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修订01律师修改后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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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到
1.1接到录用通知后,请在指定日期到公司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人资专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1.2提供个人资料
1.2.1新录用员工入职前须向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供:
《员工入职登记表》、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职称证书及从业资格证书(特定岗位需提供,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公司指定机构出具的近期体检报告(入职后由公司统一组织)、在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个人存折帐号以及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1.2.2当您所提供的入职资料有更改或补充时,请您于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说明及变更材料交给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确保您的各项权益。
如逾期未通知公司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等责任由员工承担。
1.2.3公司要求员工正直诚信,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
个人资料如有虚假或隐瞒,除由员工本人一概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外,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3办理入职手续
1.3.1办理指纹考勤录入、领取门禁卡、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1.3.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2、试用与转正
2.1试用期
试用期是公司与员工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查期,公司规定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部分特殊岗位的试用期由公司与被聘用人另行确定,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进行了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2.1.1在试用期内,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终止试用,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不符合公司招聘需求中提出的岗位要求及岗位描述书中的要求的;
(2)不符合员工在公司招聘面试过程中提供的个人简历中的相关工作技能、经验和背景等的;
(3)向公司递交的所有相关个人信息中有欺骗、隐瞒和谎称等情形的;
(4)不积极配合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所规定的劳动就业手续要求的;
(5)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6)曾在以前工作单位有严重违纪而被处分的;
(7)试用期内连续旷工达2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对您的试用;
(8)吸毒、聚众斗殴的;
(9)在试用期内员工不提供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的适当的个人信息;
(10)试用期内经部门考核认定不合格的;
(11)在试用期内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被通报批评的;
(12)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2.1.2试用期培训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
2.1.3新员工指导
(1)为了使初到公司的新员工更容易地了解公司的历史和文化,树立公司人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掌握必要的工作手段和技能,明确工作的规范和要求,顺利地投入到工作中,公司对所有新入职员工定期、统一安排入职培训;
(2)试用期间,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为新员工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入职培训,熟悉与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务,包括:
介绍公司的有关规则和规定,所在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讲解新员工的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
此外,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置、领用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住宿等,均由新员工入职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2.2转正
2.2.1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公司根据新员工在本岗位的试用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按照试用期录用条件对员工试用期进行综合评价,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表》办理转正手续。
2.2.2对于表现出色的试用期员工,用人部门可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
二、员工守则
1、办公纪律
(1)自觉遵守公司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私自离岗,不无故旷工。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执行劳动纪律。
(3)有事或因病不能上班必须请假,并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4)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议论他人私事、不拉帮结派。
(5)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串岗,不聚众聊天、嬉笑打闹。
(6)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占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不得使用公司办公电脑玩游戏、炒股,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上聊天,不得浏览各类娱乐视频内容。
(7)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域内高声喧哗。
2、办公环境
(1)自觉维护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保持办公环境的干净、整洁。
(2)办公桌上各类办公用具、资料、票据等摆放整齐,如有特殊要求则统一摆放。
(3)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4)各类张贴物均应按需要统一张贴在规定位置,不得擅自随意挪动。
(5)公共部位由清洁工负责清洁,员工各自的办公区域内的卫生由本人自行维护。
(6)爱护公司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7)重视防火、防盗工作,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应检查水、电、和门窗是否关好,确保不留事故隐患。
3、礼仪接待规范
(1)着装整洁,上班时应保持服装洁净得体。
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短裤或超短裙、汗衫。
(2)头发整洁,发型大方得体,注意经常洗理,男员工不留长发长须,女员工不得有怪异发型。
(3)语言文雅,说话时音量适中,语句清晰,并注意使用适当的语言及称谓。
接听电话、接受咨询时语气平和,坚持使用十字文明用语:
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
接听电话时应主动自报公司——您好,领城地产!
三、劳动合同管理
为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凡公司录用的符合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应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签订
新录用员工在试用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如在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2、劳动合同的变更
(1)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专业技能体力等)、健康状况,公司可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职务和地点。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公司可以在内部不同部门/业务间调整岗位。
(2)法定情形出现时(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双方应当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等)。
(3)员工不胜任工作时,公司有权调整其岗位和职责,员工应予服从。
不服从工作调整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导致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医疗协议、培训协议等)的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或出现法律规定不能终止的情形时,劳动合同期限顺延。
(5)内部调动、工作岗位变更后,将执行新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6)因公司业务战略调整、组织机构变化、公司经营状况不良、岗位消失、编制减少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安排其待岗,待岗期间的待遇执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待岗协议,并严格执行待岗协议中的相关内容。
3、劳动合同的续订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前,如公司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员工合同到期日前30日向员工发出合同续签意向书。
1)员工应在意向书中规定的日期前答复公司是否同意续签。
2)员工同意续签,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公司办理续签手续。
3)以下三种情形将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员工回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员工未在规定日期前答复;
◆员工同意续签,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续签手续。
(2)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员工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
如公司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的形式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建议不在员工手册上体现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依国家、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和公司《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执行。
5、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应履行交接手续。
员工辞职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试用期间提前3天,转正后提前30天)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纸版)《离职申请表》,并提交《离职工作/物品移交单》(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交《中/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移交单》),在按程序完全审批通过后,交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这其中需完善以下手续:
(1)交还公司所有的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2)与指定同事详细交接所有的工作事项;
(3)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4)租住公司宿舍的应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办理退房手续;
(5)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6)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按其约定办理;
(7)完备所在单位规定的其它调离手续。
5.1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将离职手续交到人事专员处统一结算薪金。
5.2未按公司规定完备调离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5.3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可安排离职审计。
四、考勤和休假
公司通过电子指纹考勤系统记录考勤,考勤管理原则为属地化管理,即尽量以员工的工作地作为其考勤记录地。
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进行考勤记录并及时对异常考勤及休假情况进行申报;
各级管理者须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审批员工的异常考勤申报及休假申请。
员工请假最小单位为“小时”。
1、工作时间
1.1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特殊岗位除外),每周5.5天,自每周一至周六上午;
(如另有调整,则以公司通告为准)
1.1.1夏令时作息时间(每年的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
00—12:
00;
下午14:
30—18:
1.1.2冬令时作息时间(每年的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
00—17:
30;
1.1.3周六上午上班时间与同期(夏令时和冬令时)上班时间相同,下班时间为上午11:
00。
1.2特殊岗位需按照其他作息时间工作的,需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1.3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津贴。
(1)公司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从事工作的为加班。
(2)员工加班必须履行公司规定的加班审批手续,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享受加班待遇。
未经上述审批手续,擅自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3)适用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加班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执行。
(4)员工调休的,需提前填写《假期申请单》,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审批后方可执行。
员工调休假应在加班(以《加班申请单》为准)之日起三个月内休完,逾期未调休的以加班津贴方式予以补偿;
审批通过后的《假期申请单》由员工统一向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
(5)工程部员工如因工期需要而集体且连续加班的,由其部门派人统一登记,每月月底与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并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汇总。
2、电子指纹考勤
2.1考勤说明
员工在以下情况,均需通过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退操作,以便记录考勤:
(1)上午上班时间及下午下班时间,每天两次。
员工因公外出未能电子考勤的,应在第一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签注单》,并需经其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否则将视为无效签注;
(2)因公外出后,在作息时间内回公司上班;
(3)经公司或部门安排,在假期内到公司加班或值班的。
3、考勤管理规定
3.1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8:
00(不含)后考勤为迟到,下班时间17:
30/18:
00/11:
00(含)前考勤为早退。
迟到30分钟(含)以内的,每次扣1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迟到一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早退30分钟(含)以内的,每次扣罚10元;
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当月30分钟(含)以内的迟到或早退次数累计达四次者视为旷工半天;
累计超过五次及以上者直接除名(将除名改为解除劳动合同)。
4休假规定
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由公司统一安排休息。
员工请假须按公司规定时间填写《假期申请单》。
员工的缺勤(病假、事假)、休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及加班,如无特殊原因(突发的病情、事件发生,致使员工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均须按规定时间提前一天以上填写《假期申请单》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请假申请。
有特殊情况的应在第一间内补办请假手续,在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考勤核查前应补办而未补办者,将视为旷工处理。
审批程序:
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的,由部门经理负责审批;
请假3天(含)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如假期超过4天(含)以上的,需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
中层管理人员请假1天(含)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中层管理人员请假超过2天(含)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核由总经理审批(或常务副总)。
高管人员请假超过1天(含)以上的,需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
休年假、婚假、产假的须提前5天申请,且试用期和辞职通知期内不得申请年假、婚假、产假。
所有《假期申请单》在审批手续完备后由请假人第一时间内交至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逾期未交者视为旷工处理。
4.1病(伤)假
病(伤)假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情况。
员工休病(伤)假3天(含)以上者,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病休诊断证明书或急诊诊断证明书。
公司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医疗期。
无证明、证明虚假或病假单过期不到岗者,未到岗期间按旷工处理。
(1)病(伤)假期间不享有公司福利津贴。
(2)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及薪资发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事假
(1)事假说明
事假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因私人事务须请假的情况。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1天申请,同时填写《假期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或授权的副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及审批程序批准或不准,员工如未获批准而休假,将视为旷工。
员工因故未能提前请假,须在事假当日上午上班时间以前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不得让同事代请,上班后当天应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事假获准后应向部门负责人交清已办、未办、急办公务,事假期间应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如因工作交接不清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给予处罚。
请事假的,应先以加班调休及年假冲抵。
非特殊原因,国家法定假期除外,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5天,一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有权不予准假,并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2)事假工资
事假属无薪假期,按公司制度扣发工资。
4.3旷工
(1)旷工说明
以下情况视为旷工,旷工时间按实际未出勤时间确定:
1)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申请未获批准而未出勤者;
2)涂改或伪造休假证明者;
3)假期届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4)未请假以及请假未获批准而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5)未经批准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的;
6)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的;
7)因不胜任工作,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安排,不到新岗位报到或不参加因不胜任工作公司为其安排的培训者;
8)擅自离职经部门通知仍未出勤者;
(2)旷工处理
无不可抗拒之原因未请假,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旷工不超过一天的,处罚金额为旷工时间相应工资的三倍;
旷工1天扣三天工资;
连续旷工3天,一年内旷工达10天者,公司可无条件将其除名,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4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数
员工工作满1年(含)以上的,自第二年起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假)。
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年假分为三个档次:
1)服务满1年以上(含1年),未满3年者,可享受5天;
2)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未满5年者,可享受10天;
3)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可享受15天;
(2)年假说明
1)公司年假统计标准:
以员工入职时填写的《员工入职登记表》上的到岗时间为准。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若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假,且年度内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假:
◆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当年请病假超过30天的;
◆当年请事假、病假相加超过50天的;
◆当年享受产假的(产假跨年度的只冲抵一年的休假)。
◆当年享受晚婚假的。
3)服务满1年以后,司龄每增加一年可延长年休假1天,最长延长时间按10天计算。
4)公司有权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带薪年假。
员工自行申请休年假时,应提前3天申请,经各级管理人员按请假规定(《员工手册》第四款第4项)的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休假。
5)员工应在本年度内休完年假不跨年度使用。
年假可抵扣当年的病假及事假,请假时应先使用年假。
6)当年未休年假者,按其日工资标准(1:
1)给予本人补发应休假天数的薪资;
当年未休完年休假者,按其日工资标准(1:
1)给予本人补发未修完天数的薪资。
7)员工离职的,如享有年假而未休假者,则应补年假计算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日历天数÷
365天)×
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注:
被除名员工不享有此项福利)年
8)年假补发薪资计算方式
◆工资÷
月出勤天数(一般为22天)=日工资数
◆日工资×
休假天数(根据以上两种情况)=补发薪资
◆中层(含)以下员工按其实际工资标准核算。
高管人员月薪低于1万(含)的,按其实际工资标准核算;
月薪高于1万的,按1万固定额度核算。
9)员工若属于从公司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情况,其司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时间起计。
10)根据国家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1)年假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5婚假
(1)婚假天数
符合我国《婚姻法》各项规定结婚而申请的假期为婚假;
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享受婚假3天。
按国家规定达到晚婚年龄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婚假为15天(含3天婚假)。
(2)婚假说明
◆婚假为带薪假期,员工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半年内休完,未休完者不再补休。
若因工作需要不能连续休婚假的,在规定婚假期限内最多可分2次休完。
◆只有男女双方同时符合晚婚标准且双方均为初婚者才可以享受晚婚假。
◆员工申请婚假时,需提前5天申请,同时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
◆试用期及离职期内的员工不享受公司婚假。
4.6产假
(1)产假天数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含)以上的已婚女职工,合法生育(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有90天产假(其中产前25天,产后65天)。
男员工(需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配偶生育,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配偶在非工作地生产的,可另外给予2个工作日的路程假。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如非婚生育、计划外生育等),不享受产假,按事假处理。
此期间不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2)产假说明
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正常支付工资。
产前检查按照医院要求进行,但每次检查前必须向主管上级及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示医院的检查证明,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女员工休产假需提前1个月申请,并出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
产假开始时间为预产期的前25天。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示医院证明,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请假审批后,可按病假处理。
连续病假10天以上,进入医疗期,按国家医疗期规定执行。
男员工休护理假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并出婴儿准生证原件。
(3)产假工资
产假为带薪假期,产假期间只发放员工基本工资,其他福利则暂停发放。
4.7丧假
(1)丧假天数
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休丧假;
丧假为3个工作日,奔丧地为非工作地的,另增加2个工作日。
(2)丧假说明
丧假为带薪假,应一次休完,未休作废。
4.9其他
(1)三八妇女节当天女员工下午休息半天,若恰逢该员工休假的,则给予相应补休。
(2)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已婚女职工享有计划生育假,具体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工伤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薪资、福利
1、薪资
1.1薪资发放时间及相关说明
(1)公司的考勤期间为每月1日至当月月末,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考勤期间将另行调整。
完整月份的日工资=员工月标准工资÷
22天;
非完整月份的日工资=员工月标准工资÷
30天;
小时工资=日工资÷
8小时。
(2)公司薪资采用下发制,即每次所发工资为上一月度应发工资,发放日为每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薪资发放时间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薪资支付均采用人民币以银行卡形式发放(特殊人员除外)。
(4)员工的起薪日期以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确定的到岗日期为准;
当月考勤截止日后进入公司的员工,当月薪资在下一月发薪日发放,并与下月薪资一起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如3月8日入司员工,3月8日至3月31日工资于4月15日发放3月工资时发放);
(5)离职员工的停薪日期以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确定的离职日期为准;
离职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
当月考勤截止日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将其离职时间于每月最后一天前提交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离职薪资核发。
离职员工如仍欠公司任何款项、财产,公司有权依法从最后一个月工资中做相应抵扣。
(6)每月10日前,涉及转正、转岗、调薪等变动的人员应按公司规定向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薪资发放。
(7)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从工资中依法扣除损失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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