试验,做好记录。
6、对验证不合格的待处理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或直接投入工程使用,要妥善保管,防止混淆、丢失和损坏。
7、对技术复杂、专业性特殊的物资要由物资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发现有误及时通知局指和厂商,及时组织索赔或办理退货手续
8、根据现行物资损耗标准,粉(散)料磅差控制在3‰之内,油料控制在1‰之内,如超出范围,立即与供货方联系,可至第三方验磅。
六、材料员(保管员)对其验收物资的数量、质量有任何异议的,不允许验收入库、进现场,应及时报告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处理。
七、材料员(保管员)应要认真清楚的准确填写《物资验收单》和《验收记录》并对其验收的物资负责,材料验收单签字要有两人共同签字方才有效。
第十二条物资的验证
一、填写《物资验证记录》。
对主要及大宗材料购进的每一批次须主动及时向项目部实验室提供书面送检通知,并主动落实实验结果。
甲供材料需单独注明。
二、采购物资验证不合格时,按QSEB14G/4—05A《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和采购合同或协议执行。
(一)出现不合格物资时,现场材料员要及时上报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会同项目部安质部门,主动提出书面报告,杜绝使用不合格品。
(三)出现不合格物资时,项目部物资设备科应立即书面通知供货方或局指物资部,马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并将质量情况和处理结果。
一、项目部统一标准,根据需要在架子队和拌合站设置不同的材料库。
二、材料库要具备封闭性、安全性和足够的面积,使物资完好保存,避免被盗,防火、防雨、防潮;
火工品仓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要求,经当地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物资的库存管理
一、物资零库存管理
一是要通过各种管理措施,减少储备品种,降低储备数量,优化储备分布;
二是要在零库存的情况下,通过各种途径保证施工生产所需物资。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各类材料按有关要求分类堆放、标识清楚。
标识的内容有:
生产厂家、数量、批号/炉号、验收状态(合格、不合格、待验、代保管),做到帐、卡、物统一。
三、交旧领新制度
(一)严格执行小型机具、配件总成件、工具的交旧领新制度;
对于可修复的旧件,由项目部物资设备安排修复,并及时估价验收入库。
(二)主要工具实行建帐卡领用制度。
领用人调离工地或工程竣工前应交还所领工具,丢失和损坏的按具体情况由使用单位和个人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十四条材料员(保管员)职责
一、熟悉物资的产品性能,按库存规定或物资说明书要求作业,帐、物、卡三相符,帐目清楚、准确、正确,有工作记录。
二、火工品库、油料库保管员应具备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内、库外,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严禁在库房规定安全范围内煮饭、吸烟。
三、火工品保管员必须持证上岗,掌握材料的爆破性能、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发现异常及时逐级上报。
四、定期对库存物资、现场物资进行盘点,认真、准确、按时上报各项报表。
五、保管员凭项目部设备物资部门开出的《材料领用通知单》或对外单位开出的《物资调拨单》准确发料。
第十五条物资发放、领用、列销
物资的发放原则:
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先进先发,专料专用,准确、及时、无差错。
一、物资的发放方式:
材料发放采用限(定)额发放。
根据施工需用材料核算表、损耗水平和节约指标,按照不同规格、品种分别填写限(定)额发料卡(单)或台帐,作为控制发料的依据。
如因工程变更引起的材料数量增减时,可经项目总工批准后及时调整材料限(定)额数量指标。
二、项目部物资管理人员(保管员)发料时,应严格把关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单位,严格履行领用手续,及时冲减库存材料,并认真填写《物资发放登记表》。
三、项目部制定《物资限额发放领用办法》,对架子队、各班组所用混凝土,拌合站实行限额发放制度,根据工程部门提供的应耗量来控制每次的使用数量,即通过限额领料单的签发与下达、领料与发料、检查、验收与结算、考核与奖罚等环节,把架子队、施工班组施工用料控制在与其任务相符的数量内。
四、物资的限额领料单采取“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制”签发。
该项工作由项目部设备物资科、计划科、工程技术科共同完成。
项目部设备物资部门严格按“限额领料单”进行物资发放领用控制。
其内容包括:
工程项目、工程量、定额用料量、发料数量、退料数量、节约措施及节约量等。
五、火工品的发放、领用及退库须制定严格手续,未使用完的火工品应必须、及时退回仓库。
六、材料列销方式:
以材料收料单与库存清点表为依据,填报“材料消耗月报表”,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局指物资部
第十六条项目部各架子队应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加强现场物资的管理工作,制定现场物资管理制度,对现场物资的数量、质量、存放、使用、节约、损坏、浪费、回收、奖罚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各施工班组应设专或兼职材料员1名,负责现场物资的管理、统计等工作。
第十七条现场物资管理的原则、任务及内容
一、现场物资管理的原则
(一)按时、按质、按量地组织各种材料进场,保证施工进度需要;
(二)严格保证进场材料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妥善保管,不降低材料的使用价值。
(三)控制使用,确保节约、降耗,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二、现场物资管理的任务
(一)全面规划;
(二)计划进场;
(三)严格验收;
(四)合理存放;
(五)妥善保管;
(六)控制领发;
(七)监督使用;
(八)准确核算。
三、现场物资管理的内容
1、要配备专职材料员,负责承包工程项目物资的收、发、存等环节,并严控数量与质量。
2、要建立健全工程物资的管理制度,对物资的收、发、存、管做出统一的规定,使物资供应业务有条不紊的开展。
物资设备科负责全面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各架子队的现场标准化管理;
3、在办理各项业务时,各种凭证的填制要统一规范,必须使用局集团公司开发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资料按业务档案标准的要求整理与归档。
4、建立定额发料台帐,做到供料有依据,用料有定额,消耗有分析,制定节奖超罚制度。
准确列销工程材料,真实反映工程成本。
各种报表抄报局指一份。
5、施工现场平面使用规划。
物资存放场地接近使用地点,以减少二次搬运和避免倒运;
料场满足最大存放量的要求;
露天料场要平整、夯实、有排水设施;
现场临时仓库要符合防火、防雨、防潮、防盗的要求;
现场运输道路要符合道路修筑要求,循环畅通,有排水措施。
6、加强现场平面管理。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物资供应的品种和数量的变化,调整存料场地,减少搬运,方便施工;
7、按程序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现场管理。
按局集团公司与中南通道的系列管理办法开展经常性的验收评比活动,创建标准化施工现场。
8、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要统一按要求标识。
达到整齐划一的标准。
特别是油库区更是要符合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9、认真执行现场物资收、发、领、退、回收管理标准,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及台帐,定期组织盘点,抓好业务核算;
四、竣工收尾后的现场物资管理
1、估计未完工程用料,调整用料计划,控制进场,防止剩余积压;
2、提前拆除不再使用的临时设施,充分利用可以利用的旧料,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3、及时清理、利用和处理各种破、碎、旧、残料、料底和建筑垃圾等;
4、及时组织回收退库。
对设计变更造成的多余材料,以及不再使用的周转材料,抓紧回收,以利于竣工后迅速转移;
5、做好施工现场材料的收、发、存和定额消耗的业务核算,办理材料核销手续,正确核算实际耗料状况。
第十八条现场剩余物资的管理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协同各队材料员对施工现场没有使用完的剩余物资,做好回收、整修、退库、调拨等工作。
回收手续齐全,建立完备的回收台帐。
防止物资的流失和被盗,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促进节约和文明施工。
严格执行废旧物品、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四新”,使各种材料得到充分利用。
积极开展修旧利废、节约挖潜、增收节支活动。
钢材要积极采用集中下料,提高利用率。
木材要实行集中加工,提高出材率。
第十九条废旧物资的范围
一、无使用价值有回收价值的废旧物资。
包括废钢材、钢筋头、废铁件、铝丝、含铜的各类线材、轮胎、蓄电池、废机油、油桶、工具、配件总成件等。
二、周转材料、小型机具有使用过程中,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经项目部物资设备科确认无修复价值的。
第二十条废旧物资的回收
按规定对剩余及有利用价值的物资进行统一回收,废旧物资回收程序是:
由各队和施工班组上报废旧物资大概数量和品种,由物资设备科统一组织回收;
第二十一条废旧物资的修复
项目部物资设备科,负责可利用的废旧物资的修复工作,并对相关人员修旧利废工作,视使用效果进行监督或奖励。
第二十二条废旧物资的处理
项目部设备物资部会同财务部,对废旧物资做统一处理,处理费用交项目部财务部门。
第二十三条周转材料包括:
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中能够多次使用,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各种材料。
项目部的周转材料主要有:
脚手架、模板、钢轨、枕木等。
第二十四条周转材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
周转材料由项目部物资设备统一管理,包括采购、外部租赁的审批、调拨使用、报废处理等。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需要情况、所在地租赁市场情况、公司范围内闲置情况等认真核算费用,选择采购、租赁和公司调拨调剂等方式中一种或几种并用。
优先选择的顺序是:
公司调拨调剂;
外部租赁;
采购。
第二十五条周转材料的采购
周转材料采购及计划编制、审批和实施:
由项目部工程部门提供工程所需的周转材料规格和数量,物资设备部根据需用量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组织采购。
并将采购情况上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周转材料的外部租赁
一、项目部因工程需要,确需外部租赁的周转材料,需上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审批。
二、由工程部门按照施工要求和费用指标,确定租用品种和数量,并由物资设备科与负责组织实施,并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三、根据租赁合同,组织进场,要检查质量,验收数量,确保进场的周转材料完整可用。
第二十七条周转材料的调拨
一、通用的周转材料,如大平面模板、立柱模板、钢管、扣件等,根据施工项目需要,原则由公司统一有尝调拨调剂使用。
二、本项目部内部各队调剂的周转材料,必需报请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调拨使用。
第二十八条定期核算。
物资设备部、计划部、工程技术部、财务部要定期(每月25日)开展物资核算工作。
核算要按各队施工承担的分项工程单独核算。
第二十九条核算依据。
《物资需用量计划》、《施工图纸》、《发料单据》、《物资施工预算价格》、《物资材料库存清点表》、《分部分项工程消耗统计》等。
第三十条核算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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